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顯然,弟弟亦如此,見上文第357頁。]
[102] [弗洛伊德(1923d)第三部分討論了數字9。]
[103] [1911年增注]關於夢的象征問題,不管施爾納與他的觀點如何不同,我也必須指出,他應該是夢的象征的真正發現者,而且,精神分析的研究終於使他那本長期被視為幻想的著作(1861)為世人承認。
[104] [這個夢以及下麵兩個夢最初發表於一篇題為《釋夢附例》(1911a)的論文,該論文有以下幾段引文,而且從未用德文重印過:“象征的若幹實例——在我看來,對精神分析程序的所有反對意見,其最強烈和最無知者,莫過於懷疑夢和潛意識中的象征的存在,因為任何從事精神分析的人都無法不對這種象征的存在做出假設,而且,用象征來釋夢古已有之。另一方麵,我已承認,鑒於象征的極其多樣性,象征的發生必須加以嚴格的證實。下麵是我最近匯集的若幹夢例,其中象征是最富解釋力的。通過象征,我們可以理解此外無法理解的夢的意義。象征產生於夢者的思想流,它的解釋也為夢者自己所承認。從技術上看,我可以指出,夢者的自由聯想往往恰恰易於與夢的象征因素失去聯係。在下列選錄的幾個夢例中,我試圖在患者(夢者)的工作與我的幹預之間做出嚴格的區分。”論文以幾個短夢結尾,這些短夢重印於本章第六節(第408頁以下第2、3、4例)。原文對這幾個夢是這樣介紹的:“表現的若幹形式——我已說過,‘表現力的考慮’是影響夢的形式的因素之一。在將思想轉換成視覺形象的過程中,夢者揭示了一種特殊的功能,而釋夢者依其猜測卻很難理解。因此,如果夢者——即這些表象的創作者——的直覺知識能解釋其意義,那麽分析者將會真正感到滿意。”]
[105] [1911年注]此類夢例之一,參見克奇格拉伯(1912)。斯泰克爾(1909,第475頁)記錄了一個夢,其中,帽頂插了一根彎曲的羽毛,象征(**的)男人。[對帽子這一象征,弗洛伊德在後來的一篇論文(1916c)中提供了一種解釋。]
[106] [在1911年版中,這裏還有一句話:“斯泰克爾(1909,第473頁)在語言習俗用法基礎上指出,‘小東西’是男性或女性**的象征之一。”]
[107] [這個夢及解釋複述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12講第一個夢例。]
[108] [這個夢在最初發表(弗洛伊德,1911a)時,還有下麵一段話:從整體上看,這個夢屬於並非少見的“自傳”夢。“自傳”夢表現為夢者以連續敘事的方式來概括自己的**。(參見夢例[第347頁以下])——建築物、地點、風景等象征身體,特別是(幾乎無例外地)用作**的象征,其頻度如何,當以大量夢例為基礎,進行徹底的研究。]
[109] “或小教堂”(=**)。
[110] “**的象征”。
[111] “陰阜”。
[112] “**”。
[113] “在專家看來,著鬥篷和頭罩的惡魔具有男性**的特征。”
[114] “陰囊的兩半”。
[115] [字麵意為“婦女畫像”——德文中指“婦女”的常用習語之一。]
[116] [參見第178頁。在《詹森的〈格拉迪沃〉中的幻覺與夢》(1907a)的第二章結尾處的一段落中,以及對“狼人”的夢的初評(弗洛伊德,1918b第4節)中,弗洛伊德堅持這一觀點,即醒後對夢或夢的某一部分有特別強烈的真實感這一事實,實際上是與夢的隱意相聯係的。]
[117] [這一段是1919年增補的。]
[118] 摘自漢斯·薩克斯[1913]的一篇論文。
[119] [薩克斯用這個詞,隻是指“附帶的貫注”,而不是指弗洛伊德對這個詞的特定意義。見下文第594頁、603頁、617頁。]
[120] [“ing”可能是維也納的一個郊區(見第298頁);Schottentor靠近維也納城中心。]
[121] [“Schlemihl”與以“-yl”結尾的字押韻,是一個源於希伯來語的字,在德文中通常用以指不幸、無能之人。]
[122] [在1911年版中,此處還有下列這句話:“斯泰克爾最近出版的那本著作(1911)對死亡象征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123] [本段和以下六段寫於1909年。]
[124] [“他完成了偉大的拋擲——變成朋友的朋友——於是贏得一位可愛的女人……”是席勒《歡樂頌》第二節的前三行詩句,貝多芬把它們編入其《合唱交響樂》。但其中第三行(上文弗洛伊德先引的是第一行)也是貝多芬的歌劇《費德裏奧》終場合唱最後一節的首行——他的歌詞作者顯然是剽竊了席勒。]
[125] [1914年增注]夢裏被別人拔掉一顆牙都可以解釋為閹割(就像頭發被理發師剪掉一樣,斯泰克爾的觀點)。一般地,牙刺激夢必須與牙醫夢相區分,如柯裏亞特(1913)所記錄的那些夢。
[126] [《對“杜拉”的分析》(弗洛伊德,1905e)含有大量這種例證。下文的比較摘自弗洛伊德1899年2月16日至弗利斯的一封信(弗洛伊德,1950a,信102)。]
[127] [1909年增注]C.G.榮格認為,婦女做的牙刺激夢具有分娩夢的意義。——[1919年補注]厄內斯特·瓊斯已對此提出明確的證實。這種解釋與上文提出的解釋,其共同點是,(閹割與分娩)這兩種情況都是將身體的某一部分從身體中分離出來。
[128] [1911年增注]參見第348頁注②的“自傳”夢。
[129] [本段以及下麵對蘭克的引用,均於1911年版首次出現。引文引自蘭克1911c。參見第369頁同一夢者的樓梯夢。]
[130] [金冠幣(krown)當時是奧地利的貨幣單位。]
[131] [“Zahn-ziehen”=“拔出一顆牙”,“Zug”(與“ziehen”是同一詞根)=“火車”或“拔”“Zahn-reissen”=拔出一顆牙”,“Reisen”(發音與“reissen”不無相似)=“旅行”。]
[132] [1930年增注]這裏複述有關運動的夢,係由上下文所需。參見上文第271頁以下(及其另外一些補充的腳注)。
[133] [參見583頁注。]
[134] [這一點在第160頁腳注有更詳細討論。]
[135] [1911年增注]關於俄狄浦斯夢的偽裝,我已另文發表一典型夢例[弗洛伊德,1910;此處重印於腳注尾]奧托·蘭克(1911a)也發表過一例並詳加分析。——[1914年增注]在某些俄狄浦斯夢中,眼的象征非常突出,見蘭克(1913)。同一雜誌還發表了埃德爾(1913)、費倫茨(1913)、裏特勒(1913a)等關於眼夢和眼象征的論文。俄狄浦斯傳說及其他各處的瞎眼,代表的是閹割。)——[1911年增注]順便指出,未經偽裝的俄狄浦斯夢,其象征解釋古人即已知曉。蘭克(1910,第534頁)寫道:“例如,據載,愷撒大帝曾做過一個與母親**的夢,而釋夢者將此解釋為他將擁有大地(母親大地)的吉兆。同樣著名的是塔奎恩人所受的神諭,它預言第一個吻其母親的人(‘osculum matri tulerit’)將攻占羅馬。布魯特斯將此解釋為母親大地。(‘Terram osculo contigit,scilicet quod ea communis mater omnium mortali-umesset’。[‘他吻著大地,說它是萬物之母。’]利維,第1卷,第56頁)”——[1914年增注]就此參照希羅多德(第6卷,第107頁)[1922年譯本第259頁]對希比亞斯的夢的報告:“波斯人則被庇斯特拉圖斯的兒子希比亞斯領至馬拉鬆。前一天晚上希比亞斯做了一夢,好像與自己母親同寢。他將此夢釋為要他返回雅典重獲力量,他於是老死故裏。”——[1911年增注]這些神話和解釋揭示了一個真正的心理學洞見。我發現,自知受寵於母親的人,在生活中都顯出特別的自信和堅定的樂觀主義。這些特征都帶有英雄主義色彩,並使其擁有者獲得成功。[本注開頭提到的弗洛伊德的那篇論文(1910),1925年摘印於此。]“偽裝的俄狄浦斯夢之典型例證:一個男人夢見,他與另一男人想娶之為妻的女士私通。他擔心這一私通會被那人發現而使他們的婚約解除,因此特別親熱於他。他擁抱並親吻他。這個夢與夢者的生活隻在一點上相聯係。他曾與他的一個朋友的妻子有過奸情,而他的朋友的一句含糊其詞的話使他懷疑,這位丈夫可能已覺察到了什麽。但實際上還有其他事情糾纏其中,雖然夢中對此隻字未提,但它對夢的解釋卻至關重要。這位丈夫患有不治之症,妻子已為丈夫可能的猝死做好準備,而夢者卻有意於在其丈夫死後娶這位寡婦。這一外在因素使患者置身於俄狄浦斯的情境中。他的願望是殺這位婦女的丈夫以娶之為妻,夢以偽善的歪曲方式表達了這一願望。夢把她表現為未婚,有一個人想娶她為妻,這正是夢者自己不可告人的想法。他對她丈夫的敵對願望潛藏於表麵的親熱之下,這產生於他對幼時與父親關係的記憶。”[偽善夢論述於第145頁注以及第471頁以下。]
