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1915年增注]成年後仍有異常的**技巧,這表明它雖被克服,但影響猶在。

[86] [這一段加於1915年]在那一版中同時加了下一段的標題及“通常在四歲之前”。此外,在這一段的第一句話中,用“很快”代替了1905年和1910年版中的“潛伏期確定”。最後,在前兩版中,後一段均以這樣的話開始“在童年期(還無法確定為生理年齡),早期的幼兒性興奮複蘇……”。1915年所做的所有改變無非是想對幼兒性活動的第一和第二階段做出更明確的區分,並在第二階段加了更明確的時間“大約在4歲左右”。

[87] [1915年增注]正像布洛伊爾(Bleuler,1913)最近所確認的,神經症者的罪疚感總是與某些**活動的記憶有關聯(通常在青春期的**),但這仍需更精致的分析解釋[1920年加]。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因素應當是**代表了嬰兒性活動的整個操作代理,故能將罪惡感附著其上。

[88] [關於該問題的詳細討論可見弗洛伊德論性活動在神經症形成中作用的第二篇論文(1906a)]靄理士(1913,附錄B)出版了許多人的自傳性敘述,他們的成年生活主要是正常的,他們講述了童年期的第一次性衝動及其條件;但這些報道卻忽視了這樣的事實,即漏掉了作者**的史前階段。因為它已被遺忘,隻有通過精神分析對神經症者的研究才能將其彌補。這些論述不隻具有單方麵的價值,同樣的敘述使我做出了病因學的假設,這已在文中提到了。

[89] 組元本能,又譯局部本能,指由局部衝動所引起的行為,如吸吮、抓取、咬嚼等。弗洛伊德認為,在兒童性本能發展過程中,口欲、肛欲為第一階段性欲力部分,在性成熟期綜合起來,形成以性器為主導的正常人性欲。以往那些性本能部分,成了成熟性本能的組成部分,並持續保留其性快感區作用。這些組成部分叫“組元本能”或“局部本能”(partial instinct)。——中譯者

[90] [在本版中“性”的原文為genital,在1905年和1910年版中,使用的是“sexual”。]

[91] [在第一版中(1905),這句話為:“相反……的加入直到以後才出現,當……”到1910年,增加了“也許”。到1915年“加入”被“明顯表現”所代替。到1920年,在“以後”之前加了“稍”。在《釋夢》第五章第四節,弗洛伊德對**問題進行了更詳細的討論(標準版,第4卷,第224頁)。]

[92] [最後兩句出現於1915年的版本。在1905年和1915年版中,此處寫道:也許可以這樣設想,殘酷的衝動源於性活動之外的本能,但由於解剖學(相互交叉)上的接近,或許在早期就與性活動聯手。]然而,經驗表明,性的發展與窺視、殘酷本能的發展相互影響,從而使這兩組本能的獨立發展受到了限製。

[93] [1910年增注]當1905年我首次出版本書論及幼兒的性活動時,大部分結果均以精神分析對成人的研究為依據。在當時,不可能對孩子進行充分的直接觀察:故隻能從中得到少許的印跡及一些有價值的證據。此後,我有機會對童年期的神經症者進行研究,從而直接認識了幼兒的性心理(psycho-sexuality)。令人欣喜的是,直接觀察完全印證了精神分析的結論——同時也有力地證明了這一方法的可信性。此外,《對一個5歲男孩的恐怖症的分析》(1909b)還教給了我們許多精神分析尚未發現的新知識,比如,性象征——以與性無關的對象和關係代替性對象與關係——甚至在牙牙學語的初期就存在了。同時我還意識到了本書中關於該問題的另一缺憾,即為了清晰起見,將自體性欲與對象愛作為兩個階段性概念加以區分,好像它們分別出現在不同的時間。但以上的分析及貝爾的發現表明,兒童在3~5歲之間就能清楚地選擇對象,且伴有強烈的情感。[隻是在1910年一版中,該腳注繼續道:“文中尚未提到的童年**的另一方麵包括兒童的性研究,引導兒童行為的性理論(我關於該問題的論文,1908c),這些理論對未來神經症的重要作用、幼兒探究的結果及其與幼兒智力發展的關係。”]

[94] [在以後的作品中,弗洛伊德(1925j)更正了這種說法,女孩並非如此,男孩也並非總是如此。]

[95] [1920年增注]我們也可以說女人同樣具有閹割情結問題。男孩和女孩起初都認為,女人像男人一樣也有**,隻因閹割而不複存在。男人一旦確信女人沒有**時,常令他們對女人產生永久性的歧視。

[96] [1924年增注]在童年後期,兒童的性理論已極為豐富,本文僅舉了少許幾例。

[97] [整個部分也是在1915年才出現的。**的“前性器組織”概念似乎是在弗洛伊德的論文《強迫性神經症的傾向》(1913i)中首次出現,但此時隻討論了肌欲攻擊組織(sadisticanal)。將口欲組織當此看待似乎本文是第一次。]

[98] [1920年增注]關於成人神經症中這一階段的殘跡,可參見阿伯拉罕(Abraham,1916)的作品。在作者的另一篇文章中(1924),對口欲攻擊階段與肛欲攻擊階段做了區分,它們對對象的態度當然也是不同的。

[99] [1924年增注]阿伯拉罕在其1924年作品中指出,肛門由萌芽期的胚孔發展而來,這似乎是心理性發展的原型。

[100] 矛盾症(ambivalence),又稱“矛盾心態”,指對同一對象同時存在相互矛盾的兩種態度,包括矛盾情感、矛盾思維、矛盾意向等。——中譯者

[101] [1924年增注]在稍後的時間(1923),我對這一曆程做了修正,增加了前性器組織之後的第三階段,雖然這一階段亦可稱為“性”期,有性對象並對之有相當程度的性衝動,但在最根本的方麵,與性成熟的最終組織仍有區別。因為在這一階段隻知道一種性器,即男性性器。故我稱之為“**崇拜階段”(phallic)(弗洛伊德1923e)。據阿伯拉罕(1924)的觀點,它具有生物學的原型,即男女性器尚未分化的胚胎形態。

[102] [在1915年版中,此處是“3歲”,1920年改為“2歲”。]

[103] 有些人記得,當被旋轉時,流動的空氣作用於其性器會產生即刻的性快感。[在《釋夢》中,專門討論了這一問題,在第五章的一個腳注中還專門引用了一個例子(標準版,第4卷,第272頁)。]

[104] [後兩個字,即“or chemistry”於1924年加上。]

[105] [原文為“Was sich liebt das neckt sich”,意即“相愛者的爭吵是有口皆碑的”。]

