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讀桂林梁巨川先生遺書

前七前也是這秋葉初焦的日子,在城北積水潭邊一家臨湖的小閣上伏處著一個六十老人;到深夜裏鄰家還望得見他獨自挑著熒熒的燈火,在那小樓上伏案疾書。

有一天破曉時他獨自開門出去,投入淨業湖的波心裏淹死了。那位自殺的老先生就是桂林梁巨川先生,他的遺書新近由他的哲嗣煥鼐與漱冥兩先生印成六卷共四冊,分送各公共閱覽機關與他們的親友。

遺書第一卷是《遺筆匯存》,就是巨川先生成仁前分致親友的絕筆,共有十七緘,原跡現存彭冀仲先生別墅樓中(我想一部分應歸京師圖書館或將來國立古物院保存),這裏有影印的十五緘;遺書第二卷是先生少時自勉的日記(《感呚山房日記》節鈔一卷);第三卷《侍疾日記》是先生侍疾他的老太太時的筆錄;第四卷是辛亥年的奏疏與民國初年的公牘;第五卷《伏卵錄》是先生從學的劄記;末第六卷《別竹辭花記》是先生決心就義前在纓子胡同手建的本宅裏回念身世的雜記二十餘則,有以“而今不可得矣”句作束的多條。

梁巨川先生的自殺在當時就震動社會的注意。這是昌言打破偶像主義與打破禮教束縛的新青年,也表示對死者相當的敬意,不完全駁斥他的自殺行為。陳獨秀先生說他“總算是為救濟社會而犧牲自己的生命,在舊曆史上真是有數人物……言行一致的……身殉了他的主義”,陶孟和先生在那篇《論自殺》是完全一個社會學者的看法,他的態度是嚴格批評的。陶先生分明是不讚成他自殺的,他說他“政治觀念不清,竟至誤送性命,夠怎樣的危險啊!”陶先生把性命看得很重。“自殺的結果是損失一個生命,並且使死者之親族陷於窮困……影響是及於社會的。”一個社會學家分明不能容許連累社會的自殺行為。“但是梁先生深信自殺可以喚起國民的愛國心”;“為喚醒國民的自殺”,陶先生那篇論文的結句說,“是借著斷絕生命的手段做增加生命的事,豈能有效力嗎?”

“豈能有效力嗎?”巨川先生去世以來整整有七年了。我敢說我們都還記得曾經有這麽一回事。他為什麽要自殺?一般人的答話,我猜想,一定說他是盡忠清室,再沒有別的了。清室!什麽清室!今天故宮博物院展覽,你去了沒有?坤壽宮裏有溥儀太太的相片,長得真不錯,還有她的親筆英文,你都看了沒有?那老頭多傻!這二十世紀還來盡忠!白白的淹死了一條老命!

同時讓我們來聽聽巨川自表的話:

“我身值清朝之末,故雲殉清;其實非以清朝為本位,而以幼年所學為本位。……幼年所聞以對於世道有責任為主義,此主義深印於吾腦中,即以此主義為本位故不容不殉。”

“殉清又何言非本位?曰義者天地間不可歇絕之物,所以保全自身之人格,培補社會之元氣,當引為自身當行之事,非因外勢之牽迫而為也……諸君試思今日世局因何故而敗壞至於此極。正由朝三暮四,反複無常,既賣舊君,複賣良友,又賣主帥,背棄平時之要約,假托愛國之美名,受金錢收買,受私人嗾使,買刺客以壞長城,因個人而破大局,轉移無定,麵目靦然。由此推行,勢將全國人不知信義為何物,無一毫擁護公理之心,則人既不成為人。國焉能成為國……此鄙人所以自不量力,明知大勢難救,而捐此區區,聊為國性一線之存也。”

“……辛亥之役無捐軀者為曆史缺憾,數年默審於心,今更得正確理由,曰不實行共和愛民之政(口言平民主義之官僚錦衣玉食威福自雄視人民皆為奴隸民德墮落民生蹙窮南北分裂實在不成事體),辜負清廷禪讓之心。遂於戊午年十月初六夜或初七晨赴積水潭南岸大柳根一帶身死……”

