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本文是關於孔子後裔孔戣生平的墓誌銘,寫於長慶四年,當時韓愈在京城任吏部侍郎。孔公即孔戣,官至尚書左丞。長慶三年,孔戣要求辭官歸故裏,韓愈上疏,作《論孔戣致仕狀》,認為朝廷不應該讓孔戣這樣的賢人辭官,而應該把他留用,但是這件事沒有征得皇帝的允許。孔戣辭官一年以後即因病去世,韓愈為他作了這篇墓誌銘。
孔戣是通過科舉考試而進入仕途的,為官期間,清廉公正,處處為老百姓利益著想,為民做了很多好事,而且任勞任怨,即使朝廷把他派到蠻荒之地——嶺南地區,他也沒有任何怨言,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而且嚴格要求自己,不做貪贓枉法的事情,斷事公平允正,深得民心。本文是韓愈為其作的墓誌銘,通篇以讚揚的口吻歌頌了孔戣的功績,可以說是對其生平的真實寫照。
孔子之後三十八世,有孫曰戣,字君嚴,事唐為尚書左丞。年七十三,三上書去官,天子以為禮部尚書,祿之終身,而不敢煩以政。吏部侍郎韓愈常賢其能,謂曰:“公尚壯①,上三留②,奚去之果③?”曰:“吾敢要君④?吾年至,一宜去;吾為左丞,不能進退郎官,唯相之為,二宜去。”愈又曰:“古之老於鄉者,將自佚⑤,非自苦:閭井田宅具在,親戚之不仕與倦而歸者,不在東阡在北陌,可杖履來往也⑥。令異於是,公誰與居?且公雖貴而無留資⑦,何恃而歸?”曰:“吾負二宜去,尚奚顧子言?”愈麵歎曰:“公於是乎賢遠於人⑧!”明日奏疏曰:“臣與孔戣同在南省,數與相見。戣為人守節清苦,論議正平,年才七十,筋力耳目,未嚐衰老,憂國忘家,用意至到。如戣輩在朝不過三數人,陛下不宜苟順其求,不留自助也。”不報。明年,長慶四年正月己未,公年七十四,告薨於家,贈兵部尚書。公始以進士佐三府⑨,官至殿中侍禦史。元和元年,以大理正征,累遷江州刺史諫議大夫。事有害於正者,無所不言。加皇太子侍讀,改給事中,言京兆尹阿縱罪人⑩,詔奪京兆尹三月之俸。權知尚書右丞,明年,拜右丞,改華州刺史。明州歲貢海蟲、淡菜、蛤蚶可食之屬,自海抵京師,道路水陸,遞夫積功,歲為四十三萬六千人,奏疏罷之。下邦令笞外按小兒,係禦史獄,公上疏理之。詔釋下邦令,而以華州刺史為大理卿。
【注釋】
①尚:尚且,還。
②三:這裏指次數,三次的意思。
③奚:疑問語氣詞,為什麽的意思。去之果:離開地這麽堅決。果:果斷、堅決的意思。
④要:要挾的意思。
⑤字佚:自己尋求安樂。佚,通“逸”,安逸。
⑥杖履:兩個詞都是名詞用作動詞,意思是拄著拐杖,穿上鞋子。
⑦留資:積蓄錢財。
⑧遠於人:遠遠超過一般人。
⑨三府:根據漢朝的官製,三公可以開府,因此“三公”也可以被稱為“三府”,也泛指國家的最高行政長官。
⑩阿縱:庇護縱容的意思。
海蟲:指海中類似蟲類的動物。蛤蚶:產自海中的蛤類軟體動物。
遞夫:古代傳遞信件或者物品的役夫。積功:累積人工的意思。外按小兒:指冬天在京城近郊狩獵的人。
小兒,舊時指為皇帝或者軍隊服役的人。
【譯文】
