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前四項是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四個領域談法治建設的任務,後兩項則是保證法治建設穩步推進所需要的兩個重要條件,這六大任務對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

(一)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加強憲法實施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誌、得到人民擁護。要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完善立法體製機製,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係統性、針對性、有效性。

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製度。憲法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要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製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製。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製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完善立法體製。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體製和重大政策調整的,必須報黨中央討論決定。黨中央向全國人大提出憲法修改建議,依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憲法修改。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製機製,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建立由全國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參與起草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等重要法律草案製度。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製度建設,完善行政法規、規章製定程序,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機製。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製機製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明確地方立法權限和範圍,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

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製,健全向下級人大征詢立法意見機製,建立基層立法聯係點製度,推進立法精細化。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見製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人數,更多發揮人大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製度。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健全立法機關和社會公眾溝通機製,開展立法協商,充分發揮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專家學者等對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論證谘詢機製。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製,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對重要條款可以單獨表決。

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權利,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製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麵權利得到落實,實現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健全公民權利救濟渠道和方式。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這五大建設納入法治化軌道。

(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創新執法體製,完善執法程序,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製,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

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製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勇於負責、敢於擔當,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要推行政府權力清單製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

健全依法決策機製。要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製,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製度,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製度及責任倒查機製,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深化行政執法體製改革。根據不同層級政府的事權和職能,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合理配置執法力量。要推進綜合執法,大幅減少市縣兩級政府執法隊伍種類。要完善市縣兩級政府行政執法管理,加強統一領導和協調。要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製度。要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製,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

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要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要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度,全麵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製。

強化對行政權力的製約和監督。要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製度建設。要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製約,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完善糾錯問責機製,完善審計製度。

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要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台和便民服務平台建設。

(三)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製和司法權力運行機製,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製度。要建立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製度。要健全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製度。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製。

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要完善司法體製,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製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製度,完善審級製度。要明確司法機關內部各層級權限,健全內部監督製約機製。

推進嚴格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健全事實認定符合客觀真相、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製度。要明確各類司法人員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製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製。

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要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完善人民陪審員製度,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製。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要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製度保障。要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製度。要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製度,實行訴訪分離,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利。

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要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製度,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要堅決破除各種潛規則,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要對司法領域的腐敗零容忍,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

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要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係。要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製,加強公民道德建設,發揮法治在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中的作用。

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堅持係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係。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要完善法律援助製度,擴大援助範圍,健全司法救助體係。

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製。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引導和支持人們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要構建對維護群眾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製度體係,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製。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健全落實領導責任製。

(五)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準,著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強有力的組織和人才保障。

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加強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司法隊伍建設。要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提高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要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製度。

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要加強律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提高律師隊伍業務素質,完善執業保障機製。要發展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隊伍。推動法律服務誌願者隊伍建設。

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製。要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為先導向,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法治人才及後備力量。要建設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於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涉外法治人才隊伍。要重點打造一支政治立場堅定、理論功底深厚、熟悉中國國情的高水平法學家和專家團隊,建設高素質學術帶頭人、骨幹教師、專兼職教師隊伍。

(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黨的領導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

堅持依法執政。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各級領導幹部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要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製度和工作機製,完善保證黨確定依法治國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工作機製和程序。要加強政法機關黨的建設,在法治建設中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保障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加強黨內法規製度建設。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要完善黨內法規製定體製機製,加大黨內法規備案審查和解釋力度,形成配套完備的黨內法規製度體係。要依紀依法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形成嚴密的長效機製。

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黨員幹部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高級幹部尤其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係。

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要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增強基層幹部法治觀念、法治為民的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加強基層法治機構建設,強化基層法治隊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製,改善基層基礎設施和裝備條件,推進法治幹部下基層活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