由這幾節裏,我們可以看出巨川先生的自殺,決不是單純的“盡忠”;即使是盡忠,也是盡忠於世道(他自己說)。換句話說,他老先生實在再也看不過革命以來實行的,也最流行的不要臉主義;他活著沒法子幫忙,所以決意犧牲自己的性命,給這時代一個警告,一個抗議。“所欲有甚於生者”,是他總結他的決心的一句話。

這裏麵有消息,巨川先生的學力、智力,在他的遺著裏可以看出,決不是尋常的;他的思想也絕對不能說叫舊禮教的迷信束縛住了的。不,甚至他的政治觀念,雖則不怎樣精密,怎樣高深,卻不能說他(像陶先生說他)是“不清”,因而“誤送了命”。不,如其曾經有一個人分析他自己的情感與思路的究竟,得到不可避免自殺的結論,因而從容的死去,那個人就是梁巨川先生。他並不曾“誤送了”他的命。我們可以相信即使梁先生當時暫緩他的自殺,去進大學校的法科,理清他所有的政治觀念(我敢說梁先生就在老年,他的理智攝收力也決不比一個普通法科學生差);——結果積水潭大柳根一帶還是他的葬身地。這因為他全體思想的背後還閃亮著一點不可錯誤的什麽——隨你叫他“天理”、“義”、信念、理想,或是康徳的道德範疇——就是孟子說的“甚於生”的那一點,在無形中製定了他最後的慘死,這無形的一點什麽,決不是教科書知識所可淹沒,更不是尋常教育所能啟發的。前天我正在講起一民族的國民性,我說“到了非常的時候它的偉大的不滅的部分,就在少數或是甚至一二人的人格裏,要求最集中最不可錯誤的表現……因此在一個最無恥的時代裏往往誕生出一兩個最知恥的個人,例如宋末有文天祥,明末有黃梨洲一流人。在他們幾位先賢,不比當代看得見的一群遺老與新少,忠君愛國一類的觀念脫卸了膚淺字麵的意義,卻取得了一種永久的象征的意義,……他們是為他們的民族爭人格,爭‘人之所以為人’……在他們性靈的不朽裏呼吸著民族更大的性靈”。我寫那一段的時候並不曾想起梁巨川先生的烈跡,卻不意今天在他的言行裏(我還是初次拜讀他的遺著)找到了一個完全的現成的例證。因此我覺得我們不能不尊敬梁巨川自殺的那件事實,正因為我們尊敬的不是他的單純自殺行為的本體,而是那事實所表現的一點子精神。“為喚醒國民的自殺,”陶孟和先生說,“是借著斷絕生命的手段做增加生命的事;”粗看這話似乎很對,但是話裏有語病,就是陶先生籠統的拿生命一個詞代表截然不同的兩件事:他那話裏的第一個生命裏指個人軀殼的生存,那是遲早有止境的;他的第二個生命是指民族或社會全體靈性的或精神的生命,那是沒有寄居的軀殼同時卻是永生不滅的。至於實際上有效力沒有效力,那是另外一件事又當別論的。但在社會學家科學的立場看來,他竟許根本否認有精神生命這回事,他批評一切行為的標準,隻是它影響社會肉眼看得見暫時的效果;我們不能不羨慕他的人生觀的簡單、舒服、便利,同時卻不敢隨聞附和。當年錢牧齋也曾立定主意殉國,他雇了一隻小船,滿載著他的親友,搖到河身寬闊處死去,但當他走上船頭先用手探入河水的時候他忽然發明“水原來是這樣冷的”的一個真理,他就趕快縮回了溫暖的船艙,原船搖了回去。他的常識多充足,他的頭腦多清明!還有吳梅村也曾在梁上掛好上吊的繩子,自己爬上了一張桌子正要把脖子套進繩圈去的時候,他的妻子家人跪在地下的哭聲居然把他生生的救了下來。那時候吳老先生的念頭,我想竟許與陶先生那篇論文裏的一個見解完全吻合:“自殺的結果是損失一個生命,並且使死者的親屬陷於窮困之影響是及於社會的”,還是收拾起梁上的繩子好好伴太太吃飯去吧。這來社會學者的頭腦真的完全占了實際的勝利,不曾誤送人命哩!固然像錢吳一流人本來就沒有高尚的品格與獨立的思想,他們的行為也隻是陶先生所謂方式的,即使當時錢老先生沒有怪嫌水冷居然淹了進去,或是吳先生硬得過妻子們的哭聲,居然把他的脖子套進了繩圈去勒死了——他們的自殺也隻當得自殺,隻當得與殉夫殉貞節一例看,本身就沒有多大精神的價值,更說不上增加民族的精神的生命。但他們這要死又縮回來不死,可真成了笑話——不論它怎樣暗合現代社會學家合理的論斷。

