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根本不同的政黨》)

言論自由同一切自由一樣,都是要各人自己去爭取的。言論自由並不因為法律上有規定,或者憲法上有這一條文,就可以得來,就是有規定也是沒有用的。言論自由都是自己爭取來的。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79])

無論世界任何國家,就是最自由、最民主的國家,當政的人以為他是替國家做事,替人民做事,他們總是討厭人家批評的。美國當然是很尊重自由的,絕對沒有限製言論自由,但是諸位還記得的吧,前兩年在華盛頓,有一個《華盛頓郵報》的戲劇音樂批評家,批評總統的小姐唱歌唱的不好,杜魯門先生就生氣了。第二天自己寫了一封信送給這個音樂評論專欄記者,連他的秘書也不知道,罵他,並且說,你要再這樣批評,我就要打你。這件事也曾轟傳一時,成為笑談。故事開始時,我們明白,杜魯門總統對於人家批評他的政治,已經養成容忍的習慣,不能發脾氣。批評他的行為,批評他的政策,批評他的政治,他盡管不高興,但是沒有法子幹涉。不過到了人家批評他小姐的唱歌好不好時,他覺得做爸爸的忍不住了,就出出氣,用粗鄙的語句說要打人家。可是他的信寫出以後,得到社會上很不好的反應,我可以相信,杜魯門先生決不會寫第二次這樣的信。因為他的小姐唱歌好不好,別人有批評的自由,可是他寫信時並沒有想到戲劇歌曲家批評唱歌好不好,這也是言論自由。而且言論自由是社會的風氣,大家覺得發表言論,批評政府是當然的事,久而久之,政府當局也會養成習慣,所以言論自由是要爭取的。要把自由看做空氣一樣的不可少。不但可以批評政治,不但有批評政策的自由,還可以批評人民的代表,批評國會,批評法院,甚至於批評總統小姐唱歌唱的好不好,這都是言論自由。人人去做,人人去行,這樣就把風氣養成了。所以我說言論自由是大家去爭取來的。這樣好像是不負責任的答複,但是我想不出比這更圓滿的答案。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

政府要靠政策行為博取輿論的支援,而不靠控製來獲取人民的支持。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