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謂“實在”(Reality)含有三大部分:(A)感覺,(B)感覺與感覺之間及意象與意象之間的種種關係,(C)舊有的真理。從前的舊派哲學都說實在是永遠不變的。詹姆士一派人說實在是常常變的,是常常加添的,常常由我們自己改造的。
上文所說實在的三部分之中,我們且先說感覺。感覺之來,就同大水洶湧,是不由我們自主的。但是我們各有特別的興趣,興趣不同,所留意的感覺也不同。因為我們所注意的部分不同,所以各人心目中的實在也就不同。一個詩人和一個植物學者同走出門遊玩,那詩人眼裏隻見得日朗風輕,花明鳥媚;那植物學者隻見得道旁長的是什麽草,籬上開的是什麽花,河邊栽的是什麽樹。這兩個人的宇宙是大不相同的。
再說感覺的關係和意象的關係。一樣的滿天星鬥,在詩人的眼裏和在天文學者的眼裏,便有種種不同的關係。一樣的兩件事,你隻見得時間的先後,我卻見得因果的關係。一樣的一篇演說,你覺得這人聲調高低得宜,我覺得這人論理完密。一百個大錢,你可以擺成兩座五十的,也可以擺成四座二十五的,也可以擺成十座十個的。
那舊有的真理更不用說了。總而言之,實在是我們自己改造過的實在。這個實在裏麵含有無數人造的分子。實在是一個很服從的女孩子,他百依百順的由我們替他塗抹起來,裝扮起來。“實在好比一塊大理石到了我們手裏,由我們雕成什麽像。”宇宙是經過我們自己創造的工夫的。“無論知識的生活或行為的生活,我們都是創造的。實在的名的一部分,和實的一部分,都有我們增加的分子。”
(《實驗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