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子莊:中國繪畫與哲學

陳子莊(1913—1976),原名陳富癸,後更名子莊,早期作畫,時號蘭園,中期號南原、下裏巴人、陳風子、十二樹梅花主人,晚年號石壺,四川榮昌人,現代國畫家。著有《陳子莊作品選》、《陳子莊速寫稿》、《石壺畫集》、《陳子莊畫集》和《石壺論畫語界》等。

隻以畫法學畫不行,須從文學、書法、哲學、曆史學等各方麵全麵提高,才能在畫業上有進步。

學畫要深究哲學。初成畫家,後來要脫離畫家,否則最終隻是畫匠,最多臣匠而已。不學哲學則不能振拔,將永陷魔窟之中,畫到窮時,要能閉關兩三年,從思想上省悟,畫還會變。這樣常常自省,就能不斷提高境界,最後達到無人相,無我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哲學思想是向後看,孔、孟就向往遠古,其實遠古時期人類還不能避洪水、野獸等自然侵害,有什麽可向往的?發達的國家都是向前看。我們如果也用這個觀點來分析繪畫,可以知道。孬畫是向後看,臨摹,複古,好畫是向前看,是創造,是展示未來。

隻以畫法學畫不行,須從文學、書法、哲學、曆史學等各方麵全麵提高,才能在畫業上有進步,道理很簡單,大力士不能舉起自己。

繪畫是通過客觀反映主觀。隻反映客觀即是自然主義。

一幅好的繪畫應啟發人的事業心、善心、仁心。

繪畫須通“心靈”,須得“機趣”,此四字,論及者寡,能做到者更少。

寫(表現)精神(形而上)是藝術,寫物質(形而下)是技術。寫物質越似越非,寫精神似非卻是。

藝術應給人以心靈上之最高享受。如僅僅描摹實物,即使酷似,也不能起到上述作用。看這種畫還不如看實物。

我的繪畫最大的特點是描寫大自然的性格。在理論上,一幅創作是作者全人格、全生命力的表現,我努力想做到這一點。

攝取事物精神之法在於抽象。人類的文學、藝術,從發展眼光看,都是抽象的好。抽象一分就高一分。如果在藝術中沒有抽象,光搞實象,那還了得!演戲要砍頭就真去砍一個頭還行?

科學的智識,美學的修養,道德的素質,這三者畫家均應具備。《易·係辭》雲:“精義入神,以致用也。黟畫能入神,則其用大矣。”

繪畫是造型藝術,應比照片美,比實景高,才談得上藝術。藝術的背後應是人。時下有一種風尚,對著照片作畫,照實景描摹,如此則是本末倒置,有何生氣!

《易》曰:“與天地和其德,與日月和其明,與四時和其序。”德,是一日日增進的,所謂“進德修業”。對我們來說,文學藝術是業。德如日月,可以照見別人的道路。人的光明正大的精神一刻也不能蔽。日月在天,其另一邊之光人雖不可見,然其光固在,不過為物所障。人為名利障,則不能現出己之德的光明。序者,變也,要知物之變。窮則變,變則通,要知份。

繪畫一道有兩個要素,一是性靈,二是學問。無性靈不能駕馭筆墨,有學問才能表達思想。如畫芍藥,僅是芍藥則無意思。不能為畫畫而畫畫。個人的藝術風格是上述兩個條件相結合而後形成的。有了意思,要考慮表現形式,於是出現了風格。否則,隻在畫得象不象上徘徊作難,便什麽都談不上了。

必須於性靈中發揮筆墨,於學問中培養意境,兩者是一內一外的修養功夫,筆墨技法是次要的東西,繪畫光講技法就空了。有人光講意境,無學問來培養,則是句空話。然而如沈石田、文征明,學問雖好,但缺乏性靈,筆墨也會落空。八大,石濤有學問有性靈,可稱雙絕。性靈是根蒂。治學當治本,不應治末。

繪畫藝術是精神世界的東西,是高於物質世界的。

因此,凡來跟我學畫的人,我都告訴他們要先致力於形成自己的思想體係。我是誘導他們認識自己的思想體係。不畫別人的畫

,也不畫大自然的畫,要通過畫大自然畫自己,通過物質畫精神——這才是自己的。

“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這兩句話是中國美學的最高概括。神,不是迷信。雖無形無質,然又發揮作用於神。神支配法則。好畫好詩是神在支配,是神與人感情起共鳴產生的。明,是神之作用。凡神皆明(光明)。人之第一念(不假思索)是神。藝術要反映第一念。凡藝術皆貴想象。有些畫隻具外形,似乎也是想而後得,其實若僅具外形,實物固在,何用想歟?這隻是羅列現象。我說第一念是不想而得,但這第一念也不是偶然的,是平素觀察、構思的積累在這一瞬間被觸發出來。講德,才有善,如日月之明,永遠光輝。德如日月,然後作品方能與日月同光。苟無德,其作品必亦汙穢。德是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看法相同,德不同,以德為準。德相同,看法不同沒有關係。如梁啟超不同意他老師康有為,熊十力不同意歐陽竟無,都是看法不同。要在學習繪畫的過程中逐漸分辨清楚哪些是自己的本來麵目。我固有的,是好東西,人強加於我者,是不好的。

能啟發人的藝術品是好東西,因其能啟發人之本心。高等動物有高度本心。我不同意佛家說要請求才超度,不請求則不超度。真、善、美是人本心的要求,是出於內發,不是外加的。

再說類萬物之情。類之法,有歸納,有演繹。歸納萬物而認識之,這一點我尚未做到。如最近我畫一幅端陽景,下端畫了兩個粽子,拴粽子本來隻用一根線,我畫了兩根線,是我還沒有弄清楚就畫在畫上,這樣,別人看了以為也是兩根線,這等於我在欺騙別人。仔細想來,我以前的畫中不知有多少這類東西。古語雲:“修辭立其誠”,此即不誠也。形尚未弄清,何能類萬物之情。我體會到,作畫要熟悉了對象才畫。情中是包含有理的。

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二者不可分。

(陳子莊著《陳子莊談藝錄》,河南美術出版社1998年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