[136] [這句話為1914年所加。弗洛伊德在《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1910b)的第十二章第四節以及一篇論文(1914a)中對“似曾相識”現象做過總體討論。又見下文第447頁。]
[137] [本段及其以下三段係1909年所加。]
[138] [塞默林隧道是位於維也納西南方向主幹道上距維也納約70英裏的一個隧道。]
[139] [1914年增注]關於水中出生的神話意義,見蘭克(1909)。
[140] [1909年增注]為時不久,我便知道了關於宮內生活幻想與潛意識思想的重要性。它們包含著許多人所具有的、對活埋的極度恐懼的解釋,也為死後複生的信念提供了最深層的潛意識基礎。死後複生信念代表的不過是對出生前這種奇怪生活的一種未來投射而已。此外,出生的活動是第一次焦慮體驗,並因而也是焦慮情感的來源和原型。[關於這一問題的後期論述,見弗洛伊德《抑製、症狀與焦慮》(1926d)第8章的開頭部分]。
[141] [本段及下一段係1914年所加。]
[142] [本段及以下三段為1919年所加。]
[143] [1911年增注]普菲斯特(1909)報告了一例這種夢。關於援救的象征意義,見弗洛伊德1910d和弗洛伊德1910h。[1914年增注]亦見蘭克(1911b)和裏克(1911)。[1919年增注]進一步參見蘭克(1914)。[弗洛伊德在《夢和心靈感應》(1922a)一文的第二例中討論了一個從水中援救的夢。]
[144] [和第五節一樣,本節前部分的材料大多是以後各版增加的。這樣,我們把每一段落第一次出現的日期用方括弧標於其後。本節後半部分(從第414頁起)均出於第1版。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12講收集了另一些夢例。]
[145] [格拉茨郊外的一條支流。]
[146] [這裏指的是德國的一句諺語“Einen Kuss in Ehren kann miemand verwehren”(“沒有人會拒絕體麵的吻”)。夢者的初吻確曾發生於麥田之間——麥穗中的吻。]
[147] [此例及下例分別引自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7、8講(評價稍有改動)。]
[148] [戈特弗裏德·凱勒的小說,第6章第4節。]
[149] [字麵意為“燕麥正刺癢著我”,但也有習語“旺盛樂壞了我”之意。]
[150] [此例及以下二例首次發表於短篇論文《釋夢附例》(弗洛伊德,1911a)中。參見上文第360頁注。]
[151] [“Auto”是德語表示“汽車”的常用詞。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15講中,這個夢在描述上稍有不同。]
[152] [此夢要點純為文字遊戲。德語為“拉出”“hervorziehen”和“偏愛”(“vorziehen”)二詞十分相似。本組例5、6、8、9首次發表於弗洛伊德,1913h。]
[153] [此夢亦錄於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11講,其中一個腳注還報告了一個“症狀動作”,證實了這個特殊解釋。]
[154] [參見弗洛伊德《圖騰與禁忌》第四篇第3節。]
[155] [本例最初發表為一篇單獨的論文(1914e)。這裏重印時弗洛伊德省略了一段話,原文位於“通過脫離女性態勢”句後。被省略的那一段(後來再未重印過)討論的是西爾伯勒的“功能現象”,下文第503頁以下有討論。省略的一段話是:“患者的這一解釋無可反駁,但我不想把它看成是‘功能的’,隻是因為他的夢念關係到他的治療態度。那種念頭可以用做任何夢的構成‘材料’,我們很難想象,在分析條件下,一個人的思想為什麽不會關係到他在治療中的行為[參見第214頁]。‘材料’現象和‘功能現象’在西爾伯勒意義上的分別,隻有當被試能夠選擇,是注意呈現於心目中的思想內容的某些片斷,還是注意其實際的精神狀態——正如西爾伯勒在入睡時那著名的自我觀察(見第344頁以下)——時,才具有重要性;而當精神狀態本身就構成其思想的內容時則否。”]
[156] [見第482頁腳注。]
[157] [stanniol由錫(stannium)一詞派生而來。]
[158] [此夢亦討論於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7講。]
[159] [本節此處以下,除第417頁例4之外均已出現於第1版(1900)。]
[160] [對此,弗洛伊德在《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1901b)第7章(7)以及《“怪人”》一文第二節均有論述。]
[161] [本書第1版發行時,奧地利舊幣製尚未改革。當時的1弗洛林(=100克魯斯)大約相當於英幣1先令10便士或美幣40分。因此,本夢和下夢中提到的數字,3弗洛林65克魯斯約合6先令或1.25美元;21克魯斯約合4便士或7.5美分;1弗洛林50克魯斯約合6便士或62.5美分;150弗洛林約合12鎊10先令或62.5美元。]
[162] [此夢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的不同地方受到更詳細的分析,特別是在第7講結尾處和第14講兩處。此夢與上一夢亦錄於弗洛伊德《論夢》(1901a)第7節,標準版,第5卷,第669頁。]
[163] [此例補於1911年。]
[164] [1914年增注]對其他含有數字的夢的分析,參見榮格[1911],馬西諾夫斯基[1912b]及其他。這些夢往往包含極其複雜的數字運算,其結果還驚人地準確。另見瓊斯(1912a)。
[165] [1909年增注]從這一點看,神經症患者的行為恰似夢。我認識一位患者,其症狀之一,是不自主且與意誌相違背地聽見——即產生幻覺歌曲或歌曲片斷,卻不懂這在她的精神生活中起了什麽作用。(順便指出,她肯定不是偏執妄想患者。)分析表明,通過使自己擁有一定的特權,她是在誤用這些歌曲的內容。例如,她的潛意識把歌詞[韋伯《自由的閘門》中阿加西詠歎調)“Leise,leise,Fromme Weise”[字麵意為“溫柔地,溫柔地,虔敬的旋律”]的最後一個字改成“Waise”[=“孤兒”,從而使歌詞成為“溫柔地,溫柔地,虔誠的孤兒”],這孤兒便是自己。又如“O du selige,o du fr?hliche”[“啊,被祝福,幸福的你……”]是一首聖誕頌歌的開頭,在唱到“聖誕節節期”之前,她把這首歌改成了一首婚禮曲。——對沒有幻覺的觀念,這同樣的歪曲機製也可以發生。我的一位患者總是擺脫不了他兒時學會的一句詩歌的糾纏:“N?chtlich am Busento lipeln”(“在那巴森托纏綿聲之夜……”),原因就在於他的想象總也超不出前半旬:“N?chtlich am Busen”[“在那胸脯之夜”]。
[166] [“Notzfichtigen”,“帶有性意味地強迫”或“強奸”,用以代替(通常意義上的)“強迫”。]
[167] [這一細節分析於下文第513頁。]
