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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彥森端著一杯紅酒,迎著昏暗的燈光照射一下,晃了晃杯子。【文字首發】鮮血一般的顏色,潘彥森寧願把它想象成蕭小天的血。

他喜歡醇酒和美人,酒這個東西,從他上幼兒園的時候就開始接觸了。用他爸爸潘基聞的話說,作為潘家的男人,從小不懂喝酒的話,那實在是太悲催了。

所以五歲開始,潘基聞就開始加入品酒的大軍。最初是自己家產的一係列品牌的白酒,從淺綴一口到鯨吸牛飲,這期間的過渡時間,潘彥森用了五年。

也就是說,潘彥森小學畢業的時候,白酒這個東西,基本就和喝水沒有什麽區別了。

這不但在潘家來說,估計放眼整個黑北省,十來歲便能把白酒當成水喝的恐怕也沒有第二個了。潘家的老太爺很是欣慰這個孫子的表現,從不大的時候開始,便已經有想法要把潘家未來扛大旗的重擔放在潘彥森的身上。

可以說,潘基聞之所以能順利接掌白酒潘的家業,和他有這麽個能喝酒的兒子是分不開的。

後來潘彥森便被係統的傳授了品酒的知識,白酒、啤酒、紅酒、葡萄酒,料酒……甚至曰本的清酒,潘彥森也有接觸。不過對於潘彥森來說,連國產白酒除了蒙酒還算有草原上粗狂的味道之外,其他的都和喝水沒什麽區別,這清酒,淡的有點太那啥了。用潘彥森的話說,喝清酒,還不如喝雪碧。

潘彥森雖然嗜飲,也隻能說他比較會喝酒而已。卻並不像某些酒鬼一樣貪杯。那種“白酒就是我的命”的事情,在潘彥森身上,是別想見到的。

與白酒相比,潘彥森還有更重要的“命”就是女人。

和喜歡白酒一樣,潘彥森把白酒當水喝,把女人當飯吃。

有句老話說的好,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餓得慌。卻從沒有聽說過不喝水餓得慌的。

現在潘彥森就有些餓得慌了。

餓了的時候,僅僅是喝水顯然是不行的。所以潘彥森晃著杯中的紅酒,遲遲沒有放到唇邊。

喝,還是不喝?

潘彥森心中忽然一陣煩躁,就像是得知自己曾經拋棄的女人小敏時間不長便又投入別人的懷抱的時候那種感覺一樣。就像是自己很久不用的丟棄在牆角的一個物件,卻被別人撿走了,空空落落的有些失落。

這物件有用嗎?沒有。那為什麽沒有用的東西卻依然不希望被被人占有呢?

應該這就是那什麽占有欲在作怪吧。

小敏給潘彥森的感覺是不一樣的。在慌亂的都市中,芙蓉牡丹競相爭豔,什麽味道的女人,潘彥森沒有經曆過?在他二十多年的生命裏,平均一下應該合得上一個月換一個了。就像女人的大姨媽來的時候一樣的準時。

隻有小敏,在潘彥森身邊陪了大概小半年的時間,遲遲不來的大姨媽讓潘彥森幾乎以為自己懷孕了的感覺,那經血遲遲不來的煩躁,就像現在的感覺一般無二。痛定思痛,潘彥森果斷的選擇了棄若敝履。

思緒飄飄蕩蕩,潘彥森突然對杯中價值不菲的紅酒產生了厭惡的感覺,怎麽看杯中酒,也不像是蕭小天的血,而是像一個女人的經血。

再一次旋轉著杯子,潘彥森不知從哪裏來了一股邪氣,憋在胸腔之中,鬱悶難耐。

拚爹會所樓下人聲噪雜。原本拚爹會所還叫**會所的時候,是一個一個寂靜的地方,大家靜靜的喝酒,靜靜的品嚐美女,美食。

自從拚爹的人越來越多了以後,拚爹會所的成員也越來越雜,最近不知道什麽人喜歡上了早已過時的搖滾樂,每天在樓下極力咣當的喧鬧一兩個小時,把一個高檔次的會所整的跟一個酒吧一樣。

這嘈雜的聲音,令潘彥森心中怒火更盛。

“咄咄咄!”一陣敲門聲傳來,沒等潘彥森說出請進二字,那半月形的拱門已經被人從外麵打開,一個侍者打扮的男子出現在門外,打了一個躬道:“潘少,有人找。”

“滾!”潘彥森怒火正無處發泄,這侍者不聽招呼就私自打開潘彥森的房門,犯了潘彥森的大忌。

我這是坐在這裏喝酒,你撞進來了,我要是嘿咻呢!***,懂不懂什麽叫禮貌?難道禮貌就是敲敲門就行了的?

