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俺要感謝給俺打賞的清風喚月大大和↙誘ザ嚄︶ㄣ大大,雖然隻有100起點幣,其中一半還要給起點,到我手裏的其實隻有五毛錢,這點錢還真沒放在小塵眼裏,但是它對我的鼓勵卻是無與倫比的!再次謝謝!

但是問題來了,現在星辰已經不是原來那個任由他捏扁搓圓的的小電視台了,現在星辰在全國有擁有一定的知名度了,旗下有《流星花園》和超級女生這兩**寶。wWW,QuANbEn-XiAoShUo,cOM收視率全國第一,誰要是不報道的話,那是跟錢過不去,因此騰龍的封殺成為一句笑話。

說到底也是因為星辰是一家電視台,要是一家小娛樂公司,說不定還真被他們封殺到倒閉,畢竟一般的娛樂公司要是沒有了媒體的幫襯,根本就活不下去,但是星辰可是議價電視台,他本身就是一家媒體就算那些報紙什麽的都不報道,他也可以靠著自己生存下來,電視台生存靠的是觀眾而不是這些媒體。當然要發展那還是需要這麽媒體幫襯一下的。

所以星辰也不怕他們,同樣的那些記者們也不怕騰龍,騰龍可不像星辰,想藝人出位還是要靠這些記者們的幫助,雖然憑著家大業大,並不太把一些媒體放在眼裏,但不是所有的媒體都會買他的仗和娛樂圈有超級巨頭一樣,媒體也一樣有超級巨頭,根本就不買騰龍的帳,隻是雙方一般都會選擇合作而不是對抗。

所謂合則兩利分則兩害,隻是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騰龍需要媒體來報道他旗下的藝人來增加知名度,而媒體也需要報道這些新聞來增加業績。

這其中有什麽貓膩,那不是媒體要管的事情,他們隻知道他們明天的頭版頭條有了著落,明天自己的業績一定會大幅度的提高。

但是還沒完,江藍不等其他記者發話,就開口說道:“有鑒於他們幾個那令人失望的做法,所以我們公司決定將他們告上法庭,其一是為了他們違約跳槽到別的公司,其二是為了他們不付責任的言語!我相信很快他們就會收到法院的傳票!”

哇!大新聞,剛才的新聞比起這個算的了什麽,娛樂圈有自己的潛規則,那不僅僅是包括我們所熟知的那些什麽導演和演員之間的潛規則。

挖腳也有自己的一套潛規則,一般藝人跳槽之後,公司都不會去職責挖腳的公司,而是指責藝人,同樣的,被挖腳的公司也都不會把事情鬧大了,隻要照著合約上賠款也就是了,鬧大了對誰都沒有好處,況且鬧到法院,法院一般判決下來也不會比合約上規定的賠款多,同時還要浪費許多的時間和精力,絕對是得不償失,一般公司是不會這麽做的,大不了下次再找回場子,你挖我的,我也挖你的,當然這要建立在雙方有基本的對等地位的基礎上,如果是小公司被挖人的話,就隻能含著淚默默舔著傷口等著下次什麽時候再培養出一個這樣的明星,小公司一般是不敢對大公司怎麽樣的,不然遭到大公司的封殺就更慘了,但是江藍卻沒有什麽顧及,反正我星辰都和你騰龍都撕破臉了,雙方必然要有一個倒下才能了結,也沒有什麽顧及了,大家騎驢看帳本——走著瞧,阻止不了你挖腳,但是我就拚命往被你挖腳的明星身上潑髒水,讓他們的名聲聲名狼籍,搞倒劉的華成龍這樣的天王不容易,但是搞倒F4還不容易麽,讓你花費了精力,時間,金錢挖回去的人變成一堆廢銅爛鐵,大家誰也別想好過,兩敗俱傷,要死一起死,F4,偶像,見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