孔子之後第三十八世,有一個叫戣的世孫,他字君嚴,在朝廷仁尚書右丞。在他七十三歲那年,曾經三次給帝上書要求辭職,皇帝任命他為禮部尚書,並且給予他終身俸祿的待遇,還不敢拿政務來麻煩他。吏部侍郎韓愈平時非常尊崇孔戣的才能,就對他說:“您的身體還很強壯,當今皇帝曾經三次挽留你,您為什麽真的要辭官呢?”孔戣回答說:“我怎麽敢要挾皇帝呢?我的年齡已經非常大了,到了辭官的時候了,這是我應該辭官的一個原因;我擔任尚書左丞,不能再升或者降到郎官的職位上,而隻能升為宰相,這是我應該辭官的另一個原因。”韓愈又問道:“古時候,那些老死於鄉間的人,都是自己追求安樂,而不是自求苦吃:在鄉間有土地和房屋,那些不做官或者厭倦官場生活的親戚,其住處不在路東就在路北,大家拄著拐杖穿上鞋就可以互相往來。可是現在,情況和以前不一樣了,前麵所說的這種情況不存在了,您和誰住在一起呢?何況你雖然身份顯赫但是沒有積蓄足夠的錢財,您歸田以後靠什麽養活自己呢?”孔公回答說:“我應該辭官有兩個理由,哪裏顧得上你所說的那些?”韓愈當麵歎息道:“您在這方麵比一般人都賢明!”第二天,韓愈就向皇帝上奏說:“我與孔戣共同在嶺南省做過官,曾經多次與他相見,孔戣為人固守讀書人的節操,生活清貧,談論政事公正平和,如今才七十歲,身體尚且強壯,耳不聾眼不花,他心中對國事念念不忘,而把自己的私事拋於腦後,用心良苦。朝廷中像孔戣這樣的人也不過三兩個,陛下不能隨便就答應他們的要求,不應該準許他們辭官歸田,而應該將他們留下來輔佐自己。”這件事沒有征得皇帝的同意。第二年,長慶四年正月己未日,孔公年已七十四歲,在家中去世,朝廷追封其兵部尚書的稱號。孔公最開始以進士的身份輔佐三公,官至殿中侍禦史。元和元年,被征為大理寺卿,又曆任江州刺史、諫議大夫。隻要是不利於正義的事,孔公都是傾盡自己的所知。後來加封為太子侍讀,改給事中,曾經上書皇帝就京兆尹庇護縱容罪犯的事發表自己的看法,皇帝於是下詔,做出扣除京兆尹三個月俸祿的旨意。又試用為尚書右丞,第二年,正式任命他為尚書右丞,又改任華州刺史。當時,明州每年都要向皇帝進貢海蟲、淡菜、蛤蚶、等可以食用的海產品,從海邊運往京城,要經過水路和陸路,負責運輸役夫累計起來,每年大概要用四十三萬六千人,孔公向皇帝上疏,奏請皇帝免除明州的進貢。下邦令鞭笞了冬天在京郊為皇帝狩獵的人,他也因此被關進了禦史台的監獄,孔公上疏向皇帝理論這件事,皇帝下詔釋放了孔戣,而任命他為大理寺正卿。
十二年自國子祭酒拜禦史大夫嶺南節度等使。約以取足。境內諸州負錢至二百萬,悉放不收。蕃舶之至泊步①,有下碇之稅②,始至有閱貨之燕③,犀珠磊落④,賄及仆隸,公皆罷之。絕海之商⑤,有死於吾地者,官藏其貨,滿三月,無妻子之請者,盡沒有之⑥。公曰:“海道以年計往複,何月之拘?苟有驗者⑦,悉推與之⑧,無算遠近。”厚守宰俸而嚴其法⑨。嶺南以口為貨⑩,其荒阻處,父子相縛為奴,公一禁之。有隨公吏得無名兒,蓄不言官;有訟者,公召殺之。山穀諸黃,世自聚為豪,觀吏厚薄緩急,或叛或從。容桂二管利其虜掠,請合兵討之,冀一有功,有所指取。當是時,天子以武定淮西、河南北,用事者以破諸黃為類,向意助之。公屢言遠人急之則惜性命,相屯聚為寇,緩之則自相怨恨而散,此禽獸耳;但可自計利害,不足與論是非。天子入先言,遂斂兵江西、嶽鄂、湖南、嶺南,會容桂之吏以討之,被霧露毒,相枕藉死,百無一還。安南乘勢殺都護李象古,桂將裴行立、容將楊旻皆無功,數月自死。嶺南囂然。祠部歲下廣州祭南海廟,廟入海口,為州者皆憚之,不自奉事,常稱疾,命從事自代,惟公歲常自行。官吏刻石為詩美之。
