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個晚上,楊美怡聽從林琳的叮囑,沒有來打擾他。林琳非常專注地研究起卷宗來,裏麵的任何一個細節,他都不會放過。

慢慢地,案件在他的腦海裏,開始清晰起來。

原來,案件發生至今,已經接近一年。

有一天,營州市第十二中學的一位老師,姓沈名明。他到屬於他居住地轄區的公安局,說他的妻子龍小花失蹤一個多月了,他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包括他妻子的老家龍泰村,都無法找到,所以來報案,請求公安局幫忙尋找他的妻子。

轄區公安局接案後,馬上開展調查,幾個月過去了,沒有任何進展,便將案件轉給了沙灣區刑偵分隊,分隊的人也不敢怠慢,立即開展偵查工作。

從沈明的學校,到離營州市100多公裏的沈明的妻子的老家龍泰村,他們都不知道跑了多少個來回,結果還是一無所獲。

沙灣區刑偵分隊看見報案人沒有再出現,本想就這樣壓著。不破不立嘛,反正破不了案,幹脆也就不立案,案件似乎就要在沙灣區刑偵分隊終止了。

這種情況,在這樣的年代,雖然不常見,但絕不是個例。

殊不知,龍小花的父親,也就是沈明的嶽父,原龍泰村的村長龍悅,最近一段時間,鼓動親戚朋友和一些村民,不斷到學校和相關部門反映情況。

沙灣區刑偵分隊眼看壓不住了,才往大隊報。洪偉平看了卷宗,了解了最近發生的情況,不敢怠慢,馬上向營州市政府匯報。

營州市政府十分重視,責令洪偉平,務必在半年內,將案件搞個水落石出。

洪偉平拿著這個燙手山芋,使盡渾身解數,也無法從中找出破綻。

眼看時間一天一天過去,案件如果不破,他將被平掉或者降職。

在洪偉平近乎“絕望”之際,美怡的話,仿佛一道閃光,讓洪偉平從中看到了希望。既然自己不行,洪偉平決定“鋌而走險”,請林琳幫忙。

林琳注意到,沙灣分隊到沈明的學校調查時,學校的老師反映,沈明與學校的一位老師傳出緋聞,但沒有得到任何人的證實。最後,這位與沈明有緋聞的、名叫陳丹鳳的老師,申請調動,回到她湖北的老家。

沙灣分隊並不輕易放過這條線索,充分排查了從沈明報案到他們偵查這段時間,沈明的去向。結果發現,沈明一直呆在營州市,所以,他們便沒有沿著這條線索再追蹤下去。

“可惜了,這條線索,價值很大,就這樣放棄掉,實在不應該。”林琳自言自語,心中也有了主意。

林琳一旦投入某件事,工作效率是很高的。從周一接到卷宗,到理出頭緒,才用了兩個晚上。

自從將卷宗交給林琳,洪偉平請楊美怡,每天上午與林琳聯係一下,看看有沒有進展。做刑偵的人,心思是十分細密的。洪偉平知道,林琳打電話不方便,所以,他才讓楊美怡每天打電話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