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
賀嶺峰 譯
高申春 校呂 俊 修訂
按語
本文不是對《釋夢》一書的修正,而是對該書問世20多年來一些想法的評論。共10個問題:
(1)釋夢的幾種技術程序;(2)解釋工作與抵抗壓力的關係;(3)自上而下的夢與自下而上的夢的區分;(4)夢與清醒生活的關係;(5)夢的解析的兩個階段;(6)夢的整體評價;(7)夢的形成與前意識夢念、被壓抑願望衝動的關係;(8)分析中的夢與移情、暗示、強迫性重複之間的關係;(9)顯夢與夢念的反向形成、偽裝過程及其例證;(10)夢與自我的多元性。
《釋夢》最後幾版[361]從鉛版中印出來時,一些意外的情況促使我把以下想法獨立陳述,而不是把它們寫進正文作為修正和補充。
一
在分析過程中,釋夢可以從幾種技術程序中做出選擇[362]:
a.分析者可以按時間順序進行分析,讓夢者按他對夢的內容的陳述順序來進行聯想。這是原始、經典的方法,我仍然認為,它是我們對自己的夢進行自我分析的最好方法。
b.分析者也可以從夢中挑出某個因素,從這個特殊因素開始解釋工作。例如,分析者可以選擇最打動人的片斷,或者那些最清晰或具有最大感性強度的片斷;或者也可以從夢中所說的話開始,以期能與清醒生活中所說的話聯係起來。
c.分析者還可以全然不顧顯夢內容,而是問夢者就他對夢的描述而言,他由此聯想到前一天發生了哪些事件。
d.最後,如果夢者對釋夢技術已經很熟悉,分析者可以不給他任何指導,讓他自己決定從哪兒開始談他對夢的聯想。我無法斷言哪一種技術是完美的或通常會取得好結果。
二
更重要的問題是解釋工作是否是在抵抗的壓力(pressure of resistence)下進行的,這種壓力或高或低,分析者不久便會感受到。如果壓力很高,一個人可以成功地發現夢所關注的是什麽事情,但是無法分辨出夢對這些事說明什麽。就好像一個人試圖聽清楚遠處的或小聲的談話。
這種情況下,分析者可能確信與夢者合作無望,不必過多涉及其中,也不必提供什麽幫助,隻是滿足於向他提供若幹象征的可能解釋。
在艱難的分析中,大多數均為此類,因此分析者不能從中得到更多關於夢的形成的性質和機製情況。分析者尤其不能從夢中得知那個一再出現的問題:夢的願望滿足可能藏在哪兒。當抵抗的壓力太大時,分析者發現夢者的聯想隻有廣度而沒有深度,他對已描述過的夢並不是產生所希望的聯想,而是連續不斷地出現夢的新片斷,它們不斷出現卻不引起聯想。
隻有當抵抗保持在適當水平時,解釋工作才能正常進行,夢者的聯想開始與顯夢區分開來,從而觸及到大量主題和觀念,然後,從中出現另一列的聯想,迅速集中(converge)到被尋找的夢念。隻有在這種情況下,分析者與夢者的合作才成為可能,而在抵抗的高壓力下卻會一無所獲。
分析過程中發生的夢,即使沒有真正顯示出抵抗,也是無法解釋的。它們提供了對隱藏其後的潛在夢念的自由解釋,這可以與成功的創作作品相比。這種作品雖已經過藝術加工,但其基本主題似依稀可辨,盡管這些主題已不同程度地受到調整和改變。這種夢在治療中的作用,是在沒有實際內容的情況下引入夢者的思想和記憶。
三
如果區分不是十分嚴格,大致上,我們可以在自上而下的夢和自下而上的夢之間做出區分。
自下而上的夢是由(被壓抑的)潛意識願望引起的,這種願望以某種方式在白天殘餘中得到表現。
這種夢可以看成是被壓抑材料向清醒生活的滲入。自上而下的夢與前一天的思想或意向相對應,並在夜間從受阻於自我的被壓抑的材料那裏獲得強化。這種情況下,分析總是不考慮這些潛意識的聯係而竭力將潛在的夢念嵌入清醒的思維結構中。這種區分並非是對夢的理論做出任何修正。
四
在一些分析中,或一個分析的某一階段中,夢生活可能會與清醒生活發生分離,就像“持續故事”(白日夢小說)中的幻想活動和清醒生活相分離一樣。這種情況下,一個夢總是始於另一個夢,後者以前者的某一次要成分作為中心點,如此等等。但是我們更經常發現夢與夢之間相互不涉及,但卻加入了清醒思維的部分係列。
五
夢的解釋分成兩個階段:翻譯階段和評判階段。在第一個階段,分析者必須做到不受第二階段中的任何考慮的影響。這就像閱讀外文著作一樣,如閱讀列維(Livy)的著作,讀者首先必須知道列維在著作中說的是什麽,之後才能論及著作是曆史、傳說還是作者議論。[363]
從一個正確翻譯的夢中分析者能得出什麽結論?我深切感到分析實踐在這一點上是難以避免錯誤和過高的估計,部分是源於對“神秘的潛意識”的誇張看法。因為人們太容易忘記一個夢像其他方式一樣,隻不過是一種思維方式,在稽查放鬆和潛意識強化下就可能發生,在稽查運作和潛意識修正下就會歪曲。
