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到8月1日,是高三的休息日,可方舟在家裏也沒能休息,顧菊天天找他吵架。

這天,方舟在家逗寶寶玩,然後和寶寶調侃道:

“寶寶,我家三個人,就你是文盲,看你怎麽辦!”

“寶寶,你都三歲了,也老大不小了,可你什麽都不懂!思想非常的幼稚!你咋就這麽幼稚呢?你就不能深刻點嗎?”

寶寶哈哈大笑,方舟說:“你看你笑的!就像個小瘋子!你簡直是國家二級瘋子!”

方舟說她是瘋子,寶寶笑得更瘋了。

方舟說:“來,爸爸教你背詩!”

方舟開始教寶寶背李白的《靜夜思》,可是寶寶總是和方舟唱反調,不管方舟教她說什麽詩句,她總要加個“不”字。

方舟說:“床前明月光。”

寶寶說:“不‘床前明月光’!”

方舟說:“疑是地上霜。”

寶寶說:“不‘疑是地上霜’!”

方舟說:“舉頭望明月。”

寶寶說:“不‘舉頭望明月’!”

方舟說:“低頭思故鄉。”

寶寶說:“不‘低頭思故鄉’!”

說完,寶寶一巴掌拍在方舟的額頭上,然後哈哈笑個不停。

就在方舟逗寶寶玩得其樂融融時,一直在上網的顧菊覺得有點熱,想開空調。可她找不到空調的遙控器,就發瘋似的對方舟發火了。

她怒視著方舟,臉上的橫肉例行鼓突起來,扯開喉嚨咆哮道:“遙控器是你藏起來的吧?你是人不是人啊?你是鬼吧,就喜歡鬼鬼祟祟的藏東西!”

方舟覺得莫名其妙,因為方舟真的沒藏遙控器。方舟受了冤屈,慍怒道:“我什麽時候藏了遙控器了?你憑什麽說我藏了遙控器?”

“你不想讓我開空調!不是你藏的是誰藏的?人家當老師都掙到錢,就你掙不到錢!一味的在家節省,空調都不讓開!你還算個男人嗎!”顧菊瞪著方舟,眼睛如鷹隼。

“我什麽時候不讓你開空調啊?我隻是反對你隨便開空調!明明天不熱,你也要開空調,你不是故意在浪費嗎!我反對你浪費,但絕對不會藏遙控器!今年入夏以來,我從沒摸過遙控器!是你自己用了遙控器到處扔,找不到就誣賴別人!你這人還講理不講理?”方舟忿忿道。

“百分百是你藏的!你這人鬼鬼祟祟的,就喜歡藏東西!”顧菊狠戾地說。

“你別說了!我幫你找,找到了再和你理論!”

方舟開始幫顧菊找遙控器,結果在廚房的米袋裏找到遙控器。

方舟說:“寶寶就喜歡在米袋裏抓米玩,他玩米時把遙控器放到了米袋中,然後用米埋住了。”

可顧菊不這麽認為,她依然固執地堅持自己的看法,衝著方舟嚎叫道:“如果不是你藏的,怎麽我找了半天都找不到,你一找就找到了?”

顧菊如此的蠻橫不講理,方舟氣得肺都要爆炸。氣急之下,啪的一下給了顧菊一巴掌。

顧菊也不是省油的燈,猛的撲上來,和方舟扭打在一起,顧菊用手拚命的抓方舟的胳臂,瞬時,方舟的胳臂上出現了許多血痕。

方舟和顧菊大打出手時,寶寶嚇得嚎啕大哭,方舟怕寶寶嚇壞了,首先鬆了手然後走出家門。

方舟出門後,打電話給他的同學,他的同學叫李向雲,是四海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方舟把李向雲叫了出來,請他到風波莊酒家喝酒。

喝酒時,李向雲看到方舟一臉苦色,感覺有點不對頭,就問:“你是不是有什麽事啊?”

方舟長歎一聲,神情憔悴的說:“我要離婚!想請你做我的辯護律師。”

李向雲有點吃驚:“你們倆好好的,怎麽要離婚?”

“哎呀,好什麽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要吵三百天!不信你可以問問我們小區的人,問問我們的鄰居。”方舟形容枯萎,神色怏怏。

“是這樣的啊?”李向雲滿眼同情的看著方舟。

方舟痛徹於心的說:“我們的婚姻是一場噩夢一場悲劇。”

方舟把顧菊的惡劣表現一五一十地告訴了李向雲。

李向雲和方舟同學三年,對方舟很了解,他知道方舟不到被逼無奈,不到忍無可忍的地步,是不會提出離婚的。

李律師決定幫方舟離婚,以脫苦厄。

方舟問:“律師費多少錢?”

“我們所規定辦理離婚案件的訴訟費是1200元,我們倆是同學,不可能嚴格按照所裏的規定收錢,這樣吧,我跟所長說一下,收你1000元。”李律師說。

“錢都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要有結果。”方舟說。

“你們倆毫無感情基礎,天天吵嘴,鬧得雞犬不寧,法律肯定支持你們分手,離婚很容易的,很快就會出結果。再說了,你們倆這種情況,如果不離婚的話,對孩子的成長也不利。”李律師說。

“誰說不是啊?如果不離婚,孩子在我們的吵架聲中成長,肯定不好。所以我現在下決心離婚。”方舟說。

李律師說:“如果婚姻變成了一副枷鎖,變成了一種折磨,早離婚早解脫。”

飯後,方舟跟著李向雲到了律師事務所,和事務所簽訂了協議。

方舟這次是動真格的了,人生在世不稱意,明朝散發鬧離婚!第二天,李律師就把起訴書遞交給法院。

通過李律師的交涉,顧菊也答應離婚,很快,方舟和顧菊在法院簽訂了離婚協議。

根據離婚協議,孩子在上小學前,由於年齡小,離不開媽媽,由顧菊撫養。上學後,考慮到方舟是教師,有利於孩子的讀書,交給方舟撫養、教育。

房子賣掉,所得房款,二人均分。在房子賣掉之前,顧菊帶孩子住在原地,方舟到學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