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
高申春 譯
楊韶剛 校呂 俊 修訂
按語
《論夢》是弗洛伊德於1901年應德國一位編輯之約而撰寫的。它以簡潔的形式概述了《釋夢》一書的基本觀點和內容,收在《神經與精神存在的邊緣問題》一書裏。全文分13節,分別考察了有關夢的觀點從前科學時代的神話形式向科學時代的心理學形式的轉變過程、精神分析運動的興起及其理論意義、夢的工作的諸種機製、釋夢的本質和方法、做夢過程的精神分析研究對人類精神活動的動力結構的揭示、這種結構對患者和正常人的普遍性以及精神分析研究對科學心理學的挑戰與革新等。《論夢》的出版是醫學界第一次公開承認弗洛伊德在夢領域的研究工作,對精神分析運動的發展與傳播做出了曆史性的貢獻。
一
在所謂前科學時代,人們不難對夢做出解釋。當他們醒後記起一個夢時,他們就將夢看成是某些惡魔般的或神聖力量的某種體現。在自然科學的思維模式興起後,這些富於洞見的神話便演化為心理學。對現代受過教育的人而言,很少有人懷疑夢是夢者自己心靈的產物。
既然夢的神話假說遭到遺棄,那麽夢便需要做出解釋。數百年來,關於夢的產生條件,夢與清醒心理生活之間的關係,夢在睡眠狀態中進入知覺所依賴的刺激條件,夢的內容與清醒生活大相徑庭的諸多特征,夢的觀念意象與某情感之間的不連貫性,以及夢倏忽即逝的特性,即清醒思想將夢視為某種異己產物而棄置一邊並使之在記憶中消失的特性等等,所有這些問題都未得到澄清,而且,我們至今也沒有提出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法。但最使我們感興趣的還是夢的意義問題,這一問題具有雙重含義。首先,它要研究做夢的精神意義、夢與其他心理過程之間的關係,以及夢可能具有的生物功能;其次,它要探明夢能否被解釋,以及夢是否和其他精神結構一樣具有某種“意義”。
關於夢的意義的評估,我們可以劃分出三種不同的思想路線,第一種思想路線反映在某些哲學家的著作中,它和古代一樣,給了夢以過高的估價。這些哲學家認為,夢生活的基礎是心靈活動的某一特定狀態,甚至將這種狀態美譽為向更高精神境界的升華。例如,舒伯特[1841]主張,夢是精神對外部自然力量的解放,也是靈魂對感官束縛的解脫。其他思想家雖不至於走得那麽遠,但也都認為,夢主要產生於心理衝動,並代表那些在白天不能自由展開的精神力量的表現(參見施爾納[1861,第97頁以下]的“夢的想象”以及沃凱爾特[1851,第28頁以下])。
多數觀察家都同意,夢至少在某些方麵(如在記憶中)具有更高級的活動能力。
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為多數醫學家所采納的觀點,認為夢很少能達到精神現象的水平。在他們的理論看來,夢的誘發因素隻是感官刺激或軀體刺激。這些刺激或者是從外部對睡眠者發生作用,或者是偶然地在其內部器官中活躍起來。他們認為,夢到什麽毫無意義,就像“不懂鋼琴的人用十個指頭在琴鍵上亂撥時”發出的聲音一樣沒有意義[斯圖呂貝爾,1877,第84頁]。
賓茨[1878,第35頁]認為,夢無非是“一些軀體過程,這些過程沒有任何功用,而且在多數情況下都是病理性的”。因此,夢生活的全部特征,可以解釋為是由分離器官或尚未休眠的腦細胞群的不連貫活動造成的,這種活動由生理刺激引起。
關於夢的通俗看法很少受到這一科學論斷的影響,也不關心夢的來源;它似乎堅信,夢無論如何都具有某種意義,而且與對未來的預測有關,這種意義可以通過對其撲朔迷離的內容的某些解釋過程發現。解釋的方法在於對所記住的夢內容進行轉換,這種轉換可以根據固定的線索對夢的內容逐一加以轉換,也可以將夢作為整體轉換為另一個與之具有象征聯係的整體。對這種解釋企圖,態度嚴肅的人付之一笑,認為“夢是空談”。
二