[168] [意為“為了祖國的富強,他活得雖不長但卻全心全意”。——1925年增注]實際碑文是: Saluti publicae vixit non diu sed totus關於我把“publicae”誤為“patriae”的原因,威特爾斯[1924,第86頁;英譯本(1924),第100頁以下]的猜測也許是對的。
[169] [這個儀式於1898年10月16日舉行。]
[170] 作為多因素決定之一例,我想做如下補充說明:我去實驗室遲到的原因,在於我夜間工作很晚,而早上又要走過從凱瑟·約瑟夫大街到瓦林格大街這一大段路。
[171] [這一細節在第484頁有進一步解釋。]
[172] 在“愷撒”與“凱瑟”之間還有更深一層的關聯。
[173] [這實際上是席勒《強盜》一劇初版第四幕第五場中,卡爾·莫爾以對話形式吟誦的一首抒情詩。]
[174] [弗洛伊德在他1897年10月3日至弗利斯的一封信(弗洛伊德,1950a,信70)中討論了他與侄兒約翰的關係。弗洛伊德在《掩蔽性記憶》(1899a)一文的後半部分,以多少有些偽裝的方式論及其早年生活的另一片斷,其中談到約翰和他妹妹保琳(參見下文第486頁)。——第184、304、313、465頁均提及夢中言語這一主題。]
[175] [這裏再次指出,本書從這裏開始直到結尾,除特別注明日期的節段外,其餘均出現於第一版(1900)。]
[176] [匈牙利於1898~1899年間發生嚴重政治危機,由澤爾組成聯合政府而解決。]
[177] [意為“我們誓死效忠國王!”係奧地利貴族對特裏薩繼位後請求他們支持的反應。特裏薩於1740年王位繼承戰後繼位的。]——我記不清在哪裏讀過一個夢,夢中人物形象異常矮小,其來源是夢者白天看到的雅克·卡羅特的蝕刻畫。畫中確實含有許多非常細小的人物形象,其中一部分描繪的是30年戰爭的恐怖景象。
[178] [這兩句詩摘自歌德在朋友席勒死後不久為其《鍾之歌》所作的跋。他談到席勒的靈魂正飛向永恒的真善美,而“在他身後的幻影中,是把我們緊緊相聯的紐帶——共同的命運”。]
[179] [第447頁對此夢有進一步討論。]
[180] [本段1909年作為腳注增補,1930年改入正文。]
[181] [本段1911年作為腳注增補,1930年改入正文。第一句話表明,弗洛伊德已經把夢之荒謬解釋為起於夢念中的“滑稽和嘲弄”。實際上他尚未能做到如此。直到下文(第444頁以下)對其荒謬夢理論加以總結的一段中,這一結論才得到明確表達。本段作為腳注時,很可能是解釋下文那個段落,在改入正文時由於疏忽而誤置於此。]
[182] [1911年注]參見我關於心理活動的那篇論文(1911b)[末尾也討論了這個夢——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12講分析的例3,與此非常相似。——下一段係1919年作為腳注增補,1930年改入正文。]
[183] [這一觀點首次由弗洛伊德(1913h)提出。]
[184] [維也納郊區。]
[185] [維也納郊外七八英裏處。]
[186] [德文“fahren”一詞是夢及其解釋的一個常用詞,意指英文的“駕”(出租車)或“乘”(火車),在不同匕下文要用不同譯法。亦見第210頁注。]
[187] 因此,對於在他看來某事為荒謬的夢念思想,夢的工作通過製作某種與此思想有關的荒謬事件來模仿之。海涅曾通過作一首更拙劣的詩,來諷刺巴伐利亞國王所作的蹩腳詩句:路德維希是一位魔術詩人,隻要他一開口,阿波羅就會向他下跪哀求:“別唱了吧!否則,我將會變成笨拙的鸚鵡學舌!”——科尼希·路德維希頌之一
[188] [此即弗洛伊德在致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1950a)經常提及的那位患者E。信126(1899年12月21日)提及此夢,信133(1900年4月16日)聲稱治療完滿結束。]
[189] [西奧多·梅納特(1833~1892),曾為維也納大學精神病學教授。]
[190] [這一論戰詳細記述於弗洛伊德的《自傳研究》(1925d)。]
[191] [此夢在第448頁以下有進一步討論;在弗洛伊德短文《論夢》(1910a,標準版,第5卷,第662頁)中,此夢被詳加分析,並補充下若幹細節。歌德《自然斷想》英譯本見維特爾斯,1931,第31頁。]
[192] [“Geseres”和“Ungeseres,”均不是德語,見下文討論。]
[193] [《哈姆雷特》第2幕第2場]此夢也為以下普遍有效的真理提供了證據,即同一晚上做的夢,即使被回憶成相互分離的,也是在同一夢念基礎上產生的。[見上文第333頁以下]順便指出,我把孩子從羅馬城轉向安全地帶的夢境,是對我童年時發生的一個事件歪曲而成的:很多年以前,我的一些親戚有機會把他們的孩子移至國外,我對此甚為嫉妒。
[194] [關於夢之荒謬問題,弗洛伊德《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05c)第六章亦有討論。——在《對“鼠人”的分析》(1909d)第一部分結尾處,弗洛伊德在一個腳注中指出,強迫性神經症亦使用同樣的機製。]
[195] [即凝縮作用、移置作用和夢的表現力。]
[196] [同一段還引用了另一例證,見第331頁。]
[197] [“Nicht auf meinem eigenen Mist gewachsen”——意為“我對此沒有責任”或“這不是我的孩子”。德語詞“Mist”本意指糞便,俚語用指“廢料”,此處在維也納用法上指垃圾箱(“Misttrügerl”)。]
[198] [1909年增注]對精神分析治療期間做的夢而言,如果夢者對自己說:“我一定要將此夢告訴醫生”,這肯定暗示著對承認此夢的強烈抵抗——而且其後也常被遺忘。
[199] [見上文第339頁]最近幾期《哲學評論》[1896~1898]以“夢的記憶錯誤”為題對此進行了長期的討論。——[第478頁以下又提及此夢。]
[200] 從某些方麵看,這些發現是對我上文(第312頁)關於邏輯關係在夢中如何表現的論述的修正,那一段描述的是夢的工作的一般活動,而沒有更精確地論及其功能的細節。
[201] [錫箔(Stanniol),暗指Stannius寫的一本關於魚類神經係統的書。]
[202] 這是我們公寓的底層,是房客存放童車的地方。夢中這個地方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
[203] [見第142頁腳注](能貫通的最高真理,卻不能對學生直說出來)。
[204] [這一細節在弗洛伊德《一個幻覺的未來》(1927c)中被用作一個例證。]
[205] [下文第477頁以下對此夢有進一步討論。]
[206] [並非一個真實的地名。]
[207] 這個描述甚至對我自己也不好理解,但我必須遵守報告夢的基本原則,如實記下我在記錄時所想起的夢境。報告時所選用的字句本身就是夢要表現的內容的一部分。[參見第514頁]
[208] [第519頁以下對這一片斷有進一步考察。]
[209] [1910年增注]德國的小學生都知道,席勒並非生於什麽馬爾堡,而是生於馬爾巴赫。這也是一種口誤(參見第197頁注),用以代替另一個故意的錯誤。對此,我已在《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1910b,第十章第1節]中做過闡述。
[210] [1919年增注]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收集到我孫子的第一個夢,是他l歲零8個月時做的。此夢揭示了夢的工作成功地把夢念材料轉換成一個願望實現,而與夢念材料相伴的情感在睡眠狀態下卻沒有改變。在他父親就要上前線的頭一天夜裏,這孩子大聲哭喊,悲傷啜泣:“爸爸!爸爸!”“寶寶!”,這隻能意味著爸爸和寶寶聚守一起;但淚水卻表明離別將至。在那個時候,這孩子已完全能表達離別概念。Fort[“離去”]是他最早學會的字之一(其中“O——O——O”音發得長而重),而且在他做此夢幾個月以前,他曾用玩具做了“離別”遊戲。這個遊戲反映了他更早就具有的一點自我約束,表現為他容許母親離他而“去”。[參見《超越快樂原則》(弗洛伊德,1920g,第2章。]
