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結婚是一個人建立自己家庭的開始,是人生中的一大盛事。今天舉辦一場婚禮,從定製婚紗、拍結婚照、準備婚車、挑選酒店、邀請賓客到儀式用西式還是中式等,複雜的程序背後反映的是一對新人對幸福婚姻的向往與追求。

那古人的婚禮是怎樣的呢?也會選擇在節假日舉行婚禮嗎?男子無房無車,也能娶到妻子嗎?

《禮記·昏義》有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古代人結婚,並不是男女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族的大事,是延續子嗣的大事,所以古人在幾千年的婚禮過程中,也創造出了五花八門的形式。

昏儀“六禮”

昏,即今天的“婚”。古代婚禮俗儀之繁複,非三言兩語所能概述。按照周代禮製,男女結婚必須要經過“三書六禮”,才算是明媒正娶。最為經典的當然是《儀禮》中的《士昏禮》記載的內容,也是後世的婚禮範本。古代婚禮,要用到的“三書”,包括聘書、禮書、迎書。聘書,就是雙方定親時,男方家交給女方家的文書。禮書,是在過大禮時,在文書上列明聘禮的物品、數量。迎書,迎娶新娘時,男方送給女方的文書。同時還要經過六個步驟: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稱之為婚儀六禮。

第一道程序,納采。

納采,也就是今天說的提親、說媒。“采”,選擇的意思。這是男女雙方締結婚姻的第一個程序。

古代的婚姻多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方家看重哪家的女子,必須得請媒人或家人的親友,去女方家提親。即使早已兩情相悅,也不能像今天的情侶一樣,約會逛街喝咖啡,先談個戀愛再說。古人婚禮前是見不到彼此的,更不用說喜歡不喜歡了。據《周禮·地官·媒氏》記載:“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事實上,曆代男女結婚的年齡,一般男子二十歲,女子為十七八歲。據說漢代的婚齡提前到男子十五六歲可娶,女子十三四歲而嫁。

經媒人介紹後,女方家如果同意這門婚事,那麽男方家就得派人送過去一份禮物,這一過程古人稱之為“納采”。這份禮物也不是什麽貴重的聘禮,古代納采一般送一隻大雁,算是兩家的見麵禮,又稱“奠雁”。為何要送雁?這跟今天相比,可是小巫見大巫了,這可是娶媳婦兒啊!古人與今人不同,雁在婚儀六禮中,出現頻率很高,可以說是無雁不成禮。古人為何對雁如此偏愛?那是因為雁有著美好的象征和寓意。雁,是一種候鳥,有“木落南翔,冰泮(pàn)北徂(cú)”(左思:《蜀都賦》)的習慣,“用雁為摯者,取其順陰陽往來”。冬季往南飛,夏季往北飛,南來北往,來去有時。而男屬陽,女屬陰,順應陰陽和順。古人以雁取義,送給女家為禮,實際上就是告訴女方家,應該像雁那樣,適時選擇所在之地了,寓意很美妙吧!

以雁為納采,在士大夫階層是十分普遍的。不過,畢竟大雁不是家禽,不可能都有,一般的庶人無雁為摯,怎麽辦?就用鵝來代替。鵝在古代,稱為家雁。送鵝的時候,還要把鵝盛裝打扮一番,頭頂上抹一縷紅,脖子上還係紅綢帶,可以看出先秦時期的古人,審美已然很高了!

不過後世的納采,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禮品也越來越豐富。大多以實用為主,送羊、雁、酒、黍、稷、稻、米、麵等,但也缺少不了象征意義。比如羊代“祥”、鹿代“祿”、漆代“和諧”、蒲葦比喻女子的“柔順”等,這些也都不是什麽貴重的財物,但有美好的寓意。

第二道程序,問名。

如果女方家收了雁,意味著同意了這門婚事。接下來,男方家得著手準備問名,就是現在所說的“合八字”“請八字”。問名那天,《士昏禮》記載:“賓執雁,請問名。”男方家須再次攜帶一隻大雁,到女家來問名。一趟又一趟,看似煩瑣,其實,如果雙方家庭都認識,也熟悉了解,問名這一步也就可有可無了。但是,如果是媒人主動來撮合的,問名則是必須的。

最初的問名,隻是問女子生母的姓氏,主要是防止近親婚姻。因為有姓氏的變遷曆史,也許現在雖非同姓,祖先有可能是同姓,所以,還是要提前問問名。後世的問名,內容相對複雜一些。主要是問女子的名字和生辰八字,與男子的生辰八字,請專人占卜,看看這樁婚姻是否合適,不過一般都會得出好的結果!

