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朋友給我講了這樣一件事:在路邊看到一個4歲左右的小女孩嚷嚷著說自己口渴,要喝水,可站在她身旁的媽媽卻隻是冷冷地回了句:“現在知道口渴了?沒有水,給我渴著!”
這時候小女孩已經急哭了,可媽媽繼續不為所動地對她說:“這就是你剛才讓我買棒棒糖吃的代價。記住,自己做了什麽選擇,就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聽完媽媽教訓小女孩的全過程,朋友才搞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後果:剛才母女倆到超市買水,小女孩卻吵著要買棒棒糖。媽媽告訴她:水和棒棒糖隻能買一樣,買了棒棒糖就沒錢買水。媽媽現在不給小女孩水喝,就是為了懲罰她剛才要買棒棒糖。
懲罰並不能讓孩子學會負責
通過懲罰讓孩子吸取教訓,看似很有原則,其實做錯了。讓孩子學會對自己的選擇負責,這位媽媽的做法在生活中並不少見。
讓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最重要的前提是應該用孩子能夠理解的話語和邏輯去跟他說清楚。就像這個媽媽,對一個4歲的孩子說“自己做了什麽選擇,就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讓她理解其中的因果邏輯,是不是要求太高了呢?
和很多家長一樣,這個媽媽沒搞清楚:學會承擔責任,對孩子來說是個成長過程;更重要的是,我們不能錯把懲罰等同於教孩子負責的手段。
為了懲罰孩子吃糖,就不給她喝水,除了讓孩子感到難受、害怕,我想不出來有任何好處。
很多人可能覺得:孩子吃糖是對身體不好,媽媽讓她長長記性有什麽不對?
我能理解這個媽媽讓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急切心理,可是這樣的辦法、這樣的說理方式,其實達不到她的教育目的。
作為一個孩子,想吃糖是她的天性,並沒有錯!相比之下,這個媽媽想教孩子負責是真的,但挖了個坑讓孩子跳也是真的。
爸爸媽媽們一定要明白:教孩子負責和懲罰孩子是兩回事。
不想讓孩子吃糖,有一千種更有效的辦法。但懲罰隻能帶給孩子負麵感受,就像那個情緒崩潰的小女孩,她在當時最強烈的感受,可能就是媽媽很凶,自己很渴、很難受。下次再路過超市,她可能真的不會再要棒棒糖了,但這並不是因為她理解了“責任”,而是因為心理的恐懼和身體的痛苦,讓她對這件事產生了深刻的陰影。
當孩子還小的時候,這種方法可能還會奏效;但隨著孩子的長大,這種方法越來越沒效果,孩子會越來越不在乎,變得越來越難以管教。
因為痛苦讓孩子覺得:我已經付出了代價,這就很公平了。
用懲罰代替教育,孩子記住的永遠隻是懲罰。
家長怎麽做,孩子才能學會負責
任何教育方式,都不應該以限製孩子當前的生理需求為前提。
渴了不讓喝水、餓了不讓吃飯、困了不讓睡覺,這種讓“長記性”的方法,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根本不會讓孩子理解自己錯在哪裏。
想教孩子負責任,就要讓他明白:責任是什麽,怎麽做才是負責。
比如我們周末帶年糕出去吃飯,他要是把餐廳地板弄髒了,我就會要求他自己清理幹淨。一開始他不肯去做,我就讓他在旁邊看著我是怎麽收拾的,然後告訴他:“因為我是你的媽媽,我要對你負責,所以你把它弄髒了,我得幫你收拾,但是我更希望你能對自己負責。”
年糕很喜歡吃口香糖,我們就和他約定晚飯後可以吃。有的時候他白天想吃,我就會先說清楚:“一天隻能吃一顆,你確定要現在吃嗎?”雖然一開始他還不是很理解,會說“我確定現在就要”,但是這顆吃完了之後,不管他怎麽耍賴,我們都不會妥協,這就是作為家長幫他理解負責的方式。
還有個媽媽問我,她希望孩子能每天自己收拾玩具,但是用了各種方法都沒有效果,該怎麽辦。
想讓孩子“自己收拾玩具”,其實也是希望他能對自己負責。
我告訴她:造成這些的原因可能是他沒有感受到不收拾玩具的後果,他知道反正最後媽媽總會幫他收拾的,甚至他根本就沒覺得這是他的責任。
然後我給她講了一個故事:一位美國媽媽有好幾個孩子,每個孩子的玩具都很多,可沒人願意自己收拾。她就想了個辦法,用一個大吊籠做了個“玩具監獄”。每天孩子睡下後,沒有收起來的玩具就會被關進這個監獄,一個星期不能再玩。
我建議她參考一下這種做法,嚐試從結果上來約束孩子。同時我還提醒她,如果孩子因此哭鬧,她可以用別的方法安慰孩子,比如陪他玩、給他看別的書或者玩別的玩具。千萬不要孩子一哭就心軟,或者變本加厲地指責嘲笑。
我們要做的,隻是讓他理解:我要自己收拾好玩具,不然明天就不能玩了。
在教會孩子負責上,我們要做的,就是用行動讓孩子看到責任,用堅持幫他理解不負責的後果,用結果形成約束力。
既要有和善的態度,又要有堅定的引導,這不也是育兒的本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