【注釋】
①蕃舶:外國船隻。舶:航行於海上的大船隻。泊步:碼頭。
②下錠之稅:即下錠稅,指唐代對外國船隻停靠中國港口所征的稅。
③閱貨之燕:驗完貨物後舉行的招待宴會。燕:通“宴”,宴會。
④犀珠:犀牛角和珍珠。磊落:形容數量眾多的樣子。
⑤絕海:渡海。絕:橫渡,渡過。
⑥盡沒有之:全部都沒收而據為己有。有:占有。
⑦驗:驗證,檢驗。
⑧悉:都,全部。推:退讓,推辭。
⑨厚守宰俸:多給碼頭長官俸祿。
⑩以口為貨:以人口為貨物,也就是買賣人口。
荒阻:荒僻險阻,交通不方便。
蓄不言官:私自收養而沒有稟告官府。
厚薄:寬容還是刻薄。緩急:緩和還是急迫。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看看地方管理對他們的態度怎麽樣。
容桂二管:這裏指容管經略使楊旻和桂管觀察使裴行立。
指取:動手指就能得到。這裏指輕易得到某件東西。
以破諸黃為類:用破諸黃類比朝廷用武力鎮壓藩鎮叛亂。
向意:一心一意,比喻非常用心。
惜生命:愛惜自己的生命。
李象古:李道古的兄長,這個人貪婪殘暴,不得人心。元和十四年,李象古帶兵討伐黃峒,引起了部下的不滿,最後被其手下將領楊世清殺害。
囂然:叫囂喧鬧的樣子。
以詩美之:這裏指韓愈曾經撰寫《南海神廟碑》讚揚孔戣親自祭祀南海神的事情。
【譯文】
元和十二年,孔公辭掉國子祭酒拜禦史大夫、嶺南節度使等官職。他從民眾處搜刮的錢財很少,但是對官府的花費卻盡量滿足。其管轄境內各州所欠的租稅多達二百萬,全部免除。外國船隻停靠在中國碼頭,要收一定的停泊稅,對於剛到中國的船隻,在驗完貨後還要舉辦招待宴會,在宴會上,犀牛角、珍珠堆積如山,多得數都數不過來,賄賂盛行,竟然連仆役也賄賂,孔公讓人把這些賄賂全都送回去。渡海而來的外國商人有死於嶺南的,公家會沒收他們的貨物和財產,過了三個月仍然沒有妻子和子女來認領的,全部充為公有。孔公說:我們一般用年來計算海上路程的往返,怎麽能用月來限定呢?如果確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他們的,應該全部歸還給他們,不要計算日期的多少。”孔公又多給碼頭主管官員俸祿,嚴格規整碼頭的管理方法。在嶺南地區,有買賣人口的行為,在那些荒僻阻隔、交通不便的地區,甚至還有父子之間互相捆綁為奴隸的事情發生,孔公對這種現象全部加以禁止。有一個經常跟隨孔公的官吏得到了一個沒有名字的孩子,他沒有稟報給官府就私自收養了;有人向孔公稟報了此事,孔公把這個私自收養孩子的官員招來殺掉了。住在山穀一帶的黃姓家族,世代聚集在那裏,成為了一方豪強,他們根據地方官員對他們的態度來決定自己是背叛還是順從。容管經略使楊旻和桂管觀察使裴行立想從掠奪中得到好處,兩家想合力討伐諸黃,希望取得一定的成功,輕而易舉地得到一些益處。就在這個時候,皇帝用武力平定了準西和河南、河北等地區,容管經略使楊旻和桂管觀察使裴行立把討伐諸黃和朝廷鎮壓藩鎮相類比,一心一意幫助朝廷討伐。