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項目融資通常稱之為“公共私營合作製”,英文是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具體地說是,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或者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形成一種夥伴式合作關係;並且,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取得多贏效果。

容易看出,PPP項目融資主要是出現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並且是為了彌補BOT項目融資模式不足產生的。它最典型的結構是:政府部門通過政府采購形式,與中標單位組成特殊目的公司,然後簽訂特許合同,從而把這個項目交給特殊目的公司負責籌資、建設和經營。

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通常會與貸款銀行達成協議,向銀行承諾,政府將來會按照與特殊目的公司簽署的合同支付相關費用。

不用說,有了這樣的政府承諾後,特殊目的公司將來在融資時會非常方便,甚至一路綠燈。那麽,為什麽政府在這裏敢做出這樣的承諾呢?原因就是它可以通過給予的特許合同,從將來的建成項目中獲取長期收益。

這裏的所謂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標的建築單位、服務經營公司或對項目進行投資的第三方,共同組成的有限公司。

PPP項目融資模式最早是1992年在英國出現的,應該說發展曆史並不是太長,但發展速度很快,發展到現在,全球各國幾乎都在采用。並且從政府角度看,這種方式確實能節省資金(一般能節省17%至25%的經費),並且還能保質保量、加快進度、提高工作效率,幫助轉變政府職能。具體到我國,具體到小微企業來說,各種各樣的民間資本在政府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業務觸角已越來越廣泛深入。

容易看出,PPP項目模式脫胎於BOT項目模式,但是又超越了BOT模式。究其原因在於,BOT項目融資模式雖然應用最廣泛也最成熟,但這種模式下的談判過程太長,投標費用過高,這樣就使得投資人沒有了退路,並且給融資造成極大困難。而PPP項目融資模式,由於在融資方麵由政府擔保,而不是使用投資人的自有資金來安排項目,這樣就使得在資金安排、調度方麵要輕鬆得多了。

另外就是,對於政府來說,PPP項目融資能夠把更多的民營資本吸引到政府項目中來,既提高投資效率,又降低投資風險,還能轉變政府職能、減輕財政負擔,這是政府求之不得的事。當然,在這個過程中,民營資本要能確保“有利可圖”,尤其是在稅收優惠、貸款擔保、周邊土地優先開發權的取得方麵更為突出。所以,即使是小微企業,參與積極性也很高。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PPP項目融資要想取得成功,離不開以下幾項必要條件:首先是政府部門的有力支持,其次是健全的法律法規製度,最後是專業化機構和人才的支撐,這幾個方麵可謂缺一不可。

在這其中,小微企業可以做的是,以某個項目的分支或組團形式參與特殊目的公司,從中分得一杯羹。這樣做最簡單快捷,也最適合自身規模,更容易取得成功。

不用說,PPP項目融資的風險也是顯而易見的。所以,你必須充分了解整個項目的投資風險,並且知道哪些風險應該由自己來承擔,哪些風險是應該並且可以轉移給別人的。

老許這幾天心裏很煩躁。他在日本的一個遠房外甥,前幾天給他介紹一個項目,很適合他個人創業。說穿了就是來料加工,業務由那個外甥負責從日本提供過來,老許隻要領個執照,招幾個人,負責裝配就行了。

說起來這老許從單位內退已經五年了,一直在一家超市做保安。他過去一直想創業、自己“當老板,發大財”,苦於一直沒有合適機會,也沒有資金,所以隻好憋在心裏。但這個心思一直還在,並且可以說越來越強烈。

而現在機會來了,老許卻一籌莫展。因為他根本無法籌集到初期投資所需的至少30萬元啟動資金。雖然家裏也有20多萬存款,但那是全家省吃儉用,一分分省下來給兒子娶媳婦用的,誰也不許動。為此,他已經幾年沒有在家喝小酒了。況且,這些錢一筆筆都存在老婆的借記卡上,都是一年期,輪流續存。不用說卡密碼隻有老婆知道,就是借他個膽,也不敢把這筆“專款專用”給移作他用。都說這生意賺錢,但萬一虧了呢?那豈不是害了兒子娶不上媳婦?這孽可作大了!