[211] [弗洛伊德在1898年4月14日致弗利斯的信(弗洛伊德,1950a,信88)中詳細描述了這次航行。阿奎雷爾位於內陸數英裏處,由一條小運河通往鹹水湖。湖中島嶼之便是格拉多。這些地方均位於亞得裏亞海北端,1918年前屬於奧地利。]
[212] 一位語言學朋友告訴我,[德語]“Nachen”一詞派生於希臘詞詞根“νεχυσ”[屍體]。
[213] 席勒《生與死的寓言》。
[214] [第547頁又提及此夢。]
[215] [把情感的釋放描述為“輸出”過程(雖然指向身體內部),是著眼於心靈的結構。本段所隱含的情感釋放理論,在弗洛伊德《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第一部分第十二節有較詳細的說明。亦見下文第582頁。——弗洛伊德對“神經發動”一詞的用法,見第537頁注。]
[216] [此段和下段為1919年所加。]
[217] [本段和下文對羅塞格的引證及其討論,均為1911年所加。羅塞格(1843~1918),奧地利著名作家,從一個卑微的農民走向成名。]
[218] [後兩句為1919年所加。]219
[219] [1930年增注]由於精神分析已將人格分為自我和超我(弗洛伊德,1921c[以及1923b]),所以我們很容易在這些懲罰夢中看出超我的願望滿足。[見下文第557頁——弗洛伊德1923c第九節也討論了羅塞格的夢。]
[220] [本段為1919年所加,好像不應加在這裏,而應加在以下兩段的後麵。這兩段為1911年所加,如同有關羅塞格的夢的討論,本段正與這些材料明顯相關。隨後各段為1900年的材料。——弗洛伊德在《一個女性同性戀者的心理發生》(1920a)的論文第三部分結尾處也談到偽善夢。]
[221] 正是這個幻想構成了潛意識夢念的一部分,並堅持要用“Non vivit”來代替“Non vixit”:“你來晚了,他已經去世。”在第421~423頁,我已作過解釋,“Non vivit”也為夢的顯意所要求。
[222] 應該指出,約瑟夫這個名字在我的夢中扮演著一個重要角色(參見關於我叔叔的夢,第137頁以下)。我的自我發現很容易隱藏於叫這個名字的人背後,因為約瑟夫是《聖經》裏一個著名釋夢的名字。
[223] [“Sekund?re Bearbeitung”。此詞過去曾被誤譯為“secondary elaberation(二級製作)”。]
[224] [第二幕中帕裏斯和海倫的愛情二重唱。這一幕以他們因見到梅尼勞斯而大為驚奇結尾。]
[225] [在別的地方,弗洛伊德說過,嚴格地講,“潤飾”作用不屬於夢的工作。參見他為馬爾庫斯《袖珍字典》寫的“精神分析”條(弗洛伊德,1923a,“釋夢”段的結尾處),在弗洛伊德(1913a)的結尾處也指出了這一觀點。]
[226] [暗指海涅的《返鄉》中的幾行詩,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新論》最後一章開頭處全文引證這一節。]
[227] [作為例證,參見第494~583頁所記錄的夢。]
[228] [“Phantasie”這個德文詞的意思主要是“想象”;此處用“Phantasiebildung”(想象的構成)也許更合適。]
[229] “Rêve”、“petit roman”——“白日夢”、“[連續的]故事”。[這些詞最初是英語。正文中用的“Tagtraum”對德語讀者不熟,因而需要解釋。]
[230] [弗洛伊德自己後來就白日夢問題寫了兩篇論文:1908a和1908b。1921年J.沃倫冬克出版《白日夢心理學》,弗洛伊德為之作序(弗洛伊德1921b)。]
[231] [弗洛伊德在1897年5月2日致弗利斯的一封信中附有一份備忘錄(弗洛伊德,1950a,手稿12),其中論及這個問題:“幻想是一種精神門麵,用以阻斷這些記憶”。]
[232] [參見弗洛伊德《性學三論》(弗洛伊德,1905d)第三論中“**的障礙”結尾處的長注。這個注是該書第4版(1920)增加的。]
[233] [1909年增注]在《一例癔症分析片斷》(1905e[第二部分])中,我已分析過這種夢的精彩一例,它是由數個幻想疊置而成。但隻要是分析我自己的夢,我便低估這些幻想在夢形成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我的夢通常是基於思想的討論和衝突,相對地較少基於白日夢。在別人的夢中,我很容易看出其夜間夢與白日夢之間的完全類似。在癔症患者,其癔症發作往往可以被夢取代;因此可以相信,這兩種精神結構的直接先兆都是白日夢。
[234] [本段除最後一句為原版內容外,其餘均為1914年所增寫。]
[235] [弗洛伊德對這個詞的首次使用似乎是在本書第338頁,其意義在下文第541頁得到解釋。它最早出現於1896年12月6日弗洛伊德寫給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1950a,信52)。]
[236] [第243頁提供了關於潤飾作用如何在童話中起作用的過程一例;另見第264頁俄狄浦斯王一例。本書第244頁論及它在強迫症和恐怖症中的應用,《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24講論及它在偏執狂中的應用。《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1910b)第六章記錄了電報錯誤中的潤飾作用之一例。《圖騰與禁忌》(1912~1913)第三章第四節較為深入地論述了夢的潤飾作用與思維的“體係”建構作用之間的類似性。]
[237] [本章以下部分,除最後一段為原版所有外,其餘內容均為1914年所加。]
[238] [參見下文第559頁。]
[239] [雖然弗洛伊德幾乎總是使用德文“Zensur”(稽查作用)一詞,但這裏以及下文不久處,他使用了該詞的人格形式“Zensor”(稽查員)。關於這種罕見用法,另見《論自戀》(弗洛伊德,1914c)一文第三部分和《精神分析新論》(弗洛伊德,1933a,第29講。]
[240] [1914年增注]《論自戀》(弗洛伊德,1914c[第三部分])。——[下一段內容出現於第一版。]
[241] [1925年增注]我曾一度感到,要使讀者習慣於在顯夢與隱夢之間的劃分是極其困難的。有些人以未經解釋的、回憶形式的夢為基礎一次又一次地提出各種反對意見,而忽視了首先要對夢做出解釋。但是,至少在用由解釋所揭示的意義來代替顯夢這一點上,分析家們既已變得意見一致,他們許多人便因同樣固執地隱入另一混亂而感到愧疚。他們試圖在夢的隱意中尋求夢的本質,並因而又忽視了夢的隱意與夢的工作之間的區分。在本質上,夢不過是思維的一種特殊形式,隻是在睡眠狀態的條件下才有可能發生。正是夢的工作創造了思維的這種形式,做夢過程的實質就是夢的工作——即對它的獨特性質的解釋。我這樣說是為了糾正那種認為夢具有“預測目的”的看法[參見第579頁以下注]。夢隻是解釋我們的精神生活所麵臨的問題的一種企圖,正和我們意識的清醒生活一樣不值得大驚小怪。除此之外,它們告知我們這種活動也產生於前意識——對此,我們早有所知。
[242] [在第4、5、6、7版(1914~1922)中,這裏插有蘭克的兩篇獨立論文,題為《夢與創作》和《夢與神話》。這兩篇論文從1924年全集版起被刪除,對此弗洛伊德說,它們“自然不適於包含在我的著作選集中”。而在其後1930年的第8版中,這兩篇論文亦未插入。參見編者導言第xxi頁。]
[243] [弗洛伊德在早期與威廉·弗利斯的通信(弗洛伊德,1950a)有助於理解本章後幾節中出現的問題。參見編者導言(第xv頁以下)。]
[244] [1914年增為正文,1930年改為腳注]福柯[1906,第141頁以下],坦納裏[1898]亦如此。
