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易發環節的技術防範與對策探討

摘要: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是事物發展的依次遞進,是職務犯罪主體由違規的小問題積累得不到有效監督控製,發展到違法犯罪大事件的邏輯結果。提示著解決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問題,要從其主要表現去探尋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易發基本特點、特征及其主要環節並進行原因分析,從而提出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易發環節的技術防範與對策探討,以保障高校黨政管理係統健康運行。

關鍵詞:高校職務違規違法;易發環節;技術防範;紀檢監察對策

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的發生與發展,是高等教育大發展背景下出現的一個社會問題。在我國高等教育大發展的慣性推動下,高校職務違規違法事件仍處於高發時期,揭示著既要促發展又要反腐敗是事物發展矛盾的對立統一。因此,加強對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的研究,探尋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易發的基本特點、特征及其主要環節並進行原因分析,提出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易發環節的技術防範與對策探討,既是高校紀檢監察工作職能履行的需要,也是加大違紀違規幹部的監督、查處力度,保障高校黨政管理係統健康運行的有效路徑。

一、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概述

(一)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基本概念

高等學校的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是指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主體在履行高校工作職務和職責過程中,由職務職能和職責利益誘發產生的與權力和經濟利益(簡稱為權錢關係)相關的各種違反學校教育管理規定、違反學校黨紀、政紀(合稱違規違紀,簡稱違規),並上升到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犯罪事件。高校的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一般從職務的違規開始發展到職務違法犯罪,是事物發展的依次遞進,是“小洞不補,大洞一尺五”民間俗語的提示,是職務犯罪主體由違規的小問題積累得不到有效監督控製,發展到違法犯罪大事件的邏輯結果。揭示著高校領導幹部和普通工作人員的職務違法犯罪開始大多是從一些並不引人注意的職務履行中違規開始的。

(二)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主要表現

高校職務違規與職務違法犯罪的表現種類和具體內容繁多,但歸納起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麵:

①基建工程和儀器設備、圖書采購、公用房出租、後勤食堂經營及采購等招標和內部招標(含不招標)收受好處費、幫忙費、回扣等賄賂導致的違規和違法犯罪。

②招生過程中收取好處費、中介費,或從中獲取物質經濟利益。實行陽光招生後,部分政策性降分院校和自主招生院校的招生工作人員,變相收取人情費、中價費等。

③違反財務管理規定報銷不符合事物發生本源的票據,變相獲取錢物的違規乃至違法事件。

④各類與經費管理有關的高校工作人員違規挪用、貪汙公款事件。

⑤高校職務違規與職務犯罪的其他表現:除高校本級財務外,凡有不規範(即不開據財政事業單位收據)收取學生和職工有關費用的職能部門和二級、三級單位及其個人,所收取費用而設置的小金庫、部門、單位創收所得擅自設立的基金(如院長、主任基金等)等集體公款,有權支配小金庫的當事人,均有可能出現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的情況。此外,與社會上相同的違規、違法表現還有:分管和主管財務的領導指使或與財務人員合夥挪用貪汙財務經費,以及有關部門亂收費、設置小金庫等,既發生於高校又發生於社會的常規違紀違法犯罪。盡管,伴隨著國家各行業、各級部門實行財政(財務)收支兩條線和嚴禁設立小金庫的實施和查處已得到有效製止,但都屬程度不同的職務違規與違法犯罪的其他表現。

(三)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基本特點和特征

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基本特點和特征主要有:①與職務(無論這一職務的大小,包括辦事員的普通幹事乃至有一定職責的臨時工、合同工)和相應的職責有關。提示著隻要有一定工作職責的存在,就會有與之自相關的利益發生,就會有相關的職務違紀、違規、違法事件產生條件和發生的可能,這是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基本特點和突出特征之一;②與實際的行政管理權力的大小有關;③有行政管理(即經費管理審批)實權的幹部違紀違法犯罪高於無實權的黨務管理幹部;④與個人的道德和政治品質高低有關,主要體現在同是一個崗位的處長、主任、院長,有的在位時就發生違規違紀違法犯罪,有的就不一定發生違規違紀違法犯罪。

二、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易發的主要環節

(一)由職能部門管理權力而派生出與經濟利益有關的違規和違法犯罪環節

基建工程、設備、圖書采購、後勤管理等項目招標時,極易發生由職能部門分管權力而派生出

與經濟利益有關的違規和違法犯罪環節。即在招標過程中負責招標管理人和直接管理操作者、幫助提供信息者使有關投標者在本招標項目中獲得中標等環節,就是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環節。揭示著高校辦學過程中,凡出現有項目招標的環節,是誘發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易發的主要環節。

