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總論中說:“宅有五虛,令人貧耗;五實,令人富貴。宅大人少,一虛;宅門大內小,二虛;牆院不完,三虛;井灶不處,四虛;宅地多,屋小,庭院廣,五虛。宅小人多,一實;宅大門小,二實;牆院完全,三實;宅小六畜多,四實;宅水溝東南流,五實。”又雲:“宅內漸昌勿棄,宮堂不衰莫移。……”又雲:“其田雖良,落鋤乃芳;其宅雖善,修移乃昌……”。在《修宅次第法》中說:“宅以形勢為身體,以泉水為血脈,以土地為皮肉,以草木為毛發,以舍屋為衣服,以門戶為冠帶。若得如斯,是為儼雅,乃為上吉。”《元元經》曰:“地善即苗茂,宅吉則人榮。”《黃帝》所提倡的這些話,應當認為是正確的。
在宅院的布局中,按照宅屋的方向定位,然後定門、定路、定井、定廚灶、定碾磨房、定牛馬欄;但不管哪個方向,坐東向西宅屋,不宜居。在日常生活的實踐中,誰也懂得坐東向西的房子最不好,冬冷夏熱,缺點甚多。宅院的布局很講究門,這也有它一定道理。
四合院的身體宇宙( 據渡邊欣雄)
在論宅內形中,主張凡起屋,應是後高前低,最後是“青鬆鬱鬱竹漪漪”的四合院;對其它的內形均有很多禁忌。
村鎮建設做到節約用地、布局合理、經濟適用、美觀大方。即我們住宅建設的技術政策所提倡的:堅固、適用、經濟、美觀。風水與建築物協調配合見下圖。
風水與建築物
根據風水理論?常需在山上建塔? 水中建閣? 河上建橋及修築其
它風水建築? 這些建築往往成為村鎮標誌、風景構圖中心或觀
景點
( 據渡邊欣雄)
中國個體建築,獨具一種“命名”的傳統習慣。即對一宮一室,一樓一閣,一門一橋,都根據其方位、功能、寓意願望給以“命名”。而這些命名,包含著深入淺出的哲理祝願和詩情典故。
陽宅“形法”的基本觀點,大抵是采用《陽宅十書》,以及明代刊行的《魯班營造正式》和清代刊行的《魯班經》。前者是有關建築選址與規劃布局的,為堪輿家所掌握;而後者多涉及建築的設計與施工,為建築匠師所熟悉運用。
明代所刊行的《陽宅十書》在建築營建經驗及民間習俗的基礎上,將流行於世的被認為是吉凶的宅外形,歸納出了100多項。《陽宅十書》中說:
陽宅來龍原無異,居處須用寬平勢。
明堂須當容萬馬,廳堂門廡先立位。
東廂西塾及庖廚,庭院樓台園圃地。
或從山居或平原,前後有水環抱貴。
……
更須水口收拾緊,不宜太迫成小器。
星辰近案有堂寬,案近明堂非窄勢。
此言住基大局麵,別有奇特分等第。
人之居處,宜以大地山河為主,其來脈氣勢最大,關係人禍福最為切要。若大形不善,總內形得法,終不全吉。故論宅外形第一。
凡宅,左有流水謂之青龍,右有長道謂之白虎,前有汙池謂之朱雀,後有丘陵謂之玄武,為最貴地。
沿江風水前低後高
宅,東下西高,富貴英豪。前高後下,絕無門戶。後高前下,多足牛馬。
凡宅,不居當衝口處,“不居寺廟,不近祠社、窖冶、官衙,不居草木不生處,不居故軍營戰地,不居正當水流處,不居山脊衝處,不居大城門口處,不居對獄門處,不居百川口處。
凡宅,東有流水達江海吉,東有大路貧,北有大路凶,南有大路富貴。
凡宅,樹水皆欲向宅吉,背宅凶。
凡宅,地形卯酉不足,居之自如。子午不足,居之大凶。子醜不足,居之口舌。南北長東西狹,吉;東西長南北狹,初凶後吉。
凡宅,居滋潤光澤陽氣者吉,幹燥無潤澤者凶。
凡宅,前低後高。世出英豪。前高後低,長幼昏迷,左下右昂,長子榮昌,陽宅則吉,陰宅不強。右下左高,陰宅豐豪,陽宅非吉,主必奔逃。兩新夾故,死須不住。兩故夾新,光顯宗親。新故俱半,陳粟朽貫。
凡宅,水路橋梁四麵交衝者,使子孫怯弱,主不吉利。
凡宅,門前不許開新塘,主絕無子,謂之血盆照鏡。門稍遠可開半月塘。
凡宅,門前不許人家屋箭來射,主出子孫忤逆不孝。
凡宅,門前有探頭山,四時防盜。若在屋,出軍賊之人。
凡宅,屋後或有峻嶺道路,或前衝後射,主出軍賊之人。
凡宅,屋後不要絕尖尾地,主絕人丁。門前屋後方圓大吉。
凡宅,門前見水聲悲吟主退財。
凡宅,門前忌有雙池,謂之哭字。西頭有池為白虎開口,皆忌之。
凡宅,門前屋後見流淚水主眼疾。
凡宅,門前朝平圓山主吉。
凡宅,門前屋後溝渠水不可分八字,及前後水出,主絕嗣敗財。
凡宅,並不可當大門,主官訟。
凡造屋,切忌先築牆圍並外門,主難成。凡大門門扇及兩畔牆壁需要大小一般,左大主換妻,右大主孤寡。大門拾柱,小門六柱,皆要著地,則吉。門扇高於牆壁多主哭泣。門口水坑,家破伶仃。大樹當門,主招天瘟。牆頭衝門,常被人論。交路夾門,人口不存。眾路相衝,家無老翁。門被水射,家散人啞。神社對門,常病時瘟。門下水出,財物不聚。門著井水,家招邪鬼。糞屋對門,疤癤常存。
水路衝門,忤逆子孫。倉口向門,家退遭瘟。搗石門居,宅出隸書。門前直屋,家無餘穀。門前垂楊,非是吉祥。巽方開門及隙穴開窗之類,並有災害。東北開門,多招怪異。重重宅戶,三門莫相對,必主門戶退。
這100多項特定的環境條件,主要討論了住宅周圍的地形地貌、山脈水流的形態和走向,道路的方向、形狀、位置,宅基的形狀,以及鄰近建築物的性質、方位和樹木的種類、形態及位置等等。當然,這都是古人對宅居形局的認識。
在住宅與周圍環境的關係上,風水總的來說是要求合乎情理,要求向度上的一致,忌背眾,即忌與眾人的屋向相反。對於屋前空地,不能兩邊低而自己獨高,隻可人高而已略低,但又不能過低,否則都將犯忌。
另外在綠化方麵,風水的要求也非常多。一般以如下方法為佳:東種桃柳(益馬),西種梔榆,南種梅棗(益牛),北禁種杏。又有:中門有槐,富跚三世,宅後有榆,百鬼不近。宅東有杏凶,宅北有李、宅西有桃皆為**邪,門庭前喜種雙棗,四畔有竹木青翠則進財。
風水十分注重住宅及其與四周環境的關係,如地形、水流、水質、建築、樹木等,認為這些因素都能夠影響住宅的興衰。
通常在宅地的選擇上,風水常用“辨土法”和“稱土法”兩種,以決定此處建宅是否吉祥。詳細方法可參閱前麵有關章節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