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活著就要奮鬥,我偏要無所事事。

作為一個大齡無業青年,沒有老婆,還沒孩子,甚至沒有家庭。

在北城這個物欲橫流,紙醉金迷的大都市裏,鄭君可以說是完完全全的孑然一身。

他把過很多的妹子,可那些都不是他的妹子,對她們,他沒有愛,隻有身體的欲望。

他有過很多的兄弟,可那些都不是他的兄弟,對他們,他沒有情,隻有金錢的欲望。

每當夜深人靜,每當半夜酒醒,每當那些濃妝豔抹的女人和假裝客套的男人們離開之後,他就會關上燈,一個人,坐在牆角落裏,點上煙,看著煙頭在黑暗中一閃一閃。

每當這時,他的腦海中就會想起一個人。

想起這個人的時候,他的嘴角就會泛起笑容。

這輩子,沒有這樣思念過什麽人,唯有你,梁哲。

鄭君歎了一口氣,眉頭一皺,狠命地抽了幾口煙,他拿出手機,翻看起了通訊錄,他翻到了那個早已爛熟於心的號碼,備注的名稱是‘哲哥’。

跟往常一樣,他的手指點了一下撥打按鈕,然後迅速關掉,再撥打,再關掉……

鄭君脫掉了上衣,煙火的閃爍中,可以看到他的胸口上一道長長的傷疤,從左胸一直延伸到右肋。

從小就是個頑劣的孩子,從小就沒了父母,在那個窮鄉僻壤的地方,他憤怒地握緊了拳頭,從很小的時候,他就已經知道,他除了拳頭,一無所有。

誰笑他,他打誰,他瞅他,他打誰,誰敢罵他一句狗雜種,他肯定會把那人打的頭破血流,直到他跪在地上喊爸爸為止。

他的嘴角掛著鮮血,他仰頭長嘯,在拳頭的碰撞當中,少小無依的鄭君,找到了他做人的尊嚴。

從本村打到鄰村,從鄰村打到周邊,從周邊打滿一個小鎮。

在十五歲之前,小鎮上的人沒有不認識他的,他是出了名的不要命。

不要命的人,誰不怕,況且,他還那麽小。

蹲局子是家常便飯,甚至到最後鄉鎮派出所的民警都和自己混熟了,見著還相互罵個俏皮話,不為別的,就因為鄭君這個人,他夠仗義。

累累的傷痕就是他的標簽,不屑的笑容就是他的符號。

他走在路上,呼朋引伴,他走在路上,身後一群人跟著。

他本來沒有什麽前途,他本來的歸宿就應該是某一天下手重了打殘或者打死了一個人,然後長久地呆在監獄裏。

他很清楚自己,也很明白他將要走的路,他不後悔,要後悔的話,他早就應該死在娘胎裏。

後悔來到這個世上,是懦夫的行為,後悔自己選擇的路,更是懦夫的行為。

作為一個眾人眼中的壞孩子,他用拳頭,為自己砸出了一條屬於他自己的必經之路。

說白了,這一切,都是因為他窮。

家庭的貧窮轉嫁到了他的身上,這個瘦弱的小孩不得不過早地站起身子,一步步扛著命運往前走。

鄭君回想過去,嘴角掛著苦澀的笑容。

他從沒想過自己可以考上大學。

因為無父無母,所以他享受了不用教學費的待遇,可那是他所期望的嗎?

絕對不是,如果有錢,他希望狠狠砸在校長那張油光滿麵的臉上,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卑躬屈膝,受盡白眼地在教室的最後一排假裝睡覺。

所有學生都在聽講,記筆記,他假裝睡覺的心情是如此的心酸。

那僅剩的一點拳頭換來的尊嚴正在慢慢被吞噬。

他豁然起身,將課本狠狠摔在課桌上,然後揚長而去。

課堂中幾個不想學習,但又不敢逃課的人望著鄭君那瀟灑離去的背景,不由地讚歎一聲:好酷!

好酷?!

鄭君快速離開教室,轉身避到牆角,眼角瞬間泛紅,此刻的他,根本沒覺得自己酷,他隻想好好哭。

可身旁卻沒有一個肩膀。

嗯,從來就沒有過肩膀……

鄭君深吸了一口氣,點上煙,放肆在校園裏晃**著。

這個孤單的背影,這顆倔強的靈魂,這具生猛卻又脆弱的身軀,如果不是很意外地收到了梁哲的互助書信,如果不是收到了梁哲一次又一次,沒有放棄,從未間斷的互助書信,如果不是認識了一個名字叫做梁哲的同城高中生……

鄭君的一生可能真的最終會結束在監獄裏。

鄭君還記得第一次收到梁哲的互助書信的時候,他嘴角泛起的那絲嘲笑,那時的他根本就沒有想過要回信,直接將那封信扔進了垃圾桶……

第二次,還是垃圾桶,第三次,依然是,第四次,他忽然急著上大廁,用那封信擦了屁股,第五次,卷了煙……

直到第六次,鄭君的眉頭才輕輕皺了起來。

第七次,他竟然有些迫不及待地打開了信,雖然他依然沒回。

第八次,他焦急地等待著。

第九次,他握起了筆,試著寫回信,試了一次又一次,最終還是沒有回。

第十次,他終於回信了,信裏隻有三個字:我看了。

從那時起,一周一封信,直到鄭君考上高中,考上大學,直到他和梁哲真正見麵,在同一所大學中,笑著打招呼,從未間斷……

煙霧緩緩升起,將鄭君的身體包裹,同時包裹住的,還有他眼角流下的淚水。

因為我們無法進入一個人的內心,所以根本就不會了解到,那些看似頑劣的青年,那些看似冷酷的表情,那些看似瀟灑的背影,他們的內心深處都隱藏著怎樣的秘密。

如果可以選擇,誰會做一個眾人唾棄的壞人?

如果不可以選擇,除了成為壞人,無路可逃……

命運這張大網將瘦的,胖的,高的,矮的,窮的,富的,美的,醜的,將所有的人,緊緊網在裏麵。

瘦的也會笑,美的也會哭,高的也憂傷,醜的有時美滋滋……

人生百態,在命運的網裏麵,重複地上演,一遍又一遍,上演數千年。

一個人那短暫的幾十年,在時光的銀河中,是如此渺小,如此卑微。

我與你生在一個時代,已經是有緣,我與你同一個國家,已經是有緣,我與你同城,更是有緣。

最有緣的是,我與你擦肩而過,而你我並不知道。

而我與你能夠相見並相識,是多麽多麽有緣……

有緣到如同中了百萬彩票。

可讓人悲哀的是,相見並相識的兩個人,並不珍惜。

人們的心裏,隻有自己。

倘若愛讓你我結合,那分手便是世界上最大的罪孽。

留在心裏的,除了回憶,統統帶走。

願從此相見成路人,願從此永不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