[106] [1910年增注]關於“神經性步行失能”(或步癱症)(neurotic abasia)與“廣場恐怖症”(agoraphobia)的分析,消除了運動中性快樂實質的所有疑團。我們知道,為轉移青年人的性欲,現代教育極力加強競賽活動。更正確的說法應當是,這些青年人用運動快樂代替了性的享受——迫使性活動回到“自體性欲”的成分之中。

[107] [1924年增注]我在此指的是“受虐色情狂”(erotogenic masochism)。

[108] [弗洛伊德對該問題的早期研究可參見他的《性欲在神經症病因中的地位》(1898a)首篇論文的中部及《有終結的分析與無終結的分析》(1937c)第三部分一個腳注。]

[109] [1920年增注]這種思考的必然結果是,我們必須承認每個人都有口欲、肛欲及尿道欲等,與此對應的心理情結的存在不能作為判斷正常或是否神經症的標準。正常與異常的區分僅僅在於,性本能構成要素及其在發展過程中的強弱有所不同。

[110] [1915年增注]本文中我所以將問題圖式化(schematic),無非是強調差異性,前已述及,幼兒的性活動由於出現了對象選擇及**崇拜階段,已開始接近最終的性組織形式。

[111] [這句話於1920年才加上。]

[112] [1924年增注]在《受虐狂的節製問題》(1924c)一文的第一部分,我試圖解決這一問題。

[113] 見1905年出版的《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第四章結尾處)。由詼諧而產生的前期快感,可通過移走內在抑製獲得更大的快感。[在論創作的論文中(1908e),弗洛伊德認為審美快感也有同樣的機製。]

[114] 頗具啟發性的事實是,德語“Lust”一詞,正如上麵所描述的那樣,指準備期性興奮,即包含滿足因素,也產生性緊張。“Lust”有兩種含義,一般用來描述性緊張感(Ich habe Lust=我喜歡,我覺著必須)及滿足感。

[115] [這一假設早被弗洛伊德討論過。參見《焦慮性神經症》(1895b)的第三部分。]

[116] [這句話加於1920年。]

[117] [在1920年之前的版本中,該處是:“性腺並不生成性活動,對閹割後的男人的觀察證明了早先摘除性腺的情形,即性腺的消除不會消失性特征。”同樣,下一句第二部分為“然而問題不在於性腺的實際缺失,而在於抑製……”]

[118] 見李普什舒茲(Lipschütz)的作品(1919)。

[119] “雙性”(bisexuality),指動物和人是雌雄同體,即在軀體和心理上同時存在著兩性的成分。——中譯者

[120] [就這一點而言,整個這一段是從1920年才這樣寫的。在第一版(1905)及隨後的兩版中,此處寫道:“真情是我們對性興奮的實質一無所知,尤其是對與性有關的器官仍不清楚(性腺的重要性被高估的現象已經發現)。在我們驚奇地發現了甲狀腺在性活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後,我們有理由認為自己對性活動的基本因素仍是無知的。任何人若要用有限的假設填補這一知識的空缺,或許會把在甲狀腺中發現的動力性物質作為起點,並沿著該思路深入下去。也許可以這樣設想,作為快感區適宜刺激的結果,或作為伴隨性興奮的其他情形,通常被有機體播撒的一些物質開始分解。分解的結果作為一種特殊刺激作用於生育器官或與此有關的脊髓中樞(我們已熟知毒物進入人體的現象,特定的器官會出現類似的毒性變化)。性興奮如何由快感區的刺激引起了純粹的毒性刺激與生理刺激在性過程中會起什麽作用?諸如此類的問題即使在假設的層麵上,也非我們目前的知識所能解釋。我要補充的是,我並不認為這一假設如何重要,如果它的基本本質保持不變,即對性化學的強調,那麽,我隨時會放棄這一假設而代之以更好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性激素被發現之後,弗洛伊德對這一假設僅做了極小的改變。他不僅在1905年,而且早在1896年他就看到了這一點。參見他1896年3月1日和4月2日寫給弗利斯的信(1950a,信42、44)。他對化學因素重要性的更進一步強調可見他《性欲在神經症病因中的地位》的第二篇論文,幾乎與《性學三論》同時出版(1906a)。]

[121] [除最後一節外,本部分寫於1915年。主要依據弗洛伊德《論自戀》(1914c)的論文。]

[122] [說到力比多對“對象”的專注或撤離等問題,在此處及別處均無解釋的必要。弗洛伊德指的是對象的心理表征(Vorstellangen),而不是外部世界中的對象。]

[123] [1924年增注]既然移情性神經症之外的神經症已在很大程度上可接受精神分析,那麽,這種早期的局限性也就不那麽明顯了。

[124] [1924年增注]參見前一腳注。

[125] [1915年增注]參見《論自戀》(1914c)。[1920年增注]“自戀”並非由納科(Naecke)所創,在那篇論文中我有失誤,它由弗利斯所創。[靄理士本人此後對此有更詳細的討論,並認為這種榮譽應當分享。]

[126] [這一段於1920年加入。]

[127] [在1924年之前的各版中,從“力比多”到這句話的結尾,印刷時均有空格。1919年加的腳注]清楚地意識到這一點是重要的,對一般人含混不清的“男性”、“女性”概念,在科學中也是最易混淆的概念之一。“男性”和“女性”的含義至少有三種用法:有時指“主動”和“被動”;有時指生物學含義;有時指社會學含義。第一種含義最為基本,也常為精神分析所用。比如,當我們在本文中說“力比多”具有“男性”特征時,指的是,這種本能總是主動的,即使在目的為被動時也是如此。男女兩性的生物學含義極易確定,因為**(spermatozoa)與卵子(ova)及其功能決定了兩性性別。主動性與有關現象(更強壯的肌肉、侵略性及更強烈的力比多)通常與生物學的男性特征有關。但又未必總如此,比如在有些動物中,這些特征卻屬於雌性。社會學的含義則由對男、女個體的觀察所得。觀察表明,無論從心理學或生物學的意義上看,純粹的男性或女性是根本不存在的。相反,每一個體都是兩性特征的混合體,並兼有主動性與被動性,不管這些特征與其生物學特征是否相吻合[在《文明及其缺憾》(1930a)第四章結尾的一個腳注中,弗洛伊德又討論了這一問題]。

[128] [隻是在1905年版中才說“通過弗利斯我熟悉了……”]

[129] [關於女性性活動的發展過程,弗洛伊德在以後的四種條件下進行了更專門的探討:關於女性同性戀的個案研究(1920a);關於性的解剖學區別結果的討論(1925j);關於女性的性活動(1931b);《精神分析新論》(1933a)第33講。]