讓我們舉個所謂恢複夢(dreams of recovery)做例子。如果患者做過這種夢,夢中他看起來已脫離了神經症的限製——例如,他已經克服了一些病態恐懼(phobia)或放棄了一些情緒依戀(emotional attachment)——我們傾向於認為他已經開始恢複了並進入正常的新生活了等等。可能確實如此,但這種恢複夢往往隻說明了便利夢的價值:即表現出最終康複的願望,以避免即將發生的另一部分分析工作。以這種方式,恢複夢發生得很頻繁,如當患者即將進入新的、不情願的移情(transference)階段時。一些神經症患者在分析後的幾個小時聲稱他們已被治愈一樣(出現了這種夢),因為他們想要逃離那些將要在分析中討論的不情願的東西。戰爭神經症患者也是如此。他們放棄症狀是因為軍醫所采取的治療使他們感到比在前線打仗更不舒服。
這些患者也遵循同樣的經濟法則,而這兩種情況下的痊愈證明隻是暫時性的。[364]
六
即使對於正確解釋的夢,其價值我們也很難做出整體評價。如果由於矛盾情結的衝突發生在病人身上,那麽他的這種不願繼續治療的想法的出現並不意味著他的情緒衝動的永久平息。即,這種衝突已經解決。即使發生在一個含有類似的內容的夢之後也並無此暗示。夢者在處於這種衝動中時,每個晚上往往做兩個夢,分別表達相對立的態度。在這種情況下,進展來自於這樣的事實:把這兩種相對立的衝突徹底孤立起來,在其潛意識強化的幫助下,每個夢都能獲得最大程度的把握和理解。如果兩個矛盾情緒的夢中的一個被忘掉了,分析者不要輕易下結論,認為可以僅憑對一方有利就可以做出決斷。夢中的一個被忘掉,這表明在那一刻一種傾向確實一時占有控製權,但這種情況即使在同一天也可能發生改變,這也是事實。在第2天晚上就可能帶來與以前的情況完全對立的表達。這種真實的衝突狀態隻有通過考慮所有其他的表現,包括那些在清醒生活中的表現才能確定。
七
關於夢應被賦予什麽價值,是與另外一個問題密切相關的,即夢對醫生“暗示”影響的易感性如何。對這種可能性,醫生最初可能會感到驚奇。[365]但通過進一步的思考,這種驚奇將會讓位於一個認識,即對患者的夢的影響並非分析者的過錯或恥辱,而是患者意識思想的指導結果。
顯夢受到分析治療過程的影響,這一事實無須證明。根據我們的知識可以知道,夢發源於清醒生活並從中抽取材料進行加工。在分析治療中所發生的正是清醒生活的印象,並很快成為其中最強有力的部分。所以無須感到疑惑:患者將會夢到分析者與他們討論過的東西及其從中所產生的期望。
至少,不應對“實驗”夢中熟悉的事實所揭示的東西感到疑惑。[366]
但由此我們便轉入另一個問題,即:我們通過解釋而揭示的潛隱夢念是否也會受到分析者的影響或暗示?對此,答案顯然是肯定的。因為潛隱夢念中的某一部分與前意識夢念形成有關,恰好能被意識到,夢者會藉此對醫生在他們清醒狀態下所說的話做出反應,不論患者對那些話的反應是一致的還是相反的。事實上,如果我們用夢所包含的夢念來代替夢,那麽一個人能在多大程度上暗示夢的問題,就與一個更一般性的問題——即被分析的患者在多大程度上接受暗示影響相一致。
關於夢的形成機製本身,關於嚴格意義上的夢的工作,分析者不可能產生任何影響,這一點分析者會很清楚。
除了我們已經討論過的夢的前意識夢念這一部分之外,每個真實的夢都包含著被壓抑的願望衝動的預示,這使夢的形成成為可能。懷疑論者可能會指出,它們之所以出現在夢中,是因為夢者知道他應該製作它們——這還是分析者所期望的。分析者自己可不這麽認為。
如果一個夢可以被解釋為夢者過去所經曆的情景,那麽追問下述問題就尤為重要了:是否醫生的影響也能在這樣的夢的內容中起作用?在所謂“驗證”夢中,這個問題是最緊要的,[367]因為這樣一來夢似乎成了分析之後產生的東西了。對一些患者來說,這是他們獲得的唯一的一種夢。隻有當患者從他們的症狀聯想和其他信號中建構起來被遺忘的記憶,並把這些建構提供給他們時,患者才會再現那些被遺忘的童年經驗[368]。隨後便會產生這種驗證夢,人們正是對這種夢產生了一個懷疑,即它們是否完全沒有證據價值,因為這種夢是因醫生的話才被想象到的,而不是來源於夢者的潛意識。在分析中難逃這種模棱兩可的境地,因為對這些患者,除非分析者做出解釋、建構和提示,否則永遠不能知道他們心中被壓抑的是什麽。
如果在對這類“緊隨其後”的驗證夢進行分析後,患者隨即感到記起了迄今為止被遺忘的東西,情況就出現了可喜的轉機。但即使這樣,懷疑者也還可能爭辯說,這種記憶是幻想,而且,這種感覺是很少出現的。這種被壓抑的材料隻一點一點地被通過;而任何不完善都會阻止或延緩確信感覺的形成。不僅如此,我們所麵對的可能不是對真實且被遺忘的事件的記憶,而是一種潛意識幻想。這種幻想很難有什麽記憶,盡管偶爾它有可能產生某種主觀的確信感。
那麽,驗證夢真是暗示的結果嗎?它們真是“回報性”夢嗎?隻做驗證夢的患者,正是那些在其抵抗中懷疑起著主要作用的患者。人們不想憑著自己的權威或通過爭論來削弱這種懷疑。直到進一步的分析過程看到它的結果,這種疑問會一直存在。分析者在一些特殊的階段也可能會產生同樣的懷疑。最終使他們確信的也恰恰是這種問題的複雜性,這有點像拚圖遊戲的解決。糊在一塊薄板上的彩色圖片剛好能放進一個木框中,它被分成大量極不規則的奇形怪狀。如果一個人能成功地把這些令人迷惑、上麵貼著難以辨認的圖畫的碎片排列起來,這時這幅畫就獲得了一種意義,它的設計中不再有任何缺口。所有這些碎片恰好嵌滿框框。——如果這些情況都得以滿足,那時一個人就知道他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而且這是唯一的答案。
