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我最厭惡的運動,莫過於跳字輩!

就像拖鞋之於蟑螂,鐵錘之於烏龜。

跳,則是我的終極克星。

舉凡跳高,跳遠,跳繩,簡直就是我的當頭罩門。

跳高我從未跳過30公分,跳遠從未跳過1米2,跳繩更是可悲的在60上下掙紮。

要說我的運動神經很差吧。

我的50米,100米從未掉過年段前三。(哼哼,沒見過這麽能跑的肥女吧)

論長跑,我可以在跑完5千米後還精力充沛地吊在半空拉吊環,體力之可怕讓癱在一邊的男生直呼怪獸!

莫非人生在世總會有幾個克星?

注意!我這裏用的是複數!

我的另一大罩門就是球……不管是足球,籃球,排球還是乒乓球。

通常隻要我走過球場,我的身體就變成一塊巨大的活動磁鐵,一時間化身為磁的各種球類便會從天而降!運動軌跡更是五花八門,但著陸地是不約而同地朝我的臉招呼!

我真的就長得這麽欠扁嗎?

讓這些打球的人都不約而同的把球往我這個弱女子頭上丟!(還是連球都歧視肥女?)

曾經有位取下貼在我臉上的籃球的學長很歉意地說,“這也許就是傳說中的不可抗拒力吧。”

難道我的臉讓他們不可抗拒的紛紛把球丟向我?

“……”囧無可囧無需再囧!

我奮起奪過他的球追了他一整個下午將他K的滿場跑,直到靜校鈴響了才意猶未盡的收手暫停。那滋味怎一個**了得~

扯了這麽多,其實我隻是想說,我討厭體育課!

“金笙,過來過來,我們打籃球!”羅莉和王木木同學各抱一顆籃球努力召喚我。

你確定是我打籃球還是籃球打我?

我迅速搖頭,“我不舒服,你們先玩吧。”

“真沒意思。”兩隻未來的禍水嘟起嘴。

“我錯了還不行嗎,你們就去吧。”那兩顆籃球在我眼前晃得我心慌。

她們這才抱著球噔噔噔奔向球場。

世界清靜了。

我兩隻手撐在腦後靠在身後的大樹下睡覺。這地方風景獨好又隱蔽,當年我暗戀那小鬼時就常常翹課來這裏偷看他,5年來都沒被人發現呢。

靠著十一年前靠過的大樹,這一次沒有人在這上麵歪歪扭扭地刻著“任金笙愛陳曦一生一世”。

這一次也沒有人在上麵刻著“金笙,加油!加油!”

這一次沒有人在上麵刻著“陳曦,再見了!”

這一次也沒有人在上麵刻著“陳曦,我任金笙一定會忘記你的!”……

我一直都忘了說,我之所以隻暗戀那小鬼7年而不是11年,是因為他在高二那年出國了,美國。

十八歲生日這天我來到這顆樹下哭著刻下“陳曦,再見了!”。

幾個月後,9.11事件爆發,我擔心得一夜未眠,第二天我頂著熊貓眼向他的死黨打探時得到安心的消息。

他很好,沒事。9.11那天他在第五大街……和他的女朋友。

那天晚上我決絕地在這棵樹上刻下,“陳曦,我任金笙一定會忘記你的!”。那種昏天暗地的痛讓我足足花了三年才平複。

我的人生又重來了一次,這一次我還會不會再一頭栽下去?

我在心中笑著告訴自己,不會。

我不會。

嘴唇上忽然有一陣癢意,蚊子嗎?

我皺起眉頭,翻個身換個姿勢,接著睡。

微涼的風拂過我的臉,我迷迷糊糊地發覺四下安靜異常,原先還能隱隱約約地聽見喧囂嬉鬧聲,怎麽現在沒聲了?

努力掙紮著睜開眼,就看見小屁孩單手撐在我頭頂的樹上,微俯下身看我,那張漂亮的正太臉逆著光,看不清表情。

我頭上暴出黑線,這什麽姿勢啊。

他見我醒來,直起身,將手伸到我麵前,“你是豬嗎?”一天到晚都在睡。

搭著他的手心站起來,我羞愧得回不了話,老是不小心睡著也不是我能控製的啊。

他拉著挪得慢吞吞的我大步走在前方沒有回頭,半晌,他輕輕地問,“喂……你為什麽哭了?”

哭?

我伸手摸摸臉,摸到那上麵還來不及風幹的淚痕,“啊,可能是因為作了個噩夢吧。”我笑著擦幹眼淚,“一個很長很長的噩夢啊。”

“笨蛋。”他撇撇嘴。

我一把捏住他紅潤光滑的臉頰。

“你幹什麽!”他驚怒交加地瞪我。

“沒什麽,隻是突然看你很不順眼罷了。”

啊啊~去tmd那些俗事,老娘蓬勃的青春才正開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