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局蹙眉,“你是說死者被關進過這個籠子裏。”
“嗯。”我肯定點頭,“從籠子的大小高度來看,別說是個十四歲女孩,就是成年女性也裝得進去。”
張弛打岔,“那條大黃狗不小,這籠子不會是狗籠子吧?”
“是什麽籠子無關緊要,重點是受害人被關進去過。”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我走到籠子旁用力抓取了三根滿是鏽跡的鐵條,回來後把手心遞給段局看,“這就是我說的空白區,不出意料,和死者手心的痕跡完全一致。”
“這麽說來不會有錯了。”
“嗯,絕對不會有錯,這就是咱們要找的現場。”
段局冷著臉,很凝重,“你剛剛說第三命受害者是從何得出的結論?”
“很簡單,局裏一顆,現場兩顆,而我們接觸到的受害人隻有兩個。”
“要加快破案速度,盡早抓住凶手,受害人數不能再上升了。”嚴肅之餘段局斜起眼角掃了我一眼,微微一樂,“你小子,有進步啊!”
被段局誇了,心裏竊喜,畢恭畢敬地回道,“段局功勞。”
過去拂曉,就是黎明。
在日出還未升起的時候,天際線上泛起了淡淡的白。
除了現場內發現的血跡、腳印和指紋等證據外,我們還在蘆葦**裏發現了兩組輪胎印,單個寬度21.5cm,並且兩個車印的間距不超過1.5m,對車小有研究的一位同事猜測說應該是一輛緊湊型轎車。接著張弛指著車印的深度和周圍泥土的濕度判斷,“應該是昨天夜裏留下的,可能是凶手用來拋屍的移動工具,或許第三名死者就在車上。”
我順著蘆葦**向棚戶區方向望去,“這就要看交警部門的協查結果了。”
早上七點,天氣終於暖了起來,但溫暖的陽光並沒有卸下我們的疲憊,反而讓我們的眼楮變得更沉。所以我們開始衝泡咖啡,就在這個充滿血腥味的大院裏,一口麵包片,一口咖啡地吃著。
“沈毅呢?”廖大國大步走來。
“在這!”
“你跟我回局裏一趟,有新線索。”
我從地上站起來,追在廖大國後麵,“啥新線索?”
廖大國頭也不回地說,“孫曉萱報案說高曉東劫了她鄰居。”
她鄰居?
我脫口而出,“韓明?”
廖大國點頭。
“不是有人守著嗎,怎麽還能出事兒?”我問。
“這事兒怪我了,人手不夠用,我就把人調了回來。”
說完廖大國又叮囑我小心一點,路滑,而且坑坑窪窪的,別再崴了腳,局裏現在都指著我幫著破案呢。
越過蘆葦**我們上了車,廖大國一路疾馳很快就回到了安東分局。在刑警大隊的接待辦公室裏我們見到了孫曉萱,還有她的媽媽,目光渙散,注視著冷冷冰冰的地麵。看到我走進來,孫曉萱就像是抓到救命稻草一樣,把自己的遭遇一股腦地告訴了我們。
對於這個女孩的遭遇我們無比同情。
廖大國安慰她,“如果高曉東真的是凶手,我們不會讓他逍遙法外的。”
“韓大伯是個好人,就像我的爸爸一樣,要不是為了保護我他也不會落到壞人手裏,所以你們一定得幫幫他。”
“現在你就帶我們去你家,我們需要到你家裏看一看。”
“嗯。”
我們領著孫曉萱走出刑警大隊辦公室,在經過敞開著門的法醫室門口時,孫曉萱忽然停了下來並向裏麵張望著。
不久,她說,“那不是金福嗎?”
“金福?”
“就是韓大伯丟的那條狗。”
廖大國立馬給我傳遞了一個不可思議的眼神,隨後就問孫曉萱怎麽就確定這是韓明家的狗。孫曉萱回答說上小學的時候韓大伯就經常開車帶著她和金福去兜風,她和金福的關係很好,所以應該不會認錯。
“金福肚子上有塊灰色胎記,很好認。”
“沈毅,去證實一下。”
接受到廖大國的指示,我走進法醫室裏觀察狗腹,還真的看到一塊灰色的圓形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