第二天上班時,實在憋不住的老許把這件事情告訴了同事老周。反正保安上班也沒什麽事,就是在電控值班室裏坐著聊天、看報、喝茶,屁股坐累了,就出去那麽轉上一圈。

老周對他說,你一世注定幹不成大事:既然你看準了這個項目“包賺不賠”,那借錢是絕對劃得來的。

可老許還是一口拒絕了。他說,他這輩子都沒借過別人的錢,怎麽的也不能“晚節不保”吧。不行,不行。兩人無語。

第三天上班時,老周興衝衝地告訴老許說,辦法有了,你就等著發財吧。於是,老周一五一十地告訴老許具體辦法。

那天晚上老周回家後,吃晚飯時把老許的苦惱在飯桌上一說,兒子、兒媳婦馬上就給他提了一大堆建議。說是現在專門有這樣的機構,對這種個人創業可以實行“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原來是一種國際性的中長期貸款,說穿了就是國內要上某個項目,可是缺乏資金,於是由某個國際機構給你融資,幫助你建成這個項目並正常運營起來。國外機構之所以願意給你提供資金,關鍵不是看重主辦單位的信譽和財力,而是這個項目本身是能確保賺錢的。隻要這個項目“肯定能賺錢”,投資方現在對你進行投資,就不怕將來打水漂。

而現在這一做法,已經引進國內。也就是說,老許可以找一找社會上的投融資機構或者效益好的企業,隻要這個項目確實有利可圖,就不愁找不到願意提供這種項目融資的人。

在這裏,老許關鍵隻要做一件事,就是找到一個擔保方,擔保這個代加工項目將來如果不能正常運營、收益不好,願意承擔風險,就萬事OK了。不用說,這裏的這個角色,最理想的就是老許在日本的那個外甥,當然,其他人也是可以的。讓外甥做擔保的好處是,擔保之外還可以給他增加點壓力,讓他多多支持老許的業務,這樣就等於又增加了一道保險。

順便說一句,項目融資主要有兩種,一是無追索權,二是有追索權。無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因為貸款風險大,現在已很少見;有追索權的融資,就是投資人除了依靠項目收益回收投資外,還可以在這個項目的資產上設定擔保物權,並且要求與這個項目有關係的第三方提供各種擔保。也就是說,這樣一來貸款人的權益就有了可靠保障。

不用說,這對雙方都是有利的。對於對方來說,因為有了這種擔保,能夠更放心地和老許進行合作;而對於老許來說,因為提供了這種追索權,在尋找融資方方麵要容易得多。

而實際上,老許的這種規模還太小。如果是一些規模較大的小微企業,如果符合以下條件,還可以爭取到德國的DEG融資,這也是一條很不錯的融資渠道。

DEG是德國投資與開發有限公司的簡稱。該公司直屬德國政府,主要任務就是為全球一些國家的私營企業提供幫助,我國也屬於這個範圍。但具體到融資企業來說,需要具備以下條件:符合環保要求;不屬於政治敏感性行業;總資產大於1000萬馬克(相當於4250萬元人民幣);管理層擁有在這個行業中至少五年的經營經驗;企業經營管理不受行政幹預;企業在這兩年中是連續盈利的,並且有留存利潤,企業營業收入(淨收入÷銷售額)大於5%。

如果同時符合以上條件,就有希望得到這項貸款了。

容易看出,在這裏,老許最終之所以能成功地運作這個項目,實際上正是借鑒了PPP項目融資的手法,雖然他自己並不一定清楚還有這說法。

在PPP項目融資中,有一條基本原則,那就是要求把投資風險轉移給最有能力承擔它的一方,也就是最有能力評估該風險的一方或最有能力控製該風險的一方。如果你自不量力,不但會力不從心,甚至會全盤皆輸。

不用說,政府部門之所以願意選擇PPP項目融資模式,實際上也有轉移各種風險的用意在內。這些風險主要有政策風險、匯率風險、技術風險、財務風險、營運風險等;單單從政府部門轉移給民營資本的風險看,還包括建設費用的增加風險、完工延遲風險、運營費用增加風險、維護及更新費用變動風險等。而所有這些,最終都是需要民營資本來承擔的。

而在本案例中,老許的遠房外甥就充當了“政府”的角色,所以這時候的老許在創建小微企業過程中,就沒什麽後顧之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