順便我倒又想起一個近例。就比如蔡孑民先生在彭允彝時代宣言,並且實行他的不合作主義,退出了混濁的北京,到今天還淹留在外國。當初有人批評他那是消極的行為。胡適之先生就在《努力》上發表了一篇極有精彩的文章——《蔡元培是消極嗎?》——說明蔡先生的態度正是在那時情況下可能的積極態度,涵有進取的,抗議的精神,正是昏朦時代的一聲警鍾。就實際看,蔡先生這走的確並不曾發生怎樣看得見的效力;現在的政治能比彭允彝時期清明多少是問題,現在的大學能比蔡先生在時幹淨多少是問題。不,蔡先生的不合作行為並不曾發生什麽社會的效果。但是因此我們就能斷定蔡先生的出走,就比如梁巨川先生的自殺,是錯誤嗎?不,至少我一個人不這麽想。我當時也在《努力》上說了話,我說“蔡元培所以是個南邊人說的‘戇大’,愚不可及的一個書呆子,卑汙苟且社會裏的一個最不合時宜的理想者。所以他的話是沒有人能懂的;他的行為隻有極少數人——如真有——敢表同情的;他的主張,他的理想,尤其是一盆飛旺的炭火,大家怕炙手,如何敢去抓呢?”“小人知進而不知退”“不忍為同流合汙之苟安”“不合作”,“為保持人格起見”,“生平僅知是非公道,從不以人為單位”——這些話有多少人能懂,有多少人敢懂?這樣的一個理想主義者非失敗不可,因為理想主義者總是失敗的。若然理想勝利,那就是卑汙苟且的社會政治失敗——那是一個過於奢侈的希望了。

我先前這樣想,現在還是這樣想。歸根一句話,人的行為是不可以一概論的;有的,例如梁巨川先生的自殺,甚至蔡先生的不合作,是精神性的行為,它的起源與所能發生的效果,決不是我們常識所能測量,更不是什麽社會的或是科學的評價標準所能批判的。在我們一班信仰(你可以說迷信)精神生命的癡人,在我們還有寸土可守的日子,決不能讓實利主義的重量完全壓倒人的性靈的表現,更不能容忍某時代迷信(在中世是宗教,現代是科學)的黑影完全淹沒了宇宙間不變的價值。

(二)再論梁巨川先生的自殺

誌摩:

你未免太挖苦社會學的看法了。我的那篇沒有什麽價值的舊作是不是社會學的或科學的看法,且不必管,但是你若說社會學家科學的人生觀是“簡單”、“舒服”、“便利”,我卻不敢隨聲附和,我有點替社會科學抱不平。我現在還沒有工夫替社會科學做辯護人,我且先替我自己說幾句吧。

在我讀你的在今日(十月十二日)《晨報副刊》的大作之先,我也正讀了梁漱冥先生送給我的那部遺書。我這次讀了巨川先生的年譜,辛壬類稿的跋語、伏卵錄、別竹辭花記幾種以後,我對於巨川先生堅強不拔的品格,謹慎廉潔的操行,忠於戚友的熱誠,益加佩服。在現在一切事物都商業化的時代裏,竟有巨川先生這樣的人,實在是稀有的現象。我雖然十分的敬重巨川先生,我雖然希望自己還有旁人都能像巨川先生那樣的律己,對於父母、家庭、朋友、國家或主義那樣的忠誠,但是我總覺得自殺不應該是他老先生所采的辦法。