[130] [1915年增注]精神分析表明,對對象的發現有兩種方法:第一種如在本文所介紹的,是基於對幼兒早期原型的依附。第二種為自戀的,旨在在人群中重新找到自我。第二種方法極易導致疾病的產生,但這與該文無關[弗洛伊德在《論自戀》一文的第二部分深化了這一問題(1914c)。寫於1905年的這一段,與1915年和1920年關於該問題的評述並不協調]。

[131] 凡認為這種觀點具有“瀆聖”的人,可參見靄理士(1913,第18頁)關於孩子與母親關係的觀點,幾乎與我的觀點完全相同。

[132] 我對於幼兒焦慮起源的解釋得益於一個3歲男孩,因有一次我聽到他在黑屋裏喊道:“姑姑,請與我說話!因為黑,我害怕!”他的姑姑回答道:“那管什麽用?你又看不見我。”“沒關係,”孩子答道,“如果有人說話,就不黑了。”由此可見,他怕的不是黑,而是見不到所愛的人,一旦他看到她,他也就不害怕了[1920年增注]。精神分析研究最重要的成果之一便是發現了神經性焦慮源自力比多,即這是力比多的轉移之物,兩者的關係猶如醋與酒的關係。在《精神分析導論》第25講中,我又討論了這一問題,盡管如此,仍不能說已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弗洛伊德關於焦慮的最新觀點可參見《抑製、症狀與焦慮》(1926d)和《精神分析新論》第32講(1933a)。]

[133] [也許由於疏忽,從1924年之後,這一小標題就被取消了。]

[134] [1915年增注]參見前文兒童的對象選擇與“情潮”的關係。

[135] [1915年增注]**的屏障作為人類的曆史成就之一,像其他的道德禁忌一樣,對許多人而言是生物遺傳的產物(見《圖騰與禁忌》1912~1913);然而,精神分析的研究卻表明,在成長的過程中,個體為抵抗**的**曾進行過強烈的抗爭,且這一屏障常在幻想甚至現實上被侵犯。[雖然這是首次公開討論這一問題,但關於“**的恐懼”已在1897年5月31日的信中討論過(原件N,1950a),即在俄狄浦斯情結被揭示之前的幾個月。弗洛伊德當時就認為**是“反社會的”。]

[136] [1920年增注]青春期的幻想是童年被遺棄的嬰兒式性探索的起點。無疑在潛伏期前就出現過。它們或許全部,或者在很大程度上是潛意識的,因此很難確定其準確的時間。它們對許多症狀的形成至關重要,由於它確實構成了症狀的初期階段,所以便以症狀形式使壓抑的力比多獲得滿足。同樣,它們還是被意識為夢的夜間幻想的原型。夢不過是青春期幻想的重現,它通常受到前一天有關刺激的影響,或與這些刺激有某些關係(白天的殘餘)[見《釋夢》第七章第一節,標準版,第4卷,492頁]。青春期的某些性幻想極為明顯,與其他幻想截然不同,且在很大程度上與個人的經驗無關。如在少年的幻想中聽到了父母**的聲音,受到他所愛的人的引誘,或受到閹割的威脅(見“原始幻想”的討論,《精神分析導論》,第23講)。他還會幻想到在子宮及其經驗,幻想到所謂的《家族倚奇》,他對父母的態度已與童年期有所差異。這種幻想與神話間的密切關係在蘭克(Otto Rank,1909)的作品中已有所展示。[同時參見弗洛伊德本人關於《家族倚奇》的論文(1909c)及《對“鼠人”的分析》(G篇)中第一部分的一個較長的腳注(1909d)。]我們已經認為,俄狄浦斯情結是神經症的核心情結,構成了神經症的基本內容。它代表了幼兒性活動的高峰,通過其後效應對成人的性活動具有決定性作用。每一個來到塵世的新人都麵臨著戰勝俄狄浦斯情結的重任,誰若不能戰勝它,便注定要成為神經症者。隨著精神分析研究的進展,俄狄浦斯情結的重要性會日趨明朗。對它的認識便構成了精神分析與其他觀點的區別。[1924年增注]在另一篇文章中(1914),蘭克將孩子對母親的依戀追溯至胎兒期,從而表明俄狄浦斯情結具有生物學基礎。與上所言不同的是,他認為反對**的屏障源於生育時焦慮所造成的創傷效應。[參見《抑製、症狀與焦慮》第十章,1926d。]

[137] 參見《釋夢》中我關於俄狄浦斯神話命運的不可避免性[第五章第四節(B),標準版,第4卷,260頁]

[138] [1920年增注]參見我的論文《男人對象選擇的一個特殊類型》(1910h)。

[139] [1915年增注]人類的**生活充滿了無數特性,戀愛過程又具有衝動性特征,若不能將這些追溯到童年期,並視為童年期生活的持續性影響,那是很難做出解釋的。

[140] [1924年增注]讀者可注意費倫茨的作品《一種**理論的嚐試》,雖然不乏幻想色彩,但極有興趣,因為高等動物的**被追溯到生物進化的過程之中了。

[141] [這句話的後半部分及其後的兩句寫於1915年。在1905年和1910年兩版中,此處寫為:“對女孩而言,若在青春期受到壓抑,競爭的衝動便部分地決定了她們不愛同性。”]

[142] [1915年增注]這不僅適於神經症的“負麵”變成傾向,而且也適於所謂的“正麵”性變態。隻不過後者並非隻源於幼兒傾向的固著還是其他性流(sexual current)被阻後的“退行”結果。有鑒於此,正麵的性變態亦可接受精神分析的治療。

[143] [最後的7個詞於1915年加入。然而當時說的是“3~5歲”,兩歲於1920年被替換了。]

[144] [破折號之中的話加於1915年。]

[145] [“並未匯聚起來,起初……”於1920年加上。]

[146] [這句話及下麵的兩節於1920年加上。]

[147] [最後一句話於1924年加上。]

[148] [固著點與神經類型的關係,即“神經症的選擇”問題,在這些文章中並未探討,盡管弗洛伊德早有這方麵的思想。參見1896年5月30日、1899年12月9日寫給弗利斯的信(1950a,信46、125)。在與該文同期的另一篇論文中,涉及了這一問題(1906a),在此後論《強迫性神經症的傾向》(1913i)中對此做了更深入的探討。]

[149] [在給弗利斯的信中(1897年1月11日)(1950a,信55),弗洛伊德詳細地給出了這種家族譜。]

[150] [1915年增注]人們經常發現,在這種情況下青春期正常的性傾向先行活動;但由於內在的弱點,第一個出現的障礙就會使其更轍改道,經退化而被倒錯的固著所替代。