孔公曾經多次說:對於偏遠地區的老百姓來說,你逼得他們越急,為了求得生存,他們就越會互相聚集起來為寇,對他們的態度緩和一點,他們就會因為自相怨恨而分散開來,這些人跟禽獸沒有兩樣;對付這種的人,隻可以自己謀劃一下利害得失,不能和他們講道理、討論是非。但是,憲宗皇帝聽信了容管經略使楊旻和桂管觀察使裴行立的話,聚集了江南西道、鄂嶽、湖南、嶺南諸道的兵力,會合容管、桂管的各級官吏,共同起來討伐諸黃,結果在戰爭中受到了霧露中所含的毒氣的傷害,死者的屍體堆在一起,一百個人中沒有一個能活著回來的。安南軍的將領楊世清也趁機殺掉了都護李象古。桂管將領裴行立、容管將領楊曼都沒有立戰功,過了幾個月,他們也相繼死去。自此以後,嶺南一代騷亂不安。祠部每年都要南下到廣州祭祀南海神,南海神的廟宇在海口裏麵,曆任廣州刺史都害怕到海上去祭祀,所以都不親自去祭祀,常常稱病推脫,而是令自己的幕僚替自己前去祭祀,隻有孔公每年都親自前去祭祀,曾經有官吏刻碑作詩來歌頌孔公的勇敢行為。
十五年,遷尚書吏部侍郎。公之北歸,不載南物①,奴婢之籍②,不增一人。長慶元年改右散騎常侍,二年而為尚書左丞。曾祖諱務本,滄州東光令。祖諱如礄,海州司戶參軍,贈尚書工部郎中。皇考諱岑父,秘書省著作佐郎,贈尚書左仆射。公夫人京兆韋氏,父種,大理評事。有四子:長曰溫質,四門博士;遵孺,遵憲、溫裕,皆明經。女子長嫁中書舍人平陽路隋③,其季者幼。公之昆弟五人:載、戡、戢、戳。公於次為第二。公之薨,戢自湖南入為少府監。其年八月甲申,戢與公子葬公於河南河陰廣武原先公仆射墓之左④。銘曰:
孔氏卅八⑤,吾見其孫。白而長身,寡笑與言。其尚類也⑥,莫與之倫。德則多有,請考於文。
【注釋】
①不載南物:沒有攜帶南方的特產。
②奴婢之籍:奴婢的戶口,也就是奴婢的人數。籍:戶籍,戶口。
③長:這裏指其長女。
④戢與公子:這裏指孔公的弟弟孔戢及其兒子。左:左側,古代以右為上,左為下。
⑤卅:三十的意思。
⑥尚類:尚且與孔子相類似。
【譯文】
元和十五年,孔公升為尚書吏部侍郎。孔公回到北方的時候,沒有攜帶任何南方特有的產品,家中奴婢的戶口也沒有增加。長慶元年,改任右散騎常侍;長慶二年,升遷為尚書左丞。孔公的曾祖父名務本,官做到滄州東光令。祖父名如礄,官做到海州司戶參軍,去世以後追封尚書工部郎中。其父親名岑父,官做到秘書省著作佐郎,去世以後追封為尚書左仆射。孔公的夫人是京兆府韋氏,她的父親名種,官做到大理評事。孔公有四個兒子,分別是:長子名溫質,任四門博士;其他三個兒子是遵孺、遵憲、溫裕,都是明經及第。長女嫁給了中書舍人平陽人陸隋,小女人年紀尚小。孔公兄弟五人,兄弟分別是:孔載、孔戡、孔戢、孔戳,孔公在兄弟中排行老二,孔公死後,孔戢從湖南調到京城任少府監。長慶四年八月甲申日,孔戢和孔公的兒子把孔公埋葬在河南府河陰縣廣武其父親尚書左仆墳墓的左側。其銘文是這樣寫的:
孔子之後的第三十八世,我見到了他的後裔。他身材高大,麵容白皙,很少言笑。他與其先祖孔子相似,世人沒有趕得上他的。他德行出眾,請詳細考察這篇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