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持股是一種有效的融資方式,無論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都適用。從本義上看,員工持股計劃(簡稱ESOP)是通過讓員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和期權,從而達到一種長期激勵作用;但實際上,由於員工持股計劃需要內部員工認購本公司部分股權,所以還能起到出資人出資的作用。
上市公司中的員工持股策略,主要是為了讓全體員工享受到公司過去的發展成果。按規定,公司可以在新股發行時一次性申請發行員工股票,以後在公司發行股票時就不能再安排了。
員工股發行數額不能超過社會公眾股發行額度(A股)的10%,人均不得超過5000股,從該公司新股發行上市之日起半年後上市流通。小微企業大多數是非上市公司,對非上市公司如何實行員工持股,就沒有這麽多嚴格規定,可以由企業自己做主,但這其中也是有許多講究的。
員工持股計劃是舶來品,一定要適合我國企業文化和你所在的小微企業特點,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具體地說,是指在融資功能以外還要具有高層管理人員股權激勵、中層管理人員期權激勵、普通員工虛擬股票激勵才行。為此在具體設計製度時,應當谘詢專業律師,以免產生遺留問題。
員工持股可以有多種多樣的形式,但從融資角度看主要有以下兩種:
員工持股會
員工持股會的出現,最早是為了規避法律問題。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股東應該在2人以上、50人以下;證券法雖然沒有對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作出上限規定,但如果要把成千上萬名員工都作為公司股東來對待,在實際操作中非常煩瑣。
既然這樣,把這些企業內部員工組成一個員工持股會,把員工持股會當作一個股東來對待,問題就變得簡單多了,並且並沒有違反其實質。
容易看出,企業一旦成立了內部員工持股會,就可以把它當作一個具有法律意義的社會團體法人來對待,在內部作為公司法人股東出現。當然,持股會中內部員工的持股必須達到一定比例,例如20%以上。這樣,如果將來公司上市,員工持股會就能享受到公司改製和發行股票上市後的資產增值,從而帶動持股會中所有員工共同富裕;如果公司不上市,也不影響通過這種方式為企業融資,可謂一舉兩得。
員工持股會會員都是其股東,但會員個人不直接享有公司股權,而是以工會社團法人等名義來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代表持股會全體會員行使股東權利。其資金來源於員工出資和持股會的投資收益。
員工基金計劃
員工基金計劃與員工持股會有點類似,但由於公司沒有上市或將來不可能上市,所以具體做法和員工持股會有所不同。
員工基金計劃是通過員工用現金出資組成一隻基金,然後將基金資產委托專業投資公司進行運作。這時候,這種基金運作當然是可以獨立進行的,但也可以與公司股票回購計劃和員工持股計劃結合起來操作。實施員工持股融資、需要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聘請專業谘詢機構參與計劃製定
實行員工持股計劃涉及到方方麵麵的關係,對於小微企業來說確實有些力不從心,所以要聘請富有專業經驗和人才優勢的谘詢機構參與,才不會留下後遺症。如果企業有工會,應該讓工會也積極地參與其中。
二是科學確定員工持股的份額和比例
每個員工在企業發揮的作用不同,工齡長短也不一樣,甚至還有親疏關係,所以隻有科學確定每位員工的持股份額和比例,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積極性;同時,也才能確保這項具有融資功能的政策得到真正推廣。這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項目的是,要通過這種措施留住企業骨幹人才。
三是製定詳細的實施計劃
其中最重要的是製定員工持股章程。章程內容主要應該包括,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原則、範圍、管理機構、財務政策、分配辦法、員工責任和股份回購等。
總體來看,小微企業尤其是處於初創期的小微企業,特別是以人力資源為主的小微企業如互聯網企業等,如果資金比較緊張,又想留住人才,這時候就應該首先考慮盡快實施內部員工持股方案,既解決融資問題,又解決調動核心人才工作積極性的問題。
相反,如果你的資金比較充裕,企業類型主要以資金實力為主,並且核心人員的離開並不會影響到你公司的正常運作如房地產開發企業,說穿了就是核心人才離開後不會成為你的競爭對手,這時候就更適合於通過發放工資、設定短期獎金、設定短期業績目標等等,來調動員工積極性,不用非得采取員工持股計劃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