第三道程序,納吉。

占卜後,如果皆大歡喜,那麽接下來,男方家還需以雁為摯,到女方家去把問名後的好結果,通知給女方家。

後世在這一環節上,還要奉上“聘書”,這就是納吉,又稱“小定”“過小禮”“小聘”。而女方家要送上回帖,表示認可了這樁婚姻,俗稱“文定”。在古代,下過聘書就是明媒正娶了。在唐代,這叫“報婚書”,在宋代稱作“過細帖”“插釵”,到了晚清又稱為“傳庚”“定親”“換帖”“小定”,有的地方稱為“龍鳳帖”。

第四道程序,納征。

“征”,成也。納征,又稱“大定”“過大禮”“大聘”,通俗一點講,就是男方家送聘禮到女方家,為的是讓婚姻關係正式確定下來。相當於後世的訂婚,也是六禮中極為重要的一項,規格比之前的“納吉”更高,更為隆重。

先秦時期的納征,不需要送雁,依照古禮,要送布帛、毛皮衣物,主要送玄縹束帛和儷皮。何為選擇“玄縹束帛”?玄縹,是兩種帛,玄為紅黑色,縹為淺紅色,象征陰陽已備。古人認為,天之正色蒼而玄,地之正色黃而縹,象征陰陽相成之義,故以服色效法天地。束,古時為量詞,一束為五匹(即玄三匹、縹二匹),故曰“束帛”。而儷皮,《儀禮注疏·士昏禮》鄭玄雲:“儷,兩也。”“皮,鹿皮也。”即兩張鹿皮。

古代的聘禮,盡管五匹帛為一束,聽起來是單數,但卷起每匹帛的方法,都是從帛的兩頭對卷的,也就是,一束帛可以被卷成兩端。那麽聘禮的五匹帛,就為十端了,是雙數。而鹿皮,也為雙數。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古人對昏儀的聘禮數目,講究取雙數,有配偶成雙之意,這種古代習俗一直傳承到今天。

秦漢以後,納征這道程序,給女方家的聘禮較為奢侈。除了女子穿戴的彩緞匹帛、金銀珠寶首飾,還外加茶果、糕點、羊、豬等。最大的特征就是玄縹、鹿皮逐步被金錢財物所取代,故又稱“納財”,以至於後世的婚禮中,男方是如此看重,而女方如此動心!

第五道程序,請期。

納征之後,是不是就要結婚了呢?先別著急,還有第五道程序,需要男方家辦,那就是請期。

男方家送完聘禮後,哪天舉辦婚禮,還需占卜來擇定迎娶之日。得到吉日後,男方家派媒人或使者到女家商定婚期,征求女家的同意,故為“請期”,又稱“選日子”“下日子”。

請期的程序,較為簡單。《儀禮·士昏禮》有雲:“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征禮。”男方家仍以雁為禮,去女方家“請期”。對結婚的日子,女家表示由男方家決定就可以了,男方家才把占卜到的良辰吉日,告知女方家。這一環節,實為男方家先擇好日子,再去女方家告知時間的,為何還要說成“請期”?《禮記正義》孔穎達疏:“男家不敢自專,執謙敬之辭,故雲‘請’也。”雖然隻是來女方家告知時間的,但出於禮貌,必先向女方家禮請以示謙和,故雲“請期”,實為男方家的謙辭。

秦漢以後,請期形式變得各式各樣,各朝代各地方加入了許許多多的元素。比如,臨近婚期,男方家給女方家送“催妝禮”。普通家庭請期後,口頭告訴親朋好友嫁娶的日期,邀請親友鄰裏來作客。有些大戶人家還要寫請帖,有身份地位的家庭,甚至還發告示,告知喜訊,邀請賓朋參加。

第六道程序,親迎。

親迎,是新婿親自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的儀式,俗稱“接新娘”,是古代婚儀六禮中最重要最為繁雜的環節。從今人的角度看,親迎還有兩個特點:

第一,古人迎親結婚在晚上。

按周代禮製,古人結婚選擇“昏時”,也就是在晚上舉行。傍晚時分去接新娘子,這就是為什麽今天的“婚”在古代寫作“昏”。昏,傍晚的意思。《禮記·士昏禮》有雲:“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為什麽會選擇在傍晚迎親呢?古代學者有幾種解釋。第一種解釋,鄭玄注釋說:“必以昏者,取其陰來陽往之意。”昏,傍晚,正是陰陽交互的時間點,正好選為迎親的吉時。結婚乃是陰陽結合的大事,隻有配合天地的陰陽**,方能順受其正,順遂圓滿,新娘因此順之而去,故又稱作“婚姻”。第二種解釋,原始社會有搶婚的習俗。梁啟超、郭沫若等學者認為:“昏時成婚,是上古時代搶婚習俗孑遺,因為搶婚需要借助夜色的掩護。”後來慢慢地成為了迎親習俗,時間上也一直沒改過。直至唐代,婚禮的迎親時間才開始改為早晨,此後相沿至今。

第二,新人禮服顏色不同。周製婚禮中,新娘和新郎的禮服,都是一色兒的黑裏透著紅,屬那種黑紅色,古人稱為“玄色”。這與後世穿紅色婚服截然不同。為何會選擇玄色?據說古代有搶婚的習俗,也許穿玄色要低調些。另一個原因,學者們認為周朝尚玄,按照五行思想,玄色也是象征著天的最神聖的色彩。

迎親之禮

在我們的想象中,迎接新娘子嘛,應該是像後世的婚禮那樣,吹吹打打,熱鬧一番的景象。而先秦時期的迎親,卻是不賀、不舉樂,一切都在安靜祥和中完成。

《儀禮·士昏禮》說:“主人爵弁,縹裳緇施,從者畢玄端,乘墨車,從車二乘,執燭前馬。”待到黃昏時分,新郎穿著玄色禮服,迎親的隊伍也均穿黑衣,車馬也用黑色,隨行者分乘兩輛副車,前麵有人拿著燭火,走在前麵開道,後麵兩車跟隨,傍晚時分,一起去接新娘子。到了女方家,新娘的父親出門相迎。新郎進門後,走到東房前,麵朝北,仍以雁為摯,獻於女方家。然後,向新娘父親行再拜叩首禮。而新娘則身穿玄色禮服,從東房出,先接受父母的一番囑咐教導後,然後新郎照顧新娘上馬車。一切完成後,新郎要親自駕著新娘坐的馬車,轉三圈,之後才把馬車交給車夫,自己乘坐另一輛馬車走在前頭。新郎要提前到達家門口,等候新娘的到來。新娘到達後,新郎帶領新娘進入家門。

正婚之禮

新娘進入家門後,沒有今人婚禮熱鬧喜慶的場麵,更沒有賓客筵席,不舉樂,一切要簡樸、安靜地進行。

為何婚禮不舉樂?

古今學者有諸多不同的觀點。其一,《禮記·曾子問》曰:“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燭,思相離也;娶歸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意思是,女兒出嫁,娘家三日不熄燭,以示思念遠去的女兒。夫家也三日不舉樂,安慰著思念雙親的新娘。其二,《禮記·郊特牲》解釋為:“昏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樂,陽氣也。昏禮不賀,人之序也。”鄭玄注為:“幽,深也。欲使婦深思其義,不以陽散之也。”樂屬陽,婚屬陰,婚禮不用樂,以示不以陽幹擾陰。不舉樂,為了讓新娘子來到夫家後,好好思考從今往後如何做一個好妻子。這些看似不可思議的規矩,恰恰映照出了古人重視婚姻、重視夫婦之義。不論哪種解釋,整個婚禮儀式,安靜中卻透著莊重。

新娘進門後,接下來要舉行正婚之禮,具體包括:盥洗對席、同牢合巹(jǐn)、 (jùn)食設衽三項儀節:

首先,盥洗對席。新郎、新娘入席前,由讚者協助,先洗手潔麵。然後,夫婦相互行拜禮後,對席而坐。夫坐西麵東,婦坐東麵西。

接著,夫婦行同牢之禮。“牢”指的是俎或者俎禮的食物。牲牢,本來多是用於祭祀的,指整隻牛、羊、豬。“同牢”,指新婚夫婦要同吃一份牲牢。古時的“同牢之禮”,在新郎寢室舉行,也就是在新房裏麵設宴共食。夫婦一起吃牲牢,表示從此成為一家人。

