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詩詞裏,我們經常會發現“舅姑”這樣的稱呼,如“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等。現代人結婚,媳婦要拜見公婆,古代為何要拜見“舅姑”呢,古代的“舅姑”指的是誰呢?
在文學典籍中,我們會發現,古代人所稱的“舅姑”指代的是公婆。早在戰國時期,《爾雅·釋親》中就對這一稱呼有所記載。書中說:“婦稱夫之父曰舅,稱夫之母曰姑。”出嫁之前,父母不僅要教女兒為人婦之道,還要叮嚀女兒,在姑舅麵前要小心謹慎。
如此看來,“舅姑”似乎是女方對男方的父母的專有稱呼。其實不是這樣。據《禮記·坊記》說:“昏禮,婿親迎,見於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這說明,男方到女方家裏迎親,見到女方父母,叫的也是“舅姑”。看來,“舅姑”有時指代公公、婆婆,也可以指稱嶽父、嶽母,可是古代人為什麽這樣稱呼呢?
追根溯源,這要從原始社會的族外婚製度說起。相較於原始社會的同族婚姻,母係氏族開始了異性聯姻族外婚。通常情況下,兩個氏族中的同一輩男子與對方族裏同一輩女子成婚,他們所生的孩子,女孩歸女方氏族,男孩歸男方氏族。下一代再結婚,就出現這種情況:女方的公公,是母親的兄弟;女方的婆婆,是父親的姊妹。所以,即使結了婚,人們還是習慣叫姑姑,舅舅。因而,古代公婆關係就成了“舅姑”關係了。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侄女隨姑”、“姑舅表親”現象尤為盛行,同姓之間,是不允許結婚的。比如秦國和晉國,兩國不同姓,分別為“嬴”姓和“姬”姓,兩國便可以通婚,隨後結成姑舅表親,因而古代有“秦晉之好”的說法。
受“姑舅親,親上親”思想影響,古代近親結婚現象屢見不鮮。如漢武帝就曾娶他姑姑的女兒為皇後,陸遊也是娶了他舅舅家的女兒唐婉等。現代,在一些少數民族中,這種婚姻製度仍然存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