有一天,我驚奇地發現,在有關夢的觀點中,與事實最為接近的不是醫學觀點,而是通俗觀點,盡管其中仍含有迷信成分。因為,在我能夠有效地解決恐怖症、強迫症以及妄想狂等問題的一種新的心理學研究方法應用於夢時,我得出了一些新的結論。從那以後,這種方法以“精神分析”的名義被整個一個學派的研究者們所接受。許多醫學研究者正確地觀察到,在夢生活與清醒生活中的大量疾病狀態之間,確實存在著諸多類似。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心理病理結構研究中獲得滿意結果的方法,也可以用來研究夢。恐怖症和強迫症不同於正常意識,正如夢之不同於清醒意識;和夢一樣,它們的根源亦不為意識所知。在這些病理結構中,實踐目的導致了對它們的起源和發展模式的研究;因為經驗表明,發現那些雖不為意識所知、但將病理觀念與心靈的其餘內容聯結起來的思想,也就等於解決了症狀,並導致對那些至今尚未受到抑製的觀念的掌握。因此,心理治療便構成了我用以解釋夢的方法之起點。
這種方法不難描繪,雖然在付諸實施前還必須加以指導和訓練。
如果將這種方法用於某人如恐怖症患者身上,我們就要求他將注意集中於有關問題的觀念上,但不是對這一觀念進行通常的思考,而是毫無例外地對任何發生於他的心靈中的事物加以注意並向醫生報告。如果他說他的注意力不能抓住任何事物,那樣我們就要盡力對他說明,在他的心靈中不可能不出現任何觀念性的主觀材料。事實上,在他的心靈中立即就會產生無數觀念,並使他由此聯想到其他觀念;但這些觀念往往會被患者認為是沒有意義或不重要的,並與所探討的問題毫無關聯而是偶然產生的。我們於是很快就能知道,正是這種批判態度阻止了患者對這些觀念的報告,而且,以前致使這些觀念不能成為意識的,也正是這種批判態度。如果我們能誘導他,使他放棄對他所聯想到的這些觀念的批判態度,並要他繼續注意其思想活動,那麽我們就能獲得大量精神材料,並很快發現這些材料與作為我們出發點的病理觀念之間的明顯聯係。這些材料很快就能揭示病理觀念與其他觀念之間的聯係,並最終使我們能夠以一種可理解的方式用一個新的觀念來代替這一病理觀念。
關於這一實驗的基礎及其結果的理論前提,此處無法給予詳述。我們隻需指出,如果我們將注意力準確地集中於這些“不隨意的”、幹擾我們思考的、並往往被我們的批判官能貶為無用垃圾的聯想,那麽我們就獲得了解決任何病理觀念的材料。
如果我們將這一方法用於自己,那麽我們就會因立即記下最初不可理解的聯想材料而對研究大有裨益。
下麵我將揭示,如果把這一方法用於夢的研究會得出什麽結果。任何一個夢例實際上都能對此加以揭示,但因為某些特殊原因,我隻選擇我自己的幾個夢為例。就我的記憶而言,其中有些顯得模糊而沒有意義,也有一些顯得非常簡明。我昨天晚上做的一個夢也許正符合這些條件,這個夢在我醒過來時便立即做了記錄,內容如下:“我和同伴一起坐在餐桌邊……我們吃著菠菜……EL夫人坐在我身邊;她把注意力全集中於我,並親密地把手放在我腿上。我不客氣地把她的手挪開。然後她說:“但你的眼神總是那麽美麗。”……我於是想象出兩隻眼睛的模糊圖像,看似一幅畫或一副眼鏡的素描……”
這個夢全部就這些,或至少可以說我對它的記憶就這些。我對它的印象似乎是模糊且沒有意義,但主要是驚奇。EL夫人和我很難談得上有什麽友誼,而且就我所知,我也從來未想和她建立什麽親密關係。我很長時間沒見到她了,而且在做夢前幾天,也沒有人向我提到她。整個夢過程也不伴有任何情感。
對這個夢的反思也未使我有任何新的理解。但是,我決定不帶任何偏見和批判地將對這個夢的聯想記錄下來。我發現,對記錄而言,最好是把夢分解為各組成部分,並分別對這些不同部分進行聯想。
我和同伴一起坐在餐桌邊。這立即使我回想起頭一天晚上發生的一件事。我和一位朋友一起從一個小型宴會退席,他叫了一輛出租車並要送我回家。他說:“我想叫一輛有計程器的出租車,這樣我們就可以看著計程器跳動而想些心事了。”我們於是叫了一輛有計程器的出租車,司機將計程器打開,上麵顯示60赫勒[327]的起價。我接下他的玩笑說:“我們還剛上車,就欠他60赫勒了。有計程器的出租車總使我想起客飯(tabled’hote),它使我貪婪而自私,因為它總是提醒我所欠的賬。我的債似乎長得太快,我怕在其中受騙。和吃客飯時一樣,我總不免有一種滑稽的感覺,認為得到的太少,因而必須密切注意我自己的利益。”接著,我又多少有些文不對題地引述了下麵的話:
