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定決心的提出辭呈,得到的回答竟是—— 要走可以,但得先苦他心誌、勞他筋骨、空乏他身, 付出“超值”的代價! 天啊!這些年來他犧牲的還不夠多嗎? 竟然還敢要求他得先替雜誌社培訓完新人才能走人! 算了算了,隻要能讓他“解脫”, 他努力教就是嘛!有什麽困難的? 隻是,人是來找他報到了, 也算是個有抱負、有理想的新時代好女性, 看樣子資質不錯,他肯定三、兩天就可以讓她上手。 可沒想到,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