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委托貸款名義上稱為貸款,實際上屬於民間借貸,是一種合法的、創新的民間融資渠道。所以,這裏放在“債券融資”一章中敘述。
所謂個人委托貸款,就是民間借貸雙方通過銀行中介來確立借貸關係。說得更通俗一點就是,出借人雖然願意把錢借給你,可是你和你的企業名不見經傳,甚至還處於創建過程中,信譽和效益什麽的一切無從談起,直接把錢交給你覺得風險太大,所以先把錢交給銀行,委托銀行貸款給你;銀行作為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要求,把貸款發放給你,並且代表委托人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
容易看出,與普通的民間借貸相比,個人委托貸款實質上就是多了一個銀行的中介(俗稱“過橋”),通過銀行這塊金字招牌來促成民間借貸的順利進行。
個人委托貸款在國外是一種很成熟的金融業務。我國是2002年民生銀行最早開始推行這項業務的,很快就在寧波、上海、南京等地受到小微企業的熱烈歡迎,可謂三方獲益:
對於出借資金的委托人來說,要想確切了解借款對象的信譽、償債能力並不現實,而現在通過銀行中介,由銀行出麵為自己進行這方麵的審核、把關,就要簡單、放心得多了。並且,委托人尋找投資對象有的能找到,有的不容易找,而現在通過銀行提供的信息來聯係貸款對象,輕而易舉地就化解了這個難題,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對於銀行來說,通過這種方式吸引資金投放給小微企業,既能滿足小微企業的貸款需求,又能開辟自身業務增長點。因為對於銀行來說,這項業務並不屬於授信業務,而是屬於收費性質的中間業務,不用墊付資金,不用承擔任何貸款風險,卻可以收到一定的服務費,又何樂不為呢?
當然,在這個過程中最高興的還是小微企業。從貸款利率看,委托貸款利率的依據是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貸款基準利率,上下雖有浮動,但幅度很小(相當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0.9倍至1.7倍),這就確保了融資成本要比民間借貸融資低得多。並且從貸款期限看,最低為3個月,最高可達3年。從理論上說,民間個人資本規模是異常龐大的,這就意味著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無比寬廣。
目前,個人委托貸款業務已經得到基本普及,開辦這項業務的商業銀行隻需向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是不需要審批的。具體名單有:民生銀行、建設銀行、中信銀行、華夏銀行、江蘇銀行、招商銀行、工商銀行、重慶銀行等。
那麽,小微企業又怎麽來申請個人委托貸款呢?其基本程序是:首先是你要找到合適的委托人,也就是可以借錢給你的單位或個人(也有的銀行不需要你自己找委托人,而是可以由銀行為你物色委托人,那麽這個過程就可以省去了)。如果這時候對方願意直接借錢給你,這就構成了民間借貸;如果對方覺得直接借給你不太放心,或者手續不規範,希望能通過銀行進行中轉,那就可以要求委托人向銀行提出個人委托貸款申請。
你在申請時需要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明、資金來源證明、貸款對象是誰;同樣地,你也要向銀行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明、法人代表證明和借款用途證明。不用說,借款用途要正當合法,並且不能流入股市。這樣,委托貸款關係就建立起來了。
從投資風險看,個人委托貸款的風險比民間借貸要低,但要高於銀行貸款。根據現行規定,如果是貸款人或委托人自己達成貸款協議的,這時候銀行隻起中介作用,所以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相反,如果貸款人或委托人是委托銀行牽線達成貸款協議的,則需要由銀行負責監督貸款人按時還款和追索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