你把我們引向生命,你又使窮人去犯罪。
“客飯”又引起另外一個聯想。幾個星期以前,我們在泰羅爾避暑山莊度假。有一次在旅館吃飯時我很惱怒,因為我覺得妻子對和我們坐在一起的人不夠含蓄,這些人我根本不想與之相識。[328]我要她更關注我而不是那些陌生人。這又像是我在吃“客飯”的交易中吃了大虧。我妻子在飯桌上的行為與EL夫人在夢中的行為之間的對照也使我震驚,其中後者“將其全部注意力集中於我”。
聯想繼續發生。現在我看出,夢中事件正是我當時向妻子秘密求婚時所發生的一次類似情景的複現。對於我的一封熱烈的求愛信,她以在吃飯時於飯桌下麵給我一次愛撫作為回報。但在夢中,我妻子卻被一個相對陌生的人即EL夫人所代替。
我曾經欠過EL夫人父親的債,這使我不禁注意到,在夢的部分內容和我的聯想之間存在著無可置疑的聯係。如果我們使由夢的某一成分所引起的聯想繼續下去,那麽聯想很快將把我們帶回到夢的其他成分。我對這一個夢的聯想揭示了許多在夢中看不到的聯係。
如果有人指望別人顧及他的利益而不顧別人自己的利益,那麽他的天真自然會激起一個輕蔑的疑問:“你以為我會為了你美麗的眼睛而做這做那嗎?”因此,夢中的EL夫人的話,即“你的眼神總是那麽美麗”,隻能有一個意思:“人們總是為了愛而為你做一切事情;而你總是對一切不付出代價。”當然,事實正好與此相反:不管從別人得到什麽好處,我總是要付出昂貴的代價。畢竟,前一天晚上我的朋友用出租車送我回家而不用我付賬,這個事實肯定對我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順便指出,昨晚請我們做客的那位朋友總使我欠他的情。就在前幾天,我還錯過了一次回報的機會。他隻接受我的一個禮物,那是一隻古色古香的碗,四周畫著眼睛,傳說這種眼畫可以免災避難。而且,這位朋友正好是眼科醫生,當天晚上我還就一位女患者問起過他,我曾要她到他那裏去配一副眼鏡。
現在我發現,這個夢的全部內容幾乎都被帶進一個新的背景中。但為了連貫起見,我們還得提出一個問題,即在那麽多菜肴之中,為什麽惟獨菠菜在夢中出現?原因在於,菠菜與不久前我家飯桌上發生的一件事有關。那次,我的一個兒子堅決不吃菠菜,而他的眼睛確實非常美麗;我自己在小時候也正是如此。我有很長一段時間不願吃菠菜,後來口味變了,菠菜成了我最喜好的菜肴之一。因此,夢中提及菠菜便將我的童年和兒子的童年結合到一起了。孩子他媽說:“有菠菜吃就不錯了,有些孩子還吃不上菠菜呢。”於是我又想到了父母對子女的責任。歌德的話:
你把我們引向生命,你又使窮人去犯罪。
在這裏又獲得了新的意義。[329]
這裏我想稍做停留,以考察前麵對這個夢的分析所得出的結果。通過對夢的各分離成分的聯想,我獲得了許多作為我的心理生活產物的思想和回憶。由夢的分析所揭示的這些材料均與夢的內容密切相關,而這種關係不可能使我從夢的內容中推出新材料來的。夢不具有情感,且不連貫、不好理解;但在我發現夢背後的思想時,我體驗到強烈而合理的種種情感衝動;而這些思想本身則是合乎邏輯的,其中某些核心觀念多次呈現出來。如“自私”與“大度”之間的對照以及“欠債”和“不付出代價”成分等,均是這類中心觀念,但在夢中卻未加表現。我還可以指出這些由分析而得的材料之間更密切的關聯,並由此表明這些材料匯聚於一個結點;但由於某些隱私而不是科學的原因,我不能公開地這樣做。否則我必將泄露許多隱私,因為對這個夢的分析揭示了許多我自己都不承認的事情。那麽這裏便產生一個問題,即我們為什麽不選擇另外一些更適合於將其分析公開的夢例呢?那樣就能得到更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分析所揭示的材料具有某種意義和連貫性。原因在於每一個夢例的分析都必將產生一些同樣不宜公開、同樣引起我慎重的材料,這一困難也不能通過選擇別人的夢加以分析而得到避免,除非條件允許我拋棄所有偽裝而不致傷害那些信賴我的人。
至此,我相信,夢在被分析之後,可以看成是對充滿意義和情感的思想過程的一種替代。雖然關於從這些思想引起夢的過程,我們尚不知其性質如何,但我們可以看出,如果把夢看成純粹的物理過程而沒有精神意義,或看成是在睡眠狀態下各分離的腦細胞群的孤立活動過程,那是錯誤的。