在分析工作尚未徹底完成時,這種類比對於患者當然沒有意義。在這一點上使我回想起曾與病人進行的一場討論,他那不尋常的含糊狀態在他強烈的偏執性懷疑中得到表達。關於我對他的夢的解釋,他並無異議,並對我提出的假說與他夢的解釋是如此一致而震驚。但是他問,這些驗證的夢是否可以同我說的不一致?我指出,他的夢為我提供了一定數量我不曾懷疑的細節,但除此之外,他在分析中的行為表現並不是以依賴為特征的。接著,他轉向另一個理論,問他把需要治療的自戀(narcissistic)願望是否沒有減少他的這種夢,因為,如果他接受我的建構,我就能給他一個可以治愈的希望。我隻能說,關於夢的形成,我還未見過這種機製,但是通過另一道路獲得了確定。他回憶起一些分析之前做的夢,那時他對分析確實還一無所知。對這些夢的分析,是沒有暗示嫌疑的,但卻獲得了與後者相同的解釋。確實,早期的夢沒有那些發生在治療過程中的夢那麽清晰,在這種思想中他的矛盾的強迫症又一次找到出路,但是我對它們之間的類似感到很滿意。一般來說,我們應記住一個事實,即在精神分析產生之前,人們就有做夢的習慣。
八
很可能,發生於精神分析過程的夢與非精神分析條件下做的夢相比,能在更大程度上揭示被壓抑的材料。但是這無從證明,因為這兩種情況是不可比較的,在分析中夢的運用是一些遠離其最初目標的東西。另一方麵,毫無疑問,在分析中被壓抑的東西提示出來,用夢要比其他方法更有效。為了說明這一點,必須有一些潛意識的動機力量,它們在睡眠狀態下比其他時間更有利於達到分析的目的。這裏最重要的問題是患者對分析者的依賴,它來自於他的父母情結;換句話說,就是我們稱之為移情的積極方麵。事實上,在許多能回憶起被遺忘被壓抑的東西的夢中,很難再找出可以歸為夢的形成的動機力量的其他潛意識欲望。因此,如果有人堅持說在分析中有用的夢大多是回報夢(obliging dreams),而且來自於分析者的暗示,從分析理論的觀點看並無異議。
對那種情況而言,我隻想就我在《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28講)中所說過的做一點補充。當時我討論了移情和暗示之間的關係,並表明了我們結論的可信性是怎樣受到我們感覺中對暗示操作的認識的影響。
在《超越快樂原則》(1920g)[標準版,第18卷,第18頁以下]中,我討論了關於幼年早期性發展階段的痛苦經驗如何成功地通向某種再現過程中的經濟問題。我不得不把一種以“強迫性重複”形式出現的異常強烈的上升驅力歸於這些經驗——這種力量可以克服依快樂原則而施於其上的壓抑——雖然不用等“治療工作在半路上遇到它才能減輕壓抑”。這裏需要補充的是,正是積極的移情助長了強迫性重複。因此就在治療與強迫性重複問建立了聯盟,這種聯盟首先是反抗快樂原則,但其最終目標是確立現實原則的支配作用。正如在我所提到的這篇文章中所說的,常常是在這種聯盟之下,強迫性重複放棄了它的責任,不滿足於夢的圖畫形成中的壓抑的回歸。
九
就我目前所知,對夢指向願望實現這一規則而言,發生在創傷性神經症中的夢才是唯一真正的例外,[同上,第8卷,第32頁以下]而懲罰夢則僅僅是表麵上的例外[同上,第5卷,第557頁以下]。在後一類夢中,我們碰到一個明顯的事實,即任何屬於潛隱夢念的材料均未被帶入顯夢之中。相反,顯夢卻出現了許多完全不同的東西,它們可能被看成是對夢念的反向形成,是對夢念的排斥和徹底對立。這種對夢的冒犯性行為隻能被看成是自我的批評性力量,因而我們必須假定,即使在睡眠狀態下,由於受到潛意識願望滿足的激活,自我的批判力量亦能暫時地重新建立起來。自我可以通過驚醒對夢的痛苦內容加以反應,但它也發現了一種方法,即通過建構懲罰夢來避免對睡眠的幹擾。
例如,我在《釋夢》中討論詩人羅塞格(Rosegger)的那些著名的夢,其中我們一定會懷疑有一個被壓抑的帶有自大狂內容的變式存在,而實際發生的夢卻對他說:“你是個無能的受雇用的裁縫。”當然像這樣去尋找一個被壓抑的願望衝動作為一個顯夢的動機因素是沒用的;一個人可能會在自我批評的願望實現中獲得滿足。
如果我們考慮到夢的歪曲是多麽經常地在稽查製度下活動,用一些對立或相反的材料代替某一特殊成分,那麽就不會對這種夢的結構感到吃驚了。這隻是邁向用防禦性的抵抗來取代夢的內容中特殊片斷的一小步。下一步將會導致整個顯夢完全被懲罰夢所代替。我將就顯夢偽裝過程的過渡階段舉兩個典型夢例。
