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婕乘半夜開往滇東的火車,半睡半醒的在車上混了幾個小時,上午十點走出鎏龍縣火車站。一名身著便服的警員,在出站口舉著寫有方婕名字的牌子。
“你好,我是林城來的方婕。”方婕麵帶微笑走上前去。
“你好!”警員收起牌子,向方婕伸出手。“我是鎏龍縣警局刑偵隊的何子明,薑隊已經正式給我們發函請求協助,我們黃隊特意讓我過來接你。”
“謝謝你和黃隊了!”方婕與何子明握了握手,上了何子明開來的警車。
“何警官,我這次來……”
“嗬嗬,方婕,你的來意黃隊已經交代。零九年辦理鎏龍湖水庫浮屍案和莫泰仁故意傷人案的警員,黃隊已經讓他們在隊裏等你。黃隊這兩天有事,就由我全程配合你工作,有什麽需要,你盡管提!”何子明三十多歲,看著十分精明。
“那就要麻煩何警官了!”
“別客氣,都是一家人!”
到了鎏龍縣警局,何子明把方婕帶進早已準備好的辦公室,兩名中年警員見何子明陪方婕進來,點頭跟何子明打了個招呼。
“楊隊,老馬,這位是黔州省林城市局《林城警事》的主編方婕。方主編,這位是二中隊副隊長楊先華,警長馬頌邦。當年的鎏龍湖水庫浮屍案,就是派出所轉到他們兩位手上的。藤田派出所的楊所長,是楊隊的堂兄。”何子明作了簡單介紹。
“二位警官好!叫我方婕就行了!”方婕對主編這個頭銜很不適應。
方婕與楊隊和老馬寒暄兩句,馬上進入正題。
“楊隊,當年鎏龍湖水庫那名遇害女孩,身份一直沒有查清嗎?”
“沒有!當年我們向全省發了協查通報,可是沒有找到符合死者特征的失蹤兒童。死者屍體在殯儀館放了三個月,一直沒人認領。縣殯儀館條件有限,隻能先將屍體火化。”楊隊說話簡單明了。
“女孩的死因是……?”
“被鈍器猛擊頭部造成顱腦嚴重損傷,導致腦死亡。這是當時的屍檢報告。”楊隊拿出準備的材料。
方婕粗略的看了一下,女孩的死因與林城那三起命案的受害者基本相符。遇害女孩的屍體是零九年十一月六日早上被發現,但是死亡時間,卻是十一月五日下午七點左右。
“呃,這名女孩身上有什麽遺物嗎?”
“死者身上沒有任何遺物。當時發布認屍啟示後,楊所長倒是接到一個匿名電話,來電者稱,曾在農貿市場附近見過這名女孩。但是我和楊所長到農貿市場走訪,卻沒有找到能夠提供確切線索的知情者。”老馬當年和楊所長在農貿市場附近轉了幾天,有幾戶商販確曾見過這名女孩,但是沒有看到他人與女孩接觸。
“匿名電話?大概是什麽時候?”
“電話是從農貿市場外麵的一家煙酒店打出來的,但店老板沒注意打電話的人是誰。我記得是在警方發現屍體一周左右,給楊所長打的電話。”
“據我所知,遇害女孩雙腳殘疾,你們發現屍體時,她的雙腳……”
方婕話沒說完,被老馬搶白道:“她的雙腳以一種很奇怪的角度扭曲到胸前,腳跟幾乎頂到鎖骨!法醫認為,女孩受過嚴重的骨折傷,剛傷愈不久!而且那孩子極度營養不良,嚴重影響發育,導致無法準確檢測骨齡。”
楊隊補充道:“結合屍體身上破舊的衣物,我們當時判斷,那女孩很可能是乞丐。”
“乞丐?”方婕很是詫異。
“對,乞丐!發現女孩屍體的第二天,我們聯合縣裏各個派出所,對全縣展開排查,據群眾反映,確實有人見過那名女孩在路邊行乞。”
“就她一個人嗎?”方婕心頭大震。
“無法確定。女孩在鎏龍縣街頭出現的時間,前後隻有一個來月,而且每天行乞的地點並不固定。根本沒人注意,是什麽人一早把女孩送到路邊行乞;也沒人看到女孩晚上是如何離開。零九年縣裏的天網工程還不健全,我們調查了所有的旅社和出租屋,都沒有找到一絲線索。”楊隊頗感無奈。
“同期,鎏龍縣街頭沒有發現其他行乞兒童嗎?”
“沒有,我們挨家挨戶詢問了鬧市區的商鋪、門店,除了這名女孩,沒有發現其他的行乞兒童。”
“那滇東同期發生過類似的水庫浮屍案嗎?”
“前後半年,滇東隻有渠敬一所公園的湖泊內發現一名女死者,是因為與男朋友吵架,一時想不開才跳湖自殺。女死者身上沒有傷痕,屍檢顯示死因為溺亡,屍體身份也很快確定。”
“呃,楊隊,能給我幾張女孩的照片嗎?”鎏龍縣警方傳到林城的照片,放在薑華辦公室,方婕沒帶在身上。
“可以。”楊隊打了個電話,很快有人把打印好的照片送了過來。
“楊隊,這名女孩每天行乞的地點都不固定,據你們了解,她大概在哪些地方出現行乞呢?”
“呃,行乞地點我們都作了登記。”楊隊從他準備的那疊材料裏抽出一頁紙。
方婕仔細看了一遍,紙上的地名她並不熟悉,但是其中一處地點她剛經過——火車站站前商業街口。
“感謝二位警官配合!耽誤你們時間了!”方婕謝過楊隊和馬警官,何子明又把處理莫泰仁故意傷人案的警察找了過來。
辦案的豐警官和彭警官,帶來了當年故意傷人案的卷宗。
警方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晚上八點二十接到報案,有人在福興賓館門前施暴攻擊路人。110接警後迅速趕到現場,群眾已經控製住了施暴者——莫泰仁。被襲擊的路人,當時已經昏迷。接警警員立即將傷者就近送到城關鎮衛生所,經值班醫生診斷,傷者左腿膝關節因外力導致骨折。
有目擊者親眼看見傷者倒地後,被莫泰仁奮力跳躍踩踏其雙腳膝部。情緒似乎有些失控,全然不顧圍觀群眾的勸阻對昏迷傷者施暴。
“兩位警官,這份訊問筆錄沒有供詞?”方婕雖然早就知道莫泰仁當時沒有解釋自己的行為,但沒想到訊問筆錄竟沒有一句供詞。
“莫泰仁從被警方控製一直到入獄,沒有說過一個字!我們是根據目擊證人的證詞,確定了嫌犯故意傷人的罪行,才決定零口供辦案。當時,局裏請專家對莫泰仁的身體和精神狀態進行全麵檢查和評估,認為莫泰仁是在神誌清楚意識清晰的狀態下施暴攻擊路人。所以提請法院,對莫泰仁進行嚴肅處理,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豐警官理出一份精神評估報告。
方婕看了一遍,莫泰仁在施暴過程中,隻針對傷者進行暴力攻擊,對上前勸阻的群眾卻多次避讓。顯然,他的攻擊目標明確,頭腦十分清醒,並未傷及他人。
令方婕感到無奈的是,多位目擊證人目睹莫泰仁施暴攻擊傷者,卻沒有一位證人,能說清這場暴力事件的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