還有另外兩點也很清楚,即夢的內容比夢所代替的思想要短得多;分析已經表明,夢的誘因是做夢前一天晚上的一件無關緊要的事情。
當然,我不會僅僅根據這一個夢的分析就得出這些廣泛結論的。但是,如果經驗表明,對任何夢的自由聯想都能得到類似的思想,其中某些內容正好是夢的不同成分的複現,且以合理而可理解的方式相互關聯,那麽我們就可以排除一種可能性,即認為在第一次實驗中所觀察到的關係純屬偶然。因此,我認為可以采用一個術語來集中體現我們的新發現。為了能夠將記憶中的夢與通過對這個夢的分析所示的相關材料加以區分,我將前者稱為“夢的顯意”,而將最初未做任何區分的後者稱為“夢的隱意”。因此,這裏又出現了兩個新的問題:(1)將夢的隱意轉換為記憶形式的顯夢的心理過程是什麽。(2)造成這一轉換的必要動機是什麽?關於將隱夢轉換為顯夢的過程,我稱之為“夢的工作”,而這一活動的對立麵,即對這一過程進行反向轉換的過程,就是我們所知道的分析工作。由夢引起的其他問題——如夢的誘因問題、夢材料的起源問題、夢可能具有的意義、做夢過程可能具有的功能以及夢被遺忘的原因,等等——所有這些問題的論述,都是基於新發現的隱意,而不是基於夢的顯意。由於我把有關夢的研究文獻中所有自相矛盾的或錯誤的觀點都歸咎於對由分析所揭示的夢的隱意的無知,所以下文我將竭力避免對顯夢和隱夢之間的混淆。
三
從隱夢向顯夢的轉換過程值得我們特別注意,因為它是我們所知道的精神材料由一種表達方式向另一種表達方式轉變的首要事實,是從一種我們能夠立即理解的表達方式向一種我們需要通過努力和指導才能理解的方式的轉換,雖然這種轉換過程也必須被認為是我們的心理活動功能之一。
從其隱意與顯意之間的關係來看,夢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一,是那些具有意義且同時可以理解的夢,亦即那些可以毫不費力地將之納入我們的心理活動背景中的夢。我們有許多這樣的夢,這種夢大多為時短暫,且一般不引起我們的特別注意,因為這些夢沒有什麽奇異之處。順便指出,這些夢構成一種強有力的證據,反駁了那種認為夢起源於分離的腦細胞群活動的理論。它們未提供任何跡象表明有所謂減弱的或零散的心理活動,但盡管如此,我們也從不懷疑它們是夢,且不會把它們與清醒生活相混淆。第二類夢雖然自身是連貫的且具有某種明顯的意義,但卻同時令人迷惑不解,因為我們不知其意義與我們的心理生活有什麽關係。例如,夢見一位所喜愛的親屬死於瘟疫便是這類夢之一例。對於類如親屬之死這種事情,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去期待、害怕或設想;
於是我們會驚奇地問:“我怎麽會產生這種念頭呢?”第三類夢既沒有意義又不可理解,這些夢顯得鬆散、混亂且沒有意義可言。我們所做的夢大多數都表現出這些特征,這些特征也構成了對夢加以輕視並認為夢是受到某種限製的心理活動產物的醫學理論的基礎。這種夢很少不表現出不連貫的特征,特別是在較長、較複雜的夢中尤其如此。
關於顯夢與隱夢之間的分別,隻對第二類夢、特別是第三類夢具有重要意義。正是在這兩類夢中,我們才碰到種種難解之謎,必須將夢的顯意代之以隱意才能理解;我在前麵記述並分析的夢,便屬第三類夢之一例。但與我們的預期相反,我們又遇到阻礙我們全麵理解隱夢的種種動機力量。大量類似經驗的重複使我們懷疑,夢的不可理解且混亂的性質與報告顯夢背後的隱意的困難之間,存在著某種密切而有規律的關係。在探究這種關係的本質之前,我們可以先轉而注意較易理解的第一類夢,這類夢的顯意與隱意相互吻合,因而似乎較少有夢的工作參與其中。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對這類夢的研究亦有諸多優勢,因為兒童的夢均為此類——重要但不令人迷惑。在此順便指出,兒童的夢為我們提供了進一步的論證,以批駁認為夢起源於睡眠中分離的皮質活動。因為,精神功能的這種減退為什麽僅為成人睡眠狀態的特征而不為兒童所具有呢?
