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被撞破,程司蓀就向程浩翔坦白了程家如今的危機。那時,程司蓀已經肯定了毒殺他的是他的愛徒丁銳,而他也才知道那些死忠於他的為什麽在這幾年時間裏慢慢都死亡了。

程浩翔一直陪著程司蓀走完人生最後的道路,然後聽從了程司蓀的話出逃。

“死就死了,做兒子如果不能送父親最後一程,那我活著也是白活。”程浩翔雙眼通紅,不知道是因為睡眠不足還是被恨意渲染的。想著父親在病榻上的最後的時光,他心如刀絞,恨不能感同身受,那晚父親直到他同意離開程公館,遠離上海,才安心的閉上眼睛,所以他不得不走。

這一個星期,他都躲在上海,從發現他失蹤,火車站到處都是丁銳的眼線,他根本不敢動彈,隻能扮作流民混跡於上海街頭。直到在報紙上看到父親的死亡訊息,和出殯時間,他才過來這裏。

“你死了伯母怎麽辦?誰給你父親報仇?”

是呀,他死了母親怎麽辦?誰為父親報仇?聽完這句,程浩翔的拳頭捏的緊緊的,他恨,恨自己為什麽選擇了鍋鏟,沒有選擇刀槍?如果他選擇的是刀槍,父親也不至於讓那個白眼狼上位,從而被暗算。

狠狠的他一拳敲打在桌上,不過也隻是發出一聲脆響,經不起半點波瀾。

“今後你有什麽打算?”陳初暝問道。

“報仇。”程浩翔咬牙切齒的道。“我知道我的要求很過分,可是如果可以能不能幫我照顧一下我母親?”程浩翔帶著懇切的說道,“來世做牛做馬我一定會報答小姐您的。”如今父親已死。他覺得已經沒有資格和陳初暝平起平坐。他還不知道林茹已經獲救,陳初暝將林茹全權委托給了張光年。

“你要報仇可以,可在你去報仇之前能不能容我說上一句?”陳初暝救下林茹也是有自己打算,畢竟和程浩翔相識一場。第一是為了幫他,說到底誰沒有困難的時候?她是經曆過一世的人,看得出程浩翔人品還是不錯的,有本事的人難找。可是一個人既要有人品保證又要有本事那就更加難找了。否者找到培養的是一個白眼狼,就像是程司蓀的門徒丁銳一樣,那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你說。”

“你要報仇,我覺得五年之內無望,你去了憑你如今的身手也是白費。”

聽了陳初暝的話,程浩翔皺起了眉頭,他何嚐不知自己與丁銳之間的距離,不說別的丁銳的身手就比他不知道厲害了多少,丁銳如今又接手他父親所有的地盤。未來隻會是如日中天。所以在小弟簇擁之下找到機會殺掉對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一不小心就要麵臨身死的下場。可是父親的大仇如果不報,他活在世上又有何臉麵?

“男兒報仇不畏生死。”他口氣堅堅的道。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程哥,如果你信我。五年之後我讓你大仇得報。”如果說石磊、李光、楊義當年棚戶區的三個小p孩是她的第一批招攬的人,那麽程浩翔就是她第二批招攬的人。雖說程浩翔已經是一個成人,但是他的性格沒有比石磊幾人成熟多少,可以說以往的他被程家保護的太好,程司蓀的死才讓他一夜之間成長起來,怎麽說殘酷的環境促使人成長改變呢?

“如果能使我大仇得報,別說五年,就算是十年也等得。隻是你要我做什麽?”現在的程浩翔已經不是當初的程浩翔,隻那天憑著隻言半語分析出他和蘇菲的訂婚不尋常,他就知道麵前的小女孩不是一個普通的小女孩。要說這個世界還有什麽人可以值得他程浩翔去信任,除了親生的母親,恐怕也隻有麵前的主仆兩人了,父親風光了一輩子,可是他出殯來看的人寥寥,反而是陳初暝主仆出現在這裏,還在他這麽危險的時候不怕黑幫報複幫助他。可他同樣明白這個世界不可能有無關無辜,人家伸手拉你一把,那是道義,不救你明哲保身也是常事,就像他名義上的未婚妻蘇菲,自從父親死後連出麵來加裝過問一下也沒有,反而是紅子主仆到來。什麽人值得交,什麽人不值得隻有在最關鍵的時候,才可見一斑。