誌摩,你將來對於自殺或者還有什麽深微奧妙的見解,像我這樣淺見的人,總以為自殺並不是挽救世道人心的手段。我所不讚成的是消極的自殺,不是死。假使一個人為了一個信仰,被世人殺死,那是一個奮鬥的殉道者的光榮的死,這是我所欽佩的。假使一個人因為自己的信仰,不為世人所信從,竟自己將自己的生命斷送,這是一種消極的行為,是失敗後的憤激的手段,雖然自殺者自己常聲明說這個死是為的要喚醒同胞。假使一個醫生為設法支配微生物,反為微生物侵入身體內部而死,這是科學家犧牲的精神,這是最可景仰的行為。假使一個軍官因為他的軍人都不聽從他的命令,他想要用他的自己的死感化他們,叫他們聽從,這未免有點方法錯誤。我覺得巨川先生的死是這一類。

為喚醒一個人,一個與自己極有關係的人,用“屍諫”或者可以一時的有效。至於挽回世道人心總不是屍諫所能奏功的。

世界上曾有一個大教主是用死完成他的大功業的,他就是耶穌。但是耶穌並不是自殺。他的在十字架上的死,是證明他的衛道的忠心,而他的徒弟們采用唯理的解釋法說他是為人類贖罪孽。

—般的說來,物理的生命是心理的生命的一個主要條件。沒有身體哪裏還有理想呢?誠然的,在世界上也常有身體消滅反能使理想生存的時候。蘇格拉底飲鴆而哲學的思想大昌。文天祥遇害而忠氣亙古今。但是所謂“殺身成仁”隻限於殺身是奮鬥的必不可免的結果的時候。殺身有種種的情形,有種種的方法,絕不是凡是殺身都是成仁的,更不是成仁必須殺身的。

但是,誌摩:你千萬不要以為這個見解就是愛惜生命,而不愛惜主義或理想。愛惜生命正是因為愛惜一種主義。誌摩:假使你有一個理想是你認為在你的生命的價值以上無數倍的,你怎樣想得到那個理想?你用自殺的方法去得到那個理想呢?你還是活著用種種的方法去得到那個理想呢?假使你——或隨便一個男子戀愛了一個女子,好像丹梯的愛毗亞特裏斯,或葛德小說中少年維特的愛夏羅特(我舉這個例,但是不要忘記維特的苦惱不過是一本小說,並且他的戀愛又有複雜的情形),這個男子用自殺的方法贏取那女子的愛呢,還是用種種戀愛的行為與表示去贏取那女子的愛呢?這個男子在有的時候或者以為即使他自己失去了生命,果然那女子能對於他有愛意,他也情願,他也就達到了他的理想,但是像我這樣的俗人,你或者稱為一個功利主義者,總覺得這不過是失望者的自己安慰自己,與戀愛的本意不同。

我也並不是根本的反對自殺,我承認各人有自殺的自由,但是如以改良社會,挽回世道人心或忠於一種主義、信仰,或精神的生命為誌願,便不應該自殺,因為自殺與這些種誌願是相矛盾的。凡是誌願必須活著的人努力才有達到的希望,如巨川先生一生高潔的救世的行為尚不能喚起多人的注意與摹仿,他老先生的一死會可以喚醒全世人嗎?即使他老先生的自殺一時的可以警醒了許多人,那也不過是一般人一時的感情的表現,人類本能的愛惜生命的感情的表現,又於世道人心有什麽關係呢?無論巨川先生的誌願是救世,或是醒世,都必須積極努力,以本人為始,聯合無數人努力的做去。救世或醒世沒有捷徑的,隻有持久不懈的努力。我欽佩巨川先生之餘還不得不說他老先生的自殺實是一個遺憾。這或者是因為我曾進過大學法科的緣故!