[245] [弗洛伊德在一篇關於釋夢在治療分析中的技術性應用的論文(1911e)的結尾處,討論了對夢的內容的重要性的另一種性質相反的誤解。]
[246] [1909年增注]參見拙作《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1910b,第十二章(A),例2~7。——其中例2與弗洛伊德1989年8月27日致弗利斯的信(弗洛伊德,1950a,信116)有關,其時他正在校閱本書樣稿,信中他預言樣稿中含有2467處印刷錯誤。(參見下文第532頁注)。]
[247] [齊格菲的身體隻有一處可能受傷,而且惟有克裏米爾德一人知道是何處。一次,哈根施用詭計讓克裏米爾德在齊格菲上衣這一致命處繡一個小十字標。哈根後來便從這一位置刺殺了他。]
[248] [1925年增注]這種斷然陳述即“任何幹擾分析工作的事物都是抵抗”易於引起誤解。它當然隻是對分析家而言的技術準則。不可否認,在分析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不取決於患者意圖的事情,如他的父親可能不是因為他的謀殺而死亡,或者因一次爭執而使分析中止等。但在其表麵的誇張之下,這一論斷也含有某些真實且新穎的意義。即使中斷事件是真實的且與患者無關,但幹擾的程度往往也取決於患者本人;他對這類幹擾的接受和誇張也表明了抵抗的存在。
[249] [1919年增注]此處引用《精神分析導論》[弗洛伊德,1916~1917,第7講]中的一個夢例,以說明夢中懷疑與不確定的意義,同時其內容又濃縮為一個單一成分。此夢之分析雖拖延了一段時間,但最終還是成功了。“有一個女性患者做了一個很長的夢,其中有人向她談起我那本關於詼諧的書並大加讚賞。後來又夢見有關‘海峽’的什麽事,可能是另一本書提及海峽,也可能是其他什麽與海峽有關……她不知道……這一切都太模糊了。”“讀者肯定會認為‘海峽’這一成分是無法解釋的,因為它太模糊了。懷疑其困難是對的,但解釋的困難並非起自模糊。困難和模糊都同起於另一原因。夢者未發生與‘海峽’有關的任何聯想,我當然也就沒什麽可說的。不久後,準確說是次日,她告訴我說想到某些可能與之有關的事物,這也是一個詼諧,即她所說的一個笑話。在航行於多佛與加萊之間的一艘渡輪上,一位著名作家同一個英國人交談起來。這個英國人突然說到一個短語,‘Du sublime au ridicule il n’y a qu’un pas[崇高與荒唐隻一步之遙];那位作家答道,是的,‘le pas de Calais’——意思是說,他認為法國是崇高的,英國是荒唐的。但Pas de Calais是一條海峽,即英吉利海峽。讀者或許會想,我是否認為這與夢有什麽關係呢?當然是的,而且由此還解決了夢的不可理解的成分。你能否認這個笑話在做夢之前就已存在並成為夢中‘海峽’成分的潛意識思想嗎?你能認為它是後來加入的嗎?夢者的聯想,揭露了她表麵讚賞背後的懷疑,而她對此產生的抵抗無疑正是其聯想遲緩和夢中模糊的共同原因。我們可以考察夢的這一成分與潛意識背景之間的關係:它正是背景的一個片斷,是對背景的暗指,但它因為被孤立而難以理解。”
[250] 關於遺忘的一般目的,參見我論述遺忘的精神機製的一篇短文(弗洛伊德,1898b)。[1909年增注]此文後來(稍做修改)收入我的《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弗洛伊德,1901b)的第一章。
[251] [另一例見第155頁注。亦可參見對杜拉第二個夢的分析(弗洛伊德,1905e,第三節)。]
[252] [1914年增注]對外語使用的這種糾正在夢中並不少見,但通常是由別人來糾正。默裏(1878,143頁)在學習英語時曾做過一個夢,告訴另一人說在前一天曾拜訪過他,說的話是:“我昨天約請(called for)過你。”對方糾正說,“你應該說‘我昨天拜訪(called on)過你。”]
[253] 這種事值得稱讚嗎——舊的醫學術語是:“排泄是健康的嗎?”下一個短語原來就是用英文寫的。
[254] [1919年補入正文,1930年改為腳注]有些發生於童年早期的夢,在十幾年後仍能記憶猶新。這種夢對於我們理解夢者的精神發展史及其神經症具有極端重要的意義。對這種夢的分析可以使醫生避免錯誤和不確定性,並因而避免理論的混亂。[此處,弗洛伊德一定特別想起“狼人”夢例(1918b)。]
[255] [法國生理學家(1813~1878)。]
[256] [本段為1919年所加。]
[257] [關於這一點,弗洛伊德在論文《心理玄學對夢理論的一個補充》(1917a)的一個長注中也做了討論。另見《夢和心靈感應》(1922a)結尾處。]
[258] [這個問題在弗洛伊德1925i第一部分中有詳細考察。]
[259] [1914年增注]直到最近,我才注意到愛德華·馮·哈特曼在這個重要的心理學問題上持相同觀點:“在討論藝術創作中的潛意識作用時,愛德華·馮·哈特曼(1890,第1卷,第二篇第五章)清楚地闡述了一條由潛意識目的性觀念所支配的聯想法則,盡管他沒有認識到這一法則的適用範圍。他要證明‘任何感性觀念的聯結,隻要不是純粹的偶然而指向一個明確的結果,就必須有潛意識的幫助’(同上,第1卷,第245頁;英譯本1884,第1卷,第283頁),而且,意識的作用隻是激活潛意識,以從無數可能的觀念中擇其適當者。正是潛意識做出符合目標的適當選擇,‘不僅對於感性想象,而且對於抽象思維的觀念聯想、藝術聯想’以及詼諧的製作等,均亦如此[同上,第1卷,第247頁;英譯本,第1卷,第285頁]。因此,(從純粹聯想心理學意義上講)對不同觀念與某一活躍的或被激活的觀念之間的聯想施加限製是不可能的。隻有在下列情況下,這種限製才有可能,即‘人不僅能夠不受任何意識目的的支配,而且能不受任何潛意識及心境的影響。但這種情況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即使一個人在表麵上完全放棄自己的思想線索,而任其飄浮,或讓自己完全隱於夢幻之中,但他仍然隨時可能產生某一主導興趣、支配性情感或心境,而這一切必然會對他的觀念聯想施加某種影響。’[同上,第1卷,第246頁;英譯本,第1卷,第284頁]在半意識的夢中,隻會出現與當時主要的[潛意識]興趣相對應的觀念。因此,從哈特曼心理學觀點來看,對情感和心境影響自由聯想係列的強調,證明了精神分析方法的正確性。”(波赫裏爾斯,1913)——杜普裏爾(1885,第107頁)指出了一個事實,即一個人名在我們苦苦思索卻想不起來之後,又突然地在毫無線索的條件下浮現腦海。他由此推論,在這種情況下,肯定發生了一個潛意識的、但並非漫無目的的思維過程,而它的結果又突然地進入意識之中。
[260] [1909年增注]C.G.榮格(1907)關於早發性癡呆症的分析,有力地證明了這一論斷。
[261] [關於稽查作用,弗洛伊德在本書其它各處均采用“抵抗的稽查作用”這一說法。關於“抵抗”與“稽查作用”這兩個概念之間的關係,弗洛伊德後來在《精神分析新論》(1933a)第29講中作了闡釋。]
[262] 同樣,對於夢的內容中出現明顯的表現聯想,自然也可做此考慮,如第59頁所引述的默裏的兩個夢(Pélerinage-Pelletier-pelle;kilomètre-kilogramme-Gilolo-Lobelia-Lopez-Lotto)。我從神經症治療工作中深知何種記憶最傾向於采用這種表現方法,這就是他們翻閱百科全書或字典(就像處於好奇的青春期的人那樣)以滿足他們對性知識的渴求時的記憶。——[這種例子亦可見於對杜拉第二個夢的分析(弗洛伊德,1905e,第二部分)。]
[263] [1909年增注]這兩條原則,在剛開始提出來時似乎是最不受歡迎的,但此後被榮格和他的學生在字詞聯想研究中用做了運用和證實。[榮格,1906——關於“靠機遇”選擇數字而產生有效聯想的同源主題(第514頁以下),一個最有趣的觀點是弗洛伊德在《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1901b)第十二章於1920年增補的一個長注中提出來的。]