可說到報仇,那就是完全是他的私事,陳初暝沒有理由參合進來幫他,所以她幫他肯定還有別的目的。

聽到程浩翔的問話,陳初暝心中暗暗點頭,沒有理所當然的接受,知道她幫他是有所求,這一點說明程浩翔並不愚笨,至少還沒有為了報仇不管不顧。

“放心,我幾時會害自己的哥?隻是你現在的身手可幫不了我什麽。”陳初暝不客氣的上下大量道。

“......”廢話,自己現在的身手行的話,就直接大仇已報了,不用被追的東躲西藏。程浩翔委屈的心想。

“我會安排你這幾年內的去處,雖說你現在已經錯過了最佳的習武年齡,可人都是鍛煉出來的,那個地方說不定會有生命之危,所以現在拒絕還來的及。”

“如果連這點壓力都承受不了,我也就不配談報仇了,你放心,我已經不是程公館的少爺了.。”程浩翔了然的點頭,從來他的世界有父親頂著,可是他沒有想到有一天幫自己頂天的那個高大身影會倒下去,還這麽的突然,這個時候他才發現自己的無能,沒有父親他什麽也不是,而他父親死後唯一的願望卻不是替他報仇,而是希望他活下去。這個時候他才知道以往他不削的父愛是多麽的偉大。但是一切已經來不及了。

點點頭,陳初暝就將接下來的時間都留給程浩翔和紅子。雖然她也希望程浩翔和紅子修成正果,可是程浩翔大仇未報,怕是不會再短期內考慮結婚,至少在這五年內不會考慮,而女人的青春有限,況且紅子已經是過了二八年華的大姑娘,五年的時間對於一個女人來說耗不起。

等兩人從房間裏出來,果真紅子的眼眶通紅,臉上的淚跡未幹,而她的身後程浩翔一臉的平靜,可能沒有辦法平靜的麵對陳初暝,紅子跑了出去,程浩翔臉上的擔心一閃而過。

“你如果擔心她,就不該讓她傷心,哪怕給她一個希望就好,五六年的時間並不多。”陳初暝道。如果不是程浩翔拒絕,紅子不會如此的傷心欲絕,男人都是默認的東西,喜歡你的時候恨不得將世界最好的東西放到麵前,不惜拋棄尊嚴的當個跟班,可是自私的時候就自以為是的想盡方法的傷害。

“可我不想她浪費時間,五六年的時間,或許她能找到更好的呢?”程浩翔苦笑,五年之後難道就能百分之一百報仇了嗎?五年之後丁銳的勢力膨脹成什麽麽樣他不可估算,他在成長,而丁銳的勢力也更是在瘋長,所以他也不一定是穩勝的,可如果他一旦失敗,就可能麵臨和紅子的天人永別,所以長痛不如短痛。

“蠢材!”回答程浩翔的是陳初暝的一記鄙視。程浩翔的想法她能猜到幾分,可感情之事終究是要靠當事人自己。

接著陳初暝就將程浩翔送上了一輛軍部的吉普車,在來之間陳初暝就已經向周定邦說起過程浩翔的事情,車子就是周定邦安排的,至於人送去哪裏,陳初暝也不甚清楚,她隻知道這一去程浩翔會去三年,會到達什麽樣的程度就看他自己。如果他努力經得起考驗回來就能一飛衝天,成為她的左膀右臂,如果他不爭氣死在外麵也不一定。

這是周定邦給她的原話。

十二月的上海從黃浦江過來的海風撲麵,刮得整個城市寒冷異常。陳初暝看著窗外飄然的大雪艱澀的讀著古文。

幾天前,外公周定邦發現素描對她沒有難度,結果讓她在清晨騰出一個時辰的時間讀古文,這把陳初暝這個從現代而來的靈魂難倒了,她雖說對古文也略有涉及,可那畢竟是為了鑒別才去學的,老頭子所要求的古文可是要求意思完全貫通。

好在有學過總比沒有學過強上一點,所以天才這個名聲總算是保住了些許,否則陳初暝懷疑自己這個外公總是要懷疑了,怎麽別的都這麽天才,卻對華夏老祖宗的東西愚笨,所以呀,人還是不要太聰明的好,太聰明,所背負的東西也就更多,別人對你的期望也就更大。

記得前世,很多華夏的學生家長都喜歡超前教育自己的小孩子,剛開始學說話就開始學英語,背古詩。那時小孩子因為好奇就會跟著大人學,學會了大人就開始到處的炫耀,隻要逢人就會讓自己的小孩來上幾口英語和古詩,然後聽著別人稱讚自己小孩天才而飄飄然。到了上幼稚園的年紀就開始教小學的課程,而到了小學上初中的課程,總之大學之前小孩沒有一刻是放鬆和樂趣的。可是大多數的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了什麽而學習,他們的學習隻因為大人的要求而學習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而學習,學習是為了誰?或許大人會說,我讓你讀書是為了你自己,你不讀書將來就會後悔。可真的讀了書就有出路了嗎?家長從來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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