孟和十月十二日

陶孟和先生是我們朋輩中的一位隱士:他的家遠在北新橋的北麵;要不是我前天無意中從塵封的書堆裏檢出他的舊文來與他挑釁,他的矜貴的墨沈是不易滴落到宣武門外來的。我想我們都很樂意有機會得讀陶先生的文章,他的思路的清澈與他文體的從容永遠是讀者們的一個有利益的愉快。這裏再用不著我的不識趣的蛇足。我也不須答辯;陶先生大部分的見解都是我最同意的。活著努力,活著奮鬥,陶先生這樣說,我也這樣說。我又不是幹傻子,誰來提倡死了再去奮鬥?——除非地下的世界與地上的世界同樣的不完全。不,陶先生不要誤會,我並不曾說自殺是“改良社會,挽回世道人心”的一個合理辦法。我隻說梁巨川先生見到了一點,使他不得不自殺;並且在他,這消極的手段的確表現了他的積極的目的;至於實際社會的效果,不但陶先生看不見,就我同情他自殺的一個也是一樣的看不見。我的信仰,我也不怕陶先生與讀者們笑話,我自認永遠在虛無縹緲間。

誌摩附言

(三)再論自殺

陳衡哲女士來信:

誌摩:到京後尚不曾以隻字奉助,慚愧得很。但你們的副刊真不錯,我讀了叔本華的《婦女論》,張陳兩先生的蘇俄論辯,以及你和孟和先生的論自殺,都感覺到一種激刺,覺得非也說兩句話不行。這三個題目豈不都是很值得討論的嗎?但蘇俄及婦女論的兩個題目太大了;雖然他們都在逼著我講話,但我卻尚隻得忍耐著。現在日抄一首關於自殺的舊作給你和副刊的讀者看看。你我當記得,叔永的兄弟任季彭,是為袁世凱要做皇帝,投入西湖的葛洪井而死的。這首詩是我對於這件事的一點意見;這個意思至今還不曾改變。請你注意,我的著眼處,乃在自殺的願念;因為自殺的願念,未必定等於自殺的行為。比如無此願念而願效此行為,則結果便不免要如錢牧齋的鬧笑話;有此願念而暫時無此行為,則結果即不能殺身成仁,至少也能增加不少無畏的精神,至少可以不怕死。此意不知你與孟和先生以為何如?原詩附後。

衡哲謹白

吾聞任子,

憤世自裁。

任子如未死,

今日此生當屬誰?

瀏陽譚子昔有言:

“吾死者屢今幸存,

此生不應複我有。”

生非我有無我相,

何湯不赴火不走?

嗚呼!

自殺之行不足羨,

自殺之願乃可念:

譬如人人皆能懷願如任子,

世又安有畏葸之細士?

我不很明白陳女士這裏“自殺的願念”的意義。鄉下人家的養媳婦叫婆婆咒了一頓就想跳河死去;這算不算自殺的願念?做生意破了產沒麵目見人想服毒自盡;這是不是自殺的願念?有印度人赤著身子去喂恒河裏的鱷魚;有在普渡山舍身岩上跳下去粉身碎骨的;有跟著皇帝死為了丈夫死的各種盡忠與殉節;有文學裏維特的自殺;奧賽洛誤殺了玳思玳蒙娜的自殺,露米歐殉情的自殺,玖麗亞從棺材裏醒過來後的自殺……如其自殺的意義隻是自動的生命的舍棄,那上麵約舉的各種全是自殺,從養媳婦跳河起到玖麗亞服毒止,全是的。但這中間的分別多大:鄉下死了一個養媳婦我們至多覺著她死得可憐,或是我們聽得某處出了節烈,我們不僅覺得憐,並且覺得憤:“嘸,禮教又吃了一條命!”但我們在莎士比亞戲裏看到玖麗亞的自殺或是在葛德的小說裏看到維特的自殺,我們受感動(天生永遠不會受感動的人那就沒法想,而且這類快活人世上也不少!)的部分不是我們浮麵的情感,更不是我們的理智,而是我們輕易不露麵的一點子性靈。在這種境地一切純理的準繩與判斷完全失卻了效用,像山腳下的矮樹永遠夠不到山頂上吞吐的白雲。玖麗亞也許癡,但她不得不死,假如玖麗亞從棺材裏醒回來見露米歐毒死在她的身旁,她要是爬了起來回家另聽父母替她擇配去,你看客答應不答應?雖則你明知道(在想象中)那樣可愛一個女孩白白死了是怪可惜的——社會的損失!再比如維特也許傻,真傻,但他,縛住在他的熱情的邏輯內,也不得不死,假如維特是孟和先生理想的合理的愛者而不是葛德把他寫成那樣熱情的愛者,他在得到了夏洛德真愛他的憑據(一度親吻)以後,就該堂皇的要求她的丈夫正式離婚,或是想法叫夏洛德跟他私奔,成全他們倆在地麵上的戀愛——你答應不答應?辦法當然是辦法,但維特卻不成“維特”了,葛德那本小書,假如換一個更“合理”的結局,我們可以斷言,當年就不會轟動全歐,此時也決不會牢牢的留傳在人的記憶中了。