有一個女人對父親具有強烈的情感固著(fixation),在分析過程中出現了交談障礙。她的一個夢摘錄如下:夢中她與一個女伴坐在房間裏,身上隻穿著晨衣,一位先生走了進來,這使她感到很尷尬。但是這位先生卻說:“啊,這是我們以前見過的那個女孩,穿得真好看。”——這位先生代表了我,也代表她的父親。但是這個夢說明不了什麽,除非我們下定決心用相反的意義來取代這位先生話語中最重要的部分——“這是我從前見過的不穿衣服的女孩,那時她真好看。”
她三四歲時曾一度睡在父親的房裏。夢中發生的每件事卻在暗示著她曾睡覺時扔掉她的衣服來取悅父親。後來對她在自我暴露中所獲得的這種快樂的壓抑,構成了她在治療中諱言的動機,即她不喜歡公開地展示自己。
同一個夢的另一個夢境是,她正在讀她自己的病誌,擺在她麵前的病誌是打印的。其中有一段寫著:“一個年輕人謀殺了他的未婚妻——可可——它來自於肛欲。”這是他夢到可可[369]時在夢中所產生的想法。對夢的這個片斷的解釋比前一個更加困難。最後才發現她在睡覺之前正在讀我的《一例嬰兒期神經症的個案史》(1918),其中主要觀點是患者真正或想象看到了她父母的**。她曾有一次把這個病史與她自己的病史聯係起來。這並不是唯一可以表明在她的案例中也存在著同樣看到這類情景的問題。年輕人謀殺未婚妻清晰地表達了一種對**情景的虐待狂式的看法。但是第二個因素即可可,離題很遠。她對可可的唯一聯想是她母親曾說過可可能使人頭痛,而且她堅持說她從別的女人那裏也聽到了同樣的說法。進而,她曾經有一次因和母親患同樣的頭痛病而把自己認同於她的母親。現在除了假設她想要從看到**的後果中轉移出來外,我們在夢的這兩個因素之間很難找到什麽聯係。不,她正在說**與生孩子之間沒什麽關係,孩子是從人們吃的東西中來的(正如神話中所說的那樣)。提到肛欲,看起來像是夢中的一種解釋企圖,通過將肛門出生加到其中,而補充了她所求助的嬰兒期理論。
十
令人驚奇的是夢者的自我會在夢境中出現兩次甚至更多,一次是作為自己,另一次則是隱藏在其他人物後麵。在夢的建構過程中,潤飾作用明顯是想消除自我的多元性,多元的自我無法適合任何背景,但它是通過解釋的工作進行重建的。在清醒思維中,這種多元性本身並不比自我的多種表現形式更引人注目,特別是當自我把自己分成主體和客體時,或者是將自身的一個部分作為觀察的動因,而相應地將另一部分作為批判動因時,或者把當前的情境與回憶起來的過去相對照時,那也曾是自我。例如“當我想我對這個人都做了些什麽,‘或’當我想我也曾是一個孩子”這樣的句子。但是也應該反對那種認為夢中出現的所有人物都可以被看成是夢者自己自我的分裂或再現的觀點,那是一種沒有意義,沒有根據的猜測。我們隻需堅信這樣的事實:在對夢的解釋過程中,也必須考慮到自我從一個觀察的、批評的、懲罰的動因的一個自我理想那裏區分開來。
【注釋】
[1]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11講以更簡練的形式討論了夢的工作問題。]
[2] 指標準版第4、5卷頁碼,下同。——中譯者
[3] [這一題目在弗洛伊德1925i第一節中有詳述。]
[4] [1914年增注]許多作者都提到過夢的凝縮作用。杜普裏爾(1885,第85頁)有一篇論文說夢中各觀念群的凝縮過程是絕對存在的。
[5] [這一問題在第311頁再次提到,並在第七章第一節的最後一部分(第526頁以下)有十分詳盡的討論。]
[6] [這裏似乎涉及到一個夢念中未曾提及過的元素。]
[7] [1911年增注]我下麵一段是關於夢中爬高的象征意義,它對小說家的想象有一定啟發性。
[8] [見《浮士德》第一部21場。]
[9] [弗洛伊德在這裏可能是指他最近的發現:即在分析中對神經症患者所揭示出來的幼兒期性創傷,實際上常常是想象出來的。(參見弗洛伊德,1906a)]
[10] [這種幻想在《掩蔽性記憶》(1899a)這篇論文的後半部分有所討論。]
[11] 與夢者奶媽有關的想象性質已由確立的客觀事實所證實。他的情況是奶媽就是自己的母親。這段事又使我回想起第204頁反複提到的那個年輕人,他後悔沒有充分利用與奶媽在一起的機會,同類的遺憾肯定是病人這個夢的來源。
[12] 這是夢的真正誘因。
[13] 這裏應加上這樣的話:“這種書對女孩子來說不啻毒藥。”病人本人當姑娘時就曾迷戀禁書。
[14] [引自克列斯特的《海爾布隆的卡申》第四章第二節。]——進一步的聯想引向詩人的另一首詩《潘塞西裏亞》以及對戀人殘酷的思想。
[15] [這可能是劇末一場開頭處坦豪斯爾所說波普譴責的一句話。原話是:“因為你分享了這邪惡的歡樂。”]
[16] [一種雅典式四柱門廊,供舉行儀式用。]
[17] [弗洛伊德關於詞的表現與事物呈現的關係有許多討論,可以參看他的《論潛意識》(1915e)這篇論文的最後幾頁。]
[18] [在《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第五章第十節中,弗洛伊德報告了一個關於大量詞語方麵牽強附會的夢。——下麵的例子,我們會發現,是很難翻譯的。參看編者的話。(xxii頁)]
