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廳圖

  例言

  澎湖廳輿圖表

  澎湖廳輿圖冊

  澎湖廳嶼圖險要說

  ·澎湖廳圖·

  

  ·例言·

  按輿圖首重疆界,而澎湖四麵距海,唯東水程三百裏可達台灣,西水程四百二十裏即界金、廈;而南北汪洋大海,渺無際涯,難以疆界定。其次坊裏、山水、城〔池〕、衙署、鋪舍、防汛,均為至要;而澎湖則〔有〕澳社而無坊裏之名,有衙署而無城池之而強飾之,是妄也!爰即其實在者詳而表之。

  ·澎湖廳輿圖表·

  

  

  

  ·澎湖廳輿圖冊·

  「禹貢」曰:『九州島攸同,四澳既宅』。「釋文」雲:『隩與澳同,水隈也』。蓋言九州島底定,凡水隈之地皆可安而居也。澎湖人民依水為家、傍涯作室,非澳而何哉?若夫社,即內地所謂裏是也;澳社之與坊裏,名異而實同。自康熙二十三年平台而後,招來安集,以漁以佃,人始有樂土之安而澳社具。時澳僅有九;至雍正五年人物繁庶,又增嵵裏、通梁、吉貝、水垵四澳,遂十有三澳,共七十二社,圖列於前。

  澳社

  島嶼

  山水

  防汛

  道裏

  ·澳社

  東、西衛澳(自廳治文澳社起。下仿此):文澳社(舊名暗澳。廳署暨書院在此)、媽宮社(協營各官衙署暨廳倉、街市在此。內港乃商哨灣泊之所。距廳治陸路三裏)、小案山社(陸路五裏)、火燒棚社(陸路三裏)、紅毛城社(相傳紅毛作城於此,■〈土遣〉址尚在。陸路一裏)、大案山社(陸路三裏)、東街社(陸路四裏)、蚱腳嶼社(陸路六裏)、西街社(陸路四裏)、後窟潭社(陸路五裏)。

  嵵裏澳:嵵裏社(此社於雍正五年從東、西衛分設為澳。北風時,可泊舡隻。陸路一十九裏)、風櫃尾社(陸路二十二裏)、井仔垵社(陸路十六裏)、豬母落水社(北風可泊船。陸路十五裏)、雞母塢社(陸路十三裏)、鎖管港社(陸路十三裏)、鐵線尾社(陸路十一裏)、菜園社(陸路四裏)、石泉社(陸路三裏)、前寮社(陸路一裏)、虎井社(水程二十裏)、桶盤社(水程十六裏)。

  林投澳:雙頭掛社(陸路八裏)、烏嵌社(陸路九裏)、隘門社(陸路十裏)、林投社(陸路十二裏)、尖山社(陸路十六裏)、文良港社(陸路二十裏)、太武社(陸路九裏)、西溪社(陸路十一裏)、東石社(陸路十裏)、港底社(陸路九裏)。

  奎璧澳:大城北社(舊有紅毛城,今基址已廢。距廳治七裏)、紅羅罩社(陸路十二裏)、湖西社(陸路十六裏)、湖東社(陸路十七裏)、南寮社(陸路二十裏)、果葉社(陸路二十三裏)、地寮社(陸路二十三裏)、白猿坑社(陸路二十二裏)、青螺社(陸路十七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