(二)二級學院和有關部門當事人由違規上升到違法犯罪的具體環節

二級學院和有關部門在經費管理過程中,報賬時報銷物品的正式票據與事物不相符,導致所掌管的經費化整為零的成為當事人的錢物,從而形成變相洗錢獲得經濟利益的具體環節;降分錄取、自主招生學校(實行陽光招生後,已得到有效製止。但高校幹部、教師和職工作為中介收取有關幫忙費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或轉專業時收取人情費等情節和環節;引進人才時收取數額不等的感謝費等環節;有代行學校相關教育行政管理職能的二級單位(如:繼續教育學院、獨立學院)收取不開票的有關費用等環節,又如:“有的高校為‘搶生源’,先對考生做出‘承諾’讓家長吃下‘定心丸’,有的學校還煞有其事地發放‘預錄取通知書’”。提示著財務管理報賬環節、招生和轉專業環節、引進人才收取幫忙費、好處費、人情費等,是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易發的基本環節

(三)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易發的原因分析

①對有經費管理實際權力的幹部和教職工廉政教育不嚴,管理不規範(如:經常變換報賬項目的經辦、驗收人員),廉潔自律和黨風廉政教育流於形式。對學生教育要求嚴,對幹部教師教育要求滯留於口頭上,應受教育者沒有從本校和身邊發生的實際案例中獲取教訓和應有的誡勉,導致違規和違法犯罪主體沒得到應有的、實質性教育效果。

②負責紀檢監察的各級幹部監督不到位,同級幹部無權、也無耐於同級幹部的監督。本級幹部向上級部門反映問題主要是提供線索,由於缺乏實際證據,構不到作為案件查處的條件,使違規乃至違法事件不了了之。

③查處不力或者根本不查處,沒能通過群眾反映的問題告誡違規、違法的當事人,未能使當事人受到教育、警示、誡勉作用,從而也沒有真正地起到保護當事人和有關幹部的職能作用,卻造成了實際上在保護違規、違法當事人的後果。極大地挫傷了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和群眾舉報違規、違法犯罪者的積極性。

④違規違法犯罪當事人受市場經濟重利主義和唯利是圖的影響。導致高校的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當事者由爭名奪利發展到爭權奪利,使高校各級黨政管理的核心管理權為經費和項目管理審批權,誰有審批權誰就有最大的話語權和決定權,並導致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當事人在支配使用管理經費時,出現以權謀私現象,進而出現積少成多、積重難返的違規和違法犯罪現象。

上述基本原因分析初步說明,高校職務違規和犯罪與社會犯罪是社會問題和社會現象的錯誤事實存在,進而說明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高等學校已不是一方淨土,更不是社會存在的真空地帶。深刻揭示著高校紀檢監察工作的根本要務和常規工作是通過充分履行職責,預防和治理高等學校的工作人員(含幹部、教師和職工)在履行工作職責時,出現違反職業道德規範和法律,違反職業準則、職責、規定和職業紀律(含黨紀和政紀)現象,從而有效避免和製止高校職務違規乃至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並嚴格從“教育、監督、保護、查處”的基本功能和事件發展的源頭上,解決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問題。

三、對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的技術防範與對策探討

(一)深入開展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教育

腐敗是社會的毒瘤,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國家長治久安的致命風險。而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全社會反腐敗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校是育人重地,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窗口和示範,因此,預防和查處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要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教育,要以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作風建設“八項規定“出台貫徹實施為切入點從嚴管黨治黨,充分認識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的嚴峻性和長期性,做到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鍾長鳴。要使全體高校師生特別是高校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在思想認識上進一步樹立“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以零容忍態度查處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和“老虎、蒼蠅一起打”的觀念意識。在黨委的直接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組織協調下,建立預防和查處職務違規和違法教育和管理運行機製,把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教育進一步貫穿到日常教育教學、科研和黨政管理乃至社會生活中,使預防和查處高校職務犯罪工作的教育落到實處。

