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華德?斯賓塞在第二個星期的周五早上給我打來電話,提議我去麗茲比弗利大酒店跟他喝一杯,他暫時在那裏落腳。

我說:“去你的房間裏喝更好。”

“既然你這麽認為的話,也行,八二八房間。我剛找過艾琳?韋德,跟她聊了一會兒,她好像覺得她命該如此似的。羅傑未完成的小說稿她讀過了,認為接著續寫直到完稿不成問題,不過相比他的另外幾部小說顯然篇幅太短,這倒也不是大問題,側麵宣傳的價值足以彌補這部分損失了。你是不是覺得我們出版商都是唯利是圖的冷血動物?艾琳整個下午都在家待著,我急著找她,她其實也想見我。”

“半小時我就到,斯賓塞先生。”

他的房間在酒店西側,是豪華舒適的套房,房間和家具的表麵是一種帶有糖果色紋理的貼材。地毯上的花紋圖案密密麻麻,兩相映襯,令得整個房間都顯得老氣沉沉的。客廳安裝了高窗,外麵是一個狹窄的鐵欄杆圍起來的小陽台。屋子裏隨處可見煙灰缸,一數之下居然有十九個。另外,到處都有玻璃板罩子,以方便隨時隨地在上麵放酒杯。由此可見這個酒店裏招待的都是些何種修養的顧客。麗茲比弗利大酒店壓根兒就沒有期望來這裏入住的顧客有什麽修養。

“請坐吧。”斯賓塞跟我握完手後說道,“喝點兒什麽?”

“隨便,喝不喝都行,我對酒精類飲料不是那麽熱衷。”

“加州到了夏天真不適合喝酒,不過我還是來一杯阿蒙狄拉多吧。你要是身在紐約,酒量一定是在這兒的四倍,不過醉酒的情況連這兒的一半都不到。”

“給我來杯黑麥威士忌酸漿酒好了。”

他撥了酒店的服務電話,把我們點的酒告訴對方。他摘下那副無框眼鏡,坐在一張糖果紋理的椅子上,用手帕擦拭了一下,而後戴回去,認真地扶正。

他看著我說:“你是不是帶著什麽目的來的?為什麽不在酒吧裏見麵,非要跑上來見我?”

“我也想跟韋德太太見個麵,等下你坐我的車,我們一起去趟艾德瓦利。”

“我不敢肯定她願不願意見你。”他說話時有點兒局促不安。

“我知道她不想見我,所以我才讓你帶我進去。”

“這樣好像不太合適吧?你說呢?”

“你聽她說過她不想見我?”

他尷尬地咳嗽了一聲,說:“是我覺得她會因為羅傑的死而埋怨你。當然,她沒有親口說過。”

“你的猜想是對的,她親口說過。那天下午警察來的時候,她跟警察說了,她或許對警長辦公室的調查死因的凶殺組副組長也這麽說過。當然,跟法醫談話的時候她沒這麽說。”

他往後仰了仰,一根手指在手心裏不斷地撓啊撓啊,這是典型的消磨時間的小動作。

“你為什麽非要見她呢,馬洛?我覺得對誰都不好。那次事件對她來說是一次嚴重的打擊,可能她一輩子都沒有經曆過這樣的事情。你是想提醒她,你把一切都記在腦子裏了,讓她再從頭到尾回憶一遍?”

“她對警方說他是我殺的。”

“她要表達的絕不是字麵意義,不然的話……”

這時門鈴響了,他隻好起身去開門。酒店的客房部服務員端著我們要的酒走進來,就像將七道菜的盛筵擺上桌麵一樣,用華麗的動作把酒放下。斯賓塞在支票上簽了字,拿出五毛錢當小費。服務員走了後,斯賓塞隻是端起他自己的雪利酒便走了回來。既然他不肯代勞,我也索性懶得去拿了。

我接著剛才的話茬,問他:“不然會怎麽樣?”

他皺著眉頭說道:“不然的話,她肯定會跟法醫提一些什麽的,我說的不對嗎?我覺得我們正在談一些毫無意義的東西。你還是把你見我的目的直接告訴我吧。”

“不,是你要我來的。”

“好吧,我找你是因為我從紐約給你打電話時,你說我不了解情況就妄下結論,我聽得出你話中有話。那麽,你想說什麽,現在可以說了。”

“我覺得還是見到韋德太太以後再說比較好。”

“那你還是另找時間吧。我是個商人,對我來說挽救韋德的作品才是重中之重,隻要有辦法我就願意嚐試,所以艾琳?韋德的狀況我必須重視。你的打算讓我感到為難,如果艾琳的確像你說的那樣對你有成見,我是不可能把你帶進她家的,請你設身處地為我考慮一下。”

“那算了,這不打緊。我要想見她,辦法多的是。其實之所以想和你一起去,是想多個見證人。”

我的話剛說完他就急迫地問道:“見證什麽?”

