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融資起源於過去的典當行。每當在電視和影片中看到過去黑漆漆的大門口懸掛著一個大大的“當”時,讀者就知道,這就是典當行,舊社會稱之為當鋪。為了渲染氣氛,這當鋪後麵必定有一個昏暗的店堂、高高的櫃台,並且坐著一位麵孔冷漠而神秘的朝奉先生。不用說,又一個缺錢用的“倒黴鬼”送上門來了。

有了這樣的先入為主,讀者很自然地就會把典當與窮困潦倒、放高利貸聯係在一起。如果不到萬不得已,來者是不會走到這一步的。

但同樣顯而易見,如果撇開典當的乘人之危,典當融資確實是解決小微企業資金來源的一條好渠道,它最突出的是來錢快。並且,典當和高利貸是完全不同的——典當是政府批準的融資渠道,規範、合法,利率和收費標準由政府規定,有書麵合同,發生糾紛可以去法院訴訟;而高利貸是非法借貸關係,利率隨意性大,發生糾紛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一個簡單道理是,小微企業要想從銀行取得貸款是很難的,其原因就在於銀行放貸需要有資信和擔保抵押,可是小微企業恰恰缺少這兩項。

不用說有些小微企業剛剛成立,根本沒有資信考核;另外一些小微企業雖然口碑很好,可是從來就沒有人對它們進行過信用評定,因為它們的規模太小,以至於被社會和許多部門所“忽略不計”了。再說了,小微企業前來借錢,本來就是缺少資金和人脈關係才來的,現在要它找擔保,它又到哪裏去找有實力的擔保呢?

可是,自從有了典當融資後,這個問題就解決了。與其他融資方式的繁瑣過程相比,典當融資的最大特點是來錢快,可以做到一手交貨、一手交錢,沒有什麽比它更快的了。

例如,即使小微企業能夠得到銀行貸款,也會要求進行抵押擔保;而抵押財產的過程就涉及到財產評估、公證、保險、登記等一係列手續,對於急等著錢要用的小微企業來說,堪稱遠水救不了近火。更不用說,小微企業的一大特點就是靈活,最討厭這種穩穩當當的“踱方步”行為,遇到脾氣急躁的老板,不被急死還要被憋死。

而如果你有合適的物資去進行典當,幾個小時甚至隻要幾分鍾就可以拿到實實在在的資金用於生產經營周轉;而一旦資金得到緩解,又可以隨時贖回自己的典當物資。在這其中,除了支付一些必要的費用外,錢貨兩清,皆大歡喜。

正因如此,典當融資在小微企業解決資金周轉困難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數據表明,我國從2006年起,整個典當業務中服務中小企業的典當融資比重就超過典當總額的一半,廣泛地被用在應急支付貨款、盤活存量資產、個人創業等方麵,範圍涵蓋房地產、機械加工、建築裝潢、服裝加工、流通貿易、商業服務、高科技等50個行業。

靈活方便是典當融資的最大特點,也是不同於其它融資方式的行業性特征。這種靈活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麵:

一是當期和當費靈活

當期最長不超過半年,但小微企業的典當融資既可以在當期到期之前贖回,也可以在當期到期後雙方約定繼續續當,非常靈活。並且一般來說,典當行是很樂意續當的,隻要你按期交清各期費用就行。

至於當費,也可以根據當期長短、當物風險大小、業務淡旺季、資金緊張情況、雙方業務頻率、通貨膨脹因素等靈活協商,隻要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高費率範圍就行。

一般來說,當費包括公證費、評估費、每月的當金利息及相關服務費三項。公證費是交給公證部門的,評估費是交給評估機構的,金額都不大。典當行每月收取的利息,國家規定的標準是3.2%,再加上其他一些服務費用在內,一般為每月3.2%至4.0%。

二是當物靈活

除了《典當行管理辦法》規定不能作為當物的財產,其他一切財產都是可以經雙方協商同意作為當物,可謂“百無禁忌”。

三是手續靈活

隻要當物貨真價實,典當融資的手續就非常簡單,一般可以當場領取質押貸款,不用辦理其他借貸手續。即使遇到有些當物需要鑒定才能確定價值,典當行也會在最短時間內辦完這一切,決不會久拖不決。

正因如此,典當行業這些年在我國有了迅速發展,吸引了一大批信譽好、資產優、實力強的企業和投資者進入,典當方向早就從過去的“救窮”轉向了“救急”。

從這個角度看,小微企業通過典當渠道融資,不必顧慮有什麽難為情,重要的是要能解決問題,充分發揮好這種“第二銀行”的功能才是。

徐老板這幾天手頭非常緊,他想如果現在有人一下子借給他50萬元,這資金周轉問題就解決了。可是他又到哪裏去弄這50萬呢?想來想去,他想到不如把自己原來用於投資的那套房產賣掉,這樣就全盤皆活了。

於是,徐老板找到一家房產中介公司,實話實說道,因為自己急等著錢用,所以想把這套房子掛牌賣掉,價格低一點也能接受,關鍵要來錢快。

聽了他的介紹,中介公司建議他是否可以考慮典當融資:先把房屋抵押給典當行,然後如果真的需要售房,再慢慢地尋找買家,爭取能賣個滿意的價格,避免價格損失。

中介公司估算下來,他這套住房的實際價值在110萬左右,而他現在隻需要用款50萬元,不到房價的一半,遠遠沒有超出住宅典當融資80%的放款上限,所以完全行得通。

徐老板同意了中介公司的建議,並請教他們如何辦手續,因為歸根到底,他無所謂賣不賣這套住宅,關鍵是急等著錢用。正巧這家中介公司與典當行是戰略合作夥伴,所以徐老板隻要帶著身份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直接去典當行就行了。到了典當行之後,徐老板把證件遞上去,典當行一個電話打到中介公司,委托中介公司出具“評估谘詢意見”,實際上就是問問這套住宅值多少錢,很快就順利地支付了他所需要的50萬元。

而僅僅半個月過後,中介公司就為這套住宅找到了合適的買家,出價比徐老板原來想賣的價格整整高了12萬元。於是中介公司問徐老板,這套住宅還想不想賣了?徐老板本來也無所謂賣不賣,因為他的燃眉之急已經解決了,但一想到中介公司在這過程中“盡善盡美”的服務,他覺得不賣有點不好意思。不管怎麽說,這套房產賣出去後也能讓中介公司多賺幾個錢,算是自己給他們的報答吧。再說了,這個價格他覺得很滿意,以後說不定房價要降,過了這個村也就沒這個店了。綜合以上考慮,他做出了出售的決定。

這樣一算下來,可謂三方都得益——徐老板順利地得到了緊急周轉用的資金,並且房屋還多賣了12萬元,扣除在此期間的當金利息、公證、評估等綜合費用1.72萬元,“純利潤”超過10萬元;中介公司也是兩頭賺錢,既賺典當融資的手續費,又賺房屋出售的中介費;不用說,典當行當然也是賺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