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新安縣西鄉後溝村,村霸色狼李洪貴罪惡累累,有據可查:打死6人,誘奸、強奸幼女、少女和成年婦女98名,打殘人12名。在上千戶人家的村子裏,由十幾歲到四十幾歲的,凡是有點姿色的,幾乎都被他奸汙過。貌美如花的年輕媳婦郭秀秀,當然也難以逃脫,李洪貴奸汙她之後還向她提出要求:我什麽時候來,你什麽時候得好好伺候我。郭秀秀說:“我要告你!”李洪貴大笑一聲,說:“法律是網,是網就有洞,是洞就能鑽。我鑽就沒事,你鑽就脫皮!”(2001年第7期《民主與法製》下同)

李洪貴是怎樣鑽法律的洞,而為什麽還會“沒事”呢?他霸占郭秀秀就是最好的說明。郭秀秀在村鎮邊開個飯店,李洪貴懷著色欲做常客,有一天竟動手捏郭秀秀臉蛋,被對方指著鼻子罵了半天。李洪貴未達到目的,就到上頭走了一趟,鄉裏就派人查封小飯店,罰款8000元,理由是“占道經營”。郭秀秀多次到鄉裏和縣裏告,都告不贏,鄉裏隔三岔五登門催款:“罰款合理,必須交!”郭秀秀的丈夫王順子是個憨厚老實而又怯懦的人,明知鬥不過人家,隻好含淚別妻,外出打工。李洪貴趁虛而入,郭秀秀隻要把他往外趕,鄉裏就來催收“罰款”,不往外趕時,鄉裏就不來人催款。郭秀秀哭著問李洪貴:“你到底想幹啥?”李洪貴說讓郭秀秀陪他喝一頓酒就行。郭秀秀沒法,隻好打酒買菜,哭著喝著。不知李洪貴使了什麽,郭秀秀竟不知不覺醉得不省人事,醒來時,才發現自己和李洪貴光著身子睡在一張**。她大罵,李洪貴卻笑著說:“你再大聲些,喝酒的事人都知道了,這事也得讓人知道!”說著,還光著身子跑到門外大叫:“我和郭秀秀睡覺了!”郭秀秀隻好哭求:“行行好,放了我吧……”李洪貴還說:“你敢告我?我就說你為了免去那8000元罰款來勾引我的!”就這樣,郭秀秀被李洪貴霸占了兩年。王順子曾向李洪貴哭求道:“李爺,你就此罷手吧……”李洪貴把王順子拖到門外當眾打得口鼻流血,還說:“我想弄誰就弄誰,他王順子還敢來求我?找死!”當晚,又當著王順子的麵把他妻子郭秀秀的衣服扒光,發泄獸欲。王順子曾帶著妻子逃到洛陽打工,李洪貴和鄉官們又趕到洛陽,以“逃債”為由,搜去4000元,並將夫妻二人繩捆索綁帶回來,李洪貴以“逃債”罪把王順子關押在鄉裏,怕郭秀秀再“逃跑”而親自日夜相“陪”。

關押王順子應該,因為他“逃債”;奸郭秀秀不違法,因為是同奸。———這就是法律為李洪貴敞開的洞,李洪貴隻要鑽這個洞,就可以隨心所欲,任意欺男霸女。

法律沒有為包括幼女、少婦在內的100多良家女子敞開討還公道、雪恨洗恥的大門嗎?沒有。村民們不是沒有往上告過,上告者少說也有50多人,但從鄉裏告到省裏,都沒用。

法律之洞為什麽對邪惡者敞開?法律的大門為什麽對善良者緊閉?很清楚:因為高於法律的權力在抑善揚惡———李洪貴的兒子當官從鄉裏當到縣裏,鄉裏的大官小官都是他們的親戚。

法律大門的緊閉,使憨厚老實而又懦弱的王順子成了妻子期望中的男子漢:2000年的最後一天,向奸汙過自己的妻子而睡熟在妻子身邊的李洪貴,舉起複仇的菜刀,狠狠地砍了幾十下。

這一下,法律的大門終於被打開了,但是,卻不是讓善良的眾多受害者揚眉吐氣,而將是王順子的死刑!

盡管村上幾千名群眾聯名上書,按著幾千個血印要求法律免王順子一死,但怕辦不到。所以,我們不明白:該殺的人,到底是讓法律為邪惡敞開洞、為善良者關緊門的人,還是被逼得走投無路的人?

王順子走投無路,鋌而走險,殺死仇人,為民除害,伸張正義,其行為當與正當防衛等量齊觀,王順子有什麽錯?為民除害,哪怕采取暴力的手段,又有什麽錯?特別在中國這個司法製度極度不完善的國度裏,我認為弱者采取任何抗議強者的手段,甚至殺人放火,都是可以被理解的,都是為共產黨的偉大前途著想,不是嗎?

王順子是英雄,雖然這個稱呼是被漫天的邪惡逼出來的。社會不能伸張正義,我不得不自作主張,如果我王順子的菜刀不砍向禽獸,那麽禽獸醒來的時候,同樣會把魔爪伸向我。等所謂的狗屁法律與正義來臨的時候,我王順子不是早被那禽獸大卸十八塊了嗎?為防患於未然,為了更多的女性免於恐懼的自由,為了共產黨的事業長期穩定發展下去。王順子豁出去了!生不逢時,又不逢地,這個本來老實憨厚的農民,卻淪落到殺人犯的悲慘境地。

但是我不因王順子的被判死刑而感到悲哀,自古為正義而死的人還少嗎?

我隻為王順子的“英雄行徑”而感到驕傲。

中國,你想讓愛你的好人活得痛快,你就得讓害你的壞人活不下去!否則,當你把好人逼得走投無路的時候,你養的那些壞人的死期也就不遠了!

我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