同牢席上的食品,一般由執禮者按照順序擺放在同牢席上,供新人按照禮儀流程享用。《儀禮·士昏禮》中詳述了“同牢席”的布置:“讚者設醬於席前,範醯在其北。俎入,設於豆東,魚次,臘特於俎北。讚設黍於醬東,稷在其東,設涪於醬南,設對醬於東,範醯在其南,北上。設黍於臘北,其西稷。設涪於醬北。”

豚俎:盛豬的器皿。一隻去掉豬蹄的小豬,以及豬肺兩片,肺尖兩塊,烹煮好放入一隻鼎中。鼎中同時會有肉汁。

魚俎:盛放魚牲的器皿。臘魚放入一隻鼎中。

醯(hǎi):肉醬。

範(zū):用鹽醃製的蔬菜。涪(qì):肉湯。

黍:今天的小米飯。在婚禮中要澆著肉醬汁食用。

稷:指今天的黃米飯,煮熟後會黏。在婚禮中也就著肉汁食用。新郎、新娘的席前,各自都放有主食黍和稷,還有調味用的醬、範、涪,夫婦各一份。但席上的魚俎、豚俎、臘俎(風幹的全兔),隻有單獨的一份,新郎和新娘需要一起食用,所以稱為“同牢而食”。食用時,首先,行祭食禮,祭肺和脊。祭祀後,新郎新娘象征性地先吃一口黍,再啜羹汁,然後把肺、脊蘸上醬吃,這一過程稱為“一飯”。如此共食三次,稱為“三飯禮”,三飯告飽,食禮完畢。

最後,“合巹之禮”。巹,本指“一瓠(hù)所分之兩瓢”,巹,謂之半瓢。就是把葫蘆對半兒剖開,一分為二,新郎和新娘各拿一片,裏麵盛上酒,夫婦共飲“交杯酒”。這裏說的“交杯”,並不是我們現在婚禮上看到的雙方挽著胳膊的交杯酒,而是指夫婦兩人先喝自己的酒漱口,再相互交換巹,再喝。喝過這葫蘆瓢裏的酒,意味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兩人合一家之意。也因為青葫蘆瓢裏的絲,有苦味,用來盛酒時酒中也會有一些苦澀,古人取義,以示新人要同甘共苦。雙方飲後,將兩瓢合為一體,謂之合巹。所以,“合巹之禮”本意也是提醒一對新人婚後要相親相愛,彼此扶持,相互嗬護,白頭偕老,共度一生。

“同牢合巹”結束後,讚者撤除室內之燭。新郎、新娘脫下禮服,新郎要親自摘下新娘頭上的纓。纓,是一種絲繩,為男女確定婚姻關係的信物,女子訂婚後,用它來束發,直到成婚之時,新郎親手解下。婚禮完成。

婚後之禮

第一項,新娘拜舅姑。

成婚後的第二天早晨,新娘還要去拜見舅姑,也就是公公和婆婆。這是新娘進入家門的第一件重要的禮節。

新娘首先要沐浴整潔,整理好妝容。用一個器皿盛上棗、栗子、薑桂、股俗(duàn xiū,幹肉)去拜見舅姑。棗、栗,以示新婦對長輩公婆的恭敬。後來棗,又引申為早子之義。而栗,即利子的意思。

行拜禮時,新婦要雙手捧著竹器,將棗栗獻給舅,把股修獻給姑。舅姑收下禮物後,新娘還要端出煮熟了的牛肉、豬肉等食品,再進獻給舅姑進餐,表示新婦以媳婦的禮節孝敬公婆。最後,舅姑設食款待新娘以及女方家的人,並贈送禮物。

禮畢,舅姑從平日走東階,換成了從西階下堂。而新娘,從東階下堂。我們在前麵“宮室建構”章也提到過,東階是主人專用階,而姑舅不再走東階,換成了新婦走,這就表明從今天開始,家裏的事務交由新婦打理了,從此新婦代替婆婆成為家庭裏的主婦。