(二

)切實建立健全紀檢監察為主體的“教育、監督、保護、懲處”的聯防運行機製

高校紀檢監察工作的聯防、聯動運行機製,是高校紀檢監察工作在“堅持黨委領導、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具體實施、依靠群眾監督”的反腐敗工作實施格局下的技術環節。是指“紀委(含監察工作)牽頭、基層紀檢和黨組織積極配合、群眾監督舉報”的、高校紀檢監察工作聯合防治違規違法事件的具體運行方式,是一種行之有效的預防和治理基層腐敗問題的常規工作方式,也是一種體現紀檢監察工作技能技巧的技術防範方式。這種方式,就是高校紀檢監察和反腐敗工作中,以紀檢監察為主體的“教育、監督、保護、懲處”的聯防運行機製。建立健全紀檢監察為主體的“教育、監督、保護、懲處”的聯防運行機製,不能停留在製度建設的文本層麵上,也不能把製度的貫徹實施停留在基層的口頭傳達上。要在開展經常性的黨風廉政教育和實際操作運行中,把製度的具體要求落到有關人的實際行為上,把對涉及與職能部門和二級單位由管理權力而派生出與經濟利益有關人和事置於群眾監督之下。對於違反製度規範的人和事,在接到基層反映和舉報時,紀檢監察要一管到底,二級單位的紀檢人員和有關領導要起到積極配合作用,同時為實名舉報者保密並保護其合法權利。對基層的舉報要在紀委掛上號、找舉報人了解具體情況,情節嚴重的要進一步調查,以掌握被舉報者的違紀違規情節並在紀委備案,情節嚴重、夠得上立案的必要時提請司法機關介入。證據不充分,或夠不上立案查處標準的要與違紀、違規當事人談話、提醒、誡勉,以體現紀檢監察工作的教育、監督、保護有關當事者的職責。

(三)構建由“教育、監督、保護、懲處”的實施到技術防範的四級網絡係統

建立“群眾反映和舉報一級、二級單位黨組織協查二級、校紀檢監察主導三級、司法機關聯合辦案四級”的從具體實施到技術防範的四級網絡係統,並形成“群眾反映和舉報、二級單位黨組織協助、校紀檢監察牽頭查處”的、高校校內“教育、監督、保護、懲處”的聯防運行機製,從而體現高校紀檢監察工作充分履行和全麵實施的“教育、監督、保護、查處”職能,進而體現紀檢監察工作對高等學校的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教育監督,是高校紀檢監察工作的基本立足點,是加強黨對社會主義高等學校的有效領導,從而實現黨的紀檢監察工作建設製度化不可或缺的基本環節和要務。同時,開展以加強黨風廉政教育為主題的高校廉政文化建設,從校園文化建設的高度上,形成風清氣正、廉潔從政、廉潔從教、廉潔從學的校園文化氛圍。唯有如此,才能實現高校紀檢監察工作由“教育、監督、保護、懲處”的實施到技術防範的四級網絡係統構建。

(四)加大違紀違規幹部的監督查處力度,保障高校黨政管理係統健康運行

“貓不稱職,老鼠為患,將軍無謀,累死三軍”的警句提示我們,高校紀檢監察工作的成效與得失,不僅以查處了多少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事件為標準,要以是否負責的態度對待群眾舉報的高校職務違規乃至由違規上升到違法問題,也不應出現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案件先有司法機關起訴,後由紀委介入的被動局麵。因為,在我國高等教育大發展的慣性推動下,高校職務違規違法事件仍處於高發時期,既要促發展又要反腐敗是事物發展矛盾的對立統一。提示著高等教育大發展背景下的高校紀檢監察工作,不能因為反腐敗影響發展的悖論而采取“無為而治”的思維方法,相反要加大對高校違紀違規幹部的監督、查處力度,按照“老虎蒼蠅一起打”的要求,加強對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事件有關人員的監督、查處,把好教育監督關口,建立健全紀檢監察為主體的“教育、監督、保護、懲處”的聯防運行機製,構建由“教育、監督、保護、懲處”的實施到技術防範的四級網絡係統,積極開展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從而保障高校黨政管理係統健康運行。進而實現高校紀檢監察工作從“有為才有位、到有位更有為”的發展。因此,對待輕度的高校職務違規幹部職工,既要從工作和事業的大局出發使用和保護幹部職工,又要對情節嚴重的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當事人的典型事件,按照“教育、監督、保護、懲處”的工作原則,進行動真格地查處,以警示他人、達到“殺一儆百”的實效。這既是自古以來用“猛藥治沉屙”、“治亂用重典”治理官員貪腐的至理名言提示,也是建國之初中央處決貪汙犯劉青山、張子善,老百姓說“這兩個人頭換來了中國官場上至少20年廉政”的話語思考,也是樹立黨委和紀委在人民群眾中威信的一條必由路徑。

注:本文係作者於2013年10月代表黨組織撰寫的,由廣西科技大學紀委與柳州市檢察院聯合舉辦的“預防和懲處高校職務違規和違法犯罪”征文活動的獲獎作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