[19] [指1898年舉行的紀念弗朗西斯·約瑟夫皇帝的50周年大典。]
[20] 在清醒生活中,這種音節的分解組合——實際上是一種音節戲法——在許多笑話中起了很大作用。如“如何才能以最簡單的辦法獲得銀子?你可以沿著種有銀楊樹(silver poplar)[德文Pappeln有‘楊樹’和‘沙沙聲’兩個意思。]的林**走下去,去尋找寧靜。當沙沙聲停止了,銀子就被釋放出來。”本書的第一個讀者和批評者——以及他的繼承者們很容易跟隨他——會反對說:“夢者似乎太聰明太有趣。”如果僅指夢者而言,這句話的確不錯。如果用它來指釋夢者,那就隻能看作是一種反對意見了。在現實生活中,我從不被人看作是詼諧的人,如果我的夢很有趣,則關鍵不在我,而在於夢在構成時的那種特殊的心理條件;這一事實也與笑話和喜劇有密切關係。夢變得機敏和幽默,是因為它們表達夢念的最便當的路被阻塞,它們不得不這樣。讀者完全可以相信,我病人的夢至少和我的夢一樣充滿笑話和雙關,甚至比我的夢還多。——[1909年增注]不過這種反對意見促使我比較笑話的技巧和夢的工作。其結果,我已寫進我的一本書《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05c)[特別是在第六章近結尾處,弗洛伊德指出夢中的笑話是蹩腳的笑話,並解釋了原因。在《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的第15講中又重申了這一觀點。——上麵提到的“第一讀者和批評者”指的是弗利斯。這一問題的探討可見1899年9月11日弗洛伊德給弗利斯的信(1950a,信118)。]
[21] [弗迪南·拉薩爾,德國社會民主運動的創始人,1825年生於布萊斯勞,死於1864年。愛德華·拉斯克(1829~1884)生於雅羅茨興,與布萊斯勞相鄰,是德國民族自由黨創始人。以上兩人都是猶太血統。]
[22] 拉斯克死於脊髓癆,即由於與女人接觸而得的一種感染性疾病(梅毒),而拉薩爾,眾所周知為女人決鬥而死。[喬治·梅裏狄斯所寫的《悲劇性的喜劇演員》一書則根據拉薩爾的故事寫成。]
[23] 引自馬西諾夫斯基(Marcinowski)[1911]。[這段是1914年增加的。]
[24] [這個聰明的凝縮作用的夢例涉及到一個無意義詞的第二個音節的發音問題。如果是“ze”它與英語中“tsay”發音相仿,就與“erZ?hlen”的第二個音節發音差不多,也和所發明的erzehlerisch幾乎相同。如果它是“zi”就與英語中“tsee”發音相仿,這樣就與“erzieherisch”相同,也和(稍差一點)syphilis的第一音節差不多。]
[25] [參看弗洛伊德《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05c)第四章。]
[26] [這一段是1916年增寫。]
[27] [1909年增注]不久前,我在一個年輕男子那裏遇到了一個唯一的例外。這個人患有觀念強迫症,但他的智力相當好。他夢裏說的話並不是聽來的或自己所說的話。它包含了一種毫不掩飾的強迫性思想。這種思想在他清醒時才以變形的方式進入他的意識之中。[這個年輕男子是弗洛伊德的強迫性神經症病曆中的一個患者(鼠人)。關於這方麵論述可見(1909d)第二節(A)中的開頭部分。關於夢話的問題在下文第448頁有詳細討論。]
[28] 一個觀念的精神強度或價值,或興趣的程度,當然與感覺強度和意象強度有所區別。
[29] [1909年增注]因為我可以說我的理論的核心在於稽查作用可以導致夢的偽裝,在此,我將把“林庫斯”的《一個實在論者的幻想》(維也納,第2版,1900[1899,第1版])最後一個故事插在這裏。在此,我又一次發現我的理論的主要特點得到闡述。(見前文,1909年的後記到第一章第94頁以下;又見弗洛伊德1923f和1932c)故事的題目是:“雖夢猶醒。”“下麵所敘述的人有一種從不做無意義夢的特異性質……你有雖夢猶醒的非凡本領是因為你道德高尚,仁慈心腸,具有正義感,熱愛真理。也正是你天性的道德寧靜才使我對你有全麵的了解。”“那個人回答說:‘不過,當我把這個問題認真地想了想之後,每個人都和我一樣,都不會做無意義的夢。’任何夢,隻要人們後來能清楚地回憶起來並加以描述,即隻要不是發燒的夢,總是有一定意義的,而絕不可能有例外。因為互為矛盾的事物不能結合為一個整體。時空的混亂也不影響夢的真正內容,因為它們與夢的真實性質並不發生重大的關係。我們想一想,對於那些神話作品和富有想象力的其他作品,隻有傻子才說:‘這太荒唐了,因為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他的朋友說:‘但願每個人都能把夢解釋得像你給我講的這麽清楚就好了。’”“‘那當然並不容易,不過,隻要夢者本人留心一下也不難做到。你問我為什麽大多數人總難做到嗎?在你們看來,夢裏總是隱藏著某種東西,一種特別難以名狀的齷齪的東西。或者內心有一種深不可測的秘密,連你自己也難以捉摸的秘密。這就是你會認為夢是沒有意義的,甚至是荒誕的了。但如果你深入地發掘下去,就不一樣了,因為夢者無論睡覺還是清醒,總歸是同一個人。’”
