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皮表除上述徒手傷外,未發現任何的器刃造成的創口,所以我懷疑致命傷在頸部以上。

隨後。我就將側重點放到死者頸部的創口上,觀察過後相當震驚。

頸部切口平整,邊緣無不齊,就連頸骨斷裂麵也是非常的幹淨利索,是被一次性、完整切斷下來,這樣的創口就像是一件工藝品一樣完美,普通的菜刀、水果刀、哪怕是大一點宰牛刀都沒有可能達到這種效果,除非是┅┅

專業刀具,例如古時用來行刑的鬼頭刀和鍘刀。

重點來了。

創口是生前留下的,還是死後留下的?

兩者意義完全不同。如果是生前所留,那麽這就是導致受害人死亡的主因,也間接說明凶手的殺人手法極度凶殘,先淩辱,再砍頭。那如果是死後造成的,凶手的主要目的應該是想給破案造成難度,拖延時間。

但從創口中凹陷與血管擴張的程度來看,應該是生前造成。

淩遲處死,大家都能想像得到。再斷頭的一刹那血管崩裂、擴張導致鮮血四濺,富有韌性的肌肉組織就像是斷裂的皮筋一樣向內收縮。而已經死了的人肌肉沒有彈性,血液已經停止流動以及凝固,所以不會存在任何形態上的改變。

簡單來說,不論是什麽創口,生前造成與死後造成呈現出來的形態是完全不同的。

再者。

通過屍斑也可以進行判斷。

屍斑是血液停止流動向底部沉積所形成的,與靠近物體的部位屍斑形成越迅速。泡在水中的屍體又和陸地屍體不同,因為沒有遭遇到積壓所以屍斑形成緩慢,不明顯。這具屍體就是個典型的例子,屍斑淡紅色,就像是被開水燙傷的皮膚。明明已經到了屍斑形成的一個峰值,但屍斑卻沒有達到應有的狀態,說明什麽?

有兩個原因。

第一就是因為長期泡在水裏。

第二就是屍體內存留的血液較少。

屍斑是由血液形成的屍變現象,那麽血液的含量自然影響屍斑的形成速度。

所以,我推斷,她死於砍頭。

就是活著的時候,被一刀把頭切了下來。

虐待,砍頭,這是一種相當於淩遲的殺人手法。

我能聯想到的場景是一個偏僻的地方,一個全封閉的房子裏,受害人遭到凶手非法囚禁。我這麽推斷並不是空穴來風。虐待,砍頭這兩個信息已經說明凶手作案的隱蔽性,而死者並不是在遇到凶手後立即死亡,是在遭到一定時間的淩辱後才被無情殺害,受害人的人身自由自然受到了限製。

“我不是眼花了吧,讓我看看這是誰啊?”

“你怎麽回來了?”

張弛回答,“沒線索,也不能老在哪兒守著啊。”

“那剛好,過來幫忙。”我衝著站在門口的張弛說。

“你不是不解剖的嗎,今天怎麽的,是你吃錯藥了,還是醫生給你開錯藥了?”

“別貧,這起案子不太正常,我正好想和你聊聊。”

“怎麽個不正常法,不就是無頭女屍嗎,無非就是掩蓋死者身份什麽的,這還能難到你?”

“沒有那麽簡單,活著被砍頭的,還是一刀剁下來的你見過幾個?”

“一刀?!”張弛也覺得不可思議,“有沒有那麽邪乎啊?”

“沒有足夠的客觀依據我也不能百分百確定,但我剛剛仔細看過這個創口,確實有些不太尋常。”我說,“還有就是在她**上發現大量的針孔,非常變態。哦對了,你現在去幫我做一個精斑測試。”

我將從死者下體內剮蹭出的少量粘液樣本遞給張弛。

隨後,我喝下一小杯生理鹽水,做了一個深呼吸,壓住死者小腹開始解剖。

解剖的細節我就不贅述了,直接說結果。

死者胸椎、肋骨等骨骼完好無損,內髒、隔膜以及部分結締組織也沒有任何損傷以及器質性病變,子宮內無胎兒,排除死者身份為孕婦的可能性;胃內沒有任何消化物,說明死者生前曾處於饑餓狀態;蜂窩狀恥骨聯合麵,恥骨結節 非常明顯,說明┅┅

年齡在十四歲左右,還未成年?

可死者發育成熟的身體怎麽都無法讓人相信,她居然會是一個孩子!

注:所有法醫知識可做參考,請勿與專業數據做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