“想知道?除非有她在場,否則不可能。”

“那我寧願不知道。”

“我不怪你,斯賓塞。”我站了起來,“你想盡辦法挽救韋德的那部作品,而且還要塑造一個體貼的形象,這兩個策略都能獲得應得的回報。而我呢,我是兩不討好。那就預祝你成功了,再見。”

“馬洛,等一下。”他猛地站起來,向我走過來,說道,“雖然我不清楚你的腦袋裏是怎麽想的,但我知道你心中很不好受,難道你認為羅傑?韋德的死裏麵有貓兒膩?”

“沒有,庭審報告你沒看過嗎?他的腦袋上有貫穿性傷口,是一把內置撞針左輪手槍幹的。”

“我當然看了,連東部的報紙上都登了,兩天後的洛杉磯報紙說得更完整。”他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站在我的身旁說,“當時書房裏隻有他一個人,廚師和坎迪兩個用人都不在家,艾琳去城裏買東西去了,他的附近隻有你。槍聲被湖麵恰巧經過的一艘汽艇的聲音掩蓋,你沒有聽到。而她恰好是出事以後才回來。”

“完全正確。等汽艇開走以後,我從湖邊返回屋子,正好聽見門鈴聲。打開門後,艾琳?韋德跟我說她出門忘了帶鑰匙。她把頭伸進書房門口看他時,羅傑已經死了,但她以為他躺在沙發上睡著了。她上樓回了一趟臥室,下來後到廚房泡茶,在這之後我又去了一趟書房,才看清真實的情況,原來他沒氣了。而我就在那個時候給警察分局打電話,一切就像是事先安排好的。”

“但我不覺得有任何不對勁。”斯賓塞平靜地反駁道,先前話音中的銳氣**然無存,“槍是羅傑自己的,一個星期前他還在自己的房間裏開過槍,後來艾琳不顧自身安危從他手裏搶下來,這你親眼見過的。他對工作的灰心喪氣和種種舉動,以及他的精神狀況,這些難道還不能說明問題嗎?”

“他為什麽會灰心喪氣呢?她不是跟你說過他的作品寫得挺好嗎?”

“那隻是她的個人看法,不能說明什麽。可能他自己覺得不滿意,實際上挺好,也可能確實很糟糕,都有可能。不過,想必你還沒有把你想說的話全部說完吧?我不是傻子。你繼續說,我聽著。”

“你知道嗎?負責本案的調查取證工作的警探,簡直是牛頭犬和偵探犬的結合體,是個極為精明的老警察。我跟他是老交情,他說這件事當中有幾個地方讓他覺得很怪異。羅傑是個有心事就往紙上寫的家夥,可他為什麽沒有留一份遺書?他為什麽會選擇一個讓我聽不到槍聲的時刻開槍?他為什麽槍殺自己,而且有意讓他妻子發現,不怕她驚嚇過度?另外,她聲稱她不知道我在她家。如果她知道,這條也無關緊要。”

“你的意思是,那個老渾蛋懷疑艾琳?這太可怕了!”斯賓塞咒罵道。

“隻要他能想通她有什麽理由這麽做,他是會懷疑的。”

“這太滑稽了,好像你更值得懷疑吧?她能夠取得成功的時間隻有短短幾分鍾,而你一整個下午都在那兒,有的是機會下手。況且,她忘了帶鑰匙。”

“那你告訴我,我有什麽理由這麽做?”

他探手把我的威士忌酸漿酒拿起來,咕咚咕咚一口氣喝完,而後像做慢動作一樣把杯子放下,掏出手帕擦了擦被玻璃杯沾濕的手指。他把手帕裝回去,對我怒目而視:“調查工作還沒有結束嗎?”

“我不清楚,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們已經確定他並不是醉得毫無知覺。假如是這樣的話,可能會變得很複雜。”

“你是想有外人見證的情況下,麵對麵跟她談談?”他慢吞吞地問道。

“對。”

“馬洛,我覺得這意味著兩種可能性,一是你已經被嚇得驚慌失措了,二是你認為她會被嚇驚慌失措。”

我點了點頭。

他忽然陰冷地問道:“那到底是哪種可能性呢?”

“我顯然沒有驚慌失措。”

他在自己的手表上端詳了半天:“希望是你瘋了。”

我們互相對視著,不再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