[30] [第一個條件是這些元素必須是多重性決定的。(見第307頁)]
[31] [1909年增注]自從寫過上麵的話以後,我已在《一例癔症分析片斷》發表了兩個完整的夢的分析和綜合的文章。[弗洛伊德,1905e(第2、3節),又見弗洛伊德,1918b,第4節的“狼人”的夢的綜合。——1914年增注]奧托·蘭克的《一個自身解釋的夢》(1910)可算是已發表的長夢中解釋得最完整的了。
[32] [以上四句話(從“材料的另一部分”開始)是1919年才改為目前這種形式的。在以前的版本是“材料的另一部分可以以‘並行’的方式集在一起。作為整體,它們構建了從夢念中產生的真實願望向夢願望演變的通道。第一組‘並行物’從夢念本身中構成派生物;這些派生物,綱領性地被認為是從基本的與非基本的之間的移置作用。第二組則在與非基本元素相聯的思想中調停(這些非基本元素因移置作用而變得重要了),並從它們那裏再延伸到夢的內容中去。最後,第三組並行物組成聯想和思想鏈,釋夢工作就是通過這些聯想和思想鏈把我們從夢內容走向第二組並行物。不必懷疑,這第j組在夢的形成過程中也有必然聯係。”在中文版《弗洛伊德全集》第3卷(1925)第55頁上說他已放棄“並行物”的說法。但在本書第七章A節結尾時又一次使用了這一術語。]
[33] [對於這種論述的限定性條件,可參下文第450頁注。]
[34] [這是弗洛伊德很喜歡用的明喻,在上文第247頁以及在《對“杜拉”的分析》(1905a)中都曾用過。這可能是來源於歌德的一首詩(詩名為Schwer in Waldes Busch),在那裏曾用過這種形象。]
[35] [這句話是1914年增加的。這一觀點在第335頁再一次提到,有詳細討論。同一晚上的夢的題材問題在下文第333頁以下尚有討論。]
[36] [這個夢在弗洛伊德1897年4月28日給弗利斯的信中有詳細敘述。(見弗洛伊德,1950a,信60)]
[37] [弗洛伊德曾在1896年11月2日致弗利斯的信(1905a,信50)中報告過此夢。在信中說那個夢是在葬禮之後才做的。]
[38] [這種說法的限定條件見第326頁、第337頁及434頁。]
[39] [1911年增注]我在讀了K.阿貝爾的《原始詞的對偶意義》(1884)一書之後,感到十分吃驚(參看我對此書的評論,1910c)即古代語言與夢的這一點十分相似。(其他語言學家也有證實)他們最初隻有一個詞來描述一係列性質和活動的兩個極端(如強-弱,老-少,遠-近,緊-鬆),然後在這個公共的詞後稍加改變就變成表示某一極端的明確的詞。阿貝爾是從古埃及語中找到這一證據的,但他表明在閃語和印歐語中也有類似的痕跡。[見第471頁]
[40] [此夢在下文中(第347頁)有充分的討論。]
[41] [1914年增注]參看上文第97頁注2中引證的亞裏士多德論釋夢者的條件限製。
[42] [關於複合人物的題材又見第293頁以下。以下三句話是1911年增加。本段的最後一句為1914年增加——本節所說的認同作用不同於第四章中所說的意義。]
[43] [1925年增注]比較第270~271頁注。
[44] [當我猜測在夢中應到那個人的背後去尋找我的自我時,我遵循這樣的準則:在夢中有著我曾體驗過的那種情感的人,就是隱藏我的自我的那個人。]
[45] [這句話增補於1925年。]
[46] [參見“革命”的夢,第210頁及213頁。]
[47] [在弗洛伊德論夢的一篇文章(1901a)第四節中,有一些很有趣的夢例,見標準版,第5卷,第651頁。]
[48] [這一句為1909年增加。]
[49] [這段下麵部分為1911年增加。]
[50] [其餘的內容可見下文第337頁和434頁。]
[51] [此句為1911年增加。]
[52] [這段以及下一段為1909年增寫。]
[53] [1909年增注]癔症發作有時采取顛倒時序的方法,以便觀察者不易看出其意義。例如,一個患癔症的女孩需要在發作時表現帶有某些羅曼蒂克性質的事——她在地鐵邂逅某人並在潛意識中產生幻覺。她想象那個男子被她的美麗的腳所吸引,在她正看書時他上來和她搭話,然後兩人結伴而行,並產生了熱烈的**場麵。她開始發作時身體**,這表示熱烈**的情景,同時伴有接吻的嘴唇動作和雙臂擁抱。然後她走到另一個屋子裏,坐在椅子上,提起裙子,露出雙腳,裝作一邊讀書一邊與我攀談(就是回答我)。[1914年增注]參看阿爾特米多魯斯的話:“釋夢中所見到的意象有時是從頭開始,有時是從尾開始,……”(克勞斯譯本,1881,第1卷,第11章,第20頁。)