[151] [1920年增注]有些人的性格特征甚至可追溯到與某些快感成分的聯係,如固執、節儉、秩序源於肛欲,而野心由強烈的尿道快感素質決定。

[152] 作為人類本質的敏銳觀察者,左拉(E.Zola)在其《生之歡樂》中描述了一個歡快無私的女孩,可以不計任何報答為其所愛的人犧牲一切:金錢與希望。這個女孩的童年期充滿了感情的渴望,當她發現由於別的女孩的原因而受冷落時,開始變得殘酷起來。

[153] [這二節的後半部分及整個下一節於1915年加上。]

[154] [在1915年版中,所用的術語為“aetiological series”,到1920年被“complemental series”所替代。後者在第一次似乎出現於《精神分析導論》第22講中(1916~1917)。然而,在此後不久出現時,又沒有繼續更正。]

[155] [在《對“小漢斯”的分析》第三章第三節的開始,弗洛伊德對此有所評論(1909b)。後麵的一節是1915年加的。]

[156] 早期性活動在身體方麵的強烈表現也可能增強頑固性。

[157] [靄理士,1903,見附錄8,弗洛伊德在《性學三論》(1905d)第二版的腳注中討論了這些問題,標準版,第7卷,第190~191頁。]

[158] [這一趣事出現於《釋夢》(1900a),第一版,標準版,第四卷,第251頁。]

[159] [參見前麵的腳注(標準版,第9卷,第135頁)。]

[160] [“生活的危急”對於心理發展的作用在《釋夢》第七章第三節有所論及。標準版,第5卷,第565頁。在1895年的《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中也涉及過(第一部分,第一節)。]

[161] [在此之後不久,比如在《對“小漢斯”的分析》(1909d,標準版,第10卷,208頁)中弗洛伊德將此等同於俄狄浦斯情結(1910h,標準版,第11卷,第171頁),此處是第一次出現,故用義也更廣。]

[162] [這種歪曲的知覺,或如弗洛伊德以後所說的“否定”(denial)或“否認”(disavowal),直到很久之後才成為討論重要理論問題的基礎,尤其在關於《拜物教》(1927e)的論文及《精神分析綱要》(1940a)第八章中。]

[163] [幾乎與《對“小漢斯”的分析》中的說法相同。標準版,第10卷,第11頁。]

[164] [最初公開出版時的術語即為現在的這一個,而不是出現在《對“小漢斯”的分析》中的那一個,因為腳注是錯的,標準版,第10卷,第8頁。“閹割威脅”的觀點是在《釋夢》的一句話中出現的。標準版,第5卷,第619頁。]

[165] 指**。——中譯者

[166] [見《性學三論》,標準版,第7卷,第220~221頁。關於這方麵的更早說法出現在給弗利斯的信中(1950a)。]

[167] [見《對一個5歲男孩的恐怖症的分析》(1909b),標準版,第10卷,第133~134頁。]

[168] [最後一句引自弗洛伊德的《達·芬奇的童年回憶》(1910c)的腳注。標準版,第11卷,第79頁。]

[169] [同樣的論述在《對“小漢斯”的分析》中也有,標準版,第10卷,第93頁。隻是到後來,尤其在“狼人”的分析中,弗洛伊德才在肛欲期性欲和女性態度間建立了一種密切關係。]

[170] [布雷頓(Restif de la Bretonne)在其自傳《尼古拉斯先生》(1794)中講了一個他4歲時的故事,他的印象證實了他對**的施虐狂誤解。弗洛伊德對這一問題在10餘年後進行了更深刻的討論,見《對“狼人”的分析》,標準版,第17卷,第48頁。]

[171] 這些遊戲對於神經症者與“醫生”和“父母”的遊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72] 某些原始部落的風俗,丈夫在妻子分娩時也模仿分娩而臥床並行禁食等儀式。——中譯者

[173] 普瑞斯特:《月光夜晚》,《新女性文學》。

[174] [弗洛伊德在以後《男人對象選擇的一個特殊類型》(1910h,標準版,第11卷,第170頁)論文中重複了這一趣聞,並對此進行了更深刻的討論。]

[175] 參見我關於神經症理論的短篇論文集(1906,標準版,第3卷)。

[176] 20世紀初精神醫學尚不發展,器質性神經疾患與心因性精神疾患未有明確劃分,故弗洛伊德常用nervous disorder神經(質)疾病以表示心理疾病。目前所謂的神經症(neuroses),當時弗洛伊德認為包括兩種:一種是因神經係統化學中毒所致的神經衰弱;一種是因心理因素所致的精神神經症(psychoneuroses)或稱神經精神病(neuropsychosis),包括癔症等。當然,今天已不采納神經衰弱係由神經係統中毒所產生的“神經疾病”的病因說,統統歸之為神經症,屬於心理疾病的範疇。——中譯者

[177] [原文為英文。本節的要點,包括“神聖”(“sacred”)(“heilig”)可在弗洛伊德1897年5月31日寫給弗利斯(Fliess)的信中查到(弗洛伊德,1950a,手稿N),該詞在《摩西與一神教》(1939a)第三章第二節(D)中再予以討論。]

[178] [此處“缺失”的德語詞為“Versagung”。後來弗洛伊德在更寬泛的意義上使用它,以描述神經症的主要致病因素。就此而言可等同於英語的挫折(frustration)。參見《神經症發作類型》一文的編者序(1912c),標準版,第12卷,第229頁。]

[179] [見《性學三論》(1905d),標準版,第7卷,第197頁。]

[180] 弗洛伊德專指對異性毫無性欲的同性戀者。——中譯者

[181] [弗洛伊德對該問題的看法首先見於《性學三論》(1950a),標準版,第7卷,第165頁。但從這一段的腳注上看,這一想法早在許多年以前就在給弗利斯的信中提到過。]

[182] 克勞斯(Karl Kraus,1874~1936),奧地利記者和詩人,以好鬥與刻薄著稱。[弗洛伊德在《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50c)中引用了他的軼聞趣事(第二章第二節),並在《對“鼠人”的分析》中重新引用,1909d,標準版,第10卷,第227頁。]

[183] 埃倫費爾(Christian yon Ehrenfets,1859~1932),布拉格的哲學教授,對婚姻製度進行了勇敢的批評。[弗洛伊德對此十分讚賞。見弗洛伊德《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05c)第三章第三節。]

[184] 德語為“Dirne”,此處及本文的其他地方,很難用“妓女”一詞作為合適的譯詞,因為英語詞匯更強調關係的金錢方麵,用“Harlot”似乎更貼切,隻可惜它在今天看來過於古老,甚至有《聖經》色彩。

[185] [1924年之前的各版中,“shaped”一詞全為“deformed”,意為“變形”。]

