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繼愈:墨子尚賢

所謂的“賢士”就是具有墨子或墨家的道德標準的人。賢士的標準,《尚賢下》說:“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

墨子在《魯問》篇中說:“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意思是說國家政治昏暗紛亂之際,就向國君宣傳“尚賢”、“尚同”的重要意義。《尚賢》、《尚同》篇是墨子爭取改善小私有者社會地位的綱領。

墨子在《尚賢》中提出任用、選擇賢士的一係列綱領性意見。春秋末期,世襲貴族宗法製度的基礎已經開始動搖,當時各諸侯國政局動蕩,政治昏暗,世襲貴族為了挽救自己的滅亡的命運,開始招納人才。而當時的手工業者、小私有者,由於生產的發展,在經濟上逐漸取得更多的獨立地位。他們獲得的自由越多,生產積極性也越高。這一變化,在墨子的時代,就是“士”的地位提高,“士”的階層擴大,要求過問政治。這就是“尚賢”說產生的客觀原因。

在春秋初期、中期,世襲貴族的統治占主要地位的時候,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關係建築在宗族血緣關係上,君臣的關係、大夫家臣和人民的關係,是宗族血緣關係的擴大。富者與貴者是統一的,貧者與賤者也是統一的。富貴與貧賤的身份幾乎生來就是決定了的、不可改變的。因此,這時期不發生“尊賢”或“尚賢”的問題,隻有“親親”的問題。所謂“周道親親”,其實就是用宗族關係作為人與人之間聯係的紐帶。

孔子時代已提出了“舉賢才”的主張。當時,世襲貴族為了加強他們的統治,需要找一些幹練的、有能力統治人民的人物。最初選拔的“賢才”絕大多數是從沒落的、失勢的、被壓抑的世襲貴族中間選拔。到春秋末期,開始真正選拔那些非世襲貴族出身的“賢才”

。根據書傳記載,當時,孔子的弟子,真正出身於貴族的隻有兩人。墨子的弟子,從他們從事手工業的技能和他們吃苦耐勞的精神來看,絕大多數應當是出身於勞動者階層的。墨子一再提出:“農與工肆之人”,隻要他賢能有才,也可以參加政治。這種思想和要求,並不是他的空想,而是在當時的客觀情況下有了實現的可能才提出的。

墨子提出“尚賢”的主張,在當時對於世襲貴族的特權,在客觀上起著瓦解的作用。墨子說,“欲國家之富、人民之眾、刑政之治”,隻有“尚賢”。“尚賢”是為政之本,他認為要使國家得治,首先在於網羅賢才:

國有賢良之士眾,則國家之治厚;賢良之士寡,則國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務,將在於眾(“眾”是加多、聚集的意思)賢而已。(《尚賢上》)

墨子並且主張用提高賢士的物質待遇和社會地位來招納天下的賢士,使他們有參與政權的機會。他提出為賢士尋找政治出路的主張,具體地說,就是為那些部分反映小生產者、小私有者的利益的“士”開辟政治道路。

所謂的“賢士”就是具有墨子或墨家的道德標準的人。賢士的標準,《尚賢下》說:“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也就是那些“厚乎德行,辯乎言談,博乎道術”(《尚賢上》)具有墨家政治觀點的有學識的知識分子。

墨子不但提出賢士的標準,而且提出選拔賢士的具體辦法。這在當時,對於世襲貴族製度是一種相當激烈的改革性的見解,因為他的選拔賢士的主張是針對西周幾百年的舊習慣、舊製度提出的,是為那些素無社會地位的“農與工肆之人”出身的知識分子爭取參與政治活動的。墨子假借古代聖王的名義,宣傳他的任賢使能的主張,他說:

故古者

聖王甚尊尚賢而任使能,不黨父兄,不偏富貴,不嬖[bi必]顏色,賢者舉而上之,富而貴之,以為官長;不肖者抑而廢之,貧而賤之,以為徒役。(《尚賢中》)

墨子在這裏正式提出改革世襲貴族製度的要求,隻有對“賢者”,才可以“富而貴之”,隻有對“不肖者”,才可以“貧而賤之”。賢者為官長,不賢者為徒役。而在過去,隻有富貴者才能任官長,貧賤者隻能當徒役。

在墨子的“尚賢”主張中,還提出初步的法治思想,給後來的法家韓非一派準備了思想條件。他說:

聖人聽其言,跡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此謂事能。故可使治國者,使治國;可使長官者,使長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尚賢中》)

墨子已把尚賢使能的範圍擴大,哪怕是貧且賤者,隻要他是賢士,墨子就認為他有資格去做官。賢士所做的官可以小到“治邑”,大到“治國”。他以堅決的、嚴格的態度提出:

不義不富,不義不貴,不義不親,不義不近。

古者聖王之為政,列德而尚賢,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

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勞殿賞,量功而分祿。故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以上引文均見《尚賢上》)

正如以上所講過的,墨家主要代表當時逐漸抬頭的小私有者的利益和希望。他們要求在社會的大變動中獲得政治參與權,取得一些政治地位,以保護他們自己的經濟利益。墨子認為隻有像墨家所承認的那些賢者當了“治國”、“治邑”的官長以後,才能實現他們的政治理想,解除天下的公患,使得“饑者得食,寒者得衣,勞者得息,亂者得治”。

(任繼愈著《墨子與墨家》,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