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

探索思考

從標題可知這是一篇與“吃”有關的文章。描寫美食大多少不了寫到做法、品相、味道,以及與之相關的文化和記憶,來看看文學大師汪曾祺先生對於“吃”的表現和那些常見的寫法有什麽不同。

閱讀批注

蒙古人從小吃慣羊肉,幾天吃不上羊肉就會想得慌。1蒙古族舞蹈家斯琴高娃(蒙古族女的叫斯琴高娃的很多,跟那仁花一樣的普遍)到北京來,帶著她的女兒。她的女兒對北京的飯菜吃不慣。我們請她在晉陽飯莊吃飯,這小姑娘對紅燒海參、脆皮魚等等統統不感興趣。我問她想吃什麽,“羊肉!”我把服務員叫來,問他們這兒有沒有羊肉,說隻有醬羊肉。“醬羊肉也行,鹹不鹹?”“不鹹。”端上來,是一盤羊腱子。小姑娘白嘴把一盤羊腱子都吃了。問她:“好吃不好吃?”“好吃!”她媽說:“這孩子!真是蒙古人!她到北京幾天,頭一回說‘好吃’。”

1 提示中心

本文的主題中心是吃羊肉,開篇第一句點到了作者將要寫到的幾樣素材:蒙古人、羊肉以及蒙古人對羊肉的特殊情結。讓讀者對文章主要內容有了一個基本的把握,也為隨後寫“蒙古姑娘空口吃羊腱子”的事例做了鋪墊。

蒙古人非常好客,有人騎馬在草原上漫遊,什麽也不帶,隻背了一條羊腿。日落黃昏,看見一個蒙古包,下馬投宿。主人把他的羊腿解下來,隨即殺羊。吃飽了,喝足了,和主人一家同宿在蒙古包裏,酣然一覺。第二天主人送客上路,給他換了一條新的羊腿背上。這人在草原上走了一大圈,回家的時候還是背了一條羊腿,不過已經不知道換了多少次了。2

2 引用逸聞逸事

作者為了表現“蒙古人非常好客”這一特征而講述了這個故事。故事裏的客人和陌生的主人們之間仿佛有著天然的默契,都自覺地共同遵守著一個約定似的,反映出族人之間的團結和凝聚力。故事裏的主客都沒有姓名,這使得這個故事具有一絲傳說色彩。作者通過敘述這則逸聞傳說表現了蒙古族人民的精神底色,為“吃羊肉”這件事增加了一點信仰的因素。

……我在內蒙古學會了兩句蒙古話。蒙古族同誌說,會說這兩句話就餓不著。一句是“不達一的”——要吃的;一句是“莫哈一的”——要吃肉。“莫哈”泛指一切肉,特指羊肉(元雜劇有一出很特別,漢話和蒙古話摻和在一起唱。其中有一句是“莫哈整斤吞”,意思是整斤地吃羊肉)。果然,我從伊克昭盟到呼倫貝爾大草原,走了不少地方,吃了多次手把肉。

八九月是草原最美的時候。經過一夏天的雨水,草都長好了,草原一片碧綠。阿格長好了,灰背青長好了,阿格和灰背青是牲口最愛吃的草。草原上的草在我們看起來都是草,牧民卻對每一種草都叫得出名字。3草裏有野蔥、野韭菜(蒙古人說他們那裏的羊肉不膻,是因為羊吃野蔥,自己把味解了)。到處開著五顏六色的花。羊這時也都上了膘了。