所以自殺照我看是決不可以一概論的,雖則它那行為結果隻是斷絕一個身體的生命。自殺的動機與性質太不同了,有的是完全愚暗,有的是部分思想不清,有的是純感情作用,有的殉教,有的殉禮,有的殉懦怯,有的殉主義。有的我們絕對鄙薄,有的我們憐憫,有的使我們悲憤,有的使我們崇拜。有的連累自殺者的家庭或社會;有的形成人類永久的靈感。“死有輕於鴻毛,有重於泰山”,這一句話概括盡了。

但是我們還不曾討論出我們應得拿什麽標準去評判自殺。陶孟和先生似乎主張以自殺能否感化社會為標準(消極的自殺當然是單純懦怯,不成問題)。陳衡哲女士似乎主張自殺的發願或發心在當事人有提高品格的影響。我答陶先生的話是社會是根本不能感化的,聖人早已死完了,我們活著都無能為力。何況斷氣以後,陶先生的話對的。陳女士的發願說亦似不盡然。

你說曾經想自殺而不能實行的人,就會比從沒有想過自殺的人不怕死,更有膽量?我說不敢肯定這一說。就說我自己,並且我想在這時代十個裏至少九個半的青年,曾經不但想而且實際準備過自殺,還不止一次;但卻不敢自信我們因此就在道德上升了格。不再是“畏葸的細士”。不,我想單這發願是不夠的,並且我們還得看為什麽發願。要不然鄉下養媳婦幾乎沒有不想尋死過的,這也是發願,可有什麽價值?反麵說,玖麗亞與維特事前並不存心死,他們都要認真的活,但他們所處的境地連著他們特有的思想的邏輯逼迫他們最後的舍生,他們也就不沾戀,我們旁觀人感受的是一種純精神性的感奮,道德性的你也可以說,但在這裏你就說不上發願不發願。熱戀中人思想的邏輯是最簡單不過的:我到生命裏來求愛,現在我在某人身上發見了一生的大願,但為某種不可克勝的阻力我不能在活著時實現我的心願,因此我勉強活著是痛苦,不如到死的境界裏去求平安,我就自殺吧。他死因為他到了某時候某境地在他是不得不死。同樣的,你一生的大願如其是忠君或是愛國,或是別的什麽,你事實上思想上找不到出路時你就望最消極或是最積極的方向——死——走去完事。

這裏我想我們得到了一點評判的消息。就是自殺不僅必得是有意識的,而且在自殺者必定得在他的思想上達到一個“不得不”的境界,然後這自殺才值得我們同情的考量。這有意識的涵義就是自殺動機相對的純粹性,就是自殺者是否憑借自殺的手段去達到他要的“有甚於生”的那一點。我同情梁巨川先生的自殺就為在他的遺集裏我發見他的自殺不僅是有意識的,而且在他的思想上的確達到了一個“不得不”的境界。此外憤世類的自殺,乃至存心感化類的自殺我都看不出許可的理由,而且我怕我們隻能看作一種消極的自殺,借口頭的飾詞自掩背後或許不可告人的動機——因為老實說,活比死難得多,我們不能輕易獎勵避難就易的行為,這一點我與孟和先生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