[186] [弗洛伊德在《達·芬奇的童年回憶》(1905c)文章中也涉及到了這一點(1910c)。]

[187] [在《釋夢》(1900a)中,弗洛伊德已提到了這一事實(標準版,第4卷,第318頁)。在《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05c)第六章中做了更精心的描述。]

[188] [見弗洛伊德《兒童性理論》(1908c)論文的最後一節。]

[189] [這好像是弗洛伊德第一次公開使用該術語,當然,對這一概念他早已熟悉(見標準版,第4卷,第263頁),他曾經說過“核心情結”(nuclear complex),比如上一腳注中所指的論文中及《精神分析五講》(1910a)中。]

[190] 見弗洛伊德《關於蘭克英雄出生的神話》(1909c)。弗洛伊德用此語指嬰兒對父母與其關係變幻多端的幻想性想象。如想象自己是被遺棄的孩子,這樣的幻想與俄狄浦斯情結有密切的關係。對這種幻想故事,弗洛伊德稱為家庭羅曼史。——中譯者

[191] 戀親情結(parental complex),指子女對異性父母的性戀,包括俄狄浦斯情結。——中譯者

[192] [這是弗洛伊德對生育與焦慮關係的初次擴展性闡述。在為《釋夢》(1900a)第六章(五)所加的腳注中(1909),他已涉及到了該問題(標準版,第5卷,第400~401頁),在1909年11月17日召開的維也納精神分析學會的會議上也提到了它(見瓊斯,1955,第494頁)。在《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25講的開始對此進行了更深的探討。然而,關於該問題的最長討論見於《抑製、症狀與焦慮》(1926d),尤其在第二、八、十一章的A(b)部分,此處他已大大改變了原來的觀點。在精神分析研究的初期,弗洛伊德並未將焦慮的症狀與分娩經驗相聯係,而是與**的伴隨物相聯係,見關於焦慮性神經症第一篇論文第三節的倒數第二段(1895b)及寫給弗利斯(Fliess)的清樣(E)接近結尾處的一節(1950a)。]

[193] [見《釋夢》第二章中的第一節(1900a)(標準版,第4卷,第98頁)及1914年追加的一個腳注。]

[194] [在1911年為《釋夢》第六章(E)所追加的一節中,弗洛伊德提到了拯救方麵的夢(標準版,第5卷,第403頁),在《夢與心靈感應》(1922a)的論文中,弗洛伊德分析了女人的拯救之夢(標準版,第18卷,第212頁)。]

[195] [在此文之後多年所寫的一篇論文中(1920a),弗洛伊德對發生在一個同性戀女孩身上的相同類型的對象選擇做出了解釋。]

[196] [德語為“Libidinos”,在這裏用了“Libidinons”,以區別於技術性詞匯“libidinal”。]

[197] [相對於“false connection”,這好像是有點區別的比喻。前者在《癔症研究》(1895d)中有過描述(標準版,第2卷,第67頁)。]

[198] [斯特納(Steiner,1907)、斯泰克爾(Stekel,1908)及費倫茨(Ferenczi,1908)。弗洛伊德為斯泰克爾的書寫過序言(弗洛伊德,1908f)以後,為斯特納的書也寫過(弗洛伊德,1913e)。]

[199] 斯泰克爾(1908,第191頁)。

[200] [在此後關於《論自戀》(1914c)的論文中,弗洛伊德對對象選擇的“依戀性”做了更充分的討論。]

[201] 《創世說》第2卷,第24頁。

[202] [在1924年以前的版本中,此處所用的是一個不常見詞匯“Unbewusstsein”,即“unconsciousness”。]

[203] [這一術語借自榮格的詞匯聯想實驗,弗洛伊德在《對“鼠人”的分析》(1909d)中也使用過,標準版,第10卷,第210頁。]

[204] 壓抑回歸(return of the repressed),指被壓抑的東西並未被完全消滅,而經過妥協機製後,以一種經過歪曲或偽裝的形式再現出來。可見於神經症症狀與夢中。——中譯者

[205] 同時我寧肯承認,女人的性冷淡是一個可從其他角度予以研究的複雜問題。該問題在《處女的禁忌》中有更深刻的探討。

[206] [德語為“Reizhunger”。霍克(Hoche)與布洛赫(Bloch),好像用過這個術語。見弗洛伊德《性學三論》(1905d),標準版,第7卷,第151頁。]

[207] 見《文明及其缺憾》(1930a)第六章的兩個很長的腳注。

[208] 在《有終結的分析和無終結的分析》(1937c)最後一篇論文結尾處,有一個腳注專門提到了這一點。

[209] 見克羅萊(Crawley,1902)、普洛斯與巴特爾斯(Ploss and Bartels,1891)、弗雷澤(Frazer,1911)及靄理士(1913)的作品。

[210] [這寫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中。]

[211] 在許多的婚禮中,毫無疑問會有丈夫外的他人,如他的助手或同伴(傳統的男儐相),被允許與新娘有完全的性接觸。

[212] [見《圖騰與禁忌》(1912~1913),標準版,第13卷,第141~144頁。]

[213] [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六章及《文明及其缺憾》(1930a)第五章中,弗洛伊德又討論了這一問題。]

[214] 普裏阿普斯(priapus)係希臘男性生殖之神,醫學中則指“持久**”。——中譯者

[215] 陰莖嫉羨(penis envy),弗洛伊德用語,指性心理發展過程中,多於3~5歲**欲期,女孩由於發現缺乏陰莖而對男孩產生嫉妒心理。——中譯者

[216] [見弗洛伊德《精神分析運動史》(1914d)第五部分。]

[217] 維也納喜劇家(1839~1889)。

[218] 施尼茨勒(Arthur Schmitzler,1931~1962)是奧地利劇作家和小說家。他所作的傑出短篇小說《萊森波男爵的命運》,雖然所描述的情景不同,但也值得引述。一個愛上了女演員的男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喪生。為使這個女演員保持新的貞操,他詛咒第一個占有她的男人將不得好死。在一段時間裏,該女子在這一禁忌下未敢再涉愛河。後來她愛上了萊森波,他已追求了她許久,並決定將第一個晚上獻給他。這一詛咒果真應驗,當他知道隱藏在這不期而遇的桃花運之後的動機時,便一命歸天了。

[219] belladonna,一種有毒植物,其根和葉含阿托品。——中譯者

[220] 赫貝爾(Feriedrish Hebbel,1813~1863)是德國詩人和劇作家。——中譯者

[221] 《偽聖經》(Apocrypha)。當公元初基督教處於非法狀態時,其經書也隻有偷偷傳抄。到2~3世紀《新約全書》編集問世後,許多傳抄的經文視為不可靠,且被羅馬教廷否定,這些以後不斷出現的偽經,統稱為《偽聖經》。——中譯者

