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本想引進玉泉山莊的作物種子,楊凡根本就不可能答應,就是他想答應也沒辦法,因為所有的空間植物都有一個特性,後代會急劇退化,隻要不繼續使用空間靈泉育種,第二代第三代就會退化成普通植物。

 當然,這個特性對於楊凡來說反倒是一件好事,不用擔心空間植物種子的外流問題,哪怕是有人想盡辦法弄到空間植物的種子,也種不出空間植物。

 其實,如果楊凡願意,他還是有辦法和其它公司合作的,比如直接出售用空間靈泉浸泡過的種子,有空間植物不會遺傳的特性,出售育種後的空間種子效益應該很不錯。

 可惜,楊凡壓根就不願意那麽幹,與珍貴的空間靈泉相比,出售種子換來的那一點點利潤根本就不值一提,除非一粒種子能賣到幾百上千塊。

 一粒種子賣成百上千塊,而且還是不會遺傳的種子,估計沒有人會買,就是有人買,楊凡仍然也不打算賣,有一株野花都能賣到十萬塊的成交記錄,哪怕一粒種子賣一萬塊錢還是不劃算!

 楊凡不願意出售種子,山本哪肯罷休,死磨硬泡,說什麽也要和玉泉山莊合作,哪怕是按照股份合作也行,由山本會社出人出力出地盤,玉泉山莊隻需要出技術,獲得的利潤按照比例分成。

 楊凡其實對拓展國外市場也不是沒有興趣,隻是他不願意讓山本白白分自己一杯羹而已,如果他願意,種出多少空間植物都不愁賣,絕對的賣方市場,根本就用不著山本會社所謂的銷售資源。

 倘若楊凡想開辟島國市場,完全可以自己到島國去租一塊土地搞種植,也可以直接把玉泉山莊種出來的蔬菜瓜果運到島國出售,和山本會社合作隻會白白損失自己的一部分利益,非常的不劃算。

 “美奈子,你可以告訴山本先生,如果他有心和我們玉泉山莊合作,就等下次我們舉行招標會的時候參加競標吧,隻要山本會社能拿到我們玉泉山莊合作商的名額,我們玉泉山莊保證一視同仁,給山本會社和其它合作商同等的待遇。”

 美奈子翻譯了楊凡的話之後,山本立刻就提出了他的疑問,一是問玉泉山莊什麽時候進行招標,二是島國距離華夏太遠,如果是和其它合作商同等待遇,中間產生的運輸費用算誰的?

 “什麽時候舉行招標,這要看我們運營總監的安排,估計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因為我們玉泉山莊上次招標才沒多久,和15家合作商簽訂的合同也是一年,如果近期不增加合作商名額的話,最少也要等到合同期滿才能舉行下一次招標。”

 “至於中間環節產生的費用,我們玉泉山莊有明文規定,不管合作商距離遠近,中間環節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合作商自己負責,我們玉泉山莊不管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