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是談政治。這一章中的“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早已成為千年名句,而且確實體現了中國人的思維方式。

這句話的意思用不著講解,大家都很明白,我則欣賞它的文學品質。禍與福,是兩個極大、極泛的概念,但老子要說明兩方麵的互存關係時,卻用了最具體、最感性的兩個動作,一是“倚傍”,二是“埋伏”,形象地描述了抽象概念無法窮盡的含義,真是高明。

研究者們對這句話,發表過很多評述。在當代,比較有代表性的是馮友蘭在《中國哲學史新編》中的一長段文字,不妨抄錄一下供大家參考:

禍可以轉化為福,福也可以轉化為禍,但都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才是如此,例如主觀的努力或不努力等,都是條件。在各種條件中,最主要的是對立麵的鬥爭。照《老子》所講的,好像不必有鬥爭,禍自動地可以轉化為福;沒有鬥爭,福也必然轉化為禍。這是不合事實的。《老子》的這種思想,是沒落奴隸主階級的意識的表現。他們失去了過去的一切,自以為是處在禍中,但又不敢公開反抗,隻希望它自動地會轉化為福。這是不可能的。

這樣的評述,而且是寫到了哲學史上,我無法讚同。

第一,老子隻是宏觀地、靜態地分析禍和福之間的互存關係,並沒有論及它們之間的轉化。把批評延伸到論題之外,很不妥當。

第二,推斷老子否認主觀努力,沒有依據。

第三,把老子關於禍福並存的學說說成是“沒落奴隸主階級的意識”,這是把現代的“階級鬥爭”教條強加給古代哲學史。

第四,把老子關於禍福並存的學說批判為“自以為是處在禍中,但又不敢公開反抗”,是憑空臆想,也是對古代思想家的不敬。

我想,馮友蘭寫下這些文字,也許與某個階段的社會氣氛和學界風習有關。他,本來不該這樣。

接下來,我們可以說一說這一章的其他文字了。

第一句的“悶悶”,有“敦厚”之義;後來的“缺缺”,正好相反,有“狡詐”之義。

“方而不割”,意思很好。一個方正的人很容易傷及他人,但也有可能不傷。宋元之際的學者吳澄在《道德真經注》裏說:“方,如物之方,四隅有棱,其棱皆如刀刃之能傷害人,故曰割。人之方者,無旋轉,其遇事觸物,必有所傷害,聖人則不割。”

“廉而不劌”,與“方而不割”意思相近。“廉”,義為利。“劌”,義為刺傷。

理解其他字句就沒有障礙了,那就看看譯文吧——

政治寬厚,人民就淳樸,

嚴治嚴苛,人民就機詐。

禍兮,福之所倚;

福兮,禍之所伏。

誰知究竟如何?

實在沒有定準。

正常變為反常,

善良變為妖孽,

人們對之迷惑,也是由來已久。

因而要看聖人舉止——

方正而不割人,

銳利而不傷人,

正直而不壓人,

光亮而不耀人。

這一章除了有關禍福的名句外,最後的四個“不”也值得記憶。固然,“方”、“廉”、“直”、“光”都很有架勢,但擺出了架勢卻特別需要顧及他人,盡量要做到不割人、不傷人、不壓人、不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