[264] [《富豪》(第491頁)在本書第一遍手稿中,弗洛伊德在這個句子中對這個人名發生了筆誤。他在《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1901b)第七章第1節結尾處對這個筆誤進行了討論。]
[265] [在1898年2月9日致弗利斯的一封信(弗洛伊德,1950a,信83)中,弗洛伊德寫道,在他讀過的所有有關夢的文獻中,惟有費希納著作中的這一段是有意義的。]
[266] [“Instanzen”,字麵譯為“instances(案例)”,從某種意義上講,相當於這個詞在短語“a Court of First Instances(初審法院)”中的用法。]
[267] [“神經傳導(Innervation)”是一個極為含糊不清的術語,它經常在一種結構意義上使用,指神經在有機體或某一身體部位的解剖分布。弗洛伊德對這個詞的使用,往往(當然不是毫無例外地)是指能量傳導入某個神經係統,或者(如此處)特別是指傳導入一個傳出係統——也就是說,是指一個趨向釋放的過程。]
[268] [布洛伊爾在他與弗洛伊德合著的《癔症研究》(1895年)的第一節關於理論貢獻的一個腳注中寫道:“反射望遠望的鏡麵可能同時是照相底片。”]
[269] [1925年增注]我早就指出過,實際產生的是意識而不是記憶痕跡。參見拙作《關於“神秘的拍紙簿”的說明》(1925a)。[另見《超越快樂原則》(1920g)第四章,其中提出同樣觀點。——此處關於記憶的全部論述,若參照弗洛伊德後期這兩個著作,便能得到更好的理解。從弗洛伊德與弗利斯的通信(弗洛伊德,1950a)來看,他早期對這個問題的反思更能說明此處的觀點。參見《科學心理學設計》(1895年秋著)第一部分第三節以及信52(寫於1896年12月6日)。順便指出,這封信還含有一個圖示,它顯然是上述示意圖的一個早期形式。信中還出現了這裏用來區分各不同係統的字母縮寫,這些縮寫的英語形式是一目了然的:“Cs”代表“意識”係統,“Pcs”代表“前意識”,“Ucs”代表“潛意識”,“Pcpt”代表“知覺”係統,“Mnem”代表“記憶”係統。]
[270] [1919年增注]在這種示意圖中,各係統按線性順序排列,因此,如果我們繼續分下去,那麽處於“前意識”之前的那個係統必然是意識係統。——換句話說,知覺一意識。[參見下文第615頁以下。弗洛伊德1917d對此有更全麵的討論。——弗洛伊德關於心靈的後期“示意圖”,更強調的是結構而不是功能,它首先出現於《自我與本我》(1923b)第二章,後(稍做修改)再現於《精神分析新論》(1933a)第31講。]
[271] [1914年增注]第一個指出回歸因素的是古代的阿爾伯特·馬格魯斯(13世紀的學者)。他說,夢是由“想象”從感性對象的記憶中建構出來的,而且,這一過程的執行方向與清醒生活相反。——霍布斯在《利維坦》(1651,第一部第二章)中寫道:“總之,夢與清醒時的想象是相互逆向的。運動在我們清醒時位於這一端,在我們做夢時卻位於另一端。”(轉引自靄理士,1911,第109頁)
[272] [特裏斯特後麵的石灰岩高原。]
[273] [1914年增注]不管對壓抑理論做何種表述都必須肯定,任一思想的壓抑都是兩個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它一方麵受到(意識的稽查作用的)排擠,另一方麵又受到(潛意識的)吸引。[1919年增注]參見我有關壓抑作用的論文(弗洛伊德,1915a的開頭幾頁)。
[274] [本段增於1914年。]
[275] [本段增於1919年。]
[276] 這些潛意識願望,與其他所有真正潛意識的、亦即隻屬於潛意識係統的精神活動一起,共同擁有這種不可毀滅的性質。這些通路早已一勞永逸地被打開,永遠不會棄而不用,而且一旦受到潛意識興奮的重新貫注,便自動地將這些興奮過程傳至釋放。打個比方說,它們就像奧德賽的地下鬼魂一樣,隻要喝了人血就會複活。與此相反,那些依賴於前意識的過程則是可以毀滅的。神經症的心理治療正是以這一區別為基礎。[參見第577頁以下。]
[277] [1919年增注]在《心理玄學對夢理論的一個補充》(弗洛伊德,1917d)一文中,我已深入考察了睡眠過程中處支配地位的事物狀態以及幻覺的決定條件。
[278] [本段及其以下兩段均為1919年所加。]
[279] [1930年增注]這裏可以參照精神分析在後期所發現的“超我”。[參見第476頁注2——作為“願望理論”的例外的一類夢(發生於創傷性神經症),在《超越快樂原則》(19209)第二章和《精神分析新論》(1933a)第29講結尾處有所討論。]
[280] [本段及其以下兩段為1919年版增注,1930版移入正文。]
[281] [參見第17頁注。]
[282] [弗洛伊德在《夢和心靈感應》(1922a)一文的開頭部分,簡要地分析了此夢可能具有的心靈感應方麵。]
[283] [在關於杜拉第一個夢的分析(1905e,第三部分)中,弗洛伊德全文引證了這兩段文字,而且認為,對杜拉第一個夢的分析完全證明了這兩段的正確性。]
[284] [對比喻而言為資本的數量,對夢而言即為精神能量的數值。]
[285] [關於“白天殘餘”在夢的建構中的作用,弗洛伊德在一短篇論文(1913a)中做了特別清晰的概述。]
[286] [在後期著作中,弗洛伊德同樣用“移情transference”(“übertragung”)這個詞,卻指一個多少有些不同但也不無關聯的心理過程。他最先是在精神分析治療中發現這一過程的,即將起先針對,而且現在仍然潛意識地針對著一個幼兒期對象的情感“轉移”到一個當前對象上的過程(參見弗洛伊德1905e第四節以及弗洛伊德1915a)。這個詞在本書中也出現過這種用法,如第184頁和第200頁。弗洛伊德在《癔症研究》(布洛伊爾和弗洛伊德,1895)第四章中也在這種意義上使用此詞。]
[287] [參見弗洛伊德,1893c,第四節。]
[288] [參見上文第64頁注。在《自我與本我》(弗洛伊德,1923b)第二部分結尾處的一個腳注中,提到了這種夢之一例。]
[289] [此即《超越快樂原則》(1920g)開頭討論的所謂“恒定性原則”。但在弗洛伊德早期的某些心理學著作中,這一原則已構成一條基本假定,如他死後發表的1892年6月29日的“致約瑟夫·布洛伊爾的信”(弗洛伊德,1941a)。在1895年秋所著的《科學心理學設計》(弗洛伊德,1950a)第一部分第1、2、11、16節中,弗洛伊德已經陳述了本段的全部要旨。參見編者導言,第XV頁以下。]
[290] [意即有某種事物,在知覺上與“滿足體驗”相同。]
[291] [1919年增注]換句話說,很明顯,必然存在著“現實檢驗”的手段[即檢驗事物是否為真的手段]。
[292] 勒洛林公正地評價了夢的願望滿足活動,他說,夢“不會引起極度的疲勞,也不會因勉強地作漫長而無休止的掙紮而耗盡或破壞所要追求的快樂”。
[293] [1914年增注]我在討論精神活動的兩條原則——即我所謂的快樂原則和現實原則——的一篇論文(弗洛伊德,1911b)中,較深入地發揮了這一思想。[對此,下文第598頁以下又有更進一步的論證。]
[294] [1914年增注]或更準確地說,症狀的一部分起源於潛意識的願望滿足,另一部分起源於對願望做出反應的精神結構。
[295] [1914年增注]正如哈夫林斯·傑克遜所言,“隻要理解了夢,你就完全理解了心理疾病。”[轉引自厄內斯特·瓊斯(1911),他是親耳聽哈夫林斯·傑克遜說這番話的。]
[296] [參見《癔症研究》(布洛伊爾和弗洛伊德,1895)中弗洛伊德所著的第四章第一節觀察3。]
[297] [這一句為1909年所加。]
[298] 我是從李厄保催眠理論(1889)中接受這一觀念的,催眠研究的當代複興正始自李厄保。
[299] [本段為1909年所加。]
[300] [本段為1914年所增。]
[301] [本段在1914年作為腳注增寫,並於1930年改為正文。]
