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麽怪工作?必須簽約三年,中途離職還要賠三百萬?! 她心裏生起一股不好的預感,果然,新老板竟是她前夫…… 那年,她十八歲,不顧家裏反對,執意奉子成婚嫁給他, 為了他,她放棄做一個出入有轎車司機接送的千金小姐, 學著省吃儉用度日,體諒丈夫為了出人頭地拚事業冷落自己, 更忍受婆婆與兩個小姑的連手欺負,而他還不站在她這邊。 她如此犧牲,卻沒想到兩年後,曾說全世界隻要她一人的他, 開始嫌她煩、嫌她不懂事,對她提出離婚,不要她與女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