[222] [弗洛伊德在1920年為《性學三論》(1905d,標準版,第7卷,第218頁)加的腳注中說到,本文所說的自戀為納克所用是錯誤的,他應將其歸功於靄理士。但靄理士在1928年寫的短篇論文中更正了弗洛伊德的結論,認為這種優先權應為他和納克共享。因為在1898年他用“似自戀”(narcissus-like)描述一種心理態度,而納克於1899年用“自戀”(narcismus)描述性變態。弗洛伊德所用的德語詞為“Narzissmus”。弗洛伊德在《施萊伯的分析》(1911c)一文第三部分的開始,考慮到聲音的和諧性,用“Narzissmus”替代了更正確的“Narzissismus”。]

[223] 蘭克(Otto Rank,1911c)。

[224] 見《移情動力學》(1912b)的腳注。

[225] 與此有關的討論可參見我在“Senatsprasident Schreber”第三部分中的“世界的末日”(1911c),還可見“阿伯拉罕”(1908)及下文。

[226] [在《圖騰與禁忌》(1912~1913)的第三篇論文中專門探討了這一問題。標準版,第13卷,第83頁。]

[227] 參見《費倫茨》(1913a)。

[228] [弗洛伊德不止一次使用過這種相似的類比。比如,《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26講報告及關於《精神分析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困難》(1917a)一文中均有,標準版,第17卷,第139頁。此後,他更正了此處的觀點。]

[229] [這是弗洛伊德第一次做出的區分。]

[230] 這種“世界末日”的觀念有兩種機製:一是整個的力比多貫注全部指向所愛對象;一是全部指向自我。

[231] 見《性學三論》(1905d)第二部分,標準版,第7卷,第181~183頁。

[232] [在《本能及其變化》(1915c)的開篇中,弗洛伊德擴展了這一思想。]

[233] [在《超越快樂原則》(1920g)第六章中,弗洛伊德對魏斯曼(Weismann)“種質”理論的心理學意義做了更大篇幅的探討。標準版,第18卷,第45頁。]

[234] [在1924年版之前用的是“首選”(Ersterwahhe),以後用的是“首次提到”(ersterwahnte),意思反而不明確,也許是印誤。]

[235] [這句話源於讓內:“La fonction du reel”。見弗洛伊德(1911b)作品的開篇句。]

[236] [原文用的就是英語。]

[237] [所有的德文版都為“Seiten”,即頁碼,這是對“Zeilen”的印誤。]

[238] Einzig in der engen h?hleDes Backenzahnes weilt die Seele.Balduin B?hlamm,第八章。

[239] [在關於一個偏執狂病人的分析中,接近第二部分結尾處的腳注中第一次出現過這種說法(1911c)。在維也納精神分析大會(1912f)關於**討論的閉幕詞中,弗洛伊德又做了簡短而更複雜的評述。在《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14講報告中他又涉及了這一主題。在更早的時候,弗洛伊德已涉及過疑病與其他“真性”神經症的關係問題,見《焦慮性神經症》(1895b)論文第一部分的第二個問題。]

[240] 《性學三論》(1905d),標準版,第7卷,第183頁。

[241] 見《神經症發作類型》開篇頁(1912c)。

[242] [對整個問題更充分的討論可見《本能及其變化》(1915c)第119頁(指標準版,第14卷頁碼,下同。——中譯者)之後。最後一句中關於“數量”的使用可參見弗洛伊德寫於1895年的《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第一部分[1]。]

[243] [關於這一問題的更精確探討同樣見《本能及其變化》(1915c)第134頁下麵。]

[244] [德語為:Krankheit ist w?hl der letzte Grund Des ganzer Sch?pferdrangs gewesen;Erschaffend konnte ich genesen,Ersehaffend wurde ich gesund.見Neue Gedichte,“Schenfungslieder”,第七部分。]

[245] 偏執狂(paranoia),又譯“妄想狂”,弗洛伊德當時使用此詞時較寬泛,不符合臨床精神病學的嚴格規定,如將帶有病理妄想的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症也稱為偏執狂。——中譯者

[246] [德語為“Anlehnungstypus”,意為“依靠型”(leaning-on type)。英語中使用的“依戀型”(anaclitic type)是“enclitic”的同義語,從語法上講,“enclitic”是小品詞,不能用在句子的首位,必須附著於或依靠於一個更重要的詞,比如拉丁語的“enim”或希臘語的“δε”。這好像是“Anlehnungstypus”的第一次公開出現。關於兒童最初的性對象建立在營養本能之上的觀念,可在第1版的《性學三論》(1905d)中找到,標準版,第7卷,第222頁。但關於“依戀型”的兩次或三次更複雜的陳述直到1915年版才加上去。這一概念清楚地出現於弗洛伊德《愛情心理學》(1912d)第二篇論文的一開始。標準版,第11卷,第180~181頁。“angelehnte”(附著)以相似的含義出現在關於《施萊伯的分析》(1911c)的第三部分開頭。但隱含的假設當時並未提出。必須明確的是,這裏的“附著”指的是性本能對自我本能的附著,而不是兒童對母親的依附。]

[247] [關於愛的討論在弗洛伊德《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八章中可再次看到。]

[248] [弗洛伊德在此後的一係列論文中發展了他關於女性性活動的觀點:《一個女性同性戀者的心理發生》(1920a);《兩性解剖差異所帶來的心理後果》(1925j);《女性性欲》(1931b)及《精神分析新論》(1933a)第23講。]

[249] [弗洛伊德已在《達·芬奇的童年回憶》(1910c)的第三部分提到過這一點。]

[250] [原文為英文,這也許引自愛德華安時期(Edwardian age)著名的皇家學院故事。當時授權兩個倫敦警察,在擁擠的人群中護送一個托兒所的女孩乘坐童車越過大街。“自我陛下”(His Majesty the Ego)出現於弗洛伊德關於《作家與白日夢》(1908e)的論文中。]

[251] [在回答魏斯(Edoard Weiss,他非常友好地引起了我們對該問題的注意)問題的信中(1926.9.30),弗洛伊德寫道:“你對我論自戀中問題的發問,即是否閹割情結對神經症的發生不起任何作用,令我十分尷尬。我已記不起當時我怎麽想的。的確在今天看來,我無法說出哪一種神經症會與這一情結無關,而且我無論如何不會在今天寫出曾經寫過的話。不過,既然我們對整個問題知之甚少,我還是不願以任何方式給出結論。”對阿德勒“男人抗議”觀的進一步批評可見《精神分析運動史 》第54頁之上。]