另一方麵,我們完全有理由預期,對兒童精神過程——當然是極其簡單的——的解釋,是研究成人心理學不可缺少的起步。
因此我將記述我所收集的兒童夢例若幹。一個剛滿19個月的小女孩因早上嘔吐而一天未進食,她的保姆說這是由於吃草莓的緣故。餓了一天後,(保姆聽到)她在夜間叫著自己的名字,並說著:“草莓,野草莓,煎餅,布丁!”可見她顯然是在做吃飯的夢,並特別強調那些非常美味的食品。她完全有理由相信,最近幾天是吃不到這些食品了。——一個22個月的小男孩同樣夢見他吃不到的一頓美味佳肴。在做夢前一天,他要將一籃鮮櫻桃作為禮物送給他叔叔,而他自己卻隻被允許嚐一隻。他在醒時報告了一條好消息,說“赫爾曼將全部櫻桃吃了”。——一天,一個3歲又3個月的小女孩在一個湖上遊玩,湖上的航行顯然未能讓她盡興,因為她在下船時哭著不肯離去。第二天早晨醒來時,她說她一夜都在湖上旅行。實際上,她是在夢中繼續白天被中斷的湖上旅行。——一個5歲又3個月的男孩在達赫斯坦[330]山區的徒步旅行中表示不滿,每看到一個新的山峰,他都要問那是不是達赫斯坦山,最後還拒絕和大家一起去看一個瀑布。他的這一行為被認為是疲勞所致,但第二天早上他報告的一個夢對此有了更好的解釋,他夢見他登上了達赫斯坦山。很顯然,他有一個想法,即這次旅行一定要登上達赫斯坦山,但這一想法一直未能實現,並使他深感沮喪。他於是在夢中補償了自己在前一天未能實現的想法。——一個6歲的女孩[331]也做一個完全類似的夢。在一次旅行中,因天色已晚,她父親決定不去計劃中的目的地。在回家的途中,她看到另一個地方的路標牌,她父親答應她下次也去那裏。第二天早晨,她告訴父親,說她夢見他帶她去了這兩個地方。
這幾個兒童夢的共同要素是顯而易見的,它們都滿足了兒童在白天想要實現但實際上未實現的願望。這些夢都是簡單而未加偽裝的願望滿足。
下麵是另一個小孩的夢,初看起來似乎不好理解,但也是願望的滿足。這是一個不足4歲的小女孩,因患小兒麻痹症從鄉下來到城裏。晚上,她住在一位膝下無子的姨母家,睡在一張大**——當然是對她而言太大了。第二天早晨,她說她做了一個夢,夢見床太小了,她無法睡進去。如果我們記起孩子經常會表達出“高大”的願望,那麽我們也就不難看出,這個夢也是一個願望滿足。床的尺寸對她的幼小是個令人不快的提示,她應該是個高大的孩子。她於是在夢中糾正了這種不受歡迎的關係,並長得連這麽大的床都容不下了。
兒童的夢,即使其內容變得複雜而微妙,我們也不難看出其是願望的滿足。一個8歲的小男孩夢見和阿喀硫斯同乘一輛戰車,由狄奧米德駕禦。結果發現在做夢前一天,他對一本有關希臘英雄時代的神話傳奇書看入了迷,因而我們很容易看出,他把這些英雄當成了自己的榜樣,並因沒有生活在那個時代而感到遺憾。[332]
這些夢例進一步說明了兒童夢的一個特征,即這些夢與白天生活之間的相關。夢中實現的願望是白天遺留下來的,而且一般都是做夢前一天的願望,而且在清醒生活中伴有強烈的情緒色彩。
進入他們夢中的內容沒有不重要的,也不使兒童感到震驚。
在成人身上也可以發現大量這種幼兒型夢例,盡管其內容往往很簡明。例如,很多人在睡眠中受到口渴刺激的影響而夢見喝水,以此擺脫口渴刺激並保證睡眠的繼續。對有些人而言,這時起床的必要性已經很明白。他們於是夢見已經起床並開始洗漱,或是已經到了學校或辦公室。在外出旅行的前一天晚上,我們經常會夢見已到達目的地;同樣,在我們準備看一場戲或參加一個聚會之前,其中樂趣往往也因性急而先在夢中得到表現。有些夢的願望滿足以更間接的方式表現出來,因而要看出其中願望滿足,就必須建立某種聯係或發現某種意義,即必須進行解釋工作。
例如,有一個人告訴我,說他年輕的妻子做了一個夢,夢見來月經了。我想,如果這位少婦月經不潮,那她應該知道是懷孕了。因此,她說出這個夢例表明她已懷孕了,而這個夢的意義就在於表達了她的一個願望,即希望晚些時候再懷孕。在某些異常或極端條件下,這類幼兒型夢例尤其常見。例如,一位北極探險隊的隊長記述說,他的隊員在冰天雪地過冬而飲食單調、給養不足時,總是像小孩那樣夢見大吃大喝、堆積如山的煙草以及回到家中等。[333]
一種並非罕見的現象是,在那些較長、較複雜、且總體看來混亂不清的夢中,總有某一部分顯得特別清晰。這一部分明確無誤地包含有願望的滿足,但其中卻糾纏著另外一些不好理解的材料。但對成人而言,任何稍有分析經驗的人都會不無驚奇地發現,即使是那些表麵看來極其清晰的夢,也絕不會像兒童夢那麽單純,而且,在明顯的願望滿足背後,可能還潛藏著其他某種意義。