內蒙古的作家、幹部愛在這時候下草原,體驗生活,調查工作,也是為去“貼秋膘”。進了蒙古包,先喝奶茶。內蒙古的奶茶製法比較簡單,不像西藏的酥油茶那樣麻煩。隻是用鐵鍋坐一鍋水,水開後抓入一把茶葉,滾幾滾,加牛奶,放一把鹽,即得。我沒有覺得有太大的特點,但喝慣了會上癮的(蒙古人一天也離不開奶茶。很多人早起不吃東西,喝兩碗奶茶就去放羊)。擺了一桌子奶食,奶皮子、奶油(是稀的)、奶渣子……還有月餅、桃酥。客人喝著奶茶,蒙古包外已經支起大鍋,坐上水,殺羊了。蒙古人殺羊真是神速,不是用刀子捅死的,是掐斷羊的主動脈。羊掙紮都不掙紮,就死了。馬上開膛剝皮,工具隻有一把比水果刀略大一點的折刀。一會兒的工夫,羊皮就剝下來,抱到稍遠處曬著去了。看看殺羊的現場,連一滴血都不濺出,草還是幹幹淨淨的。4

3 反複

這幾句話中數次出現“草”“長好了”,看起來好像有點“囉唆”,這是作者在有意使用反複的手法增強語氣,讓平凡野草突顯出特別之處。“阿格長好了”“灰背青長好了”,讀來頗富節奏感。作者專門先寫出“阿格”和“灰背青”的名稱,然後再解釋其含義,讓人讀完之後恍然大悟,深感“小小野草也有如此門道”。

4 動作白描

宰殺牲口是比較複雜的活計,但蒙古族人殺羊卻是“神速”。作者描寫這一過程時語言極盡簡練樸素,僅僅一“掐”、一“剖”就完成了,沒有補充渲染細節。怎樣“掐斷羊的主動脈”、怎樣“開膛剝皮”、羊死時是什麽樣、剝下來的羊皮是什麽樣、血是怎樣存在羊腹內不流出……這些都有意略過了,整段文字的風格就和草地一樣,“幹幹淨淨”,充分體現出蒙古族人殺羊技巧的利落嫻熟。

“手把肉”即白水煮切成大塊的羊肉。一手“把”著一大塊肉,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一塊肉吃完了,骨頭上連一根肉絲都不剩。有小孩子割剔得不淨,媽媽就會說:“吃幹淨了,別像那幹部似的!”幹部吃肉,不像牧民細心,也可能不大會使刀子。牧民對奶、對肉都有一種近似宗教情緒似的敬重,正如漢族的農民對糧食一樣,糟蹋了,是罪過。吃手把肉過去是不預備佐料的,頂多放一碗鹽水,蘸了吃。現在也有一點佐料,醬油、韭菜花之類。因為是現殺、現煮、現吃,所以非常鮮嫩。在我一生中吃過的各種做法的羊肉中,我以為手把羊肉第一。如果要我給它一個評語,我將毫不猶豫地說:無與倫比!

吃肉,一般是要喝酒的。蒙古人極愛喝酒,而且幾乎每飲必醉。我在呼和浩特聽一個土默特旗的漢族幹部說“駱駝見了柳,蒙古人見了酒”,意思就走不動了——駱駝愛吃柳條。我以為這是一句現代俗話。偶讀一本宋人筆記,見有“駱駝見柳,蒙古見酒”之說,可見宋代已有此諺語,已經流傳幾百年了。可惜我把這本筆記的書名忘了。宋朝的蒙古人喝的大概是武鬆喝的那種煮酒,不會是白酒——蒸餾酒。白酒是元朝的時候才從阿拉伯傳進來的。5

5 引經據典

作者引用宋代古書中出現過的“駱駝見了柳,蒙古族人見了酒”的諺語,來表現蒙古族人對酒的喜愛,形容他們喝酒就像駱駝吃柳條一樣,是出於天性的需要;與此同時還表明,喝酒的確是蒙古族人代代相傳的曆史習慣,並不是外地人對他們的刻板印象。

在達茂旗吃過一次“羊貝子”,即煮全羊。整隻羊放在大鍋裏煮。據說蒙古人吃隻煮三十分鍾,因為我們是漢族,怕太生了不敢吃,多煮了十五分鍾。整羊,剁去四蹄,趴在一個大銅盤裏。羊頭已經切下來,但仍放在脖子後麵的腔子上,上桌後再搬走。吃羊貝子有規矩,先由主客下刀,切下兩條脖子後麵的肉(相當於北京人所說的“上腦”部位),交叉斜搭在肩背上,然後其他客人才動刀,各自選取自己愛吃的部位。羊貝子真是夠嫩的,一刀切下去,會有血水滋出來。6同去的編劇、導演,有的望而生畏,有的淺嚐即止,鄙人則吃了個不亦樂乎。羊肉越嫩越好。蒙古人認為煮久了的羊肉不好消化,誠然誠然。我吃了一肚子半生的羊肉,太平無事。