第二項,祭告祖先

說到祭祀,在周朝時期,每三個月就會祭祀一次。也就是四時之祭,即春夏秋冬每季一祭。如果成婚時舅姑已經去世,就隻能在宗廟祭祀,另外用“奠菜”(就是拿著祭品到禰廟中祭拜舅姑的靈位)的禮儀拜祭舅姑。《儀禮·士昏禮》雲:“若舅姑既沒,則婦入三月,乃奠菜。”所以“奠菜”之祭就是在三個月之內進行。到了宋代,覺得新婦拜祭三個月的時間太長了,就改為成婚後三日“奠菜”。至此,新娘就成為男家正式的成員了。

曆代婚禮變化

周製婚儀六禮,一直是後世婚姻嫁娶的範本,其基本程式和主要儀節一直被古代社會沿用,直至今天。先秦時期一直承襲周製婚聘的六禮,雖有些簡化,但一直承襲周製的“昏禮不賀”“昏禮不用樂”的婚俗。秦漢以後主要的特點,就是逐漸熱鬧起來,古人開始不再固守“三日不舉樂”的古訓,婚宴上通常有歌舞助興,也有親朋好友前來祝賀。【注151尤其是漢代以後,社會經濟有所發展,人們開始不太遵守周製婚儀的六禮了,婚禮上開始講究排場,除了有賀客和婚宴,歡慶氣氛更濃厚。彩禮上也豐富了許多,給女方家的不僅有雁,還增加了合歡、鴛鴦、九子蒲、雙石、蒲帶、卷柏、阿膠、幹漆、魚、羊、鹿、羊、雁、清酒、粳米等。後來,隨著曆史的不斷發展,曆朝各代的婚禮內容也增減了許多不同的形式和內容。

蓋頭

就是一塊紅布,是傳統婚禮上新娘的主要裝飾。漢族古禮是沒有“掀蓋頭”的古俗的,《禮記》裏更沒有記載。它的原型大約出現在南北朝民族大融合時期,受胡風的影響,女子出門喜歡戴一種長麵紗,可以覆蓋頭部乃至全身,稱為“冪籬”。到了隋唐時期,胡風更盛,許多貴族女子乃至大戶人家的女子對“冪籬”甚是喜愛,逐漸成為一種紗帽普及開來。唐宋時期,“冪籬”逐漸慢慢地發展和演變成了婚禮上的蓋頭。到了宋代,才出現了真正的紅蓋頭。當時的婚禮上,新娘蓋頭坐床,要請男家一位福壽雙全的女親,用秤杆挑起新娘子的蓋頭,後來變成了由新郎親手掀起蓋頭。在北方,古時新郎要用小道具“秤杆”,來挑新娘蓋頭,“秤”,取諧音意為“稱心如意”的意思。由於古代社會婚姻由父母包辦,往往隻在揭開蓋頭之後,新婚夫婦才互相認識真麵目,雙方長得是美是醜,喜歡還是不喜歡,有時候就在這挑起蓋頭的一瞬間。

花轎

古人接新娘子,用的交通工具是馬車,直至宋代以後,才流行起人們所熟知的花轎,從此曆代相襲近千年。古代的花轎分為四人抬、八人抬兩種,又有龍轎、鳳轎之分,轎身紅幔翠蓋,上麵插龍鳳呈祥,四角掛著絲穗,為婚禮增添了歡慶氣氛。

抬轎迎娶隊伍,各地各有自己的慣製。比如,有些地方,娶親的歸途中必須走另一條路,有時候要繞著路走,稱“不走回頭路”。如果路上碰到廟、井、祠、墳、大石、大樹等,都要把娶親的轎子遮起來,為的是辟邪。

哭嫁

新娘被攙扶上轎,或由兄長背上轎之際,新娘要“哭嫁”。對這一婚俗,不要覺得奇怪,結婚哭哭啼啼,其實一點

都不犯忌諱。在今天湖南湘西地區,仍有新娘哭嫁的習俗。新娘子“哭”而無淚,聲腔婉轉,哭爹娘哭哥嫂姐妹,可謂是情意真切。哭嫁歌詞有的代代相傳,有的即興哭唱,大多都是感恩父母的養育之恩,以及兄弟姐妹的手足之情。