[54] [本段為1911年增補。]
[55] [這一問題在下文第445頁以下有充分的討論。]
[56] 她的伴生性癔症是閉經和極度精神抑鬱(這是她的主要病症)。[此夢在第445頁以下仍有討論。]
[57] [最後一句是1909年增加,下麵一段是1911年增加。]
[58] [本段及以下兩個段為1914年所加。]
[59] [這句是1909年增加,本段的其餘部分以及下麵的三個段落為1911年增加。在《精神分析新論》(1933a)第29講結尾處,又討論過這一題目。本書第314頁以下及第403頁、444頁注、525頁均有涉及。]
[60] [在整個分析中涉及到我童年的一件事,它由下麵一係列聯想而產生。“摩爾人已完成了他的職責,他可以走了。”(席勒詩劇Fiesco第3幕,第4場,其中“職責”應為“工作”的誤引)。下麵是一玩笑:“摩爾人完成職責時幾歲?”“隻有一歲,因為那時他已能走了。”(德文中“走開”與“走路”是一個詞genhen)(我生下來有一頭黑卷發,我母親戲稱我為摩爾人)我不能找到帽子,是生活中的一件事。其所指不止一個意思。我的女仆是個藏東西的天才,她把它藏起來了。——夢的結尾還隱含一種對死亡的憂鬱思想的反抗:“我還沒完成我的職責,我不能走開。”——這個夢包含了生和死,就如前麵我夢見歌德和癱瘓病人一樣。]
[61] [1930年增注]根據後來的理解,這句話不再成立。
[62] [這一段(除倒數第二句及末句之一部分)增寫於1911年。]
[63] [這一句是1919年增加。]
[64] [最後從句是1919年增加。]
[65] [1909年增注]參見弗洛伊德《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05c)[特別是第六章的後半部分]以及在解決神經症症狀中“詞橋”的應用。[例如弗洛伊德1905e第二部分結尾處對杜拉第一個夢的綜述(此處也用了“轉換詞”一語)以及弗洛伊德1909d第一節(G)中對“鼠人”的鼠強迫症的解決。]
[66] [本段落其餘部分為1909年作為腳注所加,1914年改入正文。]
[67] [1925年增注]雨果·沃爾夫(Hugo Wolf),意即狼。
[68] [字麵解為“愚人塔”——瘋人院的舊稱。]
[69] [德國民謠。]
[70] [這個夢的荒謬成分將在第435頁加以論述。]
[71] [前麵兩個因素是凝縮和移置。]
[72] [本段及下麵對西爾伯勒著作引用為1914年所加。]
[73] [1925年增注]事實上,我再也沒有碰到過這種意象,所以我不知道這種解釋是否正確。
[74] [有關夢的象征,留待下一節詳加討論。]
[75] [1914年增注]富克斯(1909~1912)三卷增補本對此提供了大量例證。
[76] [參見第315頁,這個序夢是以原因從屬句加以解釋的。又見第319頁和325頁。]
[77] [描寫她的生涯。]
[78] [她那高貴的出身:這與序夢形成一個願望的對立。]
[79] [這是一幅把兩個地點連在一起的複合圖像:一是她家的“屋頂閣樓”,從前她常與兄弟在這裏玩,後來成為她的幻想對象;二是她的一位壞叔叔的農場,她小時候常遭他的逗弄。]
[80] [這是與她對叔叔農場的真實回憶的願望對立。她從前在叔叔的農場睡覺時總是脫光了衣服。]
[81] 正如聖母領報圖中手持一束百合花的天使。
[82] 關於這一複合意象的解釋,見第319頁:貞潔、月經、茶花女。
[83] 指她幻想中涉及的人物之多。
[84] 即她是否可以打下一枝,意即**[“sich einen herunterreissen”或“ausreissen”(字麵意為“打下一枝”或“拉出一枝”)是意思不明確的德文,相當於英文“to toss oneself off”(輕易地處理自己)。弗洛伊德在《掩蔽性記憶》(1899a)的結尾處注意到了這一象征。又見下文第388頁以下]。
[85] 長期以來,樹枝被用做男性**的象征;此處恰巧指明了她的姓氏。
[86] 這和下麵的話都與避孕有關。
[87] [本段為1925年所加。]——1911年作為(對前一段的)腳注加入。作為夢的象征的第三個例子,我在後麵又提到一個類似的“自傳”夢(第364頁)。蘭克(1910)詳細記錄了一個“自傳”夢例,斯泰克爾(1909,第486頁)亦有一例,但需“反讀”而成。——[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運動史》(1914d)的結尾處提到“自傳”夢]
[88] [本書最初三個版本(1900,1909,1911)中,本段前麵還有一段,1914年及其後各版均刪除了。被刪除的一段是:“我必須指出,夢和神經症中,性的材料的偽裝還有另一類觀念:即與移動的房屋有關的觀念。‘移動的房屋’完全可以用‘Ausziehen’一詞(其意即指‘移動的房屋’,又指‘脫衣’)來代替,因而與‘衣服’這一主題有關。如果夢裏還有一個提升的動因,則我們自然會想起英文‘to lift’一詞,意即‘提起某人的衣服’”。]