6 細節表現

在烹飪常識中,肉食烹製的時間長,肉質則“老”,即發幹、難以咀嚼;相反,時間短則吃起來軟韌多汁。作者寫這道煮羊肉的“嫩”,不直接從口感入手寫它如何柔軟易嚼,而是從視覺入手寫它半生不熟的狀態。“滋”這個字用得極妙,把血水的動態十分形象地描畫出來,表現出了羊肉“看得見”的嫩。

蒙古人真能吃肉。海拉爾有兩位書記到北京東來順吃涮羊肉,兩個人要了十四盤肉,服務員問:“你們吃得完嗎?”一個書記說:“前幾天我們在呼倫貝爾,五個人吃了一隻羊!”

蒙古人不是隻會吃手把肉,他們也會各種吃法。呼和浩特的燒羊腿,爛,嫩,鮮,入味。我尤其喜歡吃清蒸羊肉。我在四子王旗一家不大的飯館中吃過一次“拔絲羊尾”。我吃過拔絲山藥、拔絲土豆、拔絲蘋果、拔絲香蕉,從來沒聽說過羊尾可以拔絲。外麵有一層薄薄的脆殼,咬破了,裏麵好像什麽也沒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經化了。這東西隻宜供佛,人不能吃,因為太好吃了!7

7 誇張

說拔絲羊尾“太好吃了”,以至於好吃到人不配吃,而應該拿來“供佛”的地步,是運用了誇張的手法。讀者雖然不曾親自品嚐過拔絲羊尾的味道,但經過作者這一眉飛色舞的誇張描述,體會到了他對這道菜的喜愛程度之深,也為他真實、不造作的個性忍俊不禁。

閱讀賞析

汪曾祺是我國當代著名作家,在中國現當代文學史上,他是一個頗為特別的存在。他的散文以“接地氣”而聞名,那些文字沒有任何華麗的辭藻,卻滿含著對生活的熱愛。他懂生活,熱愛生活,不僅是文學家,也是一位“生活體驗家”。

“生活體驗家”汪曾祺的這篇散文寫的是羊肉,一種看起來“很難拿上台麵”的寫作素材,因為太“俗”了。換作別人來寫,為了使文章顯得深刻、嚴肅、文雅,大多少不了通篇的引經據典、借物喻人,等等,使羊肉的味道變得情感化、抽象化,引往“虛”的層麵,成為“思想上的美味”。汪曾祺卻專寫實打實的“舌頭上的美味”,極少引經據典,而多描寫他本人的真實經曆。他的幽默就在於“俗”,在於他的樸素和真誠。

讀這篇文章時,讀者仿佛看到一個正吃得開心的小孩,一邊塞得滿嘴,一邊跟人描述如何好吃,讓人忍不住哈哈大笑。這種描述簡單、具體、純粹。簡單是因為文中的經曆都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具體則源於作者像孩童一般對食物的好奇心,怎樣殺羊、怎樣吃肉,不疾不徐,一步一步描摹;對羊肉味道的讚揚又是“鮮嫩”“好吃”“太好吃了”一類的大白話,或隻是描述自己怎樣大快朵頤。如此貼近普通人的生活情感,讓人深有共鳴。由此可知,文章不一定非要高雅,幽默也並非全部依賴技巧,因為俗世生活本身就是豐富有趣的。

閱讀延伸

1.除了手把羊肉以外,作者還提到了哪些食物?

2.通讀全篇,概括一下蒙古美食的特征,這些特征和當地人的個性之間有著怎樣的聯係?

3.請找出文中與食物有關的典故和知識,不妨查閱資料,對它們做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