[252] [有關評論可見《壓抑》(1915d)的論文。第150頁。]

[253] [關於該句話的評論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第十一章的腳注中可以找到,標準版,第18卷,第131頁。]

[254] [在1924年之前的版本中,這句話為“……是唯一的替代……”]

[255] [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八章中,弗洛伊德重新探討了理想化問題。標準版,第18卷,第112頁。]

[256] [在《自我與本我》(1923b)第三章的開始,弗洛伊德討論了升華及性對象力比多轉化為自戀力比多的可能聯係。]

[257] [正是依據這一器官與自我理想的結合,弗洛伊德此後才提出了“超我”(superego)。見《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第十一章和《自我與本我》(1923b)第二章。]

[258] 對此我將建議增加一些觀點,這種觀察器的發展與增強也許包含記憶(主觀的)的相應形成及時間因素。而時間因素對潛意識過程無用。[關於這兩點可參見《論潛意識》第187~189頁。]

[259] [西爾伯勒(1909~1911)。在1914年所寫的《釋夢》中弗洛伊德對該現象進行了更多的探討(標準版,第5卷,第503~506頁)。]

[260] [弗洛伊德在此處下一句的開始及後麵均使用了他自創的“Zensor”,以替代幾乎普遍使用的“Zensur”。參見《釋夢》中的腳注,頁碼同上。在《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26講結尾處,弗洛伊德對這兩者的區別做了明確的說明:“我們知道,作為自我稽查的自我觀察器是良心,正是良心在夜晚執行了夢稽查的任務。”]

[261] 在此我無法確定,自我中其他的稽查器是否有區別,這種區別是否構成了意識與自我意識哲學分界的基礎。

[262] [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八章中,弗洛伊德擴展了這一主題(標準版,第18卷,第113頁)。]

[263] [德語為“Darstelh”。在第1版中為“herstellt”,“establishes”。]

[264] [同性戀對群眾結構的重要性首先出現在《圖騰與禁忌》(1912~1913),標準版,第13卷,第144頁。此後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中再次提到。標準版,第18卷,第124和141頁。]

[265] 此處的德語詞及關於“Schreber”分析中所引用的均是“Reprgsentant”這是一個主要用於法律或官方的特別正規的詞匯。在此後的引文及所有以後的引文中,弗洛伊德用了“Reprasentanz”,這是一個更抽象的形式,英語的對應詞應為“representance”,可惜這不存在;如果不是太含糊,也可譯為“representation”。(與“representation”對應的德語詞為“Vertretung”,在弗洛伊德為《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寫的文章中用過(1926f)。在許多場合,弗洛伊德都用“Triebreprfisentanz”意為“一種本能表征”,但又經常縮寫為“本能表征”(instinctual representative)。

[266] 德語為“Triebregungen”。

[267] 見弗洛伊德《焦慮性神經症》(1895b)論文第二節的結尾。

[268] 見《論自戀》編者導言的結尾,關於“現實檢驗”的討論可見《心理學對夢理論的一個補遺》編者序。

[269] 比如,在《性學三論》(標準版,第7卷,第181~182頁)中關於自我保護的明確表述是在1915年追加的。

[270] 在弗洛伊德寫給波那帕特(P.M.Bonaparte)的兩封信中(1937年5月27日和6月17日,見瓊斯所著的《弗洛伊德傳記》,第3卷的附錄第34和35(1957),對破壞本能及其升華的可能性做了論述。

[271] [在《論自戀》(1914c)中也有類似的思想。]

[272] 當然,可以假定這些內部過程是饑渴需要的生物基礎。

[273] [關於原始生物體行為及基本的“恒定性原則”的設想,在弗洛伊德的一些早期著作中作過類似的論述,如《釋夢》(1900a)第七章第三和五部分(標準版,第5卷,第565和598頁)。不過更早的時候他是用神經學的術語表述的,見寫於1895年而逝世後出版的《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第一編部分[1]。更為簡要的論述可見弗洛伊德與布洛伊爾《緒言》中的講座(1893b)及《癔症發作理論》法語論文倒數第二節(1893c)。在《超越快樂原則》(1920g)第一和第四章中他又論述了該問題(標準版第18卷,第1和26頁),在《受虐狂的節製問題》(1924c)中再次考慮了這一問題(第121頁的腳注)。]

[274] [很快就會看到,這裏涉及到兩個原則,一個是“恒定性原則”。在《超越快樂原則》(1920g)第一章中(標準版,第18卷,第9頁),弗洛伊德寫道:“心理器官努力使興奮量保持在盡量低的水平或至少使其保持恒定。”關於這一原則,弗洛伊德在該部著作中使用了“涅槃原則”(Nirvana principle)。第二個原則為“快樂原則”,見這一節的開始,在《超越快樂原則》中也有重述:“心理事件的過程是受快樂原則自動調節的……這一過程所選取的方向是,其終極結果要麽伴隨著無法回避的不愉快,要麽伴隨著愉快的產生。”弗洛伊德似乎一開始假定,這兩個原則相互緊密聯係,甚至是統一的。因此,在《科學心理學設計》中(見標準版,1950a,第一部分第八節),他寫道:“既然我們確實認識到,心理生活的趨向是避免不愉快,那麽我們就可將這一趨向確定為基本的慣性趨向(比如回避興奮)。”同樣的觀點還可在《釋夢》(1900a)第七章(五)中找到(標準版,第5卷,第598頁)。然而,在本文的這一節中,弗洛伊德似乎又對這兩個原則間關係的徹底性表示了懷疑。這種懷疑持續到了《超越快樂原則》(標準版,第18卷,第8頁、第63頁),並在《受虐狂的節製問題》(1924c)中進行了更深刻的討論。弗洛伊德爭辯道,既然存在著愉快的緊張增強狀態(如性興奮),那麽這兩個原則就不可能是統一的。他進而建議(在以上所指的《超越快樂原則》的兩節中已說過),一種狀態的愉快或不愉快性質,也許與興奮量變化的“時間性”(或節奏)有關。他做出結論,在任何情況下,這兩個原則都不應視為等同的:快樂原則是涅槃原則的變異。涅槃原則屬於“死的本能”,當其變異為快樂原則時,是受“生的本能”(Life instinct)或力比多影響的結果。]

[275] [弗洛伊德在1915年為自己《性學三論》(1905d),第三篇,第二節所加的腳注中探討了本能的主動本質(標準版,第7卷,第219頁)。在《對“小漢斯”的分析》中(第三篇第二節),弗洛伊德對阿德勒誤解本能的“壓力”特點做出了批評(1909b),標準版,第10卷,第140~141頁。]