卻扇禮

“卻扇之禮”在宋代已經是一種普遍流行的婚俗了。新娘從閨房出來,新郎是看不到新娘容貌的,因為新娘會拿著一把扇子遮著臉!迎娶至家,進了洞房,坐在床邊,還得拿著。在唐代,新郎要作卻扇詩,請新娘子放下扇子的意思。新娘子為何遮麵?說法各一,有人說是新娘因為害羞,用扇子遮擋住臉。另外,也有說法是為了避邪。

轉氈

這種習俗在唐代普遍存在。新娘花轎抬進門,新娘由人攙扶著從轎子裏出來,但是腳不能沾地。夫家早就在地上鋪好了紅毯,新娘子直接從氈毯上進門,走進新房。

拜堂

拜堂,俗稱“拜天地”,周製婚禮沒有夫婦拜堂之禮,拜堂是後世婚俗中一個重要的儀式,自宋代開始流行,到了元代,拜堂儀式在夫婦交拜的基礎上,加上了拜天地之禮。儀式由侯相主持,新郎新娘並排站立在喜堂前,侯相大聲說:“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齊入洞房。”新娘新郎經過“三拜之禮”後,意味著女方就正式成為男家的一員了。

牽巾

唐宋時期,婚禮上就有“牽巾”婚俗。新郎和新娘拜堂時,男女兩家各出一條彩緞,然後結成同心結。新郎用笏板掛住一端,新娘將另一端搭在手上,兩人相對,新郎牽著彩緞的一端倒行而出,稱“牽巾”。先到家廟祭拜,然後牽巾入洞房。

合髻之禮

“合髻”又稱“結發”,流行於唐宋時期。合髻是新郎新娘進入新房後,各剪下一縷頭發,綰成同心結式樣的“髻”。這種方式到了五代有了變化。儀式中,男方坐在左邊,女方坐在右邊,各留出一撮頭發,由男、女兩家提供釵子、梳子、發帶等,合梳成一個髻,即為“結發”,然後喝交杯酒。所以,後世把元配夫妻又稱為結發夫妻。

交杯酒

在唐代,行合巹之禮除了沿用瓢作酒器之外,也可以用杯代替。喝交杯酒時,用紅繩係住兩隻杯子的杯柄,夫婦一起舉杯飲酒,稱之為“交杯酒”。有的是各自喝一半酒之後,再交換杯子,把對方喝剩下的酒喝盡。現在婚禮上新娘新郎相互挽胳膊喝酒,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喝交杯酒。到了宋代,夫妻喝完酒後,還會將酒杯一正一反擲於地上,以示陰陽和諧。

撒帳

這一風俗始於漢武帝時期,也就是在新婚夫婦入洞房坐床時,親朋好友會把喜果,比如棗、栗子、花生、石榴、桂圓等撒向新娘懷中,或者撒在婚**,甚至婚房內的角落也撒上,以示早生貴子、多子多福之意。

鬧洞房

“鬧洞房”的婚俗,據古籍資料記載,在漢代就已經十分流行。據說,親朋好友鬧洞房,可以驅除冷清之感,畢竟新娘和新郎婚前不認識,因而又叫“暖房”,可以幫著緩解兩人的尷尬。還有另一種說法,古代講究陰陽五行,女屬陰,眾人在新房裏鬧一鬧,可以起到驅邪的作用。如今,有些地方仍有“鬧洞房”的習俗,但內容形式充滿了低俗和醜陋,甚至還發生過悲劇,對這種毫無道德底線的“鬧洞房”,要堅決抵製。

我們回過頭來,再看看整個周製的婚禮全過程,沒有奢侈的聘禮,新婚夫婦隻是“共牢而食,合巹而飲”,這就是周製婚儀之精髓所在。而且這也僅僅是在貴族士大夫階層中實行,一般庶民往往有所精簡變通,並沒有後世曆朝各代紛繁複雜、各式各樣的儀式。如今,男女戀愛自由了,古代婚儀中的“納征”,還一直存在,相互攀比、講究排場、注重形式的婚禮也很常見。不過這幾年,婚禮逐漸歸為理性,刪繁就簡,這是一個好的開始。畢竟,婚姻一定是要建立在愛情之上,需要雙方之間和睦相處、彼此關愛,隻有這樣才能使夫妻雙方乃至整個家庭、家族融洽美滿,好比《詩經》裏的那句“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隻要男女相悅、互諒互讓,這句話就不會過時,就仍然是我們對愛情、婚姻的最高境界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