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的運動,在曆史上有兩個方麵。第一是好的方麵。學者提倡理性以為人人可以體會
天理,理附著於人性之中;雖貧富貴賤不同,而同為有理性的人,即是平等。這種學說深入人心之後,不知不覺地使個人的價值抬高,使個人覺得隻要有理可說,富貴利祿都不足羨慕,威武刑戮都不足畏懼。理既是不生不滅的,暫時的失敗和壓製終不能永遠把天理埋沒了,天理終有大白於天下的一日。我們試看這八百年的政治史,便知道這八百年裏的智識階級對政府的奮鬥,無一次不是掮著“理”字的大旗來和政府的權威作戰。
(《戴東原的哲學》[50])
第二是壞的方麵。理學家把他們冥想出來的臆說認為天理而強人服從。他們一麵說存天理,一麵又說去人欲。他們認人的情欲為仇敵,所以定下許多不近人情的禮教,用理來殺人,吃人。譬如一個人說“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這分明是一個人的私見,然而八百年來竟成為天理,竟害死了無數無數的婦人女子。又如一個人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又分明是一個人的偏見,然而八百年來竟成為天理,遂使無數無數的兒子媳婦負屈含冤,無處伸訴。八百年來,“理學先生”一個名詞竟成了不近人情的別名。理與勢戰時,理還可以得人的同情;而理與勢攜手時,勢力借理之名,行私利之實,理就成了勢力的護身符,那些負屈含冤的幼者弱者就無處伸訴了。八百年來,一個理字遂漸漸成了父母壓兒子,公婆壓媳婦,男子壓女子,君主壓百姓的唯一武器;漸漸造成了一個不人道、不近人情、沒有生氣的中國。
(《戴東原的哲學》)
宋儒的理學是從中古的宗教裏滾出來的。中古的宗教——尤其是佛教——排斥肉體,禁遏情欲,最反乎人情,不合人道。宋儒用人倫的儒教來代替出世的佛教,固然是一大進步。然而宋儒在不知不覺之中受了中古禁欲的宗教的影響,究竟脫不了那排斥情欲的根本態度,所以嚴辨“天理”、“人欲”
的分別,所以有許多不人道的主張。戴東原說宋儒的流弊遂使後世儒者“以理殺人”;近人也有“吃人的禮教”的名言,這都不算過當的判斷。
(《〈老殘遊記〉序》[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