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票?
什麽傳票?
難不成,就是我起訴顧霆西離婚的傳票?
想到這,我不由自主的蹙眉,沒做過多思考,對著電話說:“我不拿,讓他自己領。”
“童馨小姐,是這樣的,我已經給您丈夫打了電話,他說他在外地,所以需要你來接一下,”工作人員語氣很好。
隨著工作人員語畢,我也鎮定下來,問了句:“你有沒有告訴他,是起訴離婚的傳票?”
“我這裏不清楚案件內容。”工作人員說,“是封著的,我並沒有看內容。”
所以,顧霆西也不知道這傳票是起訴離婚的?
我突然頭挺疼的,如果我替他接下傳票,等他回來的時候,我還要和他親自麵對麵講這件事。
他還不撕了我?
“童馨小姐?”工作人員見我不做聲,“您確定不替您丈夫把傳票接一下嗎?那麽我們做其它處理了?”
“等等……”我揉著太陽穴,“我領……”
真是做了十八輩子孽啊!我研究起訴和他離婚,一切都辦妥了,結果沒想到,傳票還要我替他領。
我都不知道,等我把傳票交給顧霆西的時候,他會是什麽樣的可怕表情。
所以,我怎麽這麽倒黴?送傳票的時候,顧霆西居然還出差了!
電話掛斷之後,我便從麥雲出去,開著車去了法院把傳票給領了。
拿到傳票,我覺得我整個人特別方,手裏拿著傳票信封,坐在我的破車裏一陣發呆。
這是做了什麽損?打個官司,我是起訴方,我還要幫被告領傳票!!!
我惱火的不成樣子,電話突然震動起來,是王律師打來的,我迷迷瞪瞪的接了起來。
王律師關切的說:“童小姐,我聽說傳票已經送達了,這樣一個月之後就會開庭了,您先生那邊,接到傳票一定會做一些其它準備,抗訴準備。我建議您這一個月不要與他見麵,不要住在一起。法院那邊如果有證明,你們倆離婚前還住在一起,很可能不會判離婚。”
“啊!”我歎了一口氣,坐在車裏喃喃對著電話說,“好。”
其實我心情都沒在這些上麵,我在考慮怎麽和顧霆西說起訴的事情,怎麽樣把傳票給他。
不然,我把傳票放在家裏的桌子上,然後自己先搬走?等他回家的時候,就能看到傳票了?
這是個好辦法,免得我和他見麵了。
可如果他沒看到傳票呢?
於是我問了王律師一句:“如果他沒有看到傳票,不知道起訴官司的事,開庭時沒到場,怎辦?”
“童小姐,您在說什麽?我有些不懂?”王律師糊塗著問。
“是這樣的,傳票是我接的……”我說出這句欲/死的話,狠狠的歎了一口氣。
人活成我這樣,真真兒是太無奈了,我是原告,還要替被告拿傳票。
怎麽感覺,我是把我自己給起訴了?真無語……
“原來是這樣。”王律師笑了笑,“隻要傳票簽收了,便代表被告方已知悉開庭時間,如果屆時不到場,法院也會強製判決,甚至會偏向原告方判決。”
王律師細心的解釋著。
我瞬間聽懂了,聽懂之後,突然眼前一亮!
我何不用另一種辦法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