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切實解決好製度模式的選擇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的成功實踐雄辯地證明,我們已經找到了一條符合中國國情、順應時代潮流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條道路的核心要義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實現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必須沿著這條正確道路前進。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也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這是曆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我們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擁有著無可比擬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思想理論優勢和密切聯係群眾的優勢,這就決定了隻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才有主心骨,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推進法治領域各項建設和改革,必須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必須有利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完成黨的執政使命。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是經過數十年的社會主義製度自我完善和發展,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個領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銜接、相互聯係的製度體係。具體而言,它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的根本政治製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民族區域自治製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製度等基本政治製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以及建立在這些製度基礎上的經濟體製、政治體製、文化體製、社會體製等各項具體製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根本製度基礎,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製度保障。

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治屬於上層建築範疇,是意識形態色彩很鮮明的領域,必須堅持正確的指導思想。《決定》強調,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這就從根本上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製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離不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科學指引。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當代中國法治實際相結合,提出了關於依法治國的一係列重要思想,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一法治理論,蘊含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中,蘊含在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中。

(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會議要求,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這“五大體係”構成了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主體,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總抓手。

第一,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到2010年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經形成。它是全麵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礎。然而,經濟社會越發展,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盼越強烈,加強和改進立法的任務越艱巨。當前,在法律規範方麵,現有法律體係中不協調、不一

致、體係性不強等問題依然突出。為此,《決定》明確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主要任務,包括完善立法體製,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等三個方麵,為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明確了方向。

第二,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是法治的核心問題。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法律越完善,我們的法治實施就必須越有效率。建設法治實施體係,提高法律實施的效率,就是要使法律從紙麵上的法律,走向現實中的法治和行動中的法治,形成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製度性規範。《決定》明確提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創新執法體製,完善執法程序,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製,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第三,形成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是依法治國的根本。通常來說,法治監督體係分國家和社會兩種體係。國家監督分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三種監督,具體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常委會。社會監督是國家監督的重要來源和重要補充,其主要形式有社會輿論監督、新聞媒體監督、群眾監督等。要以約束公權力為重點,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製度建設,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製約和監督體係,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

第四,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是依法治國的標誌。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近些年來,我國法治保障體係不斷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構建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是一個複雜的係統工程,涉及利益相關主體的衝突與磨合,亟須增強理念認同,對製約法治保障體係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進行係統梳理和逐一解決。法治保障體係的構建,應從政治和組織保障、物質和人才保障、製度保障和社會保障等方麵著手,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根本。

第五,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黨內法規既是治黨管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王岐山同誌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要認真總結我們黨93年、無產階級政黨100多年、世界政黨300多年製度建設理論和實踐經驗,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推進黨內法規製度建設,確保到建黨100周年時,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製度體係。同時,要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在法治建設過程中,應當把黨內法規體係建設作為國家法律體係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一體推進,以提升黨的執政能力為目標,強化對權力的製度製約,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了法治中國建設的任務和路徑,即“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在提及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時重申,“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中國共產黨執政以後,對怎樣治國理政進行了不懈探索。以毛澤東同誌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領導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製度這一政體。以鄧小平同誌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製”的曆史性任務,確定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製建設方針。以江澤民同誌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

導集體鄭重提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發展民主,健全法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胡錦濤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突出強調“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製度自我完善和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麵對全麵深化改革的新形勢,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命題,將依法治國推進到一個新階段。特別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指明了方向。

依法執政是黨在新的曆史條件下執政的基本方式。為誰執政、靠誰執政、怎樣執政,這是任何一個執政黨都必須弄清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作為馬克思主義執政黨,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我們黨鮮明地提出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確立了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執政方式。依法執政,作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核心,是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曆史條件下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是實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是各級政府的基本準則。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行使行政權力,並對行政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依法行政是時代發展的要求,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持依法行政,必須堅持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必須健全依法決策機製,必須深化行政執法體製改革,必須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必須強化對行政權力的製約和監督,必須全麵推進政務公開。

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是一個有機聯係的整體,三者具有內涵的統一性、目標的一致性、成效的相關性,必須彼此協調、共同推進、形成合力。依法治國必須著眼全局、全麵部署,努力確保依法執政、依法行政與之齊頭並進。

法治國家是主體。法治國家要求國家權力由憲法和法律賦予,依照法律的程序規定行使,並對行使公權力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麵臨著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軌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是法治經濟,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黨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目標。1999年憲法修正案在第五條增加了一款,作為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我國首次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開向世界表明,中國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由此不難看出,中國共產黨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有著深層次的曆史背景,是在深刻總結中國社會主義勝利和挫折的曆史經驗並在借鑒其他社會主義國家興衰成敗的曆史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形成的。

法治政府是重點。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從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變化,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黨的十八屆四中《決定》提出了法治政府的建設目標,即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創新執法體製,完善執法程序,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製,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可以說,法治政府建設成功與否是衡量法治國家建設成功與否的最重要指標。法治國家建設目標在很大程度上要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任務的實現上。

法治社會是基礎。法治社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依照法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依法承擔社會責任,依法辦事、依法解決糾紛,社會治理依法進行。法治社會建設在整個法治國家建設中處於基礎地位,是不容忽視、亟待加強的重要方麵。為此,《決定》指出,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