如果分析工作能使我們將成人那些沒有意義且混亂不清的夢,能像幼兒型那樣回溯到做夢前一天強烈感受到的願望的滿足,那確實是對夢這一難題的簡潔而圓滿的解決。然而毫無疑問,事實很少是這樣的,夢通常都充滿著各種無關緊要的怪異材料,其表麵內容中沒有任何願望滿足的跡象。
在結束有關幼兒型及其不加偽裝的願望滿足的夢例討論之前,我必須指出夢的一個基本特征,這一特征早已有所表現且在幼兒型夢例中尤為明顯。這種夢可以用一個祈使句來代替,如“要是湖上旅行時間更長一點就好了!”——“如果我已洗漱完畢並穿上衣服就好了!”——“如果我能擁有這些鮮櫻桃而不要送給叔叔就好了!”但夢向我們揭示的遠不止這些祈使句,它把願望表現為已經得到滿足,又把願望滿足表現為真實和現在時態,而構成夢的材料雖不是絕對地,但也主要地是各種情境和感覺意象,尤其是視覺形象。因此,即使在這些幼兒型夢例中,也存在著一種可以認為是夢的工作的轉換過程,從而使以祈使語所表達的思想轉而用現在時態來表達。
四
我們傾向於認為,即使在混亂的夢中,也會發生某些這類轉換,雖然我們無從知道,在這些夢中被轉換的是否也是祈使語氣。但在前麵做過相當分析的一個夢例中,有兩段表明我們有理由猜測這種可能性。分析表明,我妻子關注飯桌上其他一些人,而我對此感到不快。但夢所表達的內容恰恰與此相反,即代替我妻子在夢中出現的那個人將其全部注意力集中於我。但是,一次不愉快的經驗所引起的願望,莫過於希望其對立麵的發生——這正是夢所表現的願望滿足。在分析所揭示的那個痛苦思想,即我從來沒有不付代價也獲得過什麽,與夢中那個婦女說的話即“你的眼神總是那麽美麗”之間,存在著完全類似的關係。所以,夢的顯意與隱意之間的對立,在某種程度上正是願望滿足。
但是,夢的工作的另一個結果,即製作不連貫的夢,更引人注目。就任何一個夢而言,如果我們在夢的觀念成分的數量或其記錄篇幅與由分析所揭示的夢念以及夢所隱含的各線索之間做出比較,那麽我們將毫無疑義地發現,夢的工作已完成了大量壓縮或凝縮工作。在分析剛開始時,我們很難就凝縮的程度做出判斷,但隨著分析工作的深入,凝縮作用的印象就越來越深刻。顯夢的每一成分都能引起兩條或多條聯想線索,而每一夢境也似乎是兩個或多個印象或經驗結合而成的。例如,我曾做過一個有關遊泳池的夢,其中遊泳者分散各處,在各個方向上遊著。在池邊岸上一角,有一個人向另一個正在遊泳的人彎下腰,好像是要拉她上岸。這一夢境是我對青春期時的一次經曆的記憶和兩幅畫結合而成的,其中一幅是我在做夢前不久看到的。兩幅畫中,一幅來自施溫從麥路辛傳奇故事改編而成的連環畫,表現了水仙子在池中受驚的場麵。另一幅是意大利一位大師畫的《洪水》。記憶中的那次青春期經曆,是我看到遊泳學校的一位教練幫一個婦女上岸,她一直在池內遊到換場時間。——在前麵那個選來說明分析的夢例中,對夢境的分析引起了我的一些細小回憶,其中每個回憶都對夢境的形成作出了貢獻。首先是我求婚時的那段插曲,其中未婚妻在桌子下麵撫愛我的手為夢中“桌子下麵”這一細節提供了來源。關於這一細節,我不得不把它作為事後思考加入夢的記憶中。那段插曲中無疑還有“轉向於我”的情節,分析表明,這一成分是通過對事實的反麵表現而構成一個願望滿足,並與我妻子在吃客飯時的行為相關。但是,在這一近期回憶的背後,還潛藏著我在求婚時的一段完全類似但重要得多的情節,它使我們一整天都鬱鬱不歡。她親密地把手放在我的膝上,這屬於另一個完全不同的背景,並與別人有關。
夢的這一成分轉而構成兩組不同記憶的出發點——等等。
為建構夢境的目的而組合到一起的夢念材料,其本身必然與這一目的相適應。在所有這些構成要素中,必然有某種或某些共同成分,夢的工作此時的所作所為就像弗朗西斯·高爾頓在建構其家庭照片時所做的那樣。它由此將這些要素疊置一起。在組合而成的畫麵中,不同要素的共同成分必然尤顯突出,而相互對立的細節則或多或少地相互抵消。夢的這種建構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夢的內容中的許多成分所具有的不同程度的模糊性。基於這一發現,釋夢建立起如下規則:在對夢的分析中,如果某一不確定性可以分解為“要麽……要麽”,則為了解釋的目的,我們必須代之以“以及”,並將每一種明顯的選擇作為一個聯想係列的獨立起點。
