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時期,東海郡有一個非常孝順的媳婦,名叫周青。雖然家中貧困,但她仍然全心全意贍養婆婆。如果遇到家中缺錢,糧食不夠吃的情況,她寧願自己不吃,也要先讓給婆婆,讓婆婆吃飽;如果遇到婆婆生病,她就盡心盡力侍候,哪怕自己再苦再累,也要等到婆婆睡著後,自己才去休息。
婆婆看在眼裏,疼在心裏,可是她沒有多餘的錢財幫助媳婦,而且身體多病,經常需要媳婦的照顧,她想了很久,最後痛下決心:
“媳婦辛辛苦苦地贍養我,又要花費錢財,又要付出精力。這樣長此以往,她自己的身體也會吃不消的。我已經老得不行了,哪能因為愛惜這風燭殘年而苟活,卻長期地拖累她這麽年輕的女子呢!”
於是婆婆便上吊自殺了。她的女兒一貫對母親不好,又對母親偏袒媳婦感到不滿,就到官府告狀說:
“這個媳婦殺了我的母親。”
官府聽說,不分青紅皂白,就把這媳婦抓了起來,媳婦當然堅決不承認。官府卻認為她在說謊,於是就用酷刑拷打審訊她。這孝順的媳婦畢竟是女人,怎麽承受得了酷刑的痛苦呢?
萬般無奈之下,她隻得自己捏造了犯罪事實,訴說自己因為贍養婆婆太辛苦,就將她掛在梁上吊死了。於是太守就按照殺人罪判處周青死刑,按法律應當斬頭處死。
當時於公擔任管理監獄的小吏,他向太守進言說:
“這媳婦曾經贍養婆婆十多年,因為對婆婆孝順而名聲遠揚,有著這樣一個名聲的媳婦,一定不會殺死婆婆的。”
太守卻說:
“你不必多言,她自己都已經認罪了,說明事實如此,她應當被處死。”
於公據理力爭:
“你們酷刑逼供,她一個弱女子,如何經受得住?肯定是屈打成招。這件案子應該重新審理。”
太守道:
“此事我就這樣處理了,你就少多管閑事,還是回去管理好你的犯人吧。”
於公無計可施,就抱著那可憐女子的供詞,在官府門口痛哭一場,無奈離去。
太守於是發下令牌,將命犯周青午時三刻砍頭處死。捕快領命而去。
時辰已到,官府的車子押著周青向刑場駛去,刑車上插著十丈高的竹竿,上麵懸掛著五種顏色的長幅掛旗。她對著眾人發誓說:
“今天向天發誓,我沒有殺害我的婆婆。可是官府酷刑逼供,我不得不招認自己沒有犯過的罪行。如果我周青真的有罪,我心甘情願被殺,那麽行刑之後,我的鮮血就應該順流而下;如果我周青死得冤枉,那麽行刑之後,我的鮮血就會倒流向上,一直流到旗杆上。”
午時三刻一到,劊子手便揮刀砍頭,周青的鮮血呈現青黃的顏色,並且那血沿著旗杆向上流到了頂端,最後才沿著旗幟流了下來。圍觀的人都覺得很驚訝,他們議論紛紛,覺得周青一定是被冤枉死,否則她的血就不會倒流。
奇怪的是,從那以後,東海郡內就開始連年大旱,三年都沒有下雨。後來,原先的太守調走了,接任的太守剛剛上任,於公就向他訴說:
“三年前那個孝順的媳婦本不應該死,是前任太守將她屈打成招,讓她背負殺人的罪名,她是含冤而死的,這就是造成郡內大旱的禍根啊。”
太守聽說,立刻命人備好車馬,親自前去祭奠那孝婦的墳墓,為她平反昭雪。後來官府還在周青的墳墓上豎起了孝順碑,碑上詳細記載了她生前的事跡,用以表彰她的孝順。於是天上立刻下起雨來了,這一年當地糧食獲得了大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