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那番激情,江燕當真是被莫意閑欺負的腿都軟了,竟一時下不來床。
無奈,她隻得打了個電話去公司裏請假,
打完電話,莫意閑抱她進屋,兩人在臥室裏這又相依著說了好些蜜裏**的話。
江燕忽然想到什麽似的,沒好氣的問:“許欣如這丫頭跟你什麽關係?”
莫意閑笑嗬嗬的抱住江燕軟腰,鼻子貼在她身上聞著肉香,說道:“吃什麽醋呀?剛才你不是都聽見了麽?她是來替我介紹工作的。”
江燕象征性的掙了兩下,沒能掙脫他的糾纏,又道:“我知道是介紹工作,可問題是介紹什麽工作?看她這麽殷切,一大早就主動來找你,不會是招你去做男/妓吧?”
這話裏的酸味兒足夠嗆死人,莫意閑訕笑了兩聲,雙手上移,在江燕酥/胸上流連著,一邊說道:“你想到那兒去了?許欣如介紹我去歌廳裏當歌手而已,沒別的。”
“……唱歌?”江燕皺著眉推開莫意閑那雙不老實的賊手,不信道:“你騙誰啊?我認識你這麽久,從來沒聽說過你唱歌。”
莫意閑苦笑道:“不唱歌與不會唱歌不是一個概念,你別鑽牛角尖成不?”
江燕眼珠一轉,調笑他道:“你唱歌一定是難聽極了,因此才不敢在家唱,怕有損你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莫意閑不氣反笑,說道:“我之所以從來不在家裏唱歌,是怕你聽了之後徹底愛上我。你瞧,我人長的帥,**功夫又好,唱歌再一級棒,你豈不愛死我了?”說著歎口氣,一本正經的道:“有時一個人太優秀了,也會感到頭痛。”
江燕聞言“咯咯”直笑,說道:“得了吧,我看你吹牛皮的功夫才好呢。你的武功我聽鐵柱說過,確實不錯;至於**本領,當居天下第一,我確實無話可說。至於這唱歌嘛……我看你來是別賣弄了,免的把狼給招來。”
這話好像瞧準了莫意閑不會唱歌似的,他不服道:“嘿?你不信我會唱歌是吧?我偏要唱給你聽!”說著,張嘴就要開始唱,調兒已經哼了出來。
江燕捂住耳朵,嬉笑著叫道:“——不聽不聽就不聽!你這個大色狼,唱出來的歌鐵定也跟狼嚎一樣,我不要聽!”想到把莫意閑比作牲口還真貼切,她自己都笑歪了。
莫意閑氣急了,在江燕的**上捏一把,把她引的“哇”一下叫了起來,捂住耳朵的手也鬆了開來。
這才笑道:“我是色狼,你和我養出來的娃兒就是個小色狼。”
這麽說道,一臉柔情的在江燕小腹上輕撫,仿佛已經肯定了這裏孕育著一個小生命似的。
江燕道:“得得得,既然你這麽想唱,那我就做你第一個聽眾唄。不過呀,你要是連我這關都過不了,那也就別去什麽歌廳了,免的丟人。”她心裏其實巴不得莫意閑別做這份工,就這麽呆在自己身便做個小男人,總比被別的女人給搶走了要好。
莫意閑嘴一撇,說道:“你就對我這麽沒信心呀?實不相瞞,本人曾有綽號‘情歌王子’,以前多少家娛樂公司想要包裝我、替我出唱片,但都給我拒絕了呢。”
江燕這回可被他給豆樂了,笑道:“你吹牛也得打個草稿吧?這樣的話,你覺得我會信麽?”
莫意閑道:“嘿,你不信啊?不信我唱兩首給你聽,事實勝於雄辯。說吧,你想聽什麽?”
這倒讓江燕犯了難了,畢竟自打結婚之後,她不僅很少再去k歌,對那流行音樂也不太關注,你讓她挑首歌,還真有些為難她。
莫意閑從她的表情上也讀出來了,索性替她提議道:“這樣吧,我就給你唱一首亞當·蘭伯特的whataya want from me吧?”
什麽亞當·蘭伯特?江燕聽都沒有聽說過,隻有中學文化的她,莫意閑嘴裏跑出的英文她半句都聽不懂。可她也不想教莫意閑看不起,故佯裝理解似的,點頭道:“好吧,你就唱吧。”
莫意閑這才放開江燕,,一邊醞釀著情緒,一便清清嗓子,這便開始開始唱道:“hey, slow it down what do you want from me……”
亞當·蘭伯特是歐美“rock god”的音樂天才,他的歌具有一種近乎於妖媚的獨特魅力,加上一種華麗到足以揮霍的嗓音、激情四射的演唱方式,完美融合了搖滾與情歌的兩種不同特質,攻陷了一位又一位挑剔者的耳朵。
可以說,想要唱他的歌,是需要超強唱功的。莫意閑那磁性複雜的嗓音與亞當·蘭伯特的嗓音確實存在著異曲同工之妙,區別在於他的歌少了一份妖媚,多了一份灑脫,其中還洋溢著一份纏綿,聽上去確實別有風味。
江燕雖然對音樂並不算非常了解,但至少也是長著一對肉耳,具備正常鑒賞能力的。莫意閑的唱功完全超乎她的想像,已經不能用言語去形容了。歌曲中的一高一搓、無論彪嗓子還是落沉音,都表現的恰到好處,更難得的是,雖然隻是個中國人,但他對於歐美歌曲特有甩嗓子的圓潤音色也把握的相當到位,單詞發音標準到找不出半點兒瑕疵,配合著他與阿湯哥有數分相似的外表,幾乎與電視中的歐美天王級歌手無甚區別。
聽到他現場演唱,江燕甚至覺得,那些國內靠潛規則出唱片的歌手們,簡直連舔他腳指甲的資格都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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