如果不同夢念之間不存在這種共同成分,那麽夢的工作就會為之創造一個共同成分,從而使不同夢念能夠在夢中得到共同的表現。將兩個不具有共同成分的夢念結合起來的最便捷的方法,是對二者之一做出語言形式的變換,從而中途與另一個也可能類似的以新的語言形式出現的夢念相結合。押韻詞的構思中也存在著一個與此類似的過程,其中必須找出一個音作為相互押韻的兩個詞的共同成分。夢的工作主要就在於創造這種中介思想。中介思想一般都非常精巧,盡管其間關係往往不能一眼看出來。它們隨後便構成顯夢與夢念之間的聯結紐帶,而顯夢內容和夢念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在本質上都是相互不同的,並都為夢的誘發因素所決定。我們前麵分析的一個夢為此提供了實例,其中,一個思想為了能與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思想發生聯係而變換為一種新的形式。在分析過程中,我產生了下列想法:“我有時想不付代價地獲得什麽東西。”但是,以這種形式表達的夢念是不能進入夢境的,因此它又變換為一種新的形式:“我不想不用開銷[“Kosten”][334]
就能獲得某種享受。”這樣,“Kosten”一詞的第二種意義就適合“進餐”這一觀念群了,並由此表現為夢中的菠菜。當孩子不吃這道菜時,母親就會勸他“嚐[kosten]一口”。夢的工作如此隨便地利用語言的歧義性,這一點似乎顯得離奇,但分析經驗的積累將表明,這種事情是經常出現的。
夢境的某些成分為夢所特有而不可能發生於清醒的觀念活動,凝縮過程對此做出了進一步的解釋。這裏我指的是那些“聚合的”和“複合的”形象以及各種奇異的“複合結構”,就像東方傳說中杜撰的複合動物似的。然而,後者早已成為我們思想中約定俗成的形式,而我們在夢中不斷地建構無窮無盡的新的複合形式,對這些結構,我們從自己的夢中都非常熟悉。
這種複合形象可由多種方式形成,如我可以通過綜合兩個人的特征而構成一個人物形象;我也可以在夢中夢見一個人,卻給了他另一個人的名字;或者是夢見一個人處於另一個人的角色之中。在所有這些情況下,不同個體的特征在夢中組合為一個單一的表征。這具有某種意義,意在指出“和”或“正如”之類的關係,或者是將兩個原型人物在某些方麵加以比較,而且這些比較甚至在夢中就已完成。然而一般說來,被組合的各人的共同成分隻有通過分析才能發現,而且隻有通過夢中的複合形象才能表現出來。
同樣,夢中發生的大量複合結構也可以由多種方式形成,其解釋也服從同樣的規則。這裏我無須引證任何實例。這些複合結構,隻要我們下決心不把它們歸之於清醒知覺對象而意識到,而記住它們隻是夢的凝縮作用的產物,並且是在簡潔而有效地強調以這種方式加以組合的各對象的共同成分,那麽其奇異性便煙消雲散了。這些複合結構的共同成分一般說來也隻有通過分析才能發現。夢的內容僅僅是在說:“所有這些事物都有一個共同成分。”以分析的方法來分解夢的這些複合結構,是理解夢的意義的最便捷途徑。——例如,我有一次夢見和上大學時的一位老師起坐在一條板凳上,周圍還有許多板凳,我們坐的板凳正以極快的速度向前移動。這是一個報告廳和一條活動路麵[335]的組合,此處不做進一步分析。另一次我夢見坐在火車上,腿上放著一件形如圓筒帽的東西,卻是用透明玻璃製成的。這一夢境立即使我想起一句諺語:“手裏拿著一頂帽子,你便可以走遍全國。”玻璃圓筒則使我想到熾熱的煤氣罩;於是我立即明白,我想做出一項能使我致富和獨立的發明,就像我的同胞奧爾·馮·威爾斯巴赫博士那樣,而且我應該外出旅行而不是呆在維也納。夢中我帶著我的發明、玻璃圓筒形的帽子去旅遊——當然,這個發明還沒有什麽應用價值。——夢的工作尤其善於用同一個相同的複合結構來代表兩個對立的觀念,如一個婦女夢見自己拿著高高的花枝,就像《聖母領報》(the Annunciation)圖中的天使一般(這代表天真無邪;恰巧,她自己的名字就是瑪麗亞)。另一方麵,花枝上長滿了像山茶花似的大花朵(這代表了天真無邪的對立麵,與《茶花女》相關聯)。
我們所了解到的夢中的凝縮作用可以大致概述如下:夢境的每一成分都是由不同夢念材料“多因素決定的”;它並非來自某個單一的夢念成分,而可以回溯到全部夢念。這些成分在夢念中未必是密切相關的,而可以分屬於相差甚遠的夢念。從其最嚴格的意義上講,夢的一個成分是夢的內容中所有這些互相關聯材料的一個“代表”。但是,分析還揭示了夢的內容與夢念之間相互關係的另一個方麵。正如夢的每個成分都與若幹夢念相關一樣,每個夢念也都可以由夢的多個成分加以表現;聯係的線索並非單向地從夢念向夢的某一內容匯聚,而是在整個過程中雙向相互交疊。
凝縮作用和由夢念向夢境的轉化(“戲劇化”),構成了夢的工作的最重要、最特殊的特征。
但我們至此尚未論及必須對材料加以壓縮的動機。
五
就我們現在所關心的複雜且混亂的夢而言,光有凝縮作用和戲劇化還不足說明夢念與夢的內容之間的巨大差異。這其中還有第三個因素在起作用,我們需細加推敲。
