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宸搖頭,說起這件案子,神色就變得很嚴肅,“法證科在周蓉蓉、劉嵐,還有沐珊珊被害現場提取到的證據裏麵,沒有任何同周和成有關的證據。”

甄珍心底咯噔一聲,孟宸又道:“周和成就算真的是凶手,我也懷疑他是有同夥的,如果是他個人,不可能做得到。”

隻就皇廷那個案子,單憑周和成能辦,孟宸打死也不信。

甄珍沉默,因為孟宸的話讓她想到那個穿黑色衛衣的男人。

所以那個人,會不會就是周和成的同夥,才是最厲害的那個?

甄珍依然在旁聽室裏,以目擊證人的身份,旁觀審訊。

雖然不合規矩,可孟宸的解釋是為了讓甄珍更好的確認疑犯,看清楚周和成到底是不是她看到的人,其他人自然也不好多說什麽。

現在所有人的心思都在審訊室中的周和成身上,整個刑偵隊的氣氛都顯得有些沉悶。

其實他們都不想相信周和成會是凶手。

不是不敢,而是不想。

刑偵大隊的人大都是做了很多年刑警的,見過很多的案子,也明白人心的陰暗有時候真的不是尋常人可以想到,這個世界什麽事都有可能發生。

父子相殘、兄弟搏殺、夫妻反目的事他們也不是沒有見過,相反,他們見得太多。

也是因此,想到周和成可能會是凶手,才更覺壓抑難受。

更加希望這不是事實,希望這個世界能夠更多美好,少一些灰色的罪惡。

這或許也是每一個刑警的希望。

對周和成的審訊,依然是孟宸主審,吳銳負責做筆錄。

審訊室裏很安靜,沒有人說話,周和成佝僂著背坐在他們的對麵。

也許是因為一夜的關押,比起昨夜見到的更加憔悴蒼老了幾分,就連背脊都好像又彎了許多。

孟宸懶散的靠在椅背上,翻著重新收集調查的關於周和成的資料,這些資料他已經看了許多遍,也不知道到底看出什麽來了。

吳銳卻是緊繃著臉,盯著周和成。

關於為什麽會懷疑周和成並抓捕他,吳銳自然是已經聽孟宸說過了。

是因為其實甄珍在顧曉被殺那天看到了凶手的背影。

這也是為什麽,之前孟宸對皇朝那部分進行調查的時候,都帶著甄珍的原因,就是為了讓她確認凶手。

在沒找到凶手之前,為了甄珍的安全才沒把這件事告訴其他人,隻有孟宸和秦煜知道。

不得不說,這個說法是說得通的。

吳銳果然也信了,而且還恍然大悟。

他之前就懷疑,為什麽孟宸不讓刑偵隊的人分隊去查去做筆錄,而是要帶著甄珍一家一家的跑,實在是太浪費時間。

現在這麽一說,他才終於想明白了,原來是為了讓甄珍辨認凶手啊。

而至於確認周和成是凶手,是因為昨天在沐珊珊墜樓後,甄珍又看到了那個人影。

隻是當時甄珍太悲痛震驚沒有反應過來,後來終於想起,那個人影和那天顧曉被殺時她看到的很像,至少穿著是一模一樣的。

而且這次,她看到了側臉,還看得很清楚。

孟宸在聽到甄珍對那個人的描述之後,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周和成,所以他帶甄珍去周和成家裏確認,之後才讓刑偵隊的人將周和成帶回警署。

算是完美合理的解釋,甄珍就這麽從嫌疑人變成了需要保護的目擊者。

其他人信不信不知道,反正吳銳和刑偵隊大部分人是信了。

此刻的周和成呢?

他彎著背脊坐在他們對麵,肌膚發黃,就連眼珠子都呈現出黃色,整個人給人的感覺就是憔悴病態。

看到這樣的周和成,又免不得疑惑,他真的會是殺了三個人,甚至連自己女兒都殺的殺人狂魔嗎?

怎麽看,都不太像能殺得了人的。

不過負責主審的孟宸沒有開口,吳銳也不能說什麽,審訊室就這麽安靜了幾分鍾。

在這樣壓抑安靜的氛圍中,最後還是周和成先沉不住氣了,“孟警官,我到底做了什麽,你們憑什麽把我帶到這裏?”

吳銳皺眉,看一眼孟宸。

孟宸還在看資料,蹙著眉,一副遇到了難題的樣子,聞言抬眸看周和成一眼,“你很著急?”

周和成皮笑肉不笑的扯了下嘴角,“我的時間也是很寶貴的,孟警官這樣浪費納稅人的時間,我是可以投訴你的。”

孟宸也笑了一下,沒有溫度的笑,“既然如此,我就不耽誤納稅人寶貴的時間了。”

他把手上的資料放到桌上,指尖敲打著桌麵,“我直接說吧,其實你應該也想到了,帶你到警署是因為最近發生的幾起謀殺案。周蓉蓉還有昨天中午第一中學女生墜樓案,有目擊者看到了你出現在案發現場。所以,我想問問,9月20號中午十二點到兩點,以及昨天中午十二點,你在哪裏,做什麽,有沒有人可以替你作證?”

他的語氣慢吞吞的,一邊說,一邊觀察著周和成的反應。

他還沒有說顧曉和皇廷的案子,畢竟,周和成這裏,還是要從周蓉蓉入手比較容易。

然而周和成那雙渾濁發黃的眼中看不到絲毫驚慌,反而浮出冰冷的憤怒,“孟警官,這事你昨天晚上已經問過我,我也回答過了,20號中午和昨天中午我都沒有出過門,在家裏午睡,因為家裏隻有我一個人所以沒有人可以替我作證。我不知道是誰想要誣陷我,可這種誣陷簡直太過荒唐。蓉蓉是我的女兒,我就是殺了我自己,也不可能殺了她!”

他最後一句話的語氣很重,說完之後咬緊牙根,氣憤悲痛的模樣不似作假。

孟宸眉心微動,周和成冷冷盯著孟宸又道:“何況,就算我真的出現在現場,就能證明我是殺人凶手?你們警方這種辦案態度,是不是太過敷衍?還是說,你們沒能力找到真的殺人凶手,就想隨便找個人頂罪?孟警官,現在是法治社會,你要知道,你們警方這樣的做法,也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