[89] [本節內容,除兩個段落(第393頁以下)外,在本書第1版中沒有出現。如編者導言(xiii)所指明,大部分材料係1909年版和1910年版所加。但在這兩個版本中,這些材料放在第五章“典型夢例’一節(即該章第四節)。本節是在1914年版中首次形成的,材料一部分來源於先前為第五章增寫的內容,另一部分為1914年版所新增。其餘材料均為隨後各版所加。鑒於這種複雜情況,本節各段落後都用方括弧標出年代。由此可見,本節表明1909年和1911年的材料,起初放在第五章,到1914年版才形成現行結構。]
[90] [弗洛伊德在別處(1913a)指出,正如早發性癡呆有助於對象征的解釋,強迫性神經症卻使象征解釋更加困難。]
[91] [1911年注]參見布洛伊爾[1910]及其蘇黎世學生米德[1908]、阿伯拉罕[1909]等人有關象征的論著,以及他們提到的非醫學界人士(如格林保爾等)的著作。[1914年增注]對此提得最多的是蘭克和薩克斯(1913,第一章)。[1925年增注]進一步參見瓊斯(1916)。
[92] [1925年增注]這種觀點應能從漢斯·斯珀伯博士(1912)提出的理論中得到強有力的支持。他認為,古代一切用以指性事的原始語匯,後來因被用於其他與性不同的事物或活動,從而失去了性的意味。
[93] [後一句為1919年所加。——1914年腳注]例如,依費倫茨所見[見蘭克,1912a,第100頁],在匈牙利人對小便的夢中會呈現小船的遊動,雖然匈牙利語中沒有“schiffen”(相當於英語粗俗俚語“to pumpship”——“小便”意)一詞。[參見下文第367頁]在說法語和其他羅馬語係的人的夢中,房屋象征女人,雖然這些語言沒有與德語“Frauenzimmer”相對應的詞。[見第214頁注]
[94] [在1909年和1911年兩個版本中,這裏還有一句話:“而且,通常使用的性的象征也並不是絕對明確的。”]
[95] [1919年增注]“我的一位住公寓的患者夢見一位女傭,便問她的號碼是多少。使他吃驚的是她回答‘14’。實際上,他已經和這個姑娘通奸,並去過她的臥室數次。她很自然地擔心會引起女主人的懷疑。在他做這個夢的前一天,她向他提議,他們應該在一個沒有人住的房間幽會。沒有人住的正是第14號房間。而在夢中,這個女傭自己變成了14號。再也沒有比這個夢更清楚的證據表明女人與房間的等同了。”(瓊斯,1914a)參見阿爾特米多魯斯《夢的象征》第2卷第10章:“因此,若是在家裏,則臥室代表妻子。”(F.s克勞斯譯,1881,第110頁)
[96] [見弗洛伊德《性學三論》(1905d)第二篇中有關“誕生理論”部分。]
[97] [1911年增注]我在別處曾論及這一主題(Freud,1910d),複述如下:“我不久前聽說,有個觀點和我們不大相同的心理學家說,我們的所作所為無疑誇張了夢中潛藏的性的意義。他說他經常做爬樓梯的夢,但其中肯定沒有任何性的意思。這個反對意見使我們警覺,便轉而注意台階、樓梯、梯子在夢中的呈現。不久我們便能證明,樓梯(及其類似物)肯定是**的象征。我們不難發現這一對照的基礎:通過一係列有節奏的動作並伴隨呼吸的逐漸加快,我們達到一個頂點,然後又快速走下來。因此,**的節奏模式複現於爬樓梯。語言的用法也是證據之一。“攀爬”[德文‘steigen’]一詞可直接表示性動作。我們說某男人是‘steiger(mounter)’或‘nachsteiger’[to run after,字麵意均為‘追求’]。在法語中,樓梯的台階稱為‘marches’,而‘un vieux marcheur’意即德語‘ein alter steiger’[‘an old rake’‘老流氓’]。”[又見第285頁以下]
[98] [1914年增注]參見一位19歲狂躁症患者所作的圖畫,《精神分析公報》,第2卷,第675頁(羅夏,1912),畫的是一個男人戴著一條由蛇做成的領帶,蛇頭正轉向一個女孩。又見《害羞男人》故事,《人類學雜誌》,第6卷,第344頁,說的是一個女人走進浴室,遇見一位尚未來得及穿衣的男人,他很窘迫,連忙用襯衣的前襟遮起喉嚨,說:“對不起,我並沒打領帶。”
[99] [見弗洛伊德《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05c),其中“詼諧工作”(與“夢的工作”相對照)一語用以表示產生各種笑話的心理過程。]
[100] [弗洛伊德《“怪人”》(1919h)一文第二部分對此有詳述。另見弗洛伊德遺著《美杜薩之頭》(1940c)(寫於1922年)以及下文第41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