首要的是當我們通過分析而對夢念有所了解時,我們發現,顯夢的材料與潛隱夢念的材料大為不同。這肯定隻是表麵現象,若通過仔細分析,這一差異便不複存在,因為我們最終發現,全部顯夢是由夢念派生出來的,而且,幾乎全部夢念在顯夢的內容中得到表現。但盡管如此,其間仍存在某種差異。在夢中突出而明顯並構成其主要內容的東西,實際上在夢念中隻起著極其次要的附屬作用;而我們覺得最為突出的夢念,則完全可能不以觀念材料形式在顯夢中出現,或者隻在顯夢的某個模糊的邊緣區域出現。我們可以將此描述為:在夢的工作的過程中,思想和觀念的精神強度會轉移到其他在我們看來不重要的事物上。其他任何過程都不能如此地掩蓋夢的意義並使顯夢與夢念之間的關係難以辨識。這一過程我們稱之為“夢的移置作用”。在這一過程中,思想的精神強度即它的重要性和情感潛能,被轉換成感覺的生動性。我們想當然地認為,顯夢中最清晰的成分正是最重要的,但實際上,[由於移置作用的發生]往往正是那些不甚清晰的顯夢成分,才是主要夢念的直接派生物。
[用尼采的話來說]我所謂的移置作用也可稱為“精神價值的轉換”。但是,對這種現象,我不想做出全麵評估,而隻想指出,這種移置作用或精神價值的轉換在不同的夢中,其發生的程度相差甚遠。有些夢完全不發生移置作用,這就是那些具有意義且可理解的夢,如那些不加偽裝的願望表達的夢。但也有一些夢,其中夢念的精神價值發生了全麵轉換,或者說,夢念中的全部重要因素均已被代之以瑣屑之事。而且,在這兩種極端情況之間,我們可以發現一係列過渡情況。
一個夢越顯得模糊和混亂,那麽移置作用在它的形成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也就越大。
就我們前麵的例夢而言,它所顯示的移置作用達到如下程度,即它的內容具有一個與夢念不同的中心,那就是有一位婦女似乎要向我表示親近,而夢念強調的重點是享受一次無私的愛的願望,是一種“不付任何代價”的愛——這一觀念潛隱在短語“美麗的眼睛”和聯係鬆散的“菠菜”這一引喻的背後。
如果我們通過分析解除夢的移置作用,那麽我們就可以對有關夢的兩個爭議最大的問題獲得完全可靠的信息,即有關夢的誘因問題和夢對清醒生活的關係問題。有些夢直接表明是白天活動的派生產物,也有些夢根本看不出這種派生關係。我們借助於分析可以發現,每個夢都毫無例外地回溯到前幾天發生的某一印象,或者更準確地說,回溯到做夢前一天的某一印象。作為夢的誘因的這種印象,可以是我們在白天最關心的印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認為夢是在繼續完成白天的重要活動。然而,如果在夢的內容中有與前一天的某一印象之間的關係,那麽這一印象一般而言都是瑣屑而無關緊要的,回憶不起來的,隻有費一番心思才能想起來。而且這種情況下,即使夢的內容就其本身而言是連貫且可理解的,它所關心的也隻是那些在白天不可能引起我們任何興趣的瑣屑之事。人們之所以無視夢的重要性,就在於夢往往喜歡用無關緊要的瑣屑之事為內容。
分析澄清了這種否定判斷的假象。如果一個夢以某一無關緊要的印象為誘因,那麽分析總會揭示出一個重要經驗,夢者完全有理由受到它的激發而做夢。這一經驗在夢中為一個不重要的經驗所代替,它可以激起大量聯想。若夢的內容是一些無關緊要、毫無趣味的觀念材料,分析必定會揭示出大量與此相關的聯想,而這些聯想在夢者看來都具有極高的精神價值。如果進入夢中的印象和材料是無關緊要和瑣屑的,而不是合理激發的和有趣的,那麽這隻能是移置作用的結果。
如果我們將夢的顯意代之以隱意,並以由此而獲得的新的頓悟為基礎來回答夢的誘因問題和夢與白天事物之間的關係問題,那麽我們就會得出以下結論:夢絕不會關心那些我們在白天認為不值得關心的事,而在白天不會對我們產生影響的瑣屑之事也不可能進入夢。
我們前麵分析的那個夢例,其誘因是什麽呢?正是我的朋友免費送我回家這一無關緊要的事件。夢中進餐一幕便隱含著對這一不重要的誘因的隱喻,因為我在交談中將計程車與進餐做了對比。但我也可以指出這一瑣事所代表的一次重要經曆。幾天前,我為我所喜愛的一位家人付了相當一大筆費用。夢念說,如果這位家人為此感激我,那也不奇怪,因為這種喜歡不是“免費的”。
然而,居於夢念前沿的正是這種不付代價的愛。不久前,我曾帶著這位家人坐過幾次出租車,正是這一事實才使我有可能由和朋友坐車一事想到與另外一個人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