“半斤八兩”常用來比喻雙方旗鼓相當,差不多。可是按現行計量單位,一斤等於十兩,半斤隻有五兩,與八兩相比,少了三兩。難道少了三兩的“半斤”真能和“八兩”相等嗎?
這還要從古代的度量衡說起。我國秦朝以前,各國的錢幣和度量衡的單位都不統一,各國商賈和百姓之間的交易並不方便。秦朝統一六國後,秦始皇下令統一度量衡,由李斯負責起草文件。當時度量的標準已經基本確定,唯獨這“衡”還拿不定注意,於是去請教始皇帝。秦始於是提筆寫下“天下公平”四個大字。
李斯拿了四個大字百思不得其解。為防皇帝怪罪,幹脆把這四個字筆畫一加,就成了“衡”的單位,一斤等於十六兩,那麽半斤就是八兩,正好相等。十六進製確定後,在我國長達2 000多年的封建社會一直沿用。直到新中國成立後,由於十六兩製在計算的時候有些不方便,才改成現在的一斤等於十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