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解析上一章的時候,闡明了老子那些觀念不是特指政治人物,而是泛指普遍人生。但是,我在前幾章又說過,老子到這時已經把政治人物當作他觀察的焦點,因此講著講著總會帶出他們。什麽時候,他在泛指了普遍人生之後又要特指政治人物了呢?眼下這一章就是。而且,後麵一連四章,都是。

這一章,老子開始比較完整地表述自己的政治觀念。當然,仍然是在“大道”、“無為”思想指引下的觀念。

先看原文——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

人多利器,國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故聖人雲: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開頭就說“以正治國,以奇用兵”,那就需要講講“正”、“奇”這兩個字了。其實,這是中國哲學中的一個對立範疇。“正”,是指正當、安定、常例;“奇”,是指奇巧、異常、罕例。兩者基調相反,卻構成互補。

例如,大而言之,從國到家,都需要以“正”定位、立基,又需要以“奇”激活、創新。小而言之,即便是個人,也需要以“正”來安身立命,顯示人格,又需要以“奇”來發揮個性、創造奇跡。如果隻取一端,就會產生偏側。

老子在這裏把“正”分給了治國,把“奇”分給了治兵,分得很好。治國不可用詭道,而應該是朗朗乾坤間的端然肅然,但治兵就不能這樣了,過於正規,反易失敗。治國、治兵的目的,是要天下無事,因此,“正”、“奇”兩個箭頭共同指向一個“無”字。

為什麽要以天下無事為目的?因為他不斷看到的都是“逆向因果”。那就是,禁忌導致了貧困,利器造成了混亂,技巧鼓勵了邪事,法令增加了盜賊。既然如此,聖人治理,就不想那麽多點子了,隻需無為、無事、無欲,安安靜靜。

這已經形成了一個係統的思路,但在邏輯上顯然是太簡單、太片麵了,而且裏邊還存在著矛盾。你看,一上來就說“以正治國”,也就是肯定了“治”,而且分明是主張以“正”來治理“不正”。那麽他作為邏輯支點的彌貧、昏亂、奇物、盜賊,都是治理的對象。產生這些壞事,確實與錯誤的作為有關,但是要消除,應該采取正確的作為,那就是“以正治國”。任民眾“自然化育”並不可靠,因為民眾極易上當。任好事、壞事各自發展更不看好,因為叢林規則常常是劣勝優汰。

我前麵說過,老子在治理問題上“無為”構想的簡單化,原因之一是他實在太老,未曾見識從戰國到秦漢的政治大實踐。然而“未曾見識”還能說出那麽多讓後代政治家怦然心動的話,這畢竟讓人佩服。

我對這一段的翻譯是——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為來執掌天下。

我為什麽要這樣做?

根據是——

天下禁忌越多,人民越是貧困;

民間利器越多,國家越是混亂;

人們技巧越多,邪事越是滋生;

法令越是彰顯,盜賊越是大增。

所以聖人說:

我無為,人民自然化育;

我好靜,人民自然端正;

我無事,人民自然富裕;

我無欲,人民自然淳樸。

這一章,在中國文化史上影響很大。我盡管並不完全讚同其中的觀點,卻非常喜歡老子在說這段話時所用的口氣。故意說一些過頭話,但表現出一種誠懇。尤其是最後一段放進了四個“我”,很有味道。全文產生了一種有節奏的排比,但讀起來又覺得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