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曆史上是否存在過“食人之風”?

在今天看來,食人現象不僅過於殘忍,而且也是令人難以置信的。這種荒唐的事情應該隻出現在藝術作品之中,而不應該出現在現實生活中。那麽,人類曆史上是否真的存在過“食人之風”呢?答案是肯定的。考古發現向人類的承受力提出了挑戰,將人吃人的場景擺在了人們麵前。

達爾文在《一個自然科學家在貝格爾艦上的環球旅行記》中描述過南美火地島吃人的情形:“在冬天,火地島人由於饑餓的驅使,就把島內的老年婦女殺死並吃掉,反而留下狗到以後再殺”。1863年出版的英國赫胥黎的《人類在自然界的位置》一書中也有類似的記載:“在非洲剛果的北部,過去住著一個民族叫安濟奎,這個民族的人非常殘酷,不論朋友、親屬,都互相吃食。他們的肉店裏掛滿了人肉,以代替牛肉和羊肉。他們把在戰爭時捉到的敵人拿來充饑,又把賣不出好價錢的奴隸養肥了,宰殺果腹。”

從這些對現代吃人現象的記述便可得知,人類曆史上一定是存在食人之風的,且現代的吃人現象應該就是古代食人之風的遺留。

其實,遠古時代不僅存在食人之風,而且還一度盛行。在斐濟群島,土著人常將打死的敵人烤熟或煮熟後分食。到了氏族時期,阿茲特克人仍然保留著宰食戰俘的習俗。在古希臘,阿卡地亞國王也有吃人的習慣,每當他們殺死一個人後,就會將其分成兩半兒,一半兒煮熟吃,另一半直接用火烤著吃。非洲中部的貝拉爾人,常生食死去的同族成員。達尼人則通過分吃戰敗者的屍體來表示對敵人的蔑視。此外,16世紀前的台灣土著和20世紀前的毛利人等也是著名的“食人部落”。

直到19世紀末,甚至20世紀中期,在太平洋地區、澳洲、歐洲與印度尼西亞的某些海島上,以及非洲和南美洲的某些地區,還生存著數十種食人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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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殘忍的食人部落

食人之風雖然在遠古時代比較普遍,但更多地表現為部落之間的衝突,食用本族成員的現象還是極個別的,即使有也是食用死去同胞的屍體。然而在澳洲,卻生活著一個非常殘忍的食人部落,他們分食的不僅有自己的同胞,而且還有自己的親生骨肉。最為殘忍的是,他們要將孩子活活殺死,然後再與其他人分享。據黎明誌的《簡明婚姻史》記載:“澳洲土著人中,如公社來了顯貴的客人,而又沒有好食物待客,便殺掉一個孩子,把他的肉煮給客人吃,這算是最高的禮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