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製定,2008年修訂

1.方向正確,愛崗敬業

自覺遵守憲法原則,堅持正確政治導向,不發表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論;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抵製和反對享樂主義、拜金主義、極端個人主義;追求學術創新,嚴守教學紀律,不散布唯心主義、封建主義和偽科學;積極進取,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不故步自封,抱殘守缺。

2.熱愛學生,教書育人

尊重學生的人格和權利,不做有損學生身心健康的事情;鼓勵扶持學生進行科學研究,不侵占學生的研究成果;廉潔從教,不利用教師地位謀取個人利益;公正對待每位學生,熱情幫助學生成長,不偏袒學生錯誤。

3.關心集體,團結協作

發揚集體主義精神,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關係,反對個人利益至上;維護集體聲譽,不做有損學校和單位名譽的事情;尊重同事,不嫉賢妒能,不散布、傳播有損他人名譽的言論。

4.求真務實,學為人師

講求學術道德,不以弄虛作假或剽竊等手段獲取個人名利;發揚學術民主,嚴肅學術批評,不吹捧或打擊、壓製他人;關注科學發展,不斷更新豐富教學內容,反對思想僵化,因循守舊;遵守教學計劃,保證教學時間,嚴格考試紀律,反對自由散漫作風。

5.加強修養,行為世範

提高文化品位,抵製庸俗,培養高尚道德情操;言談得體,舉止文明,塑造良好教師形象;言行一致,坦誠為善,追求完美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