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子樺第一時間給汪隊打了電話:

“汪隊,找到了!”

“相關資料我已經發到你的手機上了!”

汪隊長趕緊點開資料,看完之後下令:“抓人吧!”

警方將化工廠圍住,然後點名找於鑫偉,請他回警局配合調查。

這個叫於鑫偉的人,看到警察轉身就跑,可誰知好幾個出口都被人把手住,連隻蒼蠅都不可能放出去。

逃了一陣之後,最終還是被警方抓住了。

汪隊讓人把於鑫偉放在化工廠裏的私人物品都帶回警局檢查,另外一批人申請了搜查令,去搜查於鑫偉的家。

於鑫偉被送到審問室的時候,神色還依然鎮定自若,若不是一開始慌亂逃跑,倒真不會讓人察覺到異樣。

“汪警官,你們為什麽不分青紅皂白的就抓我?”於鑫偉說道,“我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你們這樣做不但影響我工作,還對我的心裏造成了傷害,我會投訴你們的!”

“好公民,見到警察的第一反應不會是逃跑。”汪隊長說道,“說吧,於鑫偉,你是怎麽殺害童蘭蘭的?”

於鑫偉笑了笑,說道:

“什麽童蘭蘭?警官,我沒殺人,你們弄錯了!”

“你們要是有證據,就直接告我,要是沒有證據,就放了我,別指望會在我這裏,聽到任何承認罪行的話。”

汪隊長看著於鑫偉,突然笑了笑。

這個於鑫偉,心理素質的確很好,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警方現在還沒有實質性的證據。

雖然根據黎陌提供的線索,一切犯罪行為都指向他。

但合理懷疑終歸隻是懷疑,辦案講究證據,然而現在,從於鑫偉家裏和工作地點搜出來的東西,還沒有出化驗結果。

“按規矩,將他拘留二十四小時。”汪隊說道,“其他人,在二十四小時之內,把該出的報告和結果都拿出來。”

黎陌得知於鑫偉被抓的消息,也自願回來加班。

雖然暫時沒有屍體可以給她驗,但她也可以幫鑒證科、化驗科做事,畢竟某些方麵是共通的。

在二十四小時之內,東城警局所有人都不眠不休的工作——

首先,在於鑫偉家裏的同事們,將他居住的那個筒子樓房間給搜了個遍,每一個角落都用魯米諾試劑做了檢查。

魯米諾試劑,又叫做發光氨,是通用的發光化學試劑,與適當的氧化劑混合時,會發出引人注目的藍色光。

在法醫學上,經常使用魯米諾來檢驗犯罪現場含有的痕量血跡;在生物學上,則使用魯米諾來檢測細胞中的銅、鐵以及氰化物存在。

於鑫偉住的筒子樓,雖然麵積不大,但現場雜物非常多,看起來非常混亂,不排除他是作案過後特地布置過現場。

所以每一處都不能放過,這是個大工程。

好在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還是被警局同事們找出來了。

在於鑫偉家裏的廚房洗手池角落裏,發現了魯米諾試劑的反應,經檢查,的確是殘留的人血。

除了洗手池之外,還有菜刀刀柄和刀身的縫隙裏,也發現了人血。

這樣的痕跡,絕對不可能是於鑫偉自己在做菜的時候,不小心切到手的,隻可能是在用力砍人的時候,血液飛濺出來,落在這裏的。

其次,在化工廠的警察同誌們,開始對於鑫偉所有的同事錄口供。

根據化工廠的員工所述,於鑫偉在童蘭蘭遇害的那一天,曾經提前下班,早早的離開了化工廠——

“於鑫偉是外地人,他平時可拚命了,除了回家睡覺,他基本上都待在工廠裏,很少出去的。”

“我沒想到他還有提前下班的時候,當時他一個人看起來神秘兮兮的,像是要偷偷離開工廠,不過我正好在外麵抽煙,就看到他了。”

“跟他聊了兩句,他說一個老鄉遠道而來,要請對方吃個飯。”

“他那人能看出來是個重情義的,我當時也沒多想,隨意跟他寒暄了兩句後就回工廠幹活了,那天正好後山排汙口堵住了,我們幾個一直加班,搞到半夜,弄好了才回去。”

根據口供,於鑫偉明確提起過自己是去見老鄉。

而根據龍子樺的調查,死者童蘭蘭和於鑫偉,的確是來自同一個地方,唯一有出入的地方是他們倆是差不多時候來東城的。

幾乎是童蘭蘭來東城讀大學的時候,於鑫偉就已經在東城打工了。

這樣一來,於鑫偉和童蘭蘭之間,肯定有聯係。

再次,有警察同時聯係上了死者童蘭蘭的家人,她的父母顯得很冷漠,似乎對童蘭蘭這個女人不怎麽關心。

得知她死了,也就片刻驚訝,然後說了一句:

“人是死是活,都不用通知他們,這丫頭早些年就跟我們斷絕了來往,她的死活跟我們沒有關係。”

警方對童蘭蘭父母的反應很是詫異。

於是,東城警局輾轉聯絡到了童蘭蘭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同僚,委托他們幫忙調查關於童蘭蘭的事。

對方的效率也很高,不出半天,就已經有了結果——

童蘭蘭家裏很窮,高中畢業的時候考上了平成大學,可家裏沒有錢讓她繼續讀,甚至父母還想讓她嫁給一個四十多歲的二婚老男人。

當時童蘭蘭跟家裏大吵一架,直接就收拾東西離家出走了。

她離開沒多久,陳家的於鑫偉也不見了,根據當地的說法,於鑫偉和童蘭蘭是高中同學,而於鑫偉一直喜歡童蘭蘭。

他們倆,應該是私奔了。

……

所有的信息匯集到一處。

再加上化驗科、鑒證科的報告陸陸續續出來了,這個案子的真相也差不多浮出水麵。

汪耿直見於鑫偉還是咬死了不承認,便把所有證據擺在他麵前:

“二十四小時,我們警方已經掌握了你殺人的證據。”

“我們去你的老家調查過,你和童蘭蘭青梅竹馬、一起長大,在念書的時候就喜歡她,她高中畢業之後,不甘心自己隨便嫁人,於是找到了你,跟你一起私奔,離開老家,來到東城。”

“從那之後,你就一直在化工廠打工掙錢,支付她上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你理所應當地認為你們倆是情侶關係,並且隻要她畢業了,你們就會結婚成家。”

“但沒想到,童蘭蘭在大學裏漲了見識,畢業之後又進了大公司,眼界開闊了,瞧不起你了,你們之間的層次差距越來越大,爭吵不斷,直至關係越來越差。”

“結婚的事拖了一天又一天,直到最近,她跟公司的領導關係曖昧不清,你得知之後,對她起了殺心,這就是你的殺人動機。”

於鑫偉看著麵前桌上放著的證據,原本堅挺的脊背忽然垮了下去。

隨後陷入了一陣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