[302] [1914年增注]夢是否僅有這一種功能呢?我不知道它有什麽別的功能。梅爾德[1912]確曾想證明,夢還有其他“次生”功能。他從一個正確的觀察出發,即某些夢包含有解決衝突的企圖,而這些企圖後來真的被執行了,好像夢是在為清醒活動做準備練習。他於是將夢與兒童和動物的遊戲相比照,認為兒童和動物的遊戲是對本能的練習操作,為後來的嚴肅活動作準備,並進而提出夢的“遊戲功能”的假設。在梅爾德之前不久,阿德勒[1911年,第215頁注]也認為,夢具有“預思”的功能。(在我1905年發表的一個分析[《一例癔症分析片斷》(1905e)第二部分]中,有一個夢隻能被看成是對某一意向的表達,在這一意向被實際執行之前,夢者每天晚上都重複這個夢[參見上文第190頁]。)然而,進一步的思考表明,夢的這種“次生”功能不能被當作釋夢的研究主題。預思、意向形成、構成後來可能在清醒生活中實現的解決方案等,所有這些以及其他諸如此類的事情,都是心靈的潛意識與前意識活動的產物,它們可以作為“白天殘餘”在睡眠狀態中持續,並與潛意識願望相結合[參見第550頁以下]而形成夢。所以,夢的“預思”功能隻能是前意識清醒思想的功能之一,我們可以通過分析夢或其他現象揭示其結果。長期以來,夢都被等同於其顯在內容,但這裏我們也必須同樣清楚地看出另一種誤解,即將夢混同於潛隱的概念。[參見第506頁注,以及弗洛伊德在《夢和心靈感應》(1922a)一文中對案例 I 的討論。]
[303] [1919年增注]“第二點更為重要,但也同樣為一般人所忽視。一個欲望的滿足原可以產生快感,但是我們要問:‘究竟對什麽人引起快感?’感到愉快的當然是有此欲望的人。然而我們知道,夢者對於他的欲望的態度卻很特別:他排斥這些欲望,指責這些欲望,總之,不願意有這些欲望。因此,這些欲望的滿足並不使他快意,反而使他不快。經驗證明,這種不快,雖尚待解釋,但它們是焦慮形成的主因。就其欲望而言,夢者宛若兩人,因某些共同要點合而為一人。這個問題,我不想再加以引申,隻想告訴你們一個著名的神仙故事[參見上文第557頁]。在這個故事裏,你們便可看出這些關係。一個慈愛的仙人說要滿足一個窮人和他妻子的頭三個欲望。他們倆樂不可支,對於欲望的選擇非常慎重。那女人因嗅到鄰人燒臘腸的香味,於是願有兩根香腸。一動念之間,臘腸已放在麵前了,第一個欲望因此得到了滿足。男人不以此為然,憤恨之餘,乃願兩根臘腸掛在妻子的鼻端之上,因此臘腸便掛在她的鼻端上不能移動,第二個欲望滿足了。但這是男人的願望,女人卻深以此為苦。這個故事的結局,你們可想而知;因為他們究竟是夫妻,所以他們第三個欲望就不得不使臘腸離開女人的鼻端。這個神仙故事,我們或許常用來比喻其他各事;這裏則僅用於說明以下事實:就是,一個人的欲望的滿足,可以使另一個人深感不快,除非這兩個人完全是同心一意的。”(《精神分析導論》[弗洛伊德,1916~1917,第14講])
[304] [關於這個假設,參見第468頁及其注。]
[305] [下列一句為1911年版增寫,後又於1925年版刪除:“我認為,夢中的焦慮是一個焦慮的問題,而不是一個夢的問題。”]
[306] [以下某些評述應根據弗洛伊德後期關於焦慮的觀點加以修正。另見第160頁以下,第236頁和337頁。]
[307] [德文“v?geln”是對**的通俗說法,起源於“Vogel”一詞。“Vogel”的普通意義是指“鳥”。]
[308] [1919年增注]從我寫下這句話以來,精神分析文獻已提供了大量的這類材料。
[309] [在弗洛伊德的後期著作中,“注意”概念變得很不重要,但卻在《科學心理學設計》(弗洛伊德,1950a)中很突出。又見第515頁和615頁。]
[310] [關於原發係統與繼發係統的劃分以及認為這兩個係統的精神活動相互不同,是弗洛伊德最基本的觀點之一。這種觀點與認為精神能量有兩種形式的理論(參見第599頁以及下一節開頭處)相關聯。精神能量的形式或可以是“自由的”或“流動的”(如潛意識係統中的能量),或可以是“束縛的”或“休眠的”(如前意識係統的能量)。在弗洛伊德後期的一些著作(如論文《論潛意識》,1915e,第5節結尾處,以及《超越快樂原則》,1920g,第4章)中,當他討論這一問題時,(他把後一種區分歸之於布洛伊爾在《癔症研究》(1895)中的某些說法。但我們很難發現布洛伊爾在該書(第3章)中有這種說法。隻是在第2節開頭處,布洛伊爾劃分了三種神經能量形式:“一種是細胞內化學物質的勢能”,“另一種是當神經纖維處於興奮狀態時所發射的動能”,“還有一種是神經興奮的休眠狀態、緊張的興奮或神經緊張”。另一方麵,弗洛伊德在《科學心理學設計》(1905a)第3章第1節開頭處,對“束縛”能量問題進行了較深入的討論,本書是在《癔症研究》出版後不久寫的。]
[311] [後來,弗洛伊德在《壓抑》(1915d)一文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他對這個問題的後期觀點,見《精神分析新論》(1933a)第32講。]
[312] [弗洛伊德在《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05c)中對這一論題作了深入的探討。關於“理智錯誤”的問題,在《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結尾處有充分的討論。]
[313] [這一主題的詳細論證,見弗洛伊德的《性學三論》(1905d)。]
[314] 此處以及在別處,我有意不深究這些論題,因為深究這些論題必將一方麵要求做大量的工作,另一方麵又使我引證大量與夢無關的材料作為論證的基礎。例如,關於“壓製(suppressed)”和“壓抑(repressed)”二詞是否有不同的含義,我略而不論。但是很顯然,“壓抑”比“壓製”更強調與潛意識之間的關係。又如,夢念為什麽即使在已放棄進入意識的前行路線卻轉而進入退行時,還要經受稽查的歪曲作用?關於這一明顯的問題,我也略而未述。此外還有許多諸如此類的省略。我首先急於要做的,是澄清那些進一步分析夢的工作時所必然產生的問題,並為進一步分析有關其他論題提供一個線索。關於這些問題應論證到什麽程度,我往往猶疑不決。——關於性在夢中所起的作用,我未做詳盡的闡述,同時我也避免對那些明顯具有性的內容的夢加以分析。這其中有一些為讀者所預想不到的特殊原因。在我自己看來,或在我所持的神經病學理論觀點看來,**並不是什麽可恥的事情,無論是外科醫生還是科學研究者,也決非與性毫無關係。再者,阿爾特米多魯斯《夢的象征》一書的譯者因出於道德的義憤,竟將書中論性夢的一章刪掉,這實在荒唐可笑。我的判斷基礎僅在於我理解到,性夢的解釋必將使我更深地卷入有關性倒錯和雙重性欲尚未解決的問題之中。因此,我將這類材料留待它處討論。[我們可以指出,《夢的象征》的譯者F.s克勞斯後來在《人類學》期刊上發表了被刪除的那一章,弗洛伊德上文的引證(第356頁注)正出於此處,他還在別處(1910f和1913k)對此大加讚賞。]
[315] [弗洛伊德在《全集》第3卷(1925)第169頁的一個注釋中說,“弗吉爾的這句詩旨在說明被壓抑的本能衝動的活動。”他還將這句詩用作全卷的格言。在1896年12月4日致弗利斯的一封信(弗洛伊德,1950a,信51)中,弗洛伊德說準備把這句詩作為計劃中的一本著作論“症狀形成”一章的格言。——下一句為1909年所加,亦出現於同年在克拉克大學所做的第3篇演講中(弗洛伊德,1910a)]。
[316] 夢並不是我們發現精神病理學心理基礎的唯一現象。在我尚未完成的一係列短文(1893b和1399a)中。我試圖對大量日常生活現象做出解釋,以為這些結論提供證據。[1909年增注]這些論文以及其他一些有關遺忘、口誤的論文後來收集於《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弗洛伊德,1901b)一書。
[317] [1925年增注]當我們認識到,前意識的本質特征在於它和言語表征的殘餘相關之後,我們就必須對這一觀點做出進一步的闡釋和修正。參見《論潛意識》(1915e,第7節)。[但正如那裏所指出,這一點在本書第1版已有所暗示(參見第574頁和617頁)。——關於“神經傳導”一詞的用法,參見第537頁注。]