潘彥森怒吼了一聲,胸中的怒火得到了一個發泄地,便一股腦的噴湧而出,就像黃河大堤決了一個口子一般,一發而不可收拾。旋轉了一下手中的高腳杯,忽然杯口傾斜,手腕一抖,半杯紅酒便潑灑在那侍者的臉上。

侍者被潑的一愣,傻乎乎的站在那裏還不知道這老總為毛發這麽大的火。

潘彥森平時裏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斯斯文文的大學生的模樣,除了偶爾有些急色之外,對拚爹會所裏的工作人員還是很尊重的。甚至有些年輕的女服務員還故意勾引他,以能和他**一度為目標。畢竟做籠子裏的金絲雀對於某些人來說,也是求之不得的美事兒。

君不見,有女女能為了一個蘋果四,甘願賣身一個月的事情都有麽?

在拚爹會所侍者的印象中,潘彥森從沒有像今天這樣無故發怒過。

紅酒潑在侍者的額頭上,順著他的鼻翼流到唇邊,就像被人用半塊磚頭胡了一下似的,滿臉開花,景象頗為壯觀。

侍者忽然伸出舌尖,在唇邊舔了一下,吧嗒吧嗒嘴道:“拉菲,可惜了。”

然後使勁的伸出舌頭,慢慢的仰起頭,好讓那白酒順著唇角流到自己嘴裏。

潘彥森忽然笑了,這個侍者像極了上中學的時候的自己,那一次自己第一次接觸拉菲這種品牌的紅酒,覺得比國產的白酒有品位多了。當時也是慢慢的品咂,直至喝的涓滴不剩。

那侍者眼角的餘光一瞥,見到潘彥森竟然露出了笑容,便知道自己今天不管是因為什麽原因惹惱了這尊大神,至少現在暫時沒事了。侍者心中一喜,更加賣力的伸出舌頭去舔舐臉上的紅酒,差點把舌頭伸到耳垂下麵去了。

侍者知道,潘少主持拚爹會所之前,有一個女服務生因為不小心把杯子打翻,半杯紅酒灑在一個富二代的鞋子上麵,當時過小帥是怎麽做的?他摁住那女服務生的頭,硬生生的把富二代鞋子上的酒舔幹淨了才算了事!

相比之下自己舔舔自己臉上的紅酒,就算不得什麽了。更何況這可不是一般的紅酒,是拉菲。以自己的工資來說,恐怕這輩子是不會奢侈到去買拉菲來品嚐了。

潘彥森被這侍者的舉動逗得開懷大笑,道:“你真不應該在這裏當服務生,有些埋沒人才了,你怎麽不去馬戲團當小醜?”

侍者被潘彥森陰晴不定的狀況嚇得夠嗆,以為這潘彥森要借此機會開除自己,連忙趴在地上撅著腚把腦袋砸在地板上,光光的磕了兩個頭,臉上配合的流出一些淚水道:“潘少,潘總,我知道我錯了,您不要趕我走啊!”

現代社會什麽最不缺?人。

什麽最缺?工作機會。

得到這個在拚爹會所的工作機會,對於潘彥森這種富二代來說或許算不得什麽,但對於在底層打拚的侍者這一級別的人來說,這個機會是很不容易的。月薪六千,提成看富二代們的心情。好的時候,三千五千的對他們來說,蚊子肉一般,隨手便扔出來了。

當然,付出的不是太大辛勞,而是可有可無的尊嚴。

就像和家的大管家劉全一樣,在和麵前是奴才,在更多的人麵前是老爺。

這種優越感,也不是什麽人都能有的。

潘彥森一句話便把這侍者嚇成這樣,心中頓時升起一種滿足感。連有些“餓”的肚子以及肚子下麵的小潘彥森都有些小得意了。

雖然小潘彥森還是軟趴趴的,懶洋洋的。

“看你那熊樣!”潘彥森把杯子丟在一邊,站起身哈哈大笑。“不是要辭退你,放心好了。下次記得敲門以後,要等我說,可以進的時候在進,懂不?”

“懂了懂了!”侍者磕頭如搗蒜,忙不迭的答應道:“今兒特殊情況,有人找潘少有要緊的事兒。”

“什麽特殊情況也不行!”潘彥森真想抽這丫的倆嘴巴,怎麽這麽擰呢?!見過傻子,沒見過這麽傻的傻子。不能深刻體會領導意圖的人,一輩子也不會有升遷的希望了。

那侍者把頭埋進褲襠裏,裝作一隻鴕鳥。

“說吧。今兒我高興,就不計較你了。”潘彥森大度的一笑,在自己的人脈群裏,這麽有趣的人並不多見。

“那個,那我就說了。”侍者抬起頭來,輕聲道:“外麵有個人帶著一個十七八歲的長得很清秀的小姑娘,說要見見潘少。那人說潘少認得他,他說他叫丁辰,……”

一邊說著,站起身湊到潘彥森身邊,輕聲說道:“丁辰聽說潘少喜歡小處,特意給潘少帶來的,據說強身健體,一**寶呢!”

潘彥森盯著侍者的目光看了許久,這小子不會也知道自己有些“陽wei”了吧?

不過侍者的目光還算清澈,不像是知道的樣子。

據說,“小處”可以提升男人的戰鬥力,潘彥森忽然覺得小潘彥森有些蠢蠢欲動。換女友如同大姨媽一般有規律的潘彥森,終於有了一種大姨媽要來了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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