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此要弄清楚的是武士準則中最嚴格的教義。對武士來說,沒有什麽比卑鄙無恥陰險狡詐更令人憎惡了。義的觀念,也許錯了——它也許太狹隘了。一位著名的武士對它的定義是決斷力,他說:“義是在某項行動中堅定不移的作出決定的能力。要死的時候死,要攻擊的時候攻擊。”另一位則論述如下:“義就是人體的脊柱,沒有脊柱,頭就不能端正地處於上麵。手不能動,腳也不能立。因此,就算一個人才能學問俱全,無義照樣不能成為武士。有了義,即使有不足之處也足夠做武士了。”孟子說:“仁,人心也;義,人路也。”並慨歎道:“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在此,我們“如同在一麵模糊的鏡子裏看到了”在他之後三百年出現於另一個國度裏的一位偉大的導師(基督)所說的,他的路是一條義路,通過這條路,迷途之人可以找到歸途。我說得偏離主題了,總之,照孟子看來,義是一條人們要重新獲得喪失了的樂園所應走的筆直而又狹窄的路。

甚至在封建社會的末期,由於長久的和平給武士階級帶來了閑暇的生活,隨之而產生了對各種娛樂活動和藝術的愛好。但是,就算這樣,“義士”這一稱號依然被認為遠遠高於任何擅長學問或藝術的名稱。四十七名忠臣的故事在我國國民的大眾教育中經常被引用,在民間他們被稱為四十七義士。

在一個以陰謀詭計為戰術、謊言欺騙為戰略的時代,這種坦率而真誠的男子漢的美德,是閃耀著最耀眼的光的鑽石,受到人們的最高讚譽。義和勇是一對孿生兄弟,同屬於軍事美德。但在談論勇以前,我還是先說說“義理”吧。它可以看作是義的派生詞,最初隻不過稍微偏離它的原型,然後漸漸遠離,直到在大眾接受的過程中背離願意。所謂“義理”,字麵意思是“正義的道理”,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竟變成了一種公眾輿論期望去履行的模糊的義務感。它原來的、純粹的意義是單純而樸素的義務——因此,指的是我們對父母、上級、下級、乃至社會所負的責任。這時候,義理就是義務。義務除了是“正義的道理”要求和命令我們去做某事之外,還會是別的嗎?難道“正義的道理”不該成為我們的絕對命令嗎?

義理的本意莫過於義務。或許我可以說它的出現源自以下事實,即我們的行為,比如對父母的行為,愛應該說是唯一的動機,但要是沒有愛的話,就必須有另一種權威來命令盡孝;於是人們就用義理來製定這個權威。人們用義理製定這個權威是極其正當的,因為如果愛失去了強烈刺激美德的作用,人們就隻能訴諸理智,說服他相信正確行事的必要性。其他的道德義務在道理上也是相同的。一旦義務成為重負,義理便馬上介入進來,以防我們逃避。這樣理解的話,義理就是個嚴厲的監督者,手握皮鞭去鞭打懶惰懈怠者去盡職盡責。它是道德上的第二位的力量,作為一種動機,它遠遜於基督教的愛的教義。愛理應是“律法”。在我看來,義理是人為的社會條件下的產物。在這個人為的社會裏,出生的偶然性和不合理的偏袒造成了階級差別,家庭是這個社會的單位,年長之人要比才華橫溢之人更受尊崇,自然的感情常常被迫屈服於人們恣意製定的習俗。正是由於這種人為性,義理在時間的推移中急速墮落,成為解釋這件事,承認那件事的含糊的優先權——例如,為什麽母親為了救長子就可以在必要時犧牲其他兒子?為什麽女兒必須出賣貞操為其父獲取資金以揮霍或還債,等等。照我看來,義理是從作為“正義的道理”出發的,但最終卻常常向詭辯屈服。它甚至墮落到膽怯地害怕譴責。我可以用司各特就愛國主義所寫的話來解釋義理,“因為它是最美的事物,因此常常也是最可疑的事物,是其他感情的虛假的麵具”。不管把“正義的道理”用的過度還是不足,義理都會成為一個可怕的詞語。在它的羽翼下,藏著形形色色的詭辯和虛偽。倘若武士道沒有敏銳而正確的勇氣、無畏、堅忍的精神,那麽義理就會輕而易舉地變成怯懦的窩。