[318] [1914年增注]我很高興能指出,有一位作者在夢的研究中得出了和我在有關意識活動與潛意識活動之間的關係研究中得出的相同結論。杜普裏爾[1885,第47頁]寫道:“要研究心靈的性質問題,必須先研究一個預備問題,即意識與心靈是否是同一的,夢對這一預備問題做出了否定回答。夢表明,心靈概念比意識概念寬泛,就像一個天體的萬有引力作用範圍超出其能見度一樣。”他又寫道(同上,第306頁[轉引自莫茲裏,1865,第15頁]):“一個很難明確意識到的事實是,意識不可能像心靈那麽寬泛。”
[319] [塔梯尼(1692~1770)音樂家,小提琴家,他曾在夢中將自己的靈魂賣給了魔鬼,該魔鬼抓起他的提琴以無與倫比的技巧演奏了一首奏鳴曲,他醒來後立刻記下他想起的曲子,這便是他有名的“魔鬼奏鳴曲”。]
[320] [1911年增注]參見亞曆山大大帝在圍攻泰爾城時做的夢[第99頁注]。
[321] [1914年增注]參見我的《精神分析中潛意識的注釋》(弗洛伊德,1912g),最初用英文發表於《精神研究協會紀要》第26卷[第312頁]。其中,我對“潛意識”這一高度含糊不清的術語做了描述意義、動力意義和係統意義的劃分。
[322] [關於弗洛伊德對“量”和“質”這兩個詞的用法,詳見《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
[323] [前意識與意識之間的稽查作用,在弗洛伊德後期著作中很少談及。但在《論潛意識》(1915e)一文中卻有深入討論。]
[324] [本書第1版沒有這句話。在1909年版中,本句以下列形式出現:“如果我們將潛意識願望還原為其最基本、最真實的形態,那麽我們無疑要記住,精神現實同樣也具有多種存在形式。”在1914年版中,本句以正文形式出現,隻是句末一詞不是“物質的”,而是“事實的”。“物質的”一詞為1919年版所修改。——本段以下部分為1914年所加。——在《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第三部分,弗洛伊德在“思想現實”和“外部現實”之間做出劃分。]
[325] [這個論題進一步討論於弗洛伊德1925i(第二節)。]
[326] [在1911年版中,此處有如下腳注:“維也納的奧本海默教授向我表明,從民俗學的證據來看,有一類夢,甚至是普通人都不相信其預言意義了,而可以完全正確地回溯到在睡眠中出現的願望和需要。關於這種夢。他不久將給出詳細的論述。”]
[327] [當時相當於6便士或12.5美分。]
[328] [《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1910b)第七章(A)也提及這一情景。]
[329] [這兩句詩的第一句意味著這些話在這裏可能是針對父母而言的。]
[330] [奧地利阿爾卑斯山脈之一峰。]
[331] [此夢亦錄於《釋夢》(標準版,第4卷,第129頁),其中兩次提及女孩的年齡為“8”。]
[332] [弗洛伊德在《釋夢》(1900a)第三章和《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8講中,對這些兒童夢做了詳細論述。]
[333] [《釋夢》從1911年版起,對這個記述作了全文引證,見標準版,第4卷,第131頁注。——本段最後兩句為1911年所加。]
[334] [德文“Kosten”一詞兼有“開銷”和“品嚐”雙重含義。]
[335] 指1900年安裝在巴黎展覽館中的一條活動路麵。
[336] [一個雅典式的紀念門廊。]
[337] [這個夢是弗洛伊德詳細分析的第一個夢例,在《釋夢》(標準版,第4卷,第106頁以下及第294頁)中做了詳細記述。]
[338] [1911年增注]我們可以指出,語言學家們已經斷言,人類最古老的語言一般都用同一個詞來表達矛盾的對立麵(如強弱、內外等,這種情況被稱為“原始語匯的反題意義”)[參見弗洛伊德,1910e]。
[339] [弗洛伊德在1925年寫的一個補注中對這一論斷有所保留。見《釋夢》第五章(標準版,第4卷,第270頁)。]
[340] [弗洛伊德在《釋夢》(標準版,第5卷,第439頁等處)詳細分析了這個夢。]
[341] [本段為1911年所加。]
[342] [此夢在《釋夢》(標準版,第4卷,第183頁)中有詳細記錄。]
[343] [關於這個夢,參見《釋夢》(標準版,第5卷,第414頁)。——在19世紀末,1奧地利弗洛林約值1先令10便士或40美分。]
[344] [下文第673頁還將提及此夢。弗洛伊德在《釋夢》(標準版,第5卷,第415頁)中也論及此夢,並在《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中,特別是第7、14兩講中做了詳細討論。]
[345] [參見弗洛伊德《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1901b)。]
[346] [此夢詳述於《釋夢》(標準版,第4卷,第152頁以下)。]
[347] [此夢詳細報告於《釋夢》(標準版,第4卷,第229頁)。]
[348] [本節為1911年所加。]
[349] 見拙作《性學三論》(1905g)。
[350] [但下文三段提出了一些限製條件。]
[351] 參見“Frauenzimmer”[字麵義為“女人的房間”,在德文中一般略有貶義,指“女人”]。
[352] [關於夢的象征作用可進一步參閱作者早期的釋夢著作,如阿特米多魯斯和施爾納(1861),我的《釋夢》(1900a)][第6章第5節],精神分析學派的神話學研究,以及W.斯泰克爾的某些著作(如1911)。[另見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10講“夢的象征作用”。]
[353] [另見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二編第11講。]
[354] [本文最初即發表於這一期刊。]
[355] [參見《釋夢》(1900a),標準版,第5卷,第348頁及第366頁注。]
[356] [關於釋夢可能性的討論,見《從整體上對釋夢的補充說明》(1925i)。]
[357] [見《釋夢》,標準版,第5卷,第525頁。]
[358] [這可能是指《論治療的開始》一文,1913。]
[359] [這個問題在《論治療的開始》一文中得到了解決。]
[360] [參見《論治療的開始》一文。]
[361] [指第6、7版,分別印於1921和1922年。]
[362] [參見《精神分析新論》(1931a),第29講。]
[363] [弗洛伊德經常認為,夢隻是“思維的一種形式”而已。如參見《精神分析運動史》(1914d),標準版,第14卷,第65頁;《神經症的某些機製》(1922b),同上,第18卷,第229頁;以及1925年版《釋夢》(同上,第5卷)中的一個長注(第506~507麵)。]
[364] [參見弗洛伊德《對戰爭神經症進行電療的備忘錄》,1950,[1920],標準版,第17卷,第213~214頁。]
[365] [參見《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15講結尾處第4段。]
[366] [參見《釋夢》,同上,第4卷,第181頁注;第5卷,第384頁。]
[367] [參見那篇關於釋夢的技術性論文(1911e),標準版,第12卷,第96頁。]
[368] [見弗洛伊德的後期論文《分析中的建構》(1937d)。]
[369] [德文Kakao一詞暗指“Kaka”是護士對“糞便”的說法。關於這一點,參見《性格與肛欲》(1908b)的一個注中的另一例,標準版,第9卷,第17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