[276] 在《對“小漢斯”的分析》(1909b)中,弗洛伊德舉了兩個例子。標準版,第10卷,第106、127頁。

[277] [在《性學三論》(1905d)首版中,弗洛伊德已公布了這一假設(標準版,第7卷,第216頁)。不過,有此想法至少已有10年,比如可見弗洛伊德寫給弗利斯的信原件(1950a)(約寫於1895年)。]

[278] [“器官快感”(快樂附著某一特定的身體器官)好像為弗洛伊德在此首用。在《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第21講中的開始部分,弗洛伊德對這一術語進行了更深刻的探討。當然,其隱含的觀點還要早很多,比如可見《性學三論》(1905d)第三篇的開頭一段,標準版,第7卷,第207頁。]

[279] [見《論自戀》,第87頁。]

[280] [雖然這些章節的一般意義是清楚的,但在使用“主體”(subject)時仍有一些混亂,作為一條規則,“主體”與“對象”分別指本能(或心理的其他狀態)的根源,及本能所指向的人或事。然而,在這裏,“主體”似乎指在關係中起主動作用的人——代理人。在這個意義上,“主體”更明確的用法在下文中還有。]

[281] [見上一腳注。]

[282] [1924年增注]在涉及本能生活的最新作品《受虐狂的節製問題》(1924c)中我表達了一種相反的觀點。

[283] 這是希臘語動詞的暗喻。

[284] [見《性學三論》(1905d)第二篇結尾處的一節。標準版,第7卷,第203~204頁。]

[285] [尚不知此處指哪一節,也許指遺失了的關於升華的論文中的一部分。事實上,在《目前對戰爭與死亡的看法》(1915b)中確實討論了這一問題。但這卻不是弗洛伊德的本意,因為這出現在不同的作品中。在1915年為《性學三論》(1905d)加的腳注中(寫該文的這一年),弗洛伊德堅持認為,升華與反向形成是不同的過程(標準版,第7卷,第178頁),在德語中,“同情”用的是“Mitleid”,本意為“同時遭受”、“憐憫”。關於這種感情的起源問題在《對“狼人”的分析》(1918b)中亦可見到,標準版,第17卷,第88頁,它寫於1914年,僅在本文之前的幾個月。]

[286] [僅在第一版中用了“jeder”意為“每一個”,後用“jener”意為“這一個”。]

[287] [布洛伊勒(1910b,1911,第43頁和第305頁)的術語“矛盾”,似乎並未被他用做此意。他將矛盾(症)分為三種:(1)情緒的,如愛與恨之間的擺動;(2)意願的,如無法決定一個行為;(3)理智的,如對矛盾觀點的相信。弗洛伊德一般是在第一種意義上使用該術語的,比如,在《移情動力學》(1912b)結尾處第一次出現及在本文中的使用(第133頁和第139頁)。在本文的這一節中將它用於主動性與被動性,這是他僅有的幾次之一。在《對“狼人”的分析》(1918b)的第三部分他也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它的。標準版,第17卷,第26頁。]

[288] [見《圖騰與禁忌》(1912~1913),標準版,第1~3卷,第66頁。]

[289] [在1924年之前的德語版中,這句話是“愛與恨之間的轉化”。]

[290] [參閱《強迫性神經症的傾向》(1913i)。]

[291] [弗洛伊德似乎是首次使用該術語。]

[292] [見前麵。在《對心理活動的兩個原則的係統論述》(1911b)一文中,弗洛伊德已引介了“現實自我”與“快樂自我”。]

[293] [見前麵的腳注。]

[294] [參閱《強迫性神經症的傾向》(1913i)。]

[295] [弗洛伊德以《死的本能》的假設為基礎,對愛與恨的關係作了更進一步的探討,見《自我與本我》(1923b)第四章。]

[296] [關於疼痛及其消除的生物方法的討論可見《超越快樂原則》(1920g)第四章。標準版,第18卷,第30頁。該問題在《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1895])第一部分(6)也出現過。]

[297] [在《科學心理學設計》(1950a[1895],第一部分[1]中用的是“特殊行為”(specific action)。]

[298] [德語為“Nachdrangen”。弗洛伊德在《施萊伯的分析》及《論潛意識》兩文中均使用了這一術語。但在20多年後《有終結的分析和無終結的分析》(1937c),第三部分,他使用了“Nachverdrangung”,即後壓抑(after-repression)。]

[299] [以上兩段分析的壓抑兩階段理論在弗洛伊德4年前出版的《施萊伯的分析》中第3部分就出現過。(雖然形式上有區別)。在寫給費倫茨的信中也出現過(1910.12.6),見瓊斯(1955b,第499頁);也可見標準版,第5卷,第547頁和第7卷,第175~176頁。]

[300] [此處所討論的問題在《論潛意識》第六部分中有更長的論述。]

[301] [在1924年的德文版中,該句的後半部分寫為“Welches sichden ihm versagten Zugang vom Bewusstsein endlich erk?mpft hat”最初翻譯為“which has finallywrested from consciousness the right of way previously denied it”從1924年以後的德文版起,“vom”更正為“zum”,於是上文的意思便有所改變。]

[302] [見弗洛伊德《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50c)一書的第二章。]

[303] [同上]

[304] [見《釋夢》第七章,1900a,標準版,第5卷,第567~568頁。]

[305] [德語為“Vorstellung”。]

[306] 這一適於壓抑過程的明喻,也可用前已提及的壓抑的特征作說明:我需要增加的是,為了拒絕這位客人的進入,我必須在門口設立一個永久的衛士,否則,這位客人會破門而入。[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五講》(1950a)的第二個演講中對此做了精彩描述。]

[307] [弗洛伊德關於最後一點的修正了的觀點可在《抑製、症狀與焦慮》中找到,尤其在第四章的結尾和第十一章的第一節,1926d。]

[308] [“回歸壓抑”(return of the repressed)是弗洛伊德較早使用的概念之一,曾出現在《再論防禦性神經精神病》第二部分(1896b)及1896年1月1日送給弗利斯的論文清樣中(1950a,清樣K)。]

[309] [弗洛伊德在《論潛意識》一文的第四部分專門探討了這一問題。]

[310] 這當然是《對“狼人”的分析》的一種參考(1918b)。雖然該病例在本文出版後的三年才印行,但在這之前已基本完成。

[311] [弗洛伊德已在《癔症研究》中引用過,1895d,標準版,第2卷,第135頁。]

[312] 見《對“鼠人”的分析》第二部分C。標準版,第10卷,第241頁。

[313] [弗洛伊德在其《文明及其缺憾》的第二章中(第83頁)探討了這種分類